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事例


篇一:《依法治国案例》

镜头一:

公诉机关指控,三鹿集团生产的含有三聚氰胺的婴幼儿奶粉等奶制品流入全国市场后广大消费者特别是婴幼儿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造成了严重损害。国家投入巨额资金用于患病婴幼儿的检查和医疗救治,众多奶制品企业和奶农的正常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造成巨大经济损失2009年1月22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原三鹿集团董事长田文华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2468.7411万元。中国法律规定,被告人如不服一审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提出上诉。 (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镜头二:

2010年5月21日上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文强案二审公开宣判,依法驳回文强、周晓亚、黄代强、赵利明、陈涛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 4月14日下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文强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文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四名同案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八年至二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文强曾是重庆市司法局局长。(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违法必究)

镜头三:

2012年5月18日,厦门市中级法院对赖昌星一审判决,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其无期徒刑,以行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认定,从1995年12月至1999年5月,赖昌星犯罪集团走私香烟、汽车、成品油、等普通货物案值人民币273.95亿元,偷逃应缴税额139.99亿元,向64名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共计3912.89万元。(执法必严)

问题:上述案例体现了依法治国的哪方面内容?

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通过讨论,我们知道了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只有实现这四个方面的统一,社会主义法制的作用才能充分发挥,国家的长治久安才有保证。

篇二:《依法治国 案例分析 图片》

1、2、4 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推进综合执法,严格执法责任,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行政机关不得法外设定权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

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完善不同层级政府特别是中央和地方政府事权法律制度,强化中央政府宏观管理、制度设定职责和必要的执法权,强化省级政府统筹推进区域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职责,强化市县政府执行职责。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

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

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事权和职能,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配置执法力量。 推进综合执法,大幅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重点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海洋渔业等领域内推行综合执法,有条件的领域可以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

完善市县两级政府行政执法管理,加强统一领导和协调。理顺行政强制执行体制。理顺城管执法体制,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建设,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

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

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完善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惩治执法腐败现象。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建设,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

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是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的重点。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

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改进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监督,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健全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罢免等问责方式和程序。

完善审计制度,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探索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依据权力清单,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 案例1:境外媒体称,中国官方12月6日凌晨正式公布了中共原政治局常委、原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的罪状。官方的正式版本爆出一些超出外界猜测的猛料。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12月7日报道,周永康的罪状中,排在首位的就是严重违反中共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这也是中

共历来最不能容忍的“罪行”。因为那些手握重权的高级干部如果“违反政治纪律”,有可能造成党内严重不团结。

周永康违反组织纪律应该与他任人唯亲、任人唯钱有直接关系。根据已经披露的消息,周永康在主政中石油、国土资源部、四川省和中央政法委期间,大肆提拔自己的亲信。据新加坡《联合早报》12月7日报道,周永康成为中共史上首名因腐败而落马的政治局常委级“大老虎”,打破了“刑不上常委”的惯例。

中国政治评论员邓聿文认为,周永康面临的罪名比中共原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和中央军委原副主席徐才厚的严重。

中国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许耀桐分析称,公审周永康对贪官来说将起到很好的震慑作用,对社会而言也会释放正能量。但许耀桐认为,由于周案涉及国家机密,所以整个案件可能不宜公审。

据台湾“中央社”台北12月7日报道,12月6日宣布中央政治局5日决定开除周永康党籍后,一些大陆媒体已在网站发出各地拥护中央处理周案的决定。

官媒文章重申“决定公布后,社会各界反响强烈”,这一决定深得党心民心。 文章还引述了山东、西安、内蒙古的基层干部,甚至大庆油田等石油系统基层干部的谈话,营造处理周案获得基层广泛支持的气氛。 据英国广播公司网站12月7日报道,在中共宣布前政治局常委周永康被立案审查4个多月后,周永康被开除党籍,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及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篇三:《关于依法治国的案例》

关于依法治国的案例?

