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费如何上缴


篇一:《党费怎么计算》

党费怎么计算

党费缴纳制度:

1、缴纳党费是每个党员的义务,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党费不得拖欠或不交,党 员连续六个月没有交纳党费,经教育仍不改正,就认为是自行脱党,由党组织召开大会决定对其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2、新入党的党员,从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当月开始交纳党费。

3、交纳标准

> (1)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 3000 元以下(含 3000 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 0.5%;3000 元以上至 5000 元(含 5000 元)者,交纳 1%;5000 元以上至 10000元(含 10000 元)者,交纳 1.5%;10000 元以上者,交纳 2%。

> (2)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前一款规定交纳党费。

> (3)交纳党费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申请,经党组织委员会同意,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不交。

4、交纳时间。党员应按月交纳党费,外出党员可视具体情况,经所在党组织同意,可以委托亲属或其他党员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时间不得超过半年。企业 党组织每月应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当月党费。

5、党组织每年要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计算基数

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职务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岗位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的部分(津贴、奖金)。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以上年月平均收入为计算基数。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奖金,是指年功性津贴、地区性津贴、工资性津贴和按月发放的奖金。

交纳比例

中共中央组织部下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对党费交纳比例作出调整,新的党费收缴标准自今年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新标准中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同时,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新标准于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篇二:《党费怎么交》

党费怎么交

党费交纳标准、比例和计算方法

(仅供机关各党组织参考)

1、党费交纳工资标准

《党费收缴规定》明确规定: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其中,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

一是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

二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

三是机关工勤人员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

四是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2、党费交纳比例

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缴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缴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3、应缴税款计算公式

前四项工资总和-2000

=500元以下(含500元)×5%;

或 ={500至2000元(含2000元)}×10%-25元;

或 =2000元以上×15%-125元 。

4、机关在职党员应交党费额度的计算办法{党费如何上缴}.

以一名副科级实职干部为例说明应交党费额度计算方法: 职务工资:430元;级别工资521元;生活补贴:780元;工作性津贴:元(调整后)。 应缴纳税款: {(430 521 780 )-2000} =2251×15%-125元=94.2元 应缴纳党费:前四项工资(税后)×应缴比例 ={(430 521 780 )-94.2} =2156.8×0.5% =10.8元

5、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上述是县直机关各类在职与离退休党员党费计算基数、交纳比例和计算方法。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执行党费收缴标准,特别是在工资总额变动以后,要及时将党费收缴标准落实到每个党员,确保党费按时足额上缴。对实行年奖金(年津贴)制度的单位,参照去年年奖金(年津贴)发放标准平均到每个月进行计算。

篇三:《关于重新核定党费上缴基数的通知》

关于重新核定党费上缴基数的通知

各基层党(工)委:

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党组织开展活动和党员体现义务的重要保证。为切实做好全县党费收缴工作,按照《党章》、《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的通知》(中组发〔2008〕3号)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各基层党(工)委的党费上缴基数进行重新核定,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党费交纳的比例和基数

1、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2、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数: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3、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1条、第2条规定交纳党费。

4、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1条、第2条规定交纳党费。

5、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6、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7、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8、其他有关规定,参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及《中组部关于对党费收缴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的回答》(见附)。

二、核定党费工作安排

1、党支部登记造册。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新的党费收缴标准,根据每位党员的实际情况,算出缴纳党费数额,并认真填写《党员党费基数核定表(一)、(二)》(见附),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要同时报送2011年7月份上级人事或工资主管部门确认的实发工资标准材料或工资表复印件。

2、党(工)委审核汇总。各基层党(工)委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支部的《党员党费基数核定表(一)、(二)》进行审核。对没有按规定核定党员党费的,要及时纠正,对纠正后仍不执行的,进行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的,依据党内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组织部审查核定。县委组织部安排人员对各基层党(工)委上报的报表进行审查核定,并确定各基层党(工)委党费收缴基数。

