企业请假制度


篇一:《公司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加强员工组织纪律性,维持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1、公司生产车间和仓库等一线员工及临时工适用本制度第一条至第四条、第五条的2、3项、第六条和第七条。

2、各管理部门、市场业务部门人员及生产部、仓库等主管以上人员(合同制员工及处于试用期的员工)适用全部条款。

三、请假程序:

1、公司员工请假,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分管领导递交书面申请,填写《请假单》,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员工休假期满后,须及时到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分管领导处销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员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单》。因急事或身体不适临时请假,应在上班前电话告知部门主管,返岗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四、请假审批权限:

1、各管理部门人员和市场业务部门人员3天(含)以内的请假,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请假3天以上、7天(含)以内的,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须报部门分管领导审批;请假7天以上须经总经理批准。请假申请经相关领导审批同意后,请假员工须在休假前持《请假单》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

2、各管理部门及市场业务部门负责人请假3天(含)以内,由部门分管领导审批,请假3天以上须报经总经理批准,并须在休假前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备案。

3、生产部门员工请假在5天(含)以内的,由车间主管负责审批;请假在5天以上、15天(含)以内的,经车间主管审核同意后,由生产部经理负责审批;请假15天以上,须报经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批准。员工请假经审批同意后,须在休假前持《请假单》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

4、生产部主管请假在3天(含)以内的,由生产部经理负责审批;请假3天以上,须报经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批准;生产部经理请假,须报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并在休假前持《请假单》到行政人事部备案。

五、请假类别

1、病假

员工请病假应持区级以上医疗单位(或公司指定就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病假单办理请假手续。休病假期间,公司按员工基本工资的60%发放工资。休病假半年未能正常上班者,公司将予办理病退离职手续。如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则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2、事假

员工请事假必须说明请假事由,填写《请假单》,按请假申请程序和审批权限经批准后方可离岗。事假的最小请假单位为半天,事假为无薪假(不享受工资、补贴及奖金);请假期间,按事假实际天数全额扣除相应天数的工资,年累计事假30天(含)以上者,不享受年终奖待遇;员工连续请事假满30天者,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3、工伤假

因工负伤需住院的员工,须在指定医院就医,由该医院出具证明,确定其休息时间。工伤假期间的员工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上海地方政府有关政策及规定执行。

4、婚假

员工试用期满且结婚登记日在本公司入职后的可以享受婚假。员工休婚假,须本人凭结婚登记证,并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公司给予婚假3天;男女双方若符合晚婚条件(男25周岁,女23周岁),除享受国家法定3天婚假外,另加晚婚假7天,休假时间连续计算(包括双休日)。

婚假应在结婚登记之日后半年内一次性休完,逾期不休作自动放弃。婚假期间的员工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5、产假及哺乳假

女职工在合同期内生育,其产假及哺乳假按国家及地方计划生育有关政策执行。

6、丧假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亡故可享有3天丧假;员工的近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及本人直接供养的家属)亡故可享有1天丧假;丧假期间的员工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7、年休假

根据国家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休假期间的员工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聘用及临时用工人员除外)。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员工的年休假原则上在每年的春节前后由公司统一进行安排。员工如不服从公司统一休假安排的,作自动放弃休假处理;员工不遵守放假及上班时间规定,不按要求准时上班的,将按旷工或解除劳动关系处理。

六、其它规定

1、为维护员工身心健康,使其以更好的精神面貌投入工作,各管理部门、市场业务部门人员及生产部、仓库等主管以上人员原则上每周休息不少于1天。为确保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员工每周休息日在月度内不得进行累积休息;同时,为体现企业对员工的人性化管理,因工作原因造成休息日(本休)应休未休的,每月可以积休1天在当季内换休使用,逾期作自动放弃,每季度末累计积休天数不得超过3天,;公司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以小时、半个工作日、1个工作日为单位合理安排员工提前使用其积休,员工应予理解和支持。生产部门其他员工可根据生产经营任务安排和计件工作制实行情况,参照本规定或按另行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执行。

2、员工必须做到事前请假,事后销假。因事不能上班时,必须提前1天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如遇特殊情况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的,须以电话向部门主管请示并得到批准,事后立即补办手续。如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旷工1天扣除3天工资,连续旷工3天或一年累计旷工7天按开除处理。

