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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预防机制


第一篇 国土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预防机制
《2016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3自查自纠(6月15日—7月底)。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并针对企业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环境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彻底的检查。

第二阶段:督促检查(8月份)对辖区内的环境安全大检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阶段:依法查处(9月份),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停产整顿,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复产必须经过验收。并接受县安委会对我局安全大检查活动的进展,实效及落实重点工作、治理重大隐患等情况全面检查。

(二)检查对象

1、企业生产、利用、产生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企业;

2、重金属生产企业;

3、饮用水源、水库、河流、尾矿库等周边重点企业;

4、单位内部防火、防盗及小博士托管中心。

(三)检查内容

1、贯彻执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情况,组织机构是否健全,规章制度是否落实等情况。

2、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的制度、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及维护情况。

3、企业环境应急处理设施的建设的完善情况,可能发生环境污染的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4、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环境安全“三同时”执行情况。

5、企业排污口是否在一、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是否对饮用水源造成威胁的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要高度重视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迫性、重要性,成立以局长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第一责任人,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

(二)加大督办力度,严肃追究责任。要建立安全隐患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强化行政执法,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强应急管理,制定完善应急预案。要结合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切实加强对突发环境污染时的现场应急处置措施,建立完善的响应机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四)强化日常监督执法,突出检查治理重点。要将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结合起来,与日常环境执法工作相结合起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要查清,治理措施要有效,限期整改到位,相关责任追究到底。

第3李美荣

①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工作,督促检查高危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预案。

②加强危险废物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规定,严防污染事故特别是重金属污染事故发生。

③完善重点危险源动态监控与应急救援指挥系统。

④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⑤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8、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责任人:王甘生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投入生产使用。

9、事故控制。

①杜绝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2016国土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在全系统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精神,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有效预防腐败,切实抓好国土资源系统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将风险管理理论引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紧紧围绕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运用教育、制度、监督等有效措施,把廉政风险查到点、惩防体系建到岗,着力抓好对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的防范,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发生的风险,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把廉政风险防范管理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切入点,通过有针对性地开展权力观和廉洁从业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洁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拒腐防变的主动性和坚定性;通过完善和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加大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通过认真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探索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新模式,建立能够提前发现、有效预防、及时化解廉政风险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主要内容

(一)围绕扩大内需,加强政府招商引资项目审批管理,确保市政府大事大项落到实处;

(二)围绕依法行政,加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监督管理;

(三)围绕廉洁自律,防止利用职权搞不正之风,杜绝吃拿卡要现象。

(四)围绕领导班子民主决策,加强“三重一大”(即: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人事任免和大额资金使用)制度管理;

(五)围绕科技控权,充分发挥电子政务预防腐败的作用,积极探索利用科学技术手段约束公共权力的新方式新途径。

(六)围绕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从岗位股室到各站所“三个层次”,就审批权、处罚权、决策权、执行权等方面认真查找可能引发腐败的风险。

四、总体要求

按照全面开展、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我局开始启动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到11月末,初步形成覆盖全局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网络,初步建成相关工作配套制度体系,到2016年底,形成比较完善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机制,推动我局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五、方法步骤

(一)准备阶段

为使广大党员干部真正意识到廉政风险的客观存在性与现实危害性,切实提高加强廉政风险防范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采取以下4点做法:

1、召开动员大会部署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要将此项工作落实到岗位责任人。

2、成立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负责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3、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按照方案认真进行自查自纠。

4、在局域网站设立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专栏,搭建交流平台,推动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查找廉政风险阶段

主要采取自己找、群众提、互相查、领导点、组织评、社会督六种方法(《查找廉政风险点流程图》见附表1),重点查找四类风险:一是岗位职责风险,重点查找在岗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因素;二是业务流程风险,重点查找由于工作程序和个人自由裁量空间过大,可能造成权力失控和行为失范的因素;三是制度机制风险,重点查找由于缺乏工作制度的明确覆盖及工作时限、标准、质量等明确规定,可能导致行政行为失控的因素;四是外部环境风险,重点查找行业“潜规则”对岗位的干扰、生活圈和社交圈对个人的不利影响等因素。结合岗位查找廉政风险点,做到查准、查全、查深,为制定廉政风险防范措施奠定基础。

1、查找风险点时,先由个人就本岗职责进行自查,然后单位采取集中汇报和讨论的形式公开查找,查找的问题要实在、具体;同时单位领导班子要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形式,认真查找班子自身和本单位在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点,充分掌握岗位职责风险面。要保证查找的问题和制订的防范措施具有针对性。

2、廉政风险等级评估。根据风险发生的机率大小、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风险等级划分为三级。一级风险是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严重损害后果,可能触犯国家法律,构成犯罪的风险;二级风险是一旦发生可能造成较为严重损害,可能违反相关行政法规,受到纪律处分的风险等;三级风险是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一定经济损失的风险。对应三个级别风险点明确责任人、责任风险和标准要求。要突出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财务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等重点领域的岗位职责。

