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人事管理办法


篇一:《幼儿园管理规章制度(参考)》

幼儿园管理规章制度(参考)

行为规范

幼儿园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一、热爱幼教事业,热爱幼儿,尊重幼儿,树立“一切为了孩子”的观念,建立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

二、努力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创设适宜幼儿发展的教育环境,为幼儿提供活动与表现的机会和条件。

三、树立服务意识,做到微笑服务、周到服务,正确使用老师用语,对家长要有热心,对孩子要有爱心,使家长对幼儿园放心,让孩子在幼儿园开心。

四、服从分配,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努力完成本职工作。

五、团结同志,相互配合,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有意见通 过正当渠道提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六、为人师表,仪表端庄,举止文明,谈吐文雅,穿着符合教育工作者的身份,在园内严禁浓妆,上班时不梳披肩发。

七、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园内纪律,上班不迟到早退,不串班,不干私活,不擅自离岗和接待来访者。

八、主动接待家长,积极争取家长的配合,接受家长批评和建议;不私自接受家长的馈赠,与家长谈话注意方法,注意老师身份。

九、保护儿童健康和利益,不使用幼儿的物品,不让幼儿干力不能及的劳动,保证幼儿安全。

十、积极参加政治及业务学习,努力提高思想业务素质,树立以园为家的思想,爱护公共财物,勤俭节约。

幼儿行为规范

一、热爱祖国,尊敬国旗,升国旗时立正,行注目礼。

二、爱父母,爱老师,尊敬长辈,关心人,愿意帮助别人做力所能及的事。

三、喜欢幼儿园,爱小朋友,遵守集体规则,与同伴友好相处,乐于帮助有困难的同伴。

四、礼貌待人,能主动问候别人,会使用礼貌用语,能注意倾听别人讲话,在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

五、爱学习、乐探究、好提问、肯动脑、喜动手,积极参加各种活动。

六、讲卫生,爱清洁,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换衣服。不吮手指,不挖鼻孔,饭前便后洗手,会正确使用餐巾、毛巾和手纸。

七、爱劳动,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做事有始有终。

八、爱护公物,不攀摘花草树木,不乱涂乱画,不损坏公共设施,物品用后会放回原处,爱护公共设施。

九、爱惜粮食,不挑食,不剩饭莱,爱惜衣物,不挑穿,学会保管整理自己的物品。

十、诚实、勇敢、不说谎,敢于表达自己的想法,不怕困难,遇到小问题会想办法解决。

幼儿园各部门岗位人员工作细则

园长职责

一、队伍管理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执行上级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和决议。

2.负责协调、优化领导班子,最大限度发挥领导班子的整体效能。

3.根据岗位聘任制,负责聘任、调配教职员工,全面协调人际关系,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发挥各类人员的专长和优势。

4.定期召开园务会,审议制定全园工作计划和总结,并提出对教职工的基本要求。

5.协同党政工团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6.指导审阅各部门工作计划,深入各部门检查工作,指导协调,使计划能按预定设想完成。

7.带领和组织教职工进行政治、业务学习,并为他们的学习创造必要的条件,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

二、教科研管理

1.协同业务园长做好教育教学的管理、指导工作。

2.及时了解课题研究进展情况,负责帮助解决研究中的实际困难。

3,检查教职工各项工作制度、常规的落实情况。

4.负责制订招生方案并组织招生,查看新入园幼儿情况,协助班上做好新生接待工作。

5.布置各类人员工作质量评价的内容及评价标准,并按计划开展工作。

6.向家长、社会宣传幼儿教育重要性及有关知识,取得幼儿园、家庭、社会教育的一致性。

7.协同业务园长开展教师培训工作。

三、后勤管理

1.协助后勤园长重点抓好卫生保健及膳食管理工作。

2.每月听取财务人员关于财务收支情况的汇报,负责审查幼儿园预算、决算等各种报表。

3.监督检查各种制度落实情况,协同后勤园长定期对后勤人员进行考核。

4.协同医务室成立安全委员会,监督其定期向家长和幼儿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5.加强与社会联系,获取新信息,争取各方面的支持与配合。