2010年3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说,去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3546件41179人,已侦结提起公诉26684件33953人,人数分别比上年增加1%和10.1%。其中,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大案17594件,重特大渎职侵权案件3211件;查办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687人,其中厅局级181人、省部级4人。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境内外追逃工作,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200名。

补充:

3月29日,由湖南省娄底市检察院提起抗诉的罗劲松贪污案,经娄底市中级法院审理后依法改判。被告人罗劲松由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追缴非法所得二万元改判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其所退赃款七万元上交国库。

被告人罗劲松原系娄底市马鞍山煤矿劳资科长,矿改制办人员。2002年下半年,马鞍山煤矿决定为曾经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开除的煤矿职工刘某、曾某、梁某等4人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由他们补交全部拖欠的养老金。被告人罗劲松分别收到上述4人交款共33816.8元后,到娄底市社会保险处办好了补缴养老金手续,却没有将保险处开出的养老金收款收据交给刘某等人。事后,罗劲松却私自将该收款收据在煤矿财务报销,非法占有了这笔款项。

重庆文强

国家官员贪污腐败的例子

重庆文强,在位期间培植亲信,充当黑社会势力保护伞,收受巨额贿赂,生活腐化等。已执行死刑

刚刚落马的深圳市长许宗衡,在位期间生活腐化,收受巨额贿赂等。已被双开,等待审判。

关于贪污腐败的案例

北京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展三月二十一日在北京举行,展期一个月。本次展览以图片为主,展示近年来北京反贪污腐败成果。 在“北京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展”的展厅内,一位小伙子站在某银行中关村支行原行长霍海音的展板前惊讶地说道:“一个人拥有24辆车、15套房,他一定疯了。”

据北京娱乐信报报道,霍海音在1991年至1997年短短的6年间,侵吞公款共计人民币7000万元;挪用公款共计人民币10.56亿元,全部用于个人进行营利活动。

据介绍,作为信用社主任,霍海音集资金决策权、贷款发放权于一身。6年间,他多次为他人出具金融票证,多次采取支付高额利息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的手段,非法拆借、发放贷款,案发时已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据了解,在被司法机关扣留冻结的款物清单里,有各种牌号的汽车24辆;北京市产权的房屋15套,散见全国各地的数万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产权;多家企业的股权以及资金形式的权益。

2003年9月,霍因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用账外客户资金非法发放贷款罪,被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篇四:《依法治国相关事例(依法执教)王礼》

依法治国相关事例(依法执教)

——王礼

随着我国法律的逐步健全,国家逐步走上了‚依法治国‛、高度民主的法制轨道。在教育领域,主要体现在学校‚依法治校‛,教师‚依法执教‛。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对教师的必然要求,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保障,也是树立高尚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众所周知,‘依法执教’,就是教师要依据法律法规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其含义有二,一是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要在法律法规所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二是教师要善于利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首先,要守法,即严格遵守《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尊重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和人格尊严,关心爱护全体学生,不歧视后进生。学生是未成年人,是受教育者,就难免有这样那样的缺点或问题。尤其是我们在面对差生或所谓的‚问题学生‛时,我选择了积极的角色进入学生的心灵中去,帮助他们分析原因,找准症结,制订措施,并建立平等、民主、融洽的师生关系,同时还要有耐心,做好‚学生的问题会反复、反弹‛的心理准备,再次帮助他改正缺点。有的是在经过多次反复之后才能改正的,特别是对八九岁的孩子来说,更是如此。我时时刻刻在提醒自己,不能选择消极角色,采取高压政策,动辄对学生发火、甚至打骂,因为不仅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益,还损害了学生的心灵。学生第二、三次有不良表现时,你仍选择了积极的角色进入学生的心灵中去,帮助他们分析原因,找准症结,制订措施,这样还建立了良好的师生关系,使其改正了之前的错误。

育人是教师的天职。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快教育改革步伐的形势要求下,作为一名新时期的教育工作者的我主动更新观念,履行《教师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所以,我从点滴做起,在平日的教学工作中充分贯彻‚依法

执教‛的精神,结合本校的‚以人为本‛的教育方针,充分尊重学生,站在学生的角度考虑教育问题和实施教学。依据法律,在适当的时候采取恰当的教育手段。从素质教育入手,不单以考试成绩优劣评判学生,重在特长与爱好,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为培养‚四有‛新人做出自己的贡献。 做为教师,我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做到一下几点:

1、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在法律给予的权利和义务范围内展开工作。 我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有关保护学生正当权益的法律和法规,进一步增强了自身的法制意识。