3、建立廉政风险信息档案。各部门负责人将每个在岗人员查找到的廉政风险登记汇总,填写部门廉政风险识别防控表(见附表2)和个人廉政风险识别防控表(见附表3),交局纪检组建立台帐,形成廉政风险信息档案,实行集中规范管理。

4、成立风险质量评估组,评估结果分为:准确、比较准确、基本准确、不准确。被评估为基本准确的,要在规定时间内整改;被评估为不够准确的,由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对当事人进行约谈,限期整改,当年不能评先、评优,对态度不端正、且敷衍应付的,当年考核为不称职。

(三)制定长效防控措施

1、预防措施。

①深入开展权力观和廉洁从业教育,引导公务员和其他公职人员牢固树立廉洁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拒腐防变的主动性和坚定性,自觉地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②完善办事公开机制和廉政承诺制,结合各个风险点的实际,规范工作流程,修订完善原有的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靠健全的制度和科学有效的机制遏制廉政风险的发生。

③充分发挥电子政务预防腐败的作用,在局域网将每个岗位的风险点公开,互相监督,防止廉政风险发生。

2、建立监控机制。

①进行动态监控,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②定期进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等制度,加强监督管理。

③严格执行民主决策制度,凡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等,须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针对日常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制定相应的制度。

3、处置办法。对有明显风险表现的个人及时进行纠错和提醒,防止可能出现或正在演变的腐败问题发生。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对群众有举报、社会有反映、不按照规定落实廉政风险防范措施的,采取谈话提醒、诫勉纠错、责任追究等措施,帮助和督促其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对整改不力,群众仍有反映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追究。

(四)检查防范效果

1、对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运行情况进行自我评估,查找问题,完善措施,总结经验,量化效果,并将经验做法上报市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将廉政风险排查点及工作流程在一定范围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群众举报、社会反映不按照规定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情节轻微,廉政责任制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的,及时给予必要的谈话提醒或警示提醒。凡确定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点岗位,群众举报两次以上且查实存在问题的,给予“廉政风险黄牌警告”,并对该岗位负责人实行重点监管。凡出现违规违纪案件或被给予“廉政风险黄牌警告”的,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不能评为“好”等次,并要按照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六、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是源头预防腐败的一项重要举措,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牢固树立廉政风险意识,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二)周密部署,落实责任。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查找廉政风险,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层层落实责任,确保预防腐败各项要求具体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人,有效预防和避免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突出重点,务求实效。推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要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与关键岗位、重点环节突破相结合,与查补堵漏、建立完善惩防体系相结合,稳步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第二篇 国土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预防机制
《2015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1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隐患排查制度

一我矿安全管理部门是安全检查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矿隐患安全检查管理工作。

二由我矿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每周检查一次。检查需填写《安全隐患检查记录》。

三日常安全隐患检查以查违章、查隐患、查管理为主要内容。

四季节性安全隐患检查:

(一)春季安全检查,以防雷、防跑冒滴漏及防火为重点检查内容;

(二)夏季安全检查,以防汛、防暑、防人身伤害为重点检查内容;

(三)秋季安全检查,以防火为重点检查内容;

(四)冬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冻为检查内容;

(五)季节性安全检查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技术人员、安全员进行检查。

五专业性安全隐患检查:

(一)检查防火、防爆、用火管理及消防设施;

(二)检查安全设施、人身安全、劳动保护器具、通风、噪声等;

(三)检查防爆、防触电、防雷接地等;

(四)检查特殊工种及用具等;

(五)检查设备、仪表、安全联锁、报警仪器、安全状况;

(六)检查运输车辆等安全状况;

(七)检查环境卫生等;

(八)专业性安全隐患检查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公司主要领导进行联合大检查,每月检查一次。

六节假日安全隐患检查:

(一)重要节假日(如: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前,为保证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应进行安全隐患检查;

(二)节假日安全隐患检查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人员进行自查并做好记录;

(三)节日前需认真检查下列情况:

1、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和普通物品存放保管情况;

2、假日生产安全措施的安排落实情况;

3、劳动纪律、操作规程的执行以及节前安全教育情况;

4、各类设备的安全运行以及隐患整改情况;

5、节假日值班人员的落实情况。

七不定期安全隐患检查

临时性专业检查及生产出现问题必须进行安全隐患检查。

八各级隐患安全检查,必须认真做好记录。

二、隐患整改制度

一、事故隐患范围:

1、危及安全经营的不安全因素;

2、导致事故发生或扩大的设施、安全设施隐患;

3、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

二、对查出的隐患应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按公司、部门两级管理逐项落实整改措施,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得拖延;

三、对于查出的一般事故隐患,由生产部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四、对于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生产部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

五、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部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六、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登记,落实整改措施,做到三定(即:定措施、定负责人、定完成日期),两不交(即:班组能整改的不交到部门、部门能整改的不交公司)。

七、检查出的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限于物质或技术条件暂不能解决的,必须采取并落实风险消减措施,然后定出计划,按期解决。部门无力解决的,及向公司主管部门写书面报告,申请安排解决;