四、日常工作

1.每周组织一次政治学习(结合各个时期的形势、任务),使教职工了解政治、经济教育改革形势、园内外大事。

2.做好经常性思想工作。

3.接待各省市宾客参观来访,接受上级领导检查园内各项工作。

4.每学期听课30节以上,了解老师的教学水平及幼儿发展情况。

5.每学期将园务工作向社会公开一次。

6.每月检查、抽查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7.每学期末对教师进行考核,对主任、班主任、教师进行测评。

8.学年末做好教师聘任工作,公布其结果及下学期人事安排。

9.及时将幼儿园管理、教科研新动向汇入幼儿园主页。

业务园长工作细则

—、教育教学

1.负责教育教学的全面管理与指导。根据幼儿园学期工作计划内容制定全园保教工作汁划。

2.带领各年级组长制定每学期教育教学计划,幼儿发展目标,并指导实施与总结。

3.认真分析教师的教育水平与幼儿发展状况,设定合理的幼儿园教育教学课程,并在

教育实验的基础上组织实施,形成特色,有所突破与提高。

4.指导教师创设适宜的教育环境,发挥环境的教育作用。负责指导活动区、游戏角、家园联系栏、自然角的材料投放。

5.负责审定教师用书、杂志、音像各种教具以及玩具幼儿图书等。

二、教育科研

1.负责组织与领导各年级的教育科研活动。认真分析幼儿园教改中的不足与难点。选择科研课题,制定研究方案,配合课题负责人保证课题正常顺利地开展。

2.组织参与课题研究的人员进行学习与培训,负责搜集研究资料与研究过程的管理。

3.每两周参加一次课题组活动。组织教学观摩活动。针对问题进行研讨,体现教科研成果和观念。

4.每年帮助参加教科研的教师制定课题计划、撰写论文,并负责各课题专项档案的整理,做好各课题的中期汇报,结题评定工作。

5、负责课题成果的再利用与推广工作(现场会、讲座、教材、读物等)。

三、观摩接待

1.负责省、市、区各级现场会及验收评比的接待工作。

2.负责外省市教师的教学观摩接待与组织工作,指导幼师学生的见习、实习工作。

3.每次的教学观摩要与开课教师一起选择课题、备课、试教、说课,体现最新的教育科研成果和观念,为青年教师提供脱颖而出的机会。

四、教师培训

1.每年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利用课题组活动和业务学习时间,对青年教师、骨干教 师进行分层培训,让教师在参与式的培训中不断提高。

2.每学期为教师提供去外园观摩、学习的机会。

3.请幼教专家来园讲课,提高全园教师的素质。

五、日常工作

1.指导各班幼儿一日生活常规的培养,并组织各年级进行评价。

2.组织安排好“六一”儿童节庆祝活动和幼儿运动会。

3.每周组织一次业务学习(有课题的以课题研究的形式),传达学习教育新信息、新观念、新方法。

4.每两周检查一次教师的备课本、计划本、观察记录本、教育教学笔记本,并根据情况及时反馈意见。

5.每学期听课50节以上,了解教师的教学水平及幼儿发展情况,并及时评价。

6.每学期对全园1/3幼儿抽查测评,并将分析结果和指导性建议及时与教师交流。

7.组织教师进行幼儿发展水平的评价与分析。

后勤园长工作细则

一、财产管理:

1.协助园长负责幼儿园的行政、保卫、外事等各项工作,是园长进行园内管理和行政工作的主要助手。

2.严格财经纪律,领导财会人员做好经费预算,安排好各项开支。

3.听取、审查财会人员的汇报,与园长共同监督审核财会的现金及账目。

4.配合园长召开园务会议,决定和处理园内重大事项。

5.负责督促并帮助保管员健全财产管理制度,做到物物有账,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6.掌管全园固定资产总账,办理新置固定资产手续。

二、设施维护

1,协同园长落实基建、修缮、设备添置、绿化计划的落实,大型器械的安装管理。

2.组织后勤人员定期和及时检查维修园内设备设施,延长物品设备的使用期限。

三、卫生保健

1.协助保健医督促检查各班卫生并做好卫生消毒工作。

2.定期参加伙委会的会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3.每周带领保健医和管理员到班上检查伙食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伙房人员反馈。