三、有关要求

各基层党(工)委要高度重视党费收缴基数核定工作,要把党费收缴基数核定及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作为增强党员党性意识、纪律意识,保持党员先进性的重要举措,抓好抓实。党(工)委书记要亲自过问,加强督促。各基层党(工)委要召开会议,对党费收缴基数核定工作进行具体布置。组织委员、人秘科长(办公室主任)要对相关政策、要求进行专题讲解,确保所辖党组织领会文件精神,落实通知要求。对未如实进行党费基数核定的党组织和党员,要及时提醒并予以改正,确保党费基数核准、核实。各基层党(工)委要根据《党费上缴基数审核时间安排》(见附),将相关材料按时上报县委组织部审核,确保工作圆满完成。

附件:

1、党员党费基数核定表(一)、(二),党委年度

党费上缴基数核定表(汇总一)、(汇总二)

2、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3、中组部关于对党费收缴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的回答

4、党费上缴基数审核时间安排{党费如何上缴}.

中共FY县委组织部

2011年8月10日

篇四:《党费收缴汇报》

龙港镇党费收缴管理的情况汇报 龙港镇党委下辖49各党支部,其中社区党支部9个,农村党支部28个,镇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支部12个。共有党员1506名,其中,在岗职工149个,社区党员393名,农村党员780名,离退休党员184名。长期以来,我镇党委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各项规定收缴管理党费。2008年至2010年共收缴党费 元,并及时足额上交县委组织部。其中,2008年收缴64258.5元,2009年收缴40067.2元,2010年收缴47681.48元。现将近三年来党费收缴管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充分认识党费收、用、管工作的重要性。 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组织活动的基本经费。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组织的一种表现。按照党章规定,党员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是我镇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镇党委的一项经常性任务,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加强对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了镇党委书记全面负责、镇组织委员具体负责、各支部书记直接负责、

党委支部专人收缴、纪检监察部门专人负责具体监督的工作机构,责任和任务落实到人。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都能够自始至终端正态度,充分认识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扎实做好这项工作。广大党员都能自觉、及时、足额地交纳党费,无少交或拖交现象。

(二)、认真遵守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 镇党委能够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和省、市、县委组织部有关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组织基层各支部认真学习党费管理工作新要求,并将《党费工作手册》下发到各支部,做到每个党员人手一册,进一步规范了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1、党费收缴严格按标准执行。

我镇党员干部的党费交纳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工资基数和比例计算和收缴,每逢调资或工资改革,各党支部能较好地依据规定,认真核准党员党费收缴基数和比例,并将新增的工资及时纳入收缴基数,全体党员能按规定比例及时、足额交纳党费;各支部对每个党员缴纳的党费情况详细登记,并每半予以公示;对于外出的党员也能积极督促其足额交纳党费,

做到党费收缴没有遗漏。根据党费收缴新标准,我们按照县委组织部的要求,及时对工资基数按新的比例重新计算每位党员的党费交纳额,并按照个人核对、领导审查、结果公示的程序进行。我们收缴完党费后及时如数全部上交到县委组织部党费专户,并每半年在沁水阳光农廉网和党务公开进行公示,没有截留使用党费现象。

2、党费管理严格按要求规范开展。

党费管理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我镇党委始终坚持严格管理、规范管理的原则,做到统一管理、专人负责。党费工作由党委办指定专人负责,并对具体负责党费工作的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党费管理人员变动时,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办好交接手续,做到了党费管理人员先培训,后上岗。党费上缴我们严格按要求进行,各支部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收缴并详细造册登记上缴党办,工作人员必须及时将党费存入县委组织部指定的银行帐户,将存款凭证及时送交组织部,并将相关票据整理存档。

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党员不能按时交纳党费。主要表现在下岗党员和外出流动党员,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及时交纳党费。个别企业破产,导致一些下岗党员收入偏低或,生活困难,居住不固定而成为社会自由人,收缴难度大。农村党员外出务工多,流动性大,有的几个月甚至一年到头都不能回到本地或原单位,组织关系不能正常转接,党费很难按时交纳。