八、凡查出的重大隐患,在未彻底整改前,各有关部门应采取有效的风险消减措施并由安全管理部门监督执行。

九、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分别列入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和检修计划限期解决。

十、对未按期整改的隐患,实行《隐患整改通知单》办法,由安全管理人员填写,经安全管理部门签发,由部门负责人签收并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处理完毕,《隐患整改通知单》应存档检查。

十一、各类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和节假日检查,其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必须认真保存备案。

十二、凡查出的各类隐患,因没及时整改而造成事故,要追究隐患发生部门安全负责人的责任。

三、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一、事故隐患报告

1、每天工作人员交接班例行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立即向上级汇报;

2、当班人员在工作当中发现事故隐患的,立即向上级汇报,需要紧急处理的,应根据情况处理;

3、各部门负责人接到汇报后,应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职责进行处理,需要其它部门配合的要向总经理汇报处理;

4、各部门负责人将每天的事故隐患处理情况向总经理汇报;

5、一旦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部门负责人接到员工报告后,立即向总经理汇报处理,总经理要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a、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b、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国土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预防机制

c、隐患的治理方案。

二、举报奖励

凡工作人员举报,经部门负责人核实的事故隐患,公司对举报人按一般事故隐患100元,重大事故隐患500元进行奖励。

四、事故隐患监控制度

一、监控点的选择与确定

1、易燃场所;

2、有触电伤害危险的场所;

3、有中毒和窒息危险的场所;

4、有高处坠落危险的场所;

5、有机械伤害的场所。

二、管理实施

1、坚持每一个监控点有一本台帐,真正做到检查记录可查,资料台帐存档。

2、搞好四项管理,即监控法目标管理;监控法检查管理;责任人监控责任制管理;监控安全指标奖惩管理。

三、工作程序

1、召开专门会议,统一思想,形成共识,研讨贯彻落实方案;

2、由我矿安全管理委员会统一指挥;

3、制定有关规章制度;

4、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地选择并确定监控点;

5、编写监控点控制要点,确定责任人和检查周期。

四、监控点检查管理制度

1、各级监控点责任人和当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检查周期,进行认真细致的巡回检查,严密监控,并形成详细的原始记录,以供公司检查考核;国土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预防机制

2、监控检查中发现问题,正确地进行技术分析,查清原因,采取防止缺陷扩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将缺陷内容、发生时间、处理情况书面反馈安全部门;

3、对暂不能消除的缺陷、隐患,除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还需及时合理安排整改;

4、对存在的重大隐患,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停止运行,及时报告领导或总工程师,研究整改方案,进行整改;

5、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意识的宣传教育,加强责任人对各监控点、监控设施的运行维护;

6、每月对各监控点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并作出科学性的综合分析论证。

五、事故隐患档案管理制度

一、为规范我矿事故隐患档案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归档范围

全矿隐患监控点的档案、日常事故隐患检查发现的隐患进行整改的档案等文件资料。

三、我矿的隐患档案管理由安全主任负责。

四、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1、我矿的归档资料实行月度归档制度,即:每月的月底为我矿隐患档案资料归档期。

2、在档案资料归档期,由安全主任分别向各主管部门收集应该归档的原始资料。各主管部门负责人应积极配合与支持。

第2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派查治理长效机制,推进公司安全隐患派查治理工作,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二条对于一般性事故隐患,安全科应要求有关部门限期排除。

第三条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科应联系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做出暂时局部、全部停车或停止使用的强制措施决定,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限期彻底整改。

第四条事故隐患的范围

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险情。

2、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缺陷、工艺缺陷、设备缺陷等。

3、建设、施工、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能量伤害。

4、停工、生产(.)、开工阶段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

5、可能造成职业并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和作业条件。

6、在敏感地区进行作业活动可能导致的重大污染。

7、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理活动(包括停用报废装置设备的拆除,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等)。

8、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

9、以往生产活动遗留下来的潜在危害和影响。

第五条安全科每周应会同各相关部门,对厂区进行隐患排查一次,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第六条对所排查的安全隐患,由安全科会同相关部门编制整改措施,并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由各车间、部门负责人负责落实整改。

第七条对难以立即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方案需包括: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八条在隐患治理过程中,负责整改的部门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在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止使用或停车,对难以停止使用或停车的相关生产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第九条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向公司安全科、总公司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报告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以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

第十条事故隐患坚持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监控整改的原则,由存在事故隐患的车间、部门组织整改,整改责任人为各车间、部门主要负责人。

第十一条各部门和相关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凡当班组能整改地不准推向车间,凡车间能整改地不准推向公司主管部门的原则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第十二条整改责任单位要按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对事故隐患认真整改,并于规定的时限内,向公司安全科报告整改情况。整改期限内,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进行专人监控,明确责任,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第十三条整改工作结束后,整改部门要按要求写出隐患整改回复报告,由安全科组织检查验收。

第十四条对整改措施不到位,检查验收不合格,事故隐患未消除的应停止其相关设施、设备的运行和操作使用。直到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行。

第十六条安全科每月应对公司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交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字报总公司备案。

第十五条处罚

1、对不及时报告、隐报、瞒报重大事故隐患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处500元罚款。