四、后勤队伍管理

1.做好后勤队伍的组建,加强对后勤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2.负责合理安排调度后勤人员的工作。

3.帮助后勤人员制订学期计划进行工作总结。

4.领导并监督检查后勤各部门的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做出记录和分析,纳入考核当中。

五、日常工作

1.每周同医务室人员检查班上卫生消毒情况一次。

2.定期检查大型玩具等设施。

3、 对后勤人员进行学习培训,积极配合教育教学工作。

4、制定添置各种物品计划,按计划及时购进物品,保证使用。

篇二:《幼儿园各项管理制度》

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

一、园长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执行上级的批示和决议,贯彻执行《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纲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主持幼儿园日常工作,团结全园教职工努力完成幼儿园的教育任务。

2、负责安排幼儿园人事,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形成良好的园风,努力建设一支优秀的教职工队伍。

3、坚持勤俭办园的方针,管理好全园财务工作,合理安排经费开支,积极加强设施建设,改善办园条件。

4、订本园的各项制度和工作计划,组织和领导全园的保教工作,并加强落实、检查、总结,不断改革创新,办出水平,办出特色。

5、定期召开园务会、全园教师职工会议,协调各部门关系,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发现问题即时解决,切实帮助改进工作。

6、积极支持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关心师生员工的工作、学习、生活和健康,逐步改善教职工的生活,创设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

7、负责园舍、设备、财产、绿化的长远规划及基建维修等工作,努力改善办园条件。

8、提高教师政治业务水平,组织好全园的教研活动并抓好各教研小组的教研活动。

9、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园教育工作计划和业务学习计划,指导各班级制定工作计划,指导帮助教师进行活动主题的制定和实施。

11、管理幼儿园日常教学工作,经常性与教师开展交流活动。深入班级,摸清教育现状,指导教研活动,组织公开教学,不断提高教师群体的教学水平和教育能力。

12、抓好园内教科研工作,组织好全园性的教学观摩活动,抓好青年教师的培训工作。开展好家长工作,办好家长学校。

13、管理好教育教学资料及教学功能室的工作和教材教具的添置工作。 14、优质高效地完成教育局下达的教研任务,做好对外公开教学和外出参观教学研究活动的安排。

15、领导幼儿园日常教育活动,坚持经常性进班听课、看活动,协调好幼儿园一日活动的各个环节。

二、幼儿园安全制度

1、各岗位工作人员要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工作责任心,根据幼儿一日生活常规,精心照顾幼儿,时时处处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 2、各活动室的布置均要考虑幼儿的安全,危险物品及消毒洗涤用品要远离幼儿,电源插座要高出地面1.7米以上。主班教师要每天检查安全设施,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

3、每天教师做好安全检查、电门、插座、电灯等不让幼儿接触,录音机、投影器等使用完毕要立即切断电源,以免发生意外事故。严格每日晨检、午检,确保幼儿不携带利器等易伤害幼儿的物品;幼儿自带的药品要由主班教师管理,并按家长的要求给幼儿服用。

4、严把幼儿离园关,不将幼儿交给陌生人,防止坏人冒领幼儿。

5、户外活动时,要有秩序地组织幼儿进出教室门口,防止幼儿因拥挤或其它原因摔伤。

6、食品、开水要适当降温后方可端给幼儿。员工在打开水、端热饭时要避开幼儿,保温桶要有保护措施。预防幼儿烫伤、触伤、药物中毒、食物中毒、预防异物进入耳鼻及气管,预防幼儿走失等。

7、各种器材要定期检查,确保安全使用。

8、要采取防范措施,不得让幼儿进入食堂、锅炉房等不安全地方。

9、禁止包括本园员工在内的任何人在园内骑自行车、摩托车。

10、各位教师要看好门户,下班前关好门窗、电源、水源、火源,保护幼儿安全,做好防盗、防火等工作。

三、考勤制度

1、全体教师都要按时上班签到,主班教师要提前五分钟上岗签到,不签到者按迟到处理。

2、全体教师都不得早退,主班教师要等幼儿全部被家长接走后方可离岗。

3、请病假、事假需经领导批准。上午9时前不请假者计旷工半天,下午3时前不请假者计旷工一天。

4、未经领导批准,集体活动未结束提前退出者计早退,活动刚开始即自行退出者计旷工。

5、工作时间不得随意外出,因工外出必须向领导请示,否则计旷工。

6、连续休假、请假,连续计算,不除周六、日。

7、婚、丧、产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超过者须经领导批准。

8、因工作需要安排加班而无故不到者,按旷工计算。

四、值班、交接班制度:

1.教师要严格按照幼儿园制定的幼儿作息时间.有目的、有计划的组织各项活动,并按《幼儿园一日生活常规》的内容去要求幼儿。

2.教师带班时间一般不接待亲友,不接电话,值班教师不能离开幼儿,班级发生的事故应由当班教师负责处理,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3.上下班教师和保育员,下班时一定要做好交接班工作才可离开,教师或保育员交接班时必须交待清楚下列情况:(1)幼儿健康情况(打针、吃药、精神状况及特殊问题)。有情况向接班老师交代清楚,经接班老师核对,方能离开

4接班老师要求做到:准时接班,核对人数,不擅自离岗,管理好幼儿,注意幼儿安全,防止走失等事故的发生,对陌生人来领,要提高警惕,详细询问,慎防发生冒领,坚持到最后一名幼儿领完方能下班。

五,幼儿园接送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幼儿管理,保护幼儿安全,增强家园双方对接环节的防范意识,研究决定幼儿园接送实行幼儿接送制度,以班为单位管理,请幼儿教师及家长遵照执行,特制定如下制度:

1、幼儿园与家长签订接送安全责任书。

2 、幼儿接送实行人接送将幼儿送入幼儿教师手中,不准让幼儿自己来园。离园时,家长接在教师手中。接幼儿。

3、为方便家长的接送,家长可选择2-3名指定接送人接送幼儿,不准15岁以下的儿童接幼儿。

4、家长有事需非指定人来接孩子,一定要和本班教师交代清楚或提前电话联系。教师在遇到非指定人来接幼儿时,必须询问清楚,问孩子是否认识,认识可接走幼儿,不得把孩子交给幼儿不认识的人。如果不履行以上手续,一律不准放人。

5、教师遇到不熟悉的亲戚或离异父母来接幼儿,带班教师应电话通知幼儿父母,得到允许后方可放人。

6、带班教师若遇到家长对接送制度有异议,要耐心说明,坚持原则。 幼儿园要求各班高度重视幼儿园接送制度,召开好家长会,签订好安全责任书,宣传好接送幼儿的目的和意义,让幼儿家长支持配合幼儿园的工作。

篇三:《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

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试行参考)

各市、县(区)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劳动保障局、卫生局、地税局、物价局: 为了加强民办幼儿园的管理,促进我省民办幼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民办幼儿园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其他有关的法律、规章,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安徽省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六年一月十五日

安徽省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促进我省民办幼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民办幼儿园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其他有关的法律、规章,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民办幼儿园,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单独或联合举办,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依法设立的,面向社会招收学龄前儿童,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学前教育机构。凡在本省行政辖区内举办的民办幼儿园,均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民办幼儿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我省对民办幼儿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四条 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 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省民办幼儿教育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宏观管理。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辖区内民办幼儿教育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督察。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辖区内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其主要职责是:贯彻实施国家相关的政策和规定,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本行政辖区内民办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地方性管理规章,对民办幼儿园实施日常管理、业务指导和工作考核。各级人民政府其它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协同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民办幼儿园进行管理。

第六条 民办幼儿园的日常管理,城市市区由幼儿园所在地的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县城及以下地区由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辖区内乡镇中心校(园)负责。乡镇中心校(园)应当在县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乡镇民办幼儿园日常的管理、业

务指导、检查、考核、师资培训工作。

第七条 民办幼儿园的管理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基教、人事、计划、财务、教研等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其中,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负责核发民办幼儿园办学许可证,配合基教部门对民办幼儿园实施管理;基教部门负责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和业务指导;人事部门负责民办幼儿园师资队伍的管理、培训、考核和资格认定;计划、财务部门负责民办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布局制定、财务监督及有关数据的统计工作;教研部门负责民办幼儿园的业务指导和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第八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民办园的卫生保健工作,负责对民办园卫生保健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卫生保健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对儿童家长进行儿童卫生保健、营养、生长发育及常见病防治知识等方面的宣传、指导和咨询。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民办园的卫生保健工作。

