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环限行时间处罚


篇一:《上海调整外牌限行时间 4月15日起将施行》

上海调整外牌限行时间 4月15日起将施行

易驾考讯:从上海市公安局了解到,为缓解道路交通拥堵,均衡高架和地面道路机动车流量,改善城市(参配、图片、询价)快速干道通行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 2015年3月31日,上海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调整本市部分高架道路(城市快速路)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对本市部分高架道路(城市快速路)交通管理措施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每日7时至10时、16时至19时,以下道路禁止悬挂外省市号牌小客车、未载客的出租小客车及实习期驾驶人驾驶的小客车通行(周六、周日、国定假日除外):

(一)延安高架路(S20以东);

(二)沪闵高架路(全线);

(三)中环路(全线);

(四)华夏高架路(全线);

(五)卢浦大桥;

(六)南北高架路(鲁班路立交至中环路共和新路立交段);

(七)逸仙高架路(北向南场中路下匝道至内环高架路段);

(八)内环高架路(内圈中山北二路入口至锦绣路出口,杨高南路入口至中山南一路出口;外圈锦绣路入口至黄兴路出口,董家渡路、南车站路、陆家浜路入口至杨高南路出口段除外)。

二、本通告未尽列的高架道路(城市快速路)禁止悬挂外省市号牌小客车、未载客的出租小客车及实习期驾驶人驾驶的小客车通行的管理措施,按道路上设置的交通标志、标线所示执行。

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

四、本通告自2015年4月15日起施行。

篇二:《上海市高架限行规定》

上海市部分高架道路主要限行规定及通行提示

保护视力色: 【字体:大 中 小】 为缓解道路交通拥堵,均衡高架和地面的车流量,确保高架道路作为城市快速干道功能的体现,根据2002年12月16日,市府常务会议有关“禁止外省市号牌的小客车周一至周五7:30-9:30和16:30-18:30在高架道路上通行”的精神,目前,上海市高架道路限制通行的措施主要有:

(一)延安高架路

1、禁行范围:全线禁止外省市号牌小客车、出租空车、实习车7:30—9:30和16:30—18:30(除周六、日及国定假日外)通行。

2、通行提示:

(1)外滩隧道虹口方向来车(禁行车辆)禁止进入延安高架路主线;

(2)G50、S20往市区方向车辆禁止进入延安高架路主线。

(二)南北高架路、卢浦大桥

1、禁行范围:中环路/共和新路立交——鲁班立交及卢浦大桥全线,禁止外省市号牌小客车、出租空车、实习车7:30—9:30和16:30—18:30(除周六、日及国定假日外)通行。

2、通行提示:

(1)北向南行驶上述车辆在禁行时段必须由汶水路下匝道驶离南北高架主线,并禁止进入中环路;

(2)新闸路、永兴路上匝道允许上述车辆经天目立交(转盘)跨越铁路和苏州河,但禁止驶入南北高架主线。

(三)内环高架路

1、禁行范围:全线(除杨浦大桥、南浦大桥越江通道外),禁止外省市号牌小客车、出租空车、实习车7:30—9:30和16:30—18:30(除周六、日及国定假日外)通行。

2、通行提示:

(1)杨浦大桥:

浦东往浦西方向:允许上述车辆从浦东大道入口、罗山路/杨高路立交各方向入口经杨浦大桥越江。车辆越江后应经临青路出口、周家嘴路出口、黄兴路出口驶离内环主线。

浦西往浦东方向:允许上述车辆从中山北路入口、黄兴路入口、周家嘴路入口、河间路入口经杨浦大桥越江。车辆越江后应经浦东大道出口、杨高中路出口、锦绣路出口驶离内环主线。

(2)南浦大桥:

浦东往浦西方向:允许上述车辆从杨高南路入口、浦东南路入口经南浦大桥越江。车辆越江后应经由中山东一路出口、中山南一路出口、陆家浜路出口驶离内环主线。

浦西往浦东方向:允许上述车辆从中山南路/董家渡路入口、南车站路入口、陆家浜路入口经南浦大桥越江。车辆越江后应经杨高南路出口、浦东南路出口驶离内环主线。

(四)逸仙高架路

1、禁行范围:北向南,场中路下匝道至内环高架路,禁止外省市号牌小客车、出租空车、实习车7:30—9:30和16:30—18:30(除周六、日及国定假日外)通行。

2、通行提示:

北向南方向:上述车辆应由场中路下匝道驶离主线。

南向北方向:上述车辆可以由中山北二路入口进入逸仙高架路主线,但禁止进入中环主线。

(五)沪闵高架路

禁行范围:全线禁止外省市号牌小客车、出租空车、实习车7:30—9:30和16:30—18:30(除周六、日及国定假日外)通行。

(六)中环路

禁行范围:全线禁止外省市号牌小客车、出租空车、实习车7:30—9:30和16:30—18:30(除周六、日及国定假日外)通行。

(七)华夏高架路

禁行范围:全线禁止外省市号牌小客车、出租空车、实习车7:30—9:30和16:30—18:30(除周六、日及国定假日外)通行。

对违法的驾驶员,交管部门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处以200元罚款。

篇三:《上海高架道路高峰时外牌限行规则---隧桥通行规则(图文版)》

上海高架道路高峰时外牌限行规则---隧桥通行规则(图文版)

高架道路主要限行规定及通行提示

限行时间:工作日7∶30-9∶30、16∶30-18∶30

限行高架:5条全线禁,南北、逸仙高架部分 根据2002年12月16日上海市政府常务会议有关“禁止外省市号牌的小客车周一至周五7:30-9:30和16:30-18:30在高架道路上通行”的精神,目前,上海高架道路限制通行的措施主要有:

一、延安高架路

西起虹桥机场,东至外滩,全长15公里。上下匝道及沿线立交:虹桥机场匝道,外环沪青平立交,虹许路匝道(双向上下),古北路匝道(外滩方向上、虹桥

1

机场方向下),内环延安西路立交,凯旋路匝道(外滩方向上、虹桥机场方向下),番禺路匝道(外滩方向下、虹桥机场方向上),江苏路匝道(外滩方向上、虹桥机场方向下),华山路匝道(外滩方向上、虹桥机场方向下),陕西南(北)路匝道(外滩方向下、虹桥机场方向上),瑞金一路(石门一路)匝道(外滩方向上、虹桥机场方向下),延安东路立交,西藏中(南)路匝道(外滩方向下、虹桥机场方向上),福建中(南)路匝道(外滩方向下、虹桥机场方向上)(通

往延安东路隧道)。 1、禁行范围:

全线禁止外省市号牌小客车、出租空车、实习车7:30—9:30和16:30—18:30(除周六、日及国定假日外)通行。

2、通行提示: (1)外滩隧道虹口方向来车(禁行车辆)禁止进入延安高架路主线; (2)G50(沪渝高速)、S20(外环线)

往市区方向车辆禁止进入延安高架路主线。 二、南北高架路、卢浦大桥

1、禁行范围:

中环路/共和新路立交——鲁班立交及卢浦大桥全线禁止外省市号牌小客车、出租空车、实习车7:30—9:30和16:30—18:30(除周六、日及国定假日外)通行。

2、通行提示:

(1)

北向南行驶上述车辆在禁行时段必须由汶水路下匝道驶离南北高架主线,并禁止进入中环路; (2)新闸路、永兴路上匝道允许上述车辆经天目立交(转盘)跨越铁路和苏州河,但禁止驶入南北高架主线。