2、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在整改过程中不制定治理方案的部门主要责任人处500元罚款。

3、对查出的事故隐患,不及时进行整改治理,擅自生产作业的部门主要责任人处500元罚款。

4、对不及时报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处安全科主要负责人500元罚款。

第3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某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全面实现某公司安全生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在生产、经营和建设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有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某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事故隐患分类

第四条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第五条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本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事故隐患。

第三章责任分工

第六条某公司主管安全的公司领导责任分工。

(一)负责审批某公司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项目;

(二)负责审批某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资金。

第七条各单位和作业部级领导责任分工。

(一)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要求和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和相关管理细则;

(二)组织并参加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和事故隐患整改治理,对暂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逐级上报;

(三)按月组织研究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布置有关专业部门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对一时不能解决的隐患,组织制定相应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事故隐患治理资金;

(四)组织对相关外协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第八条各专业系统责任分工。

(一)某生产、调度系统

1、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或紧急情况时,要立即下达停产、停工处理指令,不得违章指挥;

2、对于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做好生产平衡工作,调整运行方式及时安排时间进行解决;

3、处理事故隐患时,做好鱼雷罐、原燃料等大宗物资运输协调;

4、对危及人身安全的液态金属隐患或紧急情况,做好指挥预案。

(二)设备部

1、组织开展工业建筑(含建筑物和构筑物)、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组织制订设备、设施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应急预案以及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申请、安排,并组织事故隐患治理工程、项目的实施;

3、组织对检修单位作业现场和日常管理中隐患进行检查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

(三)科技信息部

1、组织对衡器、计控保护系统的隐患排查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

2、组织辖区内作业层及化学品的事故隐患检查工作,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四)人力资源部

1、组织开展岗位劳动纪律情况和劳务用工管理情况的检查,对存在隐患组织落实;

2、组织开展消防、交通、治安专业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3、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实施奖励,并根据某公司领导批复,组织做好奖励的审核、兑现。

(五)办公室

1、组织开展食品卫生、行为规范、职工后勤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组织制订公共卫生等隐患整改方案、应急预案,对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组织实施;

3、组织对绿化、保洁单位作业现场和日常管理中隐患进行检查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

(六)财务系统

在编制资金预算的同时,将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纳入资金预算安排,并对提出的事故隐患治理资金进行审核,保证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七)工程部

1、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组织制订在建工程、设施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对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组织实施;

3、组织对工程单位施工现场和日常管理中隐患进行检查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

(八)能源部

1、组织开展能源介质系统和报警防护设施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组织制订有毒有害等危化品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和应急预案。

(九)安全专业系统

1、组织或督促各级人员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和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2、组织对重大危险源隐患情况进行监督监控;组织制订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急性职业中毒等隐患整改方案、应急预案,对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组织实施;

3、负责事故隐患的归口统计上报工作。

第四章事故隐患的排查与统计上报

第九条各单位行政一把手,是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全面负责。

第十条在事故隐患排查中,各单位按照区域分工、包机制度明确每台设备、设施、每个区域、部位事故隐患排查的责任人,对所辖设备设施、区域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负责,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上报或组织处理。

第十一条应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程和某公司的有关规定,班组按班次、作业区按日、作业部按周、公司层按月组织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第十二条单位事故隐患排查分部门级、区域级和班组级三级排查制度,均建立隐患项目登记、处理台帐(见附件1),由上一级主管负责人进行检查和签认。

第十三条各专业系统应按照各自的工作范围、职责分工,分别组织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将工作开展情况按时限要求向上级领导和安全专业汇报。

第十四条对检查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应逐级进行登记或上报。

(一)一般事故隐患

1、班组应及时处理,并记录在安全工作日志中;

2、当日不能解决的事故隐患由班组上报作业区,由作业区填写隐患项目登记、处理台帐,并明确整改时限、负责人和控制措施;

3、一周内不能解决的事故隐患由作业区上报作业部,由作业部组织制定整改计划。采取控制措施,并落实到岗到人,同时填写隐患项目登记、处理台帐。

(二)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上报部领导和某公司有关专业部门。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

4、防止发生事故的控制措施。

第十五条各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按月、年进行统计,于每月初5日前,每年1月15日前向公司安全专业分别上报上月及上一年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月度、年报表(附件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登记表(附件3)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登记汇总表(附件4)。统计分析表应由主管领导签字,实行零报告制度。

第十六条各级专业部门有权对所管辖的专业范围内发现的事故隐患向责任单位下达隐患整改指令书,并督促进行治理整改。由上级专业部门下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改正指令书》的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应按时限要求及时进行反馈。

第十七条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单位,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业主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五章事故隐患的治理

第十八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本着边排查、边整改和三定四不推的原则,严格按照责任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限落实的要求,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治理整改,确保治理整改到位。

第十九条一般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应限期治理;重大事故隐患:由某公司组织专业部门制定整改方案,采取强制性监控措施,进行限期整改。

整改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整改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整改的机构和人员;