第九条 根据政策规定,民办幼儿园及其职工应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参加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按照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依法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举办条件和审批程序

第十条 民办幼儿园的审批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

第十一条 举办民办幼儿园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幼儿园的设置符合本省和所在市、县(市、区)教育发展规划。

(二)幼儿园设置在安全的区域内,周围无污染源,无危险和安全隐患。

(三)有符合国家教育方针的办学宗旨;有符合规范的园名;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四)有必备的办学资金、稳定的经费来源。

(五)幼儿园的园舍、场地、设施、设备以及卫生、安全状况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六)有合法的幼儿园组织章程、组织机构,有符合国家要求的教职工队伍。

(七)有根据国家和省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课程方案以及教材选用意见制定的课程教学计划和教材选用计划。

(八)举办民办幼儿园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幼儿园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二条 申请举办民办幼儿园,应向审批机关提供下列材料:

(一)幼儿园(班)申办报告及审批申请表;

(二)规范的幼儿园名称和首届幼儿园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三)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四)拟聘任的工作人员的相关资格证明;

(五)拟办园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六)拟办幼儿园的章程草案和发展规划(包括办学宗旨、规划目标、教育教学原则、招收对象和范围、师资队伍构成、课程计划、拟使用的教材等);

(七)拟办幼儿园的建筑平面图、各功能室分布图、设施、设备计划配置情况说明以及场所使用权证明;

(八)公安消防部门提供的消防安全审核意见;

(九)县级及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共同颁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合格证》;

(十)健康检查单位提供的工作人员健康证明书;

(十一)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第十三条 民办幼儿园的审批程序:

(一)举办者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同时提供本办法第十二条要求提供的有关实证式材料。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布局要求以及申办者的条件进行审批。

(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负责受理举办者的申请,并牵头会同基教、人事、计划等有关部门共同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初审合格后,由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牵头会同基教部门对幼儿园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合格,经上述两个部门共同签署意见后,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发给筹设批准书。筹设工作应在3年内完成。筹设期间,幼儿园未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幼儿园卫生保健合格证》的,须持筹设批准书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由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共同考核。幼儿园未经消防安全审核的,须持筹设批准书到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申请消防安全审核。审核合格,由举办者向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提出正式设立申请,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牵头会同基教部门对幼儿园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发给办学许可证,并告知同级民政、税务、物价等有关部门。筹设工作超过3年的,应当重新申报。 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的,可以直接申请正式设立,并应当提交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材料。

(三)民办幼儿园的审批情况由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负责及时通告基教部门,以便基教部门及时对新批的民办园实行管理和指导。

(四)民办幼儿园凭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到民政部门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然后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后方可招生。

第十四条 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班)。已经开办但未履行登记注册和申报审批手续的,由教育部门责令举办者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限期补办有关手续。对不符合办园条件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予以取缔。对拒不执行教育行政部门处罚决定的,教育行政部门可会同公安、卫生、物价、税务等有关部门联合执法。非法办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非法办学者承担,其招收的幼儿,由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监督非法办学者妥善安置。 第十五条 停办民办幼儿园,应在停办前两个月到原审批机关办理停办手续。变更举办者,应报审批机关核准。变更法定代表人、园名、地址,应报审批机关审核同意后,到登记机关变更登记。未经审批机关核准同意,不得随意停办幼儿园或变更法定代表人、园名、地址。

第四章 管理与监督

第十六条 民办幼儿园为社会公益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与公办幼儿园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民办幼儿园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在法律允许和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范围内,自筹经费、自聘人员、自主管理。

第十七条 民办幼儿园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幼儿教育的法律规章,遵循学龄前儿童的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坚持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健康和谐发展。民办幼儿园不得进行和参与宗教或迷信活动。

