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部门工作目标责任书


篇一:《2015部门目标责任书》

东海县2015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全国、省、市食品安全工作文件、会议精神,继续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着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促进我县经济健康快速协调发展,县政府与县市场监管局签订2015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共性目标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监管职责。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根据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局长对本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副局长为直接责任人。按照《东海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要求,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不断完善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2、确定工作目标,落实保障措施。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重大部署,结合本部门实际,确定年度工作目标,制定保障措施,确保食品安全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3、加强制度建设,实施长效监管。不断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强化日常监管措施;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加强社会宣传和舆论引导,增强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

4、加强信息沟通,实现资源共享。及时、准确向县政府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强化部门间的信息共享与交流,参加县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及例会。

5、指导、配合乡镇做好市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

6、根据上级部门及县政府食品风险监测方案,完成采样、监测等工作任务,并报送监测数据。开展快速监测。

二、个性目标

1、加强食品经营证照管理,严厉打击无证照食品经营行为。加大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水平,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2、加强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督管理,负责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及突发事件处理。

3、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处;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加大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建设。

4、统筹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促进食品安全检测资源整合,全面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验工作。

5、全面落实市场巡查制度,完善监督检查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严格实行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销毁制度,建立食品质量信息公布制度。全面建立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严查市场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厂名“三无”食品。

6、全面推行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有效落实餐饮单位食品安全风险监控管理。餐饮量化分级管理普及率不低于80%。

7、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督促食品经营企业(单位)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购销台帐制度。

三、强化责任

县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对部门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部门每季度向县政府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汇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必须即时向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县食品安全委员会适时对部门工作进行督察、评价,并通报有关情况。对因工作失职造成发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考核时实行一票否决,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及法律责任。

东海县人民政府 东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签字人 签字人

二〇一五年十月

东海县2015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全国、省、市食品安全工作文件、会议精神,继续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着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促进我县经济健康快速协调发展,县政府与县公安局签订2015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共性目标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监管职责。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根据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局长对本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副局长为直接责任人。按照《东海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完善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2、确定工作目标,落实保障措施。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重大部署,结合本部门实际,确定年度工作目标,制定保障措施,确保食品安全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3、加强制度建设,实施长效监管。不断健全和完善本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强化日常监管措施;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激励与惩戒机制;加强社会宣传和舆论引导,增强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

4、加强信息沟通,实现资源共享。及时、准确向县政府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强化部门间的信息共享与交流,参加县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及

例会。

二、个性目标

1、依法查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假冒伪劣食品等涉及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

2、积极支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执法工作,依法查处暴力抗法案件。

3、维护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现场秩序,会同有关部门参与相关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4、依法追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中构成犯罪的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三、强化责任

部门每季度向县政府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必须即时向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县食品安全委员会适时对部门工作进行督察、评价,并通报有关情况。对因工作失职造成发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考核时实行一票否决,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及法律责任。

东海县人民政府 东海县公安局

签字人 签字人

二〇一五年十月

东海县2015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全国、省、市食品安全工作文件、会议精神,继续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着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促进我县经济健康快速协调发展,县政府与县海洋与渔业局签订2015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共性目标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监管职责。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根据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局长对本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副局长为直接责任人。按照《东海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完善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2、确定工作目标,落实保障措施。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重大部署,结合本部门实际,确定年度工作目标,制定保障措施,确保食品安全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3、加强制度建设,实施长效监管。不断健全和完善本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强化日常监管措施;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激励与惩戒机制;加强社会宣传和舆论引导,增强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

4、加强信息沟通,实现资源共享。及时、准确向县政府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强化部门间的信息共享与交流,参加县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及例会。

5、指导、配合乡镇做好市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

6、根据上级部门及县政府食品风险监测方案,完成采样、监测等工作任务,并报送监测数据。开展快速监测。

二、个性目标

1、大力推行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积极实施水产品无公害养殖基地建设,无公害产品认证,无公害养殖基地面积总数有所增加。

2、加强产地环境和水产养殖用药的监管,开展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有效控制养殖水产品药物滥用、使用违禁药物和药物残留超标,药物残留和违禁药物检出率控制在全市较好水平。

3、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信息通报制度,做好初级水产品抽检监控,开展水产品质量、药残、病害等检测监测信息通报工作。

4、继续巩固和扩大水产品质量安全治理成果,建立和健全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三、强化责任

部门每季度向县政府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必须即时向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县食品安全委员会适时对部门工作进行督察、评价,并通报有关情况。对因工作失职造成发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考核时实行一票否决,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及法律责任。