2

三、内环高架路 上下匝道及沿线立交:河间路匝道(内圈上、外圈下)周家嘴路匝道(内圈上下、外圈上下)黄兴路匝道(内圈上、外圈上下)四平路匝道(内圈下)中山北二(一)路匝道(内圈上下、外圈上下)大柏树立交连接线广中路(大连西路)匝道(内圈下、外圈上)西藏北路匝道(外圈下)内环共和新路立交沪太路匝道(内圈上下、外圈上下)光新路匝道(外圈下)镇坪路匝道(内圈下)武宁路匝道(内圈上下、外圈上下)金沙江路(宁夏路)匝道(内圈上下、外圈上下)武夷路(玉屏南路)匝道(内圈上、外圈下)内环延安西路立交新华路匝道(内圈下、外圈上)吴中(东)路匝道(内圈上下、外圈上下)漕溪路匝道(外圈下)内环漕溪路立交龙华西路匝道(外圈下)天钥桥路匝道(内圈上)宛平南路匝道(内圈下、外圈上)瑞金南路(日晖东路)匝道(内圈上、外圈下)内环鲁班路立交制造局路匝道(外圈下)南车站路匝道(内圈下、外圈上)中山南路匝道(内圈上、外圈下)陆家浜路匝道(内圈下)中山南路匝道(内圈下、外圈上)浦东南路匝道(内圈上、外圈下)龙阳路(杨高南路)立交浦建路(沪南路)匝道(内圈上下、外圈上下)张江立交锦绣(东)路匝道(内圈上下、外圈上下)罗山路(杨高中路)立交张杨路匝道(内圈上、外圈下)浦东大道匝道(内圈下、外圈上)。

1、禁行范围:

全线(除杨浦大桥、南浦大桥越江通道外),禁止外省市号牌小客车、出租空车、实习车7:30—9:30和16:30—18:30(除周六、日及国定假日外)通行。

2、通行提示:

(1)杨浦大桥:

浦东往浦西方向:允许上述车辆从浦东大道入口、罗山路/杨高路立交各方向入口经杨浦大桥越江。车辆越江后应经临青路出口、周家嘴路出口、黄兴路出口驶

离内环主线。

浦西往浦东方向:允许上述车辆从中山北路入口、黄兴路入口、周家嘴路入口、河间路入口经杨浦大桥越江。车辆越江后应经浦东大道出口、杨高中路出口、

锦绣路出口驶离内环主线。 (2)南浦大桥:

浦东往浦西方向:允许上述车辆从杨高南路入口、浦东南路入口经南浦大桥越江。车辆越江后应经由中山东一路出口、中山南一路出口、陆家浜路出口驶离内

3

环主线。

浦西往浦东方向:允许上述车辆从中山南路

家浜路入口经南浦大桥越江。车辆越江驶离内环主线。

四、逸仙高架路 :南起大柏树立交,北吴淞立交

1、禁行范围:

北向南,场中路下匝道至内环高架路,

实习车7:30—9:30和16:30—18:30(除周2、通行提示:

北向南方向:上述车辆应由场中路下匝进入中环主线。 五、沪闵高架:

南向北方向:上述车辆可以由中山北二

上下匝道:

徐家汇高架出入口,内环漕溪路立交,田林东路匝道(仅内环来车可下),龙漕路匝道(仅可上内环),柳州路匝道(徐家汇方向上

桂林路匝道(徐家汇方向下、莘庄方向上),虹梅路匝道(徐家汇方向上、莘庄方向下),虹梅路立交,莲花路匝道(徐家汇方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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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华夏高架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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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行范围:全线禁止外省市号牌小客车、出租空车、实习车7:30—9:30和16:30—18:30(除周六、日

及国定假日外)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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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上海市部分高架道路主要限行规定及通行提示》

为缓解道路交通拥堵,均衡高架和地面的车流量,确保高架道路作为城市快速干道功能的体现,根据2002年12月16日,市府常务会议有关“禁止外省市号牌的小客车周一至周五7:30-9:30和16:30-18:30在高架道路上通行”的精神,目前,上海市高架道路限制通行的措施主要有: (一)延安高架路