第十八条 民办幼儿园应当重视安全工作,对幼儿在园期间的安全、健康负责。民办幼儿园应当建立卫生保健、安全防护制度,加强对食品卫生、传染病预防、园舍设施设备、消防安全、儿童接送等工作的管理,严防各类责任事故的发生。民办幼儿园出现重大问题或师生伤亡事故,应当及时向属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或政府报告。

第十九条 民办幼儿园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民办幼儿园不得发布与其招生、教育、管理等行为不相符合的虚假信息与广告。

第二十条 民办幼儿园的园名应规范,具有教育意义,不得使用带有宗教色彩和迷信含义的字词,不得冠以“国际”、“中国”、“中华”、“全国”、“安徽”、“安徽省”等字样。未经市级或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不得冠以“双语”、“艺术”等字样。

第二十一条 民办幼儿园应当接受当地卫生机构的业务检查和指导,认真做好入园儿童和在岗员工的体检、卫生、消毒、防疫、儿童营养等各项工作。

第二十二条 民办幼儿园应当按照国家以及当地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办学成本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报属地县级物价、税务、民政和教育部门备案并公示。民办幼儿园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

第二十三条 民办幼儿园应当到当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接受税务管理,申请领购税务发票,依法纳税和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民办幼儿园收费时,必须开具税务发票。民办幼儿园应当加强财务管理,遵守财经纪律,要按照国家《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要求规范会计核算,做到帐目公开,主动接受物价、税务、教育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以及家长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领导和管理,将民办幼儿园纳入到当地基础教育的统一管理之中,实行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核。在日常的检查评估、教育教学、教研活动、评优选先、业务培训、评等定级等工作中,应当与公办幼儿园同等对待。民办幼儿园应当主动接受教育部门的领导、管理和业务指导,并积极主动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学习、会议、培训、检查等活动。

第五章 园长与师资队伍

第二十五条 民办幼儿园教职工实行聘任(用)制。民办幼儿园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依法同教职工签定聘任(用)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依法保障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 第二十六条 民办幼儿园实行园长任职资格和教师资格制度,其任职条件按照同级同类公办幼儿园的有关规定执行。民办幼儿园的园长、教师和工作人员,由举办者按国家规定的有关任职资格要求聘任(用),但必须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乡镇中心校(园)备案。园长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岗位培训,并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第二十七条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乡镇中心校(园)应当将民办幼儿教师纳入公办幼儿教师的统一管理之中,保证他们在选聘、选优、表彰、职称评定、培训、考核、晋级、业务活动等方面享受公办幼儿教师的同等待遇。民办幼儿园可参加县级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其职评数不占公办学校指标,所需经费由参评幼儿园自行承担。

第六章 表彰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八条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或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奖励:

(一)改善办园条件成绩显著的;

(二)保育教育工作成绩显著的;

(三)幼儿园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

第二十九条 民办幼儿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其限期整改、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登记注册,擅自招收幼儿的;

(二)园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妨害幼儿身体健康或幼儿

生命安全的;

(三)教育内容或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四)教学条件明显不能满足教学要求,教育教学质量低下,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第三十条 民办幼儿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分立、合并民办幼儿园的;

(二)擅自改变民办幼儿园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

(三)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

(四)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办学许可证的;

(六)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

(七)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的;

(八)违反国家规定聘任、解聘教师的。

第三十一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

(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的;

(三)侵占、破坏幼儿园园舍、设备的;

(四)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的;

(五)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幼儿采光的建筑和设施的。 第三十二条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乡镇中心校(园)应当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日常检查和监督,对其办学条件、办学行为、教育教学以及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应当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责令其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的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应坚决予以取缔。

第三十三条 教育、税务、物价等部门应当加强对民办幼儿园财务行为的检查和监督,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对幼儿实施收费的行为,或已取得收费许可证,但收费不提供合法票据的行为,应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二○○六年五月一日起施行。凡过去与本办法的有关规定不相一致的,一律以本办法为准。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安徽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篇四:《幼儿园各类人员考核细则》

幼儿园各类人员考核细则

园长、书记考核细则

1、 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对待工作、以微笑迎接每一位员工、家长和幼儿,仪表、行为符合岗位要求。