(五)整改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二十条重大事故隐患需某公司安排计划治理的,隐患所在单位应提出具体整改方案,及时上报某公司安全专业,并制定详细完善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十一条重大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在整改结束后,应及时向某公司提出验收申请,由某公司对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现场验收或向上级提出验收申请。

第二十二条暂时整改不了的事故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控制。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在停产或停止使用的情况下进行事故隐患治理整改。并根据其级别,分别由所在单位进行检查,检查主体为对应级别的负责人或分管专业。

第六章事故隐患的奖励和处罚

第二十三条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经单位申报、专业部门审核、某公司批准后,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按某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根据事故隐患所在部位,按照区域分工对责任人落实考核。凡被公司级专业管理查出的事故隐患,对责任单位考核500-2000元/项,对单位行政一把手考核200元/项;凡被部门专业管理查出的事故隐患,对责任区域考核200-1000元/项,对区域长考核200元/项;凡被部门区域长查出的事故隐患,对责任班组考核200-500元/项,对班组长考核100元/项。

第二十五条未按规定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整改或上报,导致发生事故,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严格考核。情节严重的,由某公司专业部门提出意见,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若与上级下发的相关管理规定相违背,以上级下发文件为准。

第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目的和内容

1、1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事故隐患分类、排查、报告、整改及奖励办法。

编辑本段

2、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编辑本段

3、职责

3、1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3、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分厂(车间)、处室行政一把手为分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领导责任。各单位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公司领导报告。

3、3安督办负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负责对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的汇总和发放等。

3、4公司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3、5财务处负责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3、6生技处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负责。

编辑本段

4、事故隐患

4、1事故隐患的含义: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4、2事故隐患的分类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4、2、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4、2、2重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编辑本段

5、工作程序

5、1组织机构

5、1、1公司成立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分别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安督办主任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督办,主要负责活动开展的日常管理工作。

5、1、2各二级单位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由单位第一责任人任组长。

5、2隐患的排查与报告

5、2、1隐患的排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分厂(车间)、处室应对各自管辖区域内按照公司《安全检查制度》中规定时间、内容和频次对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收集、查找并上报发现的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措施对隐患进行整改。

5、2、2隐患的报告

5、2、2、1发现隐患一般采用逐级报告的方法,即员工报各部门、车间领导或安技员,各部门、车间报安督办,安督办对各类隐患进行登记分类。

5、2、2、2报告形式

5、2、2、2、1报告一般采用书面形式,特殊情况可采用口头报告。

5、2、2、2、2在书面报告中,报告人要把隐患地点、事故隐患内容、拟采取措施建议、报告人姓名、报告接受人姓名、报告时间等写清楚,一式二份,一份交安督办,一份部门自己留底备查。(详见隐患报告登记表)

5、2、2、2、3公司各处室进行的专业安全检查和各部门进行的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也应同时报告安督办进行登记备案。

5、3隐患的整改和验收

5、3、1各分厂(车间)、处室发现或接到员工事故隐患报告后,应立即按照分厂(车间)、处室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的职责分工组织本单位专业人员对隐患进行核实,并在24小时内作出书面整改意见。各部门自己能够解决的隐患应立即整改;需其他部门协助解决的,能自己联系解决的自己联系解决,不能自己联系解决的,应立即报安督办,安督办根据隐患的种类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由各职能部门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

5、3、2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安督办提交公司,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事故隐患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安督办应进行监控。

5、4档案建立

安督办应对各类人员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5、5奖惩

5、5、1报告隐患的数量和质量作为年终评先进的重要依据。

5、5、2根据隐患的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对隐患发现者进行5-500元的奖励,奖励采用现金兑现,由安督办申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5、5、3各部门对员工上报的事故隐患,不整改或不上报的,一旦发现按情节严重对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罚款200500元。

5、5、4对发掘事故隐患不力,而又发生事故的部门将按照公司《工伤事故管理规定》中罚款金额的两倍进行处罚。

5、5、5发现了事故隐患因未及时整改,报告人也没继续上报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将对发生事故的部门按照《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罚款金额的两倍进行处罚,对责任人将从重处理,报告人不承担责任。

5、5、6对报告人特别是越级上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或有此嫌疑的,一经查实报总经理处理。

6、1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第三篇 国土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预防机制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安全是一切工作的首位. 为了防治事故隐患, 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现结合我矿具体实际, 特制定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如下:

隐患排查整改会议的组织召开、整改、资料的形成要求:

1、矿每周星期一的隐患排查会议由矿长主持,各分管副矿长、技术负责人、科室负责人、队级管理人员参加。

2、对所排查的隐患必须按照“六定原则”落实整改,即:定项目、定措施、定资金、定负责人、定完成时间、定复查人。

3、矿每周一的隐患排查会议以会议纪要的形式按照“六定原则”明确整改;基层队及班组排查的隐患“六定原则”和闭锁循环整改要求做好记录,并严格按要求予以落实整改。 “现场隐患”是指生产安全职能部门通过现场检查的形式确定的隐患,对现场隐患按以下程序进行闭锁循环管理。