1、禁行范围:全线禁止外省市号牌小客车、出租空车、实习车7:30—9:30和16:30—18:30(除周六、日及国定假日外)通行。 2、通行提示: (1)外滩隧道虹口方向来车(禁行车辆)禁止进入延安高架路主线; (2)G50、S20往市区方向车辆禁止进入延安高架路主线。 (二)南北高架路、卢浦大桥 1、禁行范围:中环路/共和新路立交——鲁班立交及卢浦大桥全线,禁止外省市号牌小客车、出租空车、实习车7:30—9:30和16:30—18:30(除周六、日及国定假日外)通行。 2、通行提示: (1)北向南行驶上述车辆在禁行时段必须由汶水路下匝道驶离南北高架主线,并禁止进入中环路; (2)新闸路、永兴路上匝道允许上述车辆经天目立交(转盘)跨越铁路和苏州河,但禁止驶入南北高架主线。 (三)内环高架路

1、禁行范围:全线(除杨浦大桥、南浦大桥越江通道外),禁止外省市号牌小客车、出租空车、实习车7:30—9:30和16:30—18:30(除周六、日及国定假日外)通行。

2、通行提示: (1)杨浦大桥: 浦东往浦西方向:允许上述车辆从浦东大道入口、罗山路/杨高路立交各方向入口经杨浦大桥越江。车辆越江后应经临青路出口、周家嘴路出口、黄兴路出口驶离内环主线。 浦西往浦东方向:允许上述车辆从中山北路入口、黄兴路入口、周家嘴路入口、河间路入口经杨浦大桥越江。车辆越江后应经浦东大道出口、杨高中路出口、锦绣路出口驶离内环主线。

(2)南浦大桥: 浦东往浦西方向:允许上述车辆从杨高南路入口、浦东南路入口经南浦大桥越江。车辆越江后应经由中山东一路出口、中山南一路出口、陆家浜路出口驶离内环主线。 浦西往浦东方向:允许上述车辆从中山南路/董家渡路入口、南车站路入口、陆家浜路入口经南浦大桥越江。车辆越江后应经杨高南路出口、浦东南路出口驶离内环主线。

(四)逸仙高架路 1、禁行范围:北向南,场中路下匝道至内环高架路,禁止外省市号牌小客车、出租空车、实习车7:30—9:30和16:30—18:30(除周六、

日及国定假日外)通行。

2、通行提示: 北向南方向:上述车辆应由场中路下匝道驶离主线。

南向北方向:上述车辆可以由中山北二路入口进入逸仙高架路主线,但禁止进入中环主线。 (五)沪闵高架路

禁行范围:全线禁止外省市号牌小客车、出租空车、实习车7:30—9:30和16:30—18:30(除周六、日及国定假日外)通行。 (六)中环路 禁行范围:全线禁止外省市号牌小客车、出租空车、实习车7:30—9:30和16:30—18:30(除周六、日及国定假日外)通行。

(七)华夏高架路

禁行范围:全线禁止外省市号牌小客车、出租空车、实习车7:30—9:30和16:30—18:30(除周六、日及国定假日外)通行。 对违法的驾驶员,交管部门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处以200元罚款。

篇五:《上海市部分高架道路主要限行规定及通行提示》

上海市部分高架道路主要限行规定及通行提示

保护视力色: 【字体:大 中 小】

为缓解道路交通拥堵,均衡高架和地面的车流量,确保高架道路作为城市快速干道功能的体现,根据2002年12月16日,市府常务会议有关“禁止外省市号牌的小客车周一至周五7:30-9:30和16:30-18:30在高架道路上通行”的精神,目前,上海市高架道路限制通行的措施主要有:

(一)延安高架路

1、禁行范围:全线禁止外省市号牌小客车、出租空车、实习车7:30—9:30和16:30—18:30(除周六、日及国定假日外)通行。

2、通行提示:

(1)外滩隧道虹口方向来车(禁行车辆)禁止进入延安高架路主线;