2、 团结领导全体职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加强党员和员工的队伍建设。

3、 深入幼儿园教育教学实践,整体把握幼儿园的发展方向,提高办园质量和品位,提升幼儿园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 能科学安排和协调各部门工作的运转,合理利用多方资源,确保招生、安全、对外接待等活动的顺利完成。

5、 合理安排幼儿园每月的收入和支出,确保收支平衡和幼儿园稳步发展。

6、 了解和掌握员工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在管理过程中努力做到制度化和人性化有机相融,多方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保证幼儿园工作正常开展。

7、 从幼儿园的需要和实际出发,聘用与调整各类人员的工作,安排教职工文化、业务学习和进修培训。

8、 制定幼儿园每年、每学期、每个月的工作计划并有序高效地组织实施,同时组织做好检查和总结工作。

9、 每周召开班子例会、每学期召开家长委员会、定期组织全园大会、园管会、支委会和党支部大会,多方听取意见,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并努力解决问题,促进幼儿园的和谐发展。

10、 每周将个人的工作日记传至幼儿园网站领导班子专用平台内,供班子成员之间相互了解彼此工作的进展情况。

11、 有大局意识,有无私奉献的精神,认真完成主管局布置的各项任务,做好上传下达的工作。

业务副园长考核细则

1、 模范遵守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工作中能够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与其它副园长之间紧密配合、团结协助,共同完成工作。

2、 每月能客观、公正地总结本月工作,做好下月工作的具体安排(用款申请每月25日上交给园长审批,每月月底的最后一天,上交下月的工作重点,同时公布在幼儿园的内部网站上)

3、 组织分管工作人员发挥公转和自转的能力,努力实施当月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开展分管人员的月考核工作,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奖惩分明,并做好相应的思想工作。

4、 认真做好当天值班的检查和记录工作,特别是午休检查要深入班级,并如实记录在园务日志本上。

5、 每周准时参加班子例会,会前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对于分管的工作遇到问题要有相应的措施,便于领导班子讨论研究决定。

6、 每周均要深入分管的班级,关心教职工思想、生活、工作与健康等状况,了解职工的需求,并做好相应的检查记录,发现问题 及时处理或上报。

7、 每周一之前将上周工作内容和本周工作安排的工作日记写在幼儿园网站领导班子专用栏目内,供班子成员之间相互了解彼此工作的

进展情况。

8、 对于分管的工作要有超前意识,创新意识、责任意识,负责指导做好分管班级的日常工作和家长工作,保障全园工作有序、高效地运转。

9、 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尽力杜绝不安全的隐患,发现危急事件采取相应的措施并立即上报。

10、 协助园长做好全园的各项管理工作,积极、认真、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园长交办的各项任务。

11、 有大局意识,不计个人得失,有无私奉献的精神,为幼儿园地大活动高效运转,负责做好分管工作。 后勤副园长考核细则

1、 模范遵守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工作中能够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与其它副园长之间紧密配合、团结协助,共同完成工作。

2、 每月能客观、公正地总结本月工作,做好下月工作的具体安排(用款申请每月25日上交给园长审批、每月月底的最后一天,上交下月的重点工作计划,同时公布在幼儿园的内部网站上)

3、 组织分管工作人员发挥公转和自转的能力,确保全员后勤工作有序、高效的运转。努力实施当月工作计划,并认真开展月考核工作,做到公平、公平、公正,奖惩分明,并做好相应的思想工作。

4、 认真做好当天值班的检查和记录工作,特别是午休检查要深入班级并记录在园务日志本上。

5、 每周准时参加班子例会,会前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对于分管

的工作遇到问题要有相应的措施,便于领导班子讨论研究决定。

6、 每周均要深入分管的部门,关心教职工思想、生活、工作与健康等状况,了解职工需求,并做好相应的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及时处理或上报。

7、 每周一之前将上周工作内容和本周工作安排的工作日记写在幼儿园网站领导班子专用栏目内,供班子成员之间相互了解彼此工作的进展情况。

8、 对于分管的工作要有超前意识,创新意识、责任意识,负责指导做好分管班级的日常工作和家长工作,保障全园工作有序、高效地运转。

9、 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尽力杜绝不安全的隐患,发现危急事件采取相应的措施并立即上报。