除自己加强了法律法规学习以外,还在加大对学生和家长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依法履行管理职责,做到学法、守法、用法,提高学生及我们自己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抵御不法侵害、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2、遵守教师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教师的职业道德是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形成的普遍公认的行为准则和规范。教师担负着培养人才的任务,教师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应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公共道德、法纪、健全人格等方面的教育和培养。这使我遵循教师职业道德,以职业道德为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因为教师的职业道德,不仅是教师自身行为的规范,也是法律赋予教师应尽的基本义务。

从我们的民族传统上讲,当教师最重要的就是要诚信,守礼,这也是人的品德的形成,受教育者要得到的不仅仅是知识,更重要的还是品德。我知道,在传播知识的过程中,我的性格,品德包括价值观都会影响到学生的成长。因为我面对的不是冷冰冰的产品,而是一个个有着鲜活生命,正在茁壮成长的孩子。如果说智慧要靠智慧来铸就,那么爱心要靠爱心来成就。是啊1只有尊重学生,

才能教育学生;没有尊重就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教育。

3、尊重和保护学生权利。

尊重和保护学生不仅是教师在教育活动中的一项基本原则,而且是教师在教育活动中应当尽到的一项基本义务。

(1)、教师要尊重学生的受教育权。

未成年人有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学校或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学生接受义务教育,对此,我国《宪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学生的受教育权具体表现为就学的平等权、上课权和受教育的选择权等。因此,我不因为学生迟到、未完成作业或学生违反纪律而将学生赶出教室,或者侵占学生的上课时间或安排其为教师个人办私事。

(2)、教师不能随意剥夺学生的上课权。

因为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是未成年人,他们的自制力都较差,容易在不经意间违反课堂纪律。所以我就以宽容的心态来对待学生的违纪现象,没有用成人的眼光来要求他们。学生上课的权利是受教育权的重要内容,我对学生的违纪现象是通过教育的方法来使之改正,而不是采取停课的方式。因为停课不仅会影响师生关系,而且很难达到教育的目的,并且还会激化矛盾。

(3)、教师要尊重学生的生命健康权。

生命健康权包括生命权和健康权两项人身权。生命权是以生命安全为内容的、他人不得非法干涉的权利。侵害生命权是指不法地剥夺他人生命的侵权行为,其表现为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健康权利是以身体的内部机能和外部的完整性为主要内容的一种人格权。保护公民的健康权,是我国法律的主要任务。公民的健康,既包括各器官系统生理机能的健康,也包括精神上的健康;既包括身体外部的完整,也包括身体内部各器官和劳动能力的完整。学生生命健康权的涵义非常丰富,作为教师来说,主要是指教师不能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人格。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人们追求人格受到尊重,追求自身价值得到体现,这是精神文明的一种高层次追求。

(5)、教师不能强迫学生做有损人格尊严的事、不能侮辱、谩骂学生、不能歧视学生。

教师是贯穿孩子未成年岁月的关键人物,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提供最有力的保障作用。如果教师对孩子可以任意进行言语和肢体的责罚,则孩子的健康成长就会大打折扣。教师对学生实施体罚,一方面是对法律和孩子人格尊严的践踏;另一方面,久而久之,会使孩子产生轻视良知、轻视个体的恶习,也会发展孩子对暴力的偏爱、敬畏和屈从,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

4、妥善处理教师与家长之间的关系。

在现实中,教师和家长的关系难以和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我是经过相关专业训练的人员,并能够及时总结经验,运用法律、教育和心理等学科知识,积极采取行动,从而构建了一种与家长和谐、通达的关系。我与家长之间的和谐、通达的关系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

(1)、我与家长对待学生方式相同。

我与家长关心的都是学生。教师与家长的关系是否融洽,直接取决于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是否和睦。因为我与学生相处融洽,家长也对我有着感激之情,所以我们关系也相应融洽。

(2)、我与家长的沟通。

由于我与学生家长的教育思想与教育方式是一致,所以,对学生出现问题的认识也大致相同,理解也是,所以我们不会产生心理分歧、不会有矛盾出现。这源于我经常与家长沟通,并且善于同家长沟通。

其实随着社会的发展、国民素质水平的提高,家长的水平也在不断发展、提高,他们的许多见解是值得教师学习和借鉴的,有时甚至比教师更容易发现教育中的问题。因此,我们要放下‚教育权威‛的架子,在与家长沟通的过程中,必须尊重家长的意见和建议,虚心听取他们的批评和建议,以改进自己的工作。这样做,会使家长觉得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