3、各部门负责人、主管及员工请假前均须事先落实本人请假期间的工作代理人,并提前做好工作交接,以确保其岗位及负责的相关工作正常开展。

4、员工请假、调休以半天(4小时工作时间)起算,按照先加班后调休的原则,在当月完成,不得累计。一年请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病假、工伤除外)。对于请假超过30天的员工,将作为年度是否给予员工加薪、晋升的重要考核依据。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修订和完善。

附表:《请假单》

上海xxx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上海

xxx有限公司

篇二:《公司请假制度及流程》

关于公司请假制度的管理办法 公司全体员工:

为规范人员管理及公司考勤管理制度,严格请假纪律,保障公司的正常运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事假: 员工请假须提前1天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经直接主管审批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方可休假;请假2天(含)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签字交人力资源备案后,方可休假;因紧急变故而不能履行提前书面请假手续的事假、病假、丧假,可电话向直接主管(包括直接主管的直接主管)请假(禁止短信请假、委托请假或临时请假)并取得直接主管同意,假毕返岗销假时,可补办手续。

2病假:凡请病假者,须提供三甲医院(或县区级医院、或医保中心指定的社区卫生院/卫生所)出具的休假证明,休假证明的休假期为病假期,超出部分按事假计;员工休病假期间,企业有权要求员工到指定医院复查,复查后的休假证明为最终有效证明;如经复查证明无需休假的,全部休假时间按旷工处理。

因公未打卡者需于当日或次日详细填写出勤证明卡,经主管部门批准,并递交人力资源部保存。员工每月因个人原因忘记打卡超过2次罚款5元/次(不准代签、不准连签、不准超过两天)。

各部门员工请假离岗前要交接好自己的工作,如因员工请假导致公司业务不能正常进行的,公司将作严肃处罚。请假单需及时交人力资源部存档,作为本月考勤依据。

总经理办公室 2011-7-1

篇三:《公司请假制度(完整版)》

请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建立健全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请假制度,根据国家现有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别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适用范围

本制度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合同制员工以及处于试用期内的员工。

第三章 请假程序

一、 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人事行政部存档。

二、请假期间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三、 如遇突发事件,不能及时回公司办理请假手续的人员应电话向部门主管/经理请假,并通报人事行政部,3天以内请假的员工可以由部门的其他同事代为请假,并电话或邮件等方式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第四章 请假规定

一、 公司员工请假,需向相关领导和部门领导交书面申请,如实填写《请假条》,由部门领导核定,人事行政部核准,提交到人事行政部存档,否则请假不生效;员工未办请假手续擅自离岗,均以旷工论处。

二、相关审批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保证员工请假的真实性,否则相关审批人员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三、员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因身体不适等紧急原因请假,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方式向部门领导报知(短息无效),并于事后补办相关手续,附:有关证明请呈交以此作为请假依据,否则以旷工论处。

四、员工请假1天经部门领导批准同意;请假1天到3天需要人事行政部经理签字

同意才可生效;请假3天以上(含3天)部门领导核定,人事行政部核准,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有效;部门领导请假,经总经理批准。批准同意后,请假员工将《请假条》提交到人事行政部,否则请假无效。

五、假满之日均需到人事行政部销假,如确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返回工作岗位者,须事先通知人事行政部及所在部门领导,在回公司后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经批准后补办手续,否则依旷工论处。

第五章 各类假及规定

一、事假

1、私事假期间,扣除日全部工资。

2、请假期间适逢公休日,不另补假。

3、事假跨越公休日、节假日时,公休日及节假日不以事假计。

4、员工因公请事假,参加公司相关的活动及培训等公项,工资照常发放。

二、病假

1、员工因病请假。须提供市、区级以上医院确诊,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且需要和请假申请单一并交由人事行政部。

2、员工班前患急病且需要住院多日的,应委托他人或打电话及时向部门领导请假,并于就诊之日起3日内持急诊病假证明补办请假手续,超过送交期限按事假处理。

3、病假工资规定:病假期间按实际工资的60%发放。

4、无病假条不上班者(又不是请事假人员),按旷工处理。

5、对于频繁请病假,且对公司日常运作产生不利影响的,公司会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员工进行处罚。