1、发现隐患:各级管理人员在执行下井带班或日常入井检查时,要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尤其是重点工作头面、日常安全管理的“死角”、“空白地带”纳入列表管理,有计划地开展不定期的现场隐患排查。

2、填报隐患:各级管理人员出井后立即到矿办公室汇报隐患情况。

3、汇总隐患:由安全矿长对所填报的隐患进行分类汇总,并进行处理。

4、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安监部门在收到信息汇总后,对所填报的隐患进行梳理归类,按“六定原则”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同时建立隐患登记台帐,履行签字手续。

5、实施整改:隐患整改责任人必须根据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实施整改。

6、反馈整改信息:隐患整改完成后,隐患整改责任人必须及时向安监部门和安全矿长反馈整改信息。

7、复查验收:由安监部会同主管部门组织复查验收,复查不合格的再次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直到合格为止。 隐患复查的要求。

1、整改科室或个人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严格按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时填写复查申请单,交安监部和专业部门后组织复查,并及时复查整改情况。

2、复查时,负责复查的部门人员必须严格按整改要求进行复查。复查合格后,报安全矿长同意后才能恢复作业。

3、经复查未整改或整改未达到要求的,及时反馈到安监部门,并由安监部门再次下发整改通知书,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4、加强对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的日常监控力度。安监部门及时对已通知隐患整改完成情况进行查询,发现未完成的必须查明原因,并对已完成的整改项目及时安排人员进行复

查。在每周一的矿隐患排查会上通报本周所有隐患的整改完成情况,并对未完成整改的责任人的处罚进行通报。 隐患排查与整改职责考核

1、隐患拖延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按100元/条予以处罚,并按拖延日数累计。隐患罚款一律由单位管理人员承担,严禁将隐患罚款分摊给员工或在单位工资总额中抵扣。

2、未按要求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给予科室和负责人100元/次的罚款(未按要求形成相关资料并报安监部门备案的,视为未开展)。

3、全矿各级管理人员月度隐患排查与整改职责纳入安全业绩考核,由安监部每月5日前按规定考核,报矿相关领导审批后严格执行。

本规定从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其修改解释权属荣县鸭子凼矿业有限公司。

排查隐患是指通过隐患排查整改会议的形式确定的隐患,包括矿每周、每天和每班排查出的各类隐患。

为了预防事故,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建立矿井隐患排查与整改的日常监控机制,最终实现隐患排查整改闭锁循环管理,结合矿业公司的规定和矿井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鹤岗市神鹤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

第四篇 国土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预防机制
《隐患排查制度》

隐患排查制度

为全面掌握危险源、危险区域和危险因素风险隐患,及时整治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使应急管理关口前移,把突发事件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效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自贡市隐患排查制度》,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原则

(一)总体要求。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应急管理工作,扎实做好全区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各类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应对,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危害。

(二)工作原则。坚持“属地管理、部门配合,集中排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原则。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称隐患共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四大类。

(一)自然灾害类。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国土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预防机制

(二)事故灾难类。主要包括企业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交通运输事故、火灾事故、危化品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放射性污染事故、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等。

(三)公共卫生类。主要包括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

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等。

(四)社会安全类。主要包括各类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和舆情事件等。

三、责任分工

各乡镇政府(含新城区管委会,下同)和区级各单位是本地区、本单位(系统)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行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各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各牵头部门负责收集、整理责任范围内的隐患信息,跟踪督查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行业内隐患排查治理的指导、督促和监管。各专业技术机构负责定期对隐患排查工作的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等工作。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聘请有关行业专家组成专家组,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科学咨询与建议,必要时参与现场处置工作。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区政府统一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部门配合”的原则,由各乡镇政府和牵头单位分工负责,相关部门共同实施。

(一)自然灾害类隐患。由区民政局牵头,区国土资源局、区水务局、区农牧林业局、区防震减灾局等相关单位及各乡镇政府负责排查治理。

(二)事故灾难类隐患。由区安监局牵头,区经信局、公安分局、区卫生局、区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人防办、区农牧林业局、区国资委、区环保局、区质

监局、区外事侨务旅游局、区供电局、区消防大队等相关单位及各乡镇政府负责排查治理。

(三)公共卫生类隐患。由区卫生局牵头,区农牧林业局、区商务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食品药监局等相关单位及各乡镇政府负责排查治理。

(四)社会安全类隐患。由区公安分局牵头,区发改局、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国土资源局、区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局、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区商务局、区司法局、区国资委、区环保局、区群工局、区民宗办、区消防大队等相关单位及各乡镇政府负责排查治理。

四、工作方法

(一)排查登记。各乡镇和部门(单位)实行定期排查、日常排查和特殊时期排查,采用资料分析、实地调查、勘察、走访、鼓励群众报告和听取专家意见等多种方式,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本地区、本部门(系统)内的隐患排查,确保应查尽查,不留死角。对各类隐患逐一建立档案,全面登记隐患名称、类型、成因、主要问题、可能造成的危害、专家评估意见、整治措施和进度等情况,并形成动态台账,随时更新。档案台账要落实专人管理,随时备查。