东海县人民政府 东海县海洋与渔业局

签字人 签字人

二〇一五年十月

东海县2015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全国、省、市食品安全工作文件、会议精神,继续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着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促进我县经济健康快速协调发展,县政府与县教育局签订2015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共性目标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监管职责。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根据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局长对本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副局长为直接责任人。按照《东海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完善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2、确定工作目标,落实保障措施。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重大部署,结合本部门实际,确定年度工作目标,制定保障措施,确保食品安全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3、加强制度建设,实施长效监管。不断健全和完善本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强化日常监管措施;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激励与惩戒机制;加强社会宣传和舆论引导,增强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

4、加强信息沟通,实现资源共享。及时、准确向县政府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强化部门间的信息共享与交流,参加县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及例会。

二、个性目标

1、加强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督促不合格学校食堂的升级改造,协同县市场监管局、县卫计委等部门加强学生课间餐、“学生奶”、饮用水及其他方面的学校食品卫生监管。

2、落实学校对校园内(包括出租门面房)设立的食品销售网点的食品安全责任,严格执行和认真落实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

3、加强对学生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每年学生接受食品安全课程教育

不少于10学时。

4、维护校园内学生正常安全的饮食消费秩序,杜绝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现象,制定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防止各类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三、强化责任

部门每季度向县政府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必须即时向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县食品安全委员会适时对部门工作进行督察、评价,并通报有关情况。对因工作失职造成发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考核时实行一票否决,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及法律责任。

东海县人民政府 东海县教育局

签字人 签字人

二〇一五年十月

东海县2015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全国、省、市食品安全工作文件、会议精神,继续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着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促进我县经济健康快速协调发展,县政府与县粮食局签订2015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共性目标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监管职责。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根据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局长对本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副局长为直接责任人。按照《东海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完善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2、确定工作目标,落实保障措施。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重大部署,结合本部门实际,确定年度工作目标,制定保障措施,确保食品安全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3、加强制度建设,实施长效监管。不断健全和完善本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强化日常监管措施;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激励与惩戒机制;加强社会宣传和舆论引导,增强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

4、加强信息沟通,实现资源共享。及时、准确向县政府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强化部门间的信息共享与交流,参加县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及例会。

二、个性目标

1、进一步指导粮食行业的生产质量安全工作。加强粮油的收购、储存、运输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政策性用粮购销中粮食质量及原粮卫生的监管,确保地方储备粮的质量安全。

2、全面推进粮食行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粮食质量标准、检测制度及有关技术规范。

3、严厉打击在粮食加工、储存、运输、销售过程中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行为。

4、做好粮油质量标准管理和监督抽检工作,确保粮食供应市场的安全。

三、强化责任

部门每季度向县政府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必须即时向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县食品安全委员会适时对部门工作进行督察、评价,并通报有关情况。对因工作失职造成发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考核时实行一票否决,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及法律责任。

东海县人民政府 东海县粮食局

签字人 签字人

二〇一五年十月

篇二:《2015部门目标责任书》

东海县2015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全国、省、市食品安全工作文件、会议精神,继续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着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促进我县经济健康快速协调发展,县政府与县市场监管局签订2015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共性目标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监管职责。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根据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局长对本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副局长为直接责任人。按照《东海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要求,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不断完善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2、确定工作目标,落实保障措施。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重大部署,结合本部门实际,确定年度工作目标,制定保障措施,确保食品安全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3、加强制度建设,实施长效监管。不断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强化日常监管措施;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加强社会宣传和舆论引导,增强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

4、加强信息沟通,实现资源共享。及时、准确向县政府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强化部门间的信息共享与交流,参加县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及例会。

5、指导、配合乡镇做好市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

6、根据上级部门及县政府食品风险监测方案,完成采样、监测等工作任务,并报送监测数据。开展快速监测。

二、个性目标

1、加强食品经营证照管理,严厉打击无证照食品经营行为。加大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水平,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2、加强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督管理,负责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及突发事件处理。

3、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处;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加大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建设。

4、统筹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促进食品安全检测资源整合,全面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验工作。{局部门工作目标责任书}.

5、全面落实市场巡查制度,完善监督检查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严格实行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销毁制度,建立食品质量信息公布制度。全面建立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严查市场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厂名“三无”食品。

6、全面推行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有效落实餐饮单位食品安全风险监控管理。餐饮量化分级管理普及率不低于80%。

7、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督促食品经营企业(单位)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购销台帐制度。

三、强化责任

县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对部门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部门每季度向县政府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汇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必须即时向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县食品安全委员会适时对部门工作进行督察、评价,并通报有关情况。对因工作失职造成发生

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考核时实行一票否决,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及法律责任。

东海县人民政府东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签字人签字人

二〇一五年十月

篇三:《公共事业管理局 工作目标责任书》{局部门工作目标责任书}.

公共事业管理局

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强化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