(二)部分党员不能按照比例交足党费。主要体现在离退休老党员。一是存在错误认识。一些离退休老党员认为既然已经离退休,就不必再严格要求自己,所以主动交纳党费的积极性不高,不能按时按比例交纳党费。二是工资组成复杂,有意、无意隐瞒工资总额。如大部分企事业单位,其工资构成为固定和活化等部分,有的是以奖金的形式发放的,工资额度不好确定,并且上报的工资总额也比他们实际工资总额要低,致使按比例交纳党费的困难比较大。

三、产生的原因

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党员的教育培训力度不够,一些党员的党性观念和觉悟下降。一部分老党员认为自己的年龄已大,又不能做什么贡献了,所以就不交;部分党员思想觉悟有所下降,受利益的驱动,交纳党费有攀比思想,不按比例及时上缴,上报的工资总额比自己的实际工资总额低,总以为能少交点就少交点;有的党支部对党费收缴有关规定宣传不到位,工作做得不细,影响了党费收缴工作。二是有的党组织活动开展不经常。有的没有按照“三会一课”制度的要求,经常组织党员、特别是一些老党员开展活动,党组织基本失去对这部分党员的管理,党员对党的认识正在逐渐淡薄。三是有的党支部对党费收缴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遇到困难有畏难情绪,工作起来被动应付,还有一些党支部没有把党费收缴工作看成是对党员教育管理、增强党员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的重要内容,监

督约束机制不够,致使一些党员对交纳党费思想有误区,党费收缴不上来。

四、解决的方法与对策

针对目前党费收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当采取相应的方法和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一)加强教育,提高素质,增强党员的党性觉悟和组织观念。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开展多方面的教育工作。一是理想信念教育。经常对党员进行党的宗旨和理想信念教育,使党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摆正党员个人利益与党员义务的关系,处理好追求个人利益与保持共产党员纯洁性、先进性的关系,永葆共产党员的本色。二是组织观念教育。教育党员增强党性观念和组织观念,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履行党员义务,无论何时何地何种情况,始终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自觉接受党组织的严格管理,真正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三是形势任务教育。根据不在岗职工党员,离退休党员的工作、生活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教育方式,向他们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让离退休的老党员跟上时代的步伐,做到“政治坚定、思想常新、理想永存”。四是交纳党费重要意义的教育。对全体党员进行党费收缴工作的重要意义教育,通过学习党章和中央有关党费工作政策规定,使党员认识到党员交纳党费的意义、作用、使用范围和管理办法,克服思想上的模糊和认识。

(二)积极开展党的活动,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要坚持执行好党组织的“三会一课”制度,以加强对党

篇五:《党员上缴党费标准计算办法》

党员上缴党费标准计算办法{党费如何上缴}.

实行绩效工资改革的基层党组织

党员上缴党费标准计算办法(试行)

为规范教育系统基层事业单位党员缴纳党费标准,特制订该办法。该办法适用实行绩效工资改革的单位,其他单位在实行绩效工资前,可参照该口径执行,或按原标准执行。{党费如何上缴}.

一、事业单位党员党费收缴依据

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中组发[2008]3号)规定:

(一)事业单位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数包括

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四项。

(二)交纳党费的档次和比例规定

党员税后月收入3000元(含)以下的按0.5%,3000—5000元(含)的按1%;

5000—10000元(含)的按1.5%;

10000元以上的按2%的比例交纳党费。

二、事业单位(义务教育单位)党员党费清算方法

1、以党员相对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列为计算基数;

2、以3月份工资为计算基数;

3、“工作量津贴”以1/2计入基数;

4、党费交纳基数=【岗位工资 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岗位津贴 工作量津贴的二分之一))】—【四金(公积金 养老金 医保 失业保险)】—【个人所得税】

5、个人月缴纳党费=“党费交纳基数”x“交纳党费的比例”。

三、本办法从2010年1月起试行。2010年6月底各直属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