(二)分析评估。各相关单位要对普查出的各类隐患的成因、易发时间、地点及发生概率,可控性和紧急程度,可能造成的直接危害及次生危险,受其影响区域内其他风险隐患情况、多灾种耦合的可能性,需要整改治理的内容,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及落实情况以及应对该类风险隐患的应急

资源和应急能力储备等情况,全面深入地进行分析评估,并及时拿出评估意见。

(三)分类处置。对排查出来的各类隐患,能及时化解处理的,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对隐患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解决的,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应对预案,防范突发事件发生。整改方案主要包括化解处置的目标任务、方法措施、物质保障、责任单位和人员、处理时限和要求、日常管理规范和应急预案等;对问题较多、隐患较严重、危险较大的,要采取停产、停业整顿或停止使用等措施,防止较大及重特大突发事件的发生。

(四)落实整改。要边查边改,把整改治理工作贯穿于风险排查全过程。各乡镇政府和部门(单位)要仔细分析,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和应对预案制订措施,落实责任,认真整改,防止各类突发事件发生;各牵头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力量对责任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情况定期进行全面督查,确保隐患整改效果。

(五)统计上报。各乡镇政府和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汇总和统计上报工作,对隐患信息进行分类汇总,建立健全各级隐患动态数据库,并及时将排查治理情况和有关信息统计报表报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牵头部门备案。对可能引发较大以上突发事件的隐患,经各牵头部门组织相关单位联合核查(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可邀请专家共同参与)确定后,由各牵头部门将信息情况进行梳理,统一报区政府应急办备案。各乡镇和部门(单位)应于每年年

初集中开展隐患排查,并分类报送各牵头部门,牵头部门将排查信息汇总后于每年3月10日前报区政府应急办。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隐患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将隐患排查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组织指挥和科学调度,认真落实各项预防和应对措施,确保隐患排查工作取得实效。国土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预防机制

(二)明确任务,密切配合。各牵头部门应根据各乡镇实际情况和各部门职责分工,按照隐患排查工作要求,分解目标,进一步明确隐患排查工作任务,研究完善隐患排查机制,及时跟踪督促,确保整改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搞好衔接配合,共同做好隐患排查工作。

(三)强化责任,抓好落实。各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工作责任制,抓好隐患排查工作的落实。区政府将对可能引发较大及重特大突发事件的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未定期排查上报隐患和不积极治理消除隐患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失误或不作为,导致可以处理消除的风险隐患转化为重特大突发事件的,要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五篇 国土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预防机制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预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与

安全风险预控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安监总煤行〔2011〕133号及中煤安〔2011〕686号、中煤安〔2010〕58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全面体现预防为主的思想,实现对风险的超前预控,持续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特别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隐患与安全风险的区别,本制度所称安全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安全事件或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就会导致事故的发生;而安全风险是指某一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的组合,它是通过评估手段进行分级管控,使生产经营活动中风险降低到能容忍程度。

第三条 各单位要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作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常抓不懈,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风险预控和监控责任制。

第四条 实施安全隐患和风险预控分级管理,定期排查、治理和报告。对安全隐患和风险要分类定级,制定措施,落实责任,限时整改或预控,使隐患整改和风险预控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

第五条 实施安全隐患和风险预控闭环管理,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工作机制,落实隐患排查、建档、评估、整改、验收、销号闭环管理,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项

销号制度;落实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估、分级、分责、监控、预警、预报制度。

第六条 对于新开工工程、新工艺、新设备、新设施、新生产线的投入或生产安全环境有变化时,未进行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或未对风险、隐患采取有效管控措施的不得冒险作业和施工。

第七条 安全隐患治理应坚持“及时有效、先急后缓、先重点后一般、先安全后生产”的原则,风险预控应做到使安全风险降低到能容忍程度的原则,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安全风险不把握不生产。

第二章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预控职责

第八条 公司及各所属单位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的责任主体。

第九条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和风险预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过程负领导责任;公司总工程师负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评审,确定安全隐患级别,并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技术领导责任;公司安监局长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负监察责任。

第十条 公司业务管理部室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管控责任;公司安全监察部对安全隐患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监督、监察、归档和报告的责任。

第十条 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安监站长对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复查及风险管控负监督检查责任;分管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负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制定分管范围内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是分管范围内高级风险的管理责任人;总工程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辨识出的风险负责组织评审分级,确定治理措施,并将评审结果落实到各责任人;业务保安科室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辨识及其治理负管理责任;安监站(科)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有监督、监察、归档、分析和上报的责任;车间、区队(科)的负责人,对车间、区队(科)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全面责任;车间、区队(科)技术负责人,对本车间、区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负技术管理责任,负责制定整改的安全技术措施,指导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车间、区队的班组长,对本班组生产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及风险预控负直接责任;职工个人对本岗位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风险预控负直接责任。

第十一条 各单位应保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风险预控所需的资金,安全费用应优先用于安全隐患的治理与风险的控制。

第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的管理职责。生产经

营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三章 隐患排查治理

第一节 隐患分级分类

第十三条 根据安全隐患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大小,安全隐患分为一般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