10、 协助园长做好全园的各项管理工作,积极、认真、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园长交办的各项任务。

11、 有大局意识,不计个人得失,有无私奉献的精神,为幼儿园地大活动高效运转,负责做好分管工作。 后勤副园长考核细则

1、 模范遵守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工作中能够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与其它副园长之间紧密配合、团结协助,共同完成工作。

2、 每月能客观、公正地总结本月工作,做好下月工作的具体安排(用款申请每月25日上交给园长审批、每月月底的最后一天,上交下月的重点工作计划,同时公布在幼儿园的内部网站上)

3、 组织分管工作人员发挥公转和自转的能力,确保全员后勤工作有序、高效的运转。努力实施当月工作计划,并认真开展月考核工作,做到公平、公平、公正,奖惩分明,并做好相应的思想工作。

4、 认真做好当天值班的检查和记录工作,特别是午休检查要深入班级并记录在园务日志本上。

5、 每周准时参加班子例会,会前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对于分管的工作遇到问题要有相应的措施,便于领导班子讨论研究决定。

6、 每周均要深入分管的部门,关心教职工思想、生活、工作与健康等状况,了解职工需求,并做好相应的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

7、 每周一之前将上周工作内容和本周工作安排的工作日记写在幼儿园网站领导班子专用栏目内,供班子成员直接按相互了解彼此工作的进展情况。

8、 对于分管的工作要有超前的意识、创新意识、责任意识积极做好分管工作的卫生、伙食、网络回复的检查与指导。

9、 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严格杜绝不安全的隐患,发现危急事件采取相应的措施并立即汇报。

10、 协助园长做好全园的各项管理工作,认真、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园长交办的各项任务。

11、 有大局意识,不计个人得失,有无私奉献精神,为幼儿园的大活动高效开展,负责做好分管工作。

园长助理、总账会计考核细则

篇五:《幼儿园入职管理规定》

幼儿园入职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幼儿园的人事入职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新进人员入职资格:

1、 符合幼儿园用人条件,并已通过面试者;

2、 经核查无虚假资料及经历;

3、 在原单位离职交接清楚;

4、 无传染性疾病;{幼儿园人事管理办法}.

5、 无犯罪记录。

第三条 员工录用前应办理报到手续,并按规定时间上班,由考勤员制定考勤时间,核定发薪日期。逾期未办理者,由备选人员依次侯补。

第四条 报到应备资料及事项:

1、 一寸彩色照片四张;

2、最高学历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含毕业证、幼师证、健康证),原件交教务处验证后退回;

3、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原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明复印件一份及原件(专业人员提供),原件与复印件核对后退回;

5、填写《个人简历表》。

第五条 幼儿园有意向录用之人员,如为带班老师、专业老师、保育老师。幼儿园教务处记录并存于员工个人档案。

第六条新聘人员试用期为1 个月,期满考核合格可转为正式员工。

第七条员工在试用期内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适合工作者,可随时停止使用。 1

篇六:《幼儿园管理的四大基本方法》

幼儿园管理方法是实现幼儿园管理目标,开展管理活动所采用的各种手段、措施和途径等的总和。幼儿园管理方法受一定的管理思想和管理原则的指导,并与园所各项管理工作的内容相适应。

园所领导者在管理活动中,不但要有正确的办园思想,明确的管理目标,而且要学习与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没有桥或船过不了河,不解决方法问题,完成任务只是一句空话。

在现实的幼儿园管理中,有些国领导虽然有做好工作的强烈愿望,也有脚踏实地的精神,但往往由于单凭工作热情,而忽视研究管理工作的客观规律,不讲究科学的管理方法,因而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反倒是事与愿违。实践证明:方法对头,管理工作就事半功倍,反之,必然事倍功半,甚至适得其反。可见,幼儿园领导认真研究和正确运用管理方法,对于提高园所管理成效,实现管理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方法,按其普遍性的程度,是分层次的。一般来说,可以分为哲学方法、一般方法和具体方法。高层次方法对低层次的具体方法起指导作用,具有方法论的意义,本节探讨的是幼儿园管理的一般方法。幼儿园管理的一般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行政方法

(一)行政方法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