(2)G50、S20往市区方向车辆禁止进入延安高架路主线。

(二)南北高架路、卢浦大桥

1、禁行范围:中环路/共和新路立交——鲁班立交及卢浦大桥全线,禁止外省市号牌小客车、出租空车、实习车7:30—9:30和16:30—18:30(除周六、日及国定假日外)通行。

2、通行提示:

(1)北向南行驶上述车辆在禁行时段必须由汶水路下匝道驶离南北高架主线,并禁止进入中环路;

(2)新闸路、永兴路上匝道允许上述车辆经天目立交(转盘)跨越铁路和苏州河,但禁止驶入南北高架主线。

(三)内环高架路

1、禁行范围:全线(除杨浦大桥、南浦大桥越江通道外),禁止外省市号牌小客车、出租空车、实习车7:30—9:30和16:30—18:30(除周六、日及国定假日外)通行。

2、通行提示:

(1)杨浦大桥:

浦东往浦西方向:允许上述车辆从浦东大道入口、罗山路/杨高路立交各方向入口经杨浦大桥越江。车辆越江后应经临青路出口、周家嘴路出口、黄兴路出口驶离内环主线。

浦西往浦东方向:允许上述车辆从中山北路入口、黄兴路入口、周家嘴路入口、河间路入口经杨浦大桥越江。车辆越江后应经浦东大道出口、杨高中路出口、锦绣路出口驶离内环主线。{上海中环限行时间处罚}.

(2)南浦大桥:

浦东往浦西方向:允许上述车辆从杨高南路入口、浦东南路入口经南浦大桥越江。车辆越江后应经由中山东一路出口、中山南一路出口、陆家浜路出口驶离内环主线。

浦西往浦东方向:允许上述车辆从中山南路/董家渡路入口、南车站路入口、陆家浜路入口经南浦大桥越江。车辆越江后应经杨高南路出口、浦东南路出口驶离内环主线。

(四)逸仙高架路

1、禁行范围:北向南,场中路下匝道至内环高架路,禁止外省市号牌小客车、出租空车、实习车7:30—9:30和16:30—18:30(除周六、日及国定假日外)通行。

2、通行提示:

北向南方向:上述车辆应由场中路下匝道驶离主线。

南向北方向:上述车辆可以由中山北二路入口进入逸仙高架路主线,但禁止进入中环主线。

(五)沪闵高架路

禁行范围:全线禁止外省市号牌小客车、出租空车、实习车7:30—9:30和16:30—18:30(除周六、日及国定假日外)通行。

(六)中环路

禁行范围:全线禁止外省市号牌小客车、出租空车、实习车7:30—9:30和16:30—18:30(除周六、日及国定假日外)通行。

(七)华夏高架路

禁行范围:全线禁止外省市号牌小客车、出租空车、实习车7:30—9:30和16:30—18:30(除周六、日及国定假日外)通行。

对违法的驾驶员,交管部门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处以200元罚款。

篇六:《上海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关于实施高污染车辆限制通行措施的通知-地方司法规范》

上海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关于实施高污染车辆限制通行措施的通知

为有效改善本市中心城区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高污染车辆实施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的要求,现将实施高污染车辆限制通行措施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限制通行的车辆范围

(一)领有本市牌证,达不到国家第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在用车辆;

(二)领有外省市牌证,长期在沪使用,达不到国家第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在用车辆(在沪逗留7天以内的临时过境车辆除外);

悬挂部队、武警牌照的车辆以及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不属于限制通行的车辆范围。

二、限制通行的时间和区域

(一)自2006年2月15日起,7时至20时,内环线以内(含内环线)高架道路、延安路高架道路、沪闵路高架道路禁止上述车辆通行;

(二)自2006年10月1日起,7时至20时,内环线以内(含内环线)的高架道路和地面道路、延安路高架道路、沪闵路高架道路全面禁止上述车辆通行。

三、环保标志的核发

本市对达到国家第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车辆核发环保标志,准予进入上述限制通行区域。环保标志应当加贴在机动车前挡风玻璃的右上角不影响驾驶员视线处。

环保标志核发程序如下:

(一)对本市在实施国家第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后注册登记且具有合法通行权的在用机动车,依据各类车辆的上牌时间(见附件一),由环保部门委托公安交管部门统一核发环保标志,无须鉴别或者鉴定。车主应当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到车辆管辖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凭车辆行驶证、车主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申领环保标志。委托办理的,还须提交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二)对本市在实施国家第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前注册登记的在用机动车,如确实具备三元催化转换器、电喷等达到国家第一阶段标准所必需装置的车辆车主可以提出鉴别申请,到市环保局指定的鉴别机构对车辆实际配置的排气污染治理装置进行鉴别。符合技术要求的,予以核发环保标志。车主对鉴别结论不服的,可申请采用简易工况法对机动车排气污染状况进行检测鉴定。检测结果符合排气污染限值的,予以核发环保标志。

(三)对外省市牌照车辆,按在沪逗留时间分类管理。对在沪逗留7天以内的临时过境车辆,由环保部门委托市政部门在入境道口发放注明有效期限不超过7天的过境凭证。来沪超过7天以及长期在沪的外省市牌照车辆,车辆使用人应当凭车辆行驶证、车主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市市政部门设立的服务窗口申领环保标志。属于国家规定的第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实施后上牌的车辆(见附件二),发放环保标志。如需鉴别、鉴定的,按上款规定办理。

(四)对本通知实施后在本市上牌的新车,在核发车辆牌照时一并核发环保标志。

(五)环保标志发放和车辆鉴别不收费。申请采用简易工况法检测鉴定,且鉴定结果未达到规定限值的,车主应当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支付鉴定费用。

四、违反通行规定的处罚

对无环保标志或过境凭证驶入禁行区域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为确保高污染车辆限行措施的顺利实施,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实施工作的宣传。市环保局还将于1月中旬开通专门热线电话,接受广大市民的咨询。

环保标志具体的发放时间、地点及热线电话号码另行公布。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上海中环限行时间处罚}.

上海市公安局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本市注册车辆环保标志核发的确定原则

(1)1999年7月1日以后上牌的6座以下轻型客车;

(2)2001年9月1日以后上牌的所有柴油车;

(3)2001年10月1日以后上牌的总质量小于等于3.5吨的轻型客车、载货汽车;

(4)2003年7月1日后上牌的总质量大于3.5吨的重型汽油车。

附件二

外省市注册车辆环保标志核发的确定原则{上海中环限行时间处罚}.

(1)2001年6月1日以后上牌的微型面包车;

(2)2000年7月1日以后上牌的6座以下轻型客车;

(3)2001年9月1日以后上牌的柴油车;

(4)2001年10月1日以后上牌的总质量小于等于3.5吨轻型客车、载货汽车;

(5)2003年7月1日以后上牌的总质量大于3.5吨的重型汽油车。

来源:

篇七:《上海高架道路主要限行规定》

上海市部分高架道路主要限行规定及通行提示

为缓解道路交通拥堵,均衡高架和地面的车流量,确保高架道路作为城市快速干道功能的体现,根据2002年12月16日,市府常务会议有关“禁止外省市号牌的小客车周一至周五7:30-9:30和16:30-18:30在高架道路上通行”的精神,目前,上海市高架道路限制通行的措施主要有:

(一)延安高架路

1、禁行范围:全线禁止外省市号牌小客车、出租空车、实习车7:30—9:30和16:30—18:30(除周六、日及国定假日外)通行。

2、通行提示:

(1)外滩隧道虹口方向来车(禁行车辆)禁止进入延安高架路主线;

(2)G50、S20往市区方向车辆禁止进入延安高架路主线。

(二)南北高架路、卢浦大桥

1、禁行范围:中环路/共和新路立交——鲁班立交及卢浦大桥全线,禁止外省市号牌小客车、出租空车、实习车7:30—9:30和16:30—18:30(除周六、日及国定假日外)通行。

2、通行提示:

(1)北向南行驶上述车辆在禁行时段必须由汶水路下匝道驶离南北高架主线,并禁止进入中环路;

(2)新闸路、永兴路上匝道允许上述车辆经天目立交(转盘)跨越铁路和苏州河,但禁止驶入南北高架主线。

(三)内环高架路

1、禁行范围:全线(除杨浦大桥、南浦大桥越江通道外),禁止外省市号牌小客车、出租空车、实习车7:30—9:30和16:30—18:30(除周六、日及国定假日外)通行。

2、通行提示:

(1)杨浦大桥:

浦东往浦西方向:允许上述车辆从浦东大道入口、罗山路/杨高路立交各方向入口经杨浦大桥越江。车辆越江后应经临青路出口、周家嘴路出口、黄兴路出口驶离内环主线。

浦西往浦东方向:允许上述车辆从中山北路入口、黄兴路入口、周家嘴路入口、河间路入口经杨浦大桥越江。车辆越江后应经浦东大道出口、杨高中路出口、锦绣路出口驶离内环主线。

(2)南浦大桥:

浦东往浦西方向:允许上述车辆从杨高南路入口、浦东南路入口经南浦大桥越江。车辆越江后应经由中山东一路出口、中山南一路出口、陆家浜路出口驶离内环主线。

浦西往浦东方向:允许上述车辆从中山南路/董家渡路入口、南车站路入口、陆家浜路入口经南浦大桥越江。车辆越江后应经杨高南路出口、浦东南路出口驶离内环主线。

(四)逸仙高架路

1、禁行范围:北向南,场中路下匝道至内环高架路,禁止外省市号牌小客车、出租空车、实习车7:30—9:30和16:30—18:30(除周六、日及国定假日外)通行。

2、通行提示:

北向南方向:上述车辆应由场中路下匝道驶离主线。

南向北方向:上述车辆可以由中山北二路入口进入逸仙高架路主线,但禁止进入中环主线。

(五)沪闵高架路

禁行范围:全线禁止外省市号牌小客车、出租空车、实习车7:30—9:30和16:30—18:30(除周六、日及国定假日外)通行。

(六)中环路

禁行范围:全线禁止外省市号牌小客车、出租空车、实习车7:30—9:30和16:30—18:30(除周六、日及国定假日外)通行。

(七)华夏高架路

禁行范围:全线禁止外省市号牌小客车、出租空车、实习车7:30—9:30和16:30—18:30(除周六、日及国定假日外)通行。 对违法的驾驶员,交管部门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处以200元罚款

篇八:《交通违法处罚罚款和违章代码对照表》

高架限行时间路段

东方网4月2日消息:记者昨天从市公安局获悉,外牌车辆高架限行延时新规将于4月15日起实施。相较之前规定,新规将早晚高峰限行时间扩延至7时至10时、16时至19时,分别增加了1小时。限行区域保持不变。

市公安局相关通告指出,每日7时至10时、16时至19时,以下道路禁止悬挂外省市号牌小客车、未载客的出租小客车及实习期驾驶人驾驶的小客车通行(周六、周日、国定假日除外):延安高架路(S20以东);沪闵高架路(全线);中环路(全线);华夏高架路(全线);卢浦大桥;南北高架路(鲁班路立交至中环路共和新路立交段);逸仙高架路(北向南场中路下匝道至内环高架路段);内环高架路(内圈中山北二路入口至锦绣路出口,杨高南路入口至中山南一路出口;外圈锦绣路入口至黄兴路出口,董家渡路、南车站路、陆家浜路入口至杨高南路出口段除外)。

此外,公安部门还提醒,在通告未尽列的高架道路(城市快速路)禁止悬挂外省市号牌小客车、未载客的出租小客车及实习期驾驶人驾驶的小客车通行的管理措施,按道路上设置的交通标志、标线所示执行。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

2013上海市交通违法行为处罚罚款和违章代码对照表

发布日期:2013-01-30

上海电子警察执法处理标准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对照表(2013年新版) 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