一般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煤矿企业重大安全隐患的认定,严格按照《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安监总煤矿字〔2005〕133号)执行。

第十四条 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梳理出一般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主体。按照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分为重大安全隐患和一般安全隐患,按照解决的难易程度分为A、B、C、D四个等级。

A级:难度很大,公司解决不了,须由中煤集团公司或地方政府协调解决的安全隐患。

B级:难度较大,单位解决不了,须由公司协调解决的安全隐患。

C级:难度大,区队、车间解决不了,须由单位解决的安全隐患。

D级:区队、车间、单位业务部门能够自行解决的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 对安全隐患应及时梳理分类,汇总分析。从生产(管理)系统和专业角度对安全隐患进行分类。煤矿安全隐患分类:管理、顶板、机电、运输、“一通三防”、爆破、水害、其它;其它行业安全隐患分类由本单位确定。

第二节 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办法

第十六条 安全隐患排查分四级:班组、区队(科室)、矿(厂)、公司。

第六篇 国土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预防机制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辽西北供水二期工程管道建安工程一标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方案

合同编号:LXBEQ3-CHGS-LC-13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辽西北供水二期管道建安一标项目部

2017年3月

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一. 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全面提升项目部的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减少较大事故发生,预防一般事故,切实落实各级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障员工人身安全,确保安全生产“零事故”工作目标的实现,特制订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二. 制定依据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第16号令《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管理制度》

三. 实施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辽西北供水二期管道建安一标项目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四. 时间安排

本安全隐患排查方案自2016年11月施工开始至施工全部结束,贯穿整个施工全过程。

五. 组织机构

项目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组 长:顿雪冰

副组长:李 斌 赫俊文

成 员:宋志永、翟耀斌、王杰 张伟 姜雪楠 唐军伟

六. 排查范围

开展以查思想、查管理制度、查安全培训、查防护用品使用情况、查现场隐患、查安全设施、查特种设备及危险源的管理、查应急预案及演练、查现场施工管理、查事故报告与处置、职业卫生和环境治理为中心的安全检查。

1.查思想:查员工对安全生产的思想认识,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是否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

2. 查管理、查制度、查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1)查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各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是否对安全生产负责;

能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现场有无违章指挥;员工是否有违章操作和不安全行为。

2)查安全检查制度,是否定期开展本部门安全检查,并有检查记录和整改回复。

3)查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完善,包括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奖惩规定,现场作业、危险源、危险场所安全监控、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4)危险作业审批程序是否完善。

5) 各项安全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3.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1)查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建立了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能否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考核、有档案。

2)新员工入厂、员工转岗、临时上岗人员安全培训,是否定期对不同岗位员工进行专门安全教育培训,各工种的操作规程和岗位培训情况,以记录为准。

3)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 检查现场隐患

1)查生产现场安全防护装置、要害部位的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2)安全防护设施、栏杆、警示标志等是否齐全、有效;电气安全设施,如安全接地,避雷设备、防爆性能;施工现场的基坑防护、各类机具的安全防护装置等。

3)电气室、易燃易爆物质及毒性腐蚀物质的贮存、运输和使用情况;防火、防爆、防雷击、防中毒等防护措施;制度是否健全,安全检查监督是否到位,各种台账是否齐全。

5. 岗位安全检查

1)检查现场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穿戴和正确使用情况。

2)现场的文明生产和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无班前、班中饮酒、脱岗、睡岗、串岗现象。工作期间不准赤膊、敞衣、穿短裤、裙子、拖鞋、高跟鞋等。

3)安全标志挂放要规范整洁,值班室、工具库维修工具和器具定置摆放,工作岗位做到清洁有序。

4)工作环境符合要求,检查设备的控制器、仪表、防护装置是否安全、可靠。

5)查工作岗位是否存在其它安全隐患。

6)现场材料、场地使用是否规范。

6. 特种设备管理情况

查压力容器、起重设备等安全运行情况;特种设备是否建立技术档案,并有完整的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维修保养记录。

7. 危险源监控管理情况

是否建立了危险源管理制度,检查制度、应急预案、危险源档案是否齐全。

8. 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1)能否做到:有隐患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有计划、有控制、有记录。

2)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实行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经主管安全部门签署后发出,隐患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签收并负责按要求期限整改,通知单要存档、备查。

9. 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

有无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按应急预案定期演练,有演练记录、演练效果分析。

10. 事故报告及处理

如发生事故,是否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并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七. 排查方法

应采用巡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隐患排查工作,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综合检查,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漏洞。

八.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扎实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部门主管要亲自挂帅,充分认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切实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力以赴抓好这项工作。

(二)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广大员工积极参与、密切配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单位采取自查自纠、互检等方式,全面认真细致地查找身边各种事故隐患,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

(三)建立起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到千斤重担人人挑,人人头上有指标,严防施工期间发生任何责任事故。

(四)对发现的隐患各部门要立即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对整改情况要跟踪督

导,及时总结、考核、通报。隐患整改要明确整改目标、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及人员、时限和要求。对于短时间内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并采取临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