四、工伤假

1、因公负伤的员工,应持有关部门的证明、医院检查证明和公司人事行政部出具

的“工伤”休假证明。

2、对工伤员工,需定期进行伤情复查,经医院复查确定痊愈的,应及时回原岗位上班,易可另行安排适当的工作。

3、工伤期间工资发放参照公司所在地标准执行。

五、丧假

1、凡公司员工,其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及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需员工料理丧事的,可根据情况给予1至3天丧假(包括节假日)。员工其他亲属去世,公司从人性化角度出发,酌情考虑给予丧假。

2、丧假为有薪假,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六、产假和节育假 首先,根据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其次,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

所以,由以上可知,北京产假天数的规定是:符合规定的女职工生育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如果是晚育的还可以享受奖励假30天,奖励假可以由男方享受。(附注会根据国家政策,而有所改变)

七、婚假

1、按照婚姻法规定普通婚假(女20周岁 男22周岁)可享受婚假3天。

2、晚婚婚假(女23周岁 男25周岁)可多享受7天的婚假(包括正常婚假共计10天婚假).

3、再婚可享受婚假3天,不享受晚婚待遇。

4、申请婚假时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和请假申请单(请婚假需提前3天找部门经理、人事行政部经理、总经理签字)交到人事行政部备案,方可休假。

5、、婚假为有薪假,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八、国家法定节假日

1、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2、春节放假7天(根据国家规定);

3、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天);

4、劳动节。放假3天(放假和调休);

5、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五月初五);

6、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八月十五);

7、国庆节,放假7天(放假和调休);

8、此外,根据国家相关规定,3月8日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放假半天。

第六章 附 则

一、本规范制度未尽事宜,均按公司其它相关制度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执行。

二、本制度由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解释、补充。

三、本制度颁布之日起执行。

四、附个表格模板(请认真填写)

请假申请单

篇四:《公司考勤请假管理制度》

公司考勤、请假、休假管理制度

一、总则

1、目的:为规范人员管理及公司考勤管理制度,严格请假纪律,保障公司的正常运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二、出勤

公司的工作时间:每周六个工作日,

上班时间为早7:30,下班时间为18:00(正常班),中午12:00-13:30为休息时间。

现场倒班时间为7:30-18:00(白班),23:00-7:30(夜班),上午10:00-10:10,下午15:00-15:30夜班3:00-3:10为中间休息时间。

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为旷工:

1. 未经批准,不上班的;

2. 迟到和早退时间超过2小时以上,未请假的。

3. 旷工的最小时间单位为半天。旷工连续十天者或一年内累计超过15天者除名。{企业请假制度}.

4、元旦、春节、清明节、国际劳动节、端午节、国庆节及由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的其它公众假期为带薪假日。 三、请假程序

1)、员工请假程序自下而上的次序,采取逐级审批制度,员工请假1天(含)首先经班组长审批, 员工请假三天以上者,首先经过班组长审批,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休假。

2)、员工填写请假单,经各级领导审批后交办公室备案归档。

3)、3天以上(含)的假期,必须交接好工作,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4)、超假期应提前通告请示有关领导。

5)、公司所有员工无论因公、私事请假经批准后,均需交请假单至办公室备案归档。

四、请假、休假申请规定:

1、请假

1)、病假(病假期间扣除当天工资)

①.员工因病假请假一天以上,需出具正规医院开具的病假条,请假一天(含)内下,可凭请假单销假。 ②.员工病假休假,需填写《请假单》,员工若因急病未能在当天亲自递交《请假单》,必须及时电话告知或委托他人向主管领导请假,待回公司后半天内补齐请假手续,交由办公室备案。否则一律按事假处理,未办任何手续而缺勤者,作旷工处理。

③病假期间工资按当日基本工资的50%扣除。

2)、事假(事假期间扣除当天工资)

① 员工因事需要休假时,可申请无薪事假,并填写《请假单》。

② 未办任何手续或请假未经同意而缺勤者,一律作旷工处理。

③ 员工因事请假原则上一次最长不得超过10天,全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

④ 特殊情况需报公司经理批准,未经批准的超过假期者按旷工处理。

⑤ 事假期间扣除当日基本工资。

3)、工伤假

①凡工作中非个人过失造成负伤,二十四小时内凭正规医院签发的《诊断证明》依法享受工伤假。

②工伤期间的工资按照负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按月支付。

2、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