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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教育厅教材评审中心
《2016教育局副局长承诺书》

教育局副局长承诺书

作为全县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组长,我将精心组织,带领全系统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推动全县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为此,特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加强学习,提升素质。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准确把握中央、省、市、县关于教育的各项政策和发展重点。

2、服务群众,切实履职。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努力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3、廉洁自律,以身作则。不以权谋私,不贪污受贿,以自身清正廉洁的行为影响和带动全县教育系统广大教育工作者廉洁奉公,忠于职守。

4、团结务实,顾全大局。自觉维护班子团结,一切从大局出发,一切从促进望城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出发。

5、管好队伍,带好班子,圆满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教育局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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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党员干部廉政承诺书

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带头遵守和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规定,教育局党员干部郑重承诺:

一、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抓安全,保稳定,促质量,谋发展”的基本工作方针,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严查教育系统违规违法案件,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不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外商和私营企业主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父母、配偶、子女不接受与自己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三、严格廉洁从政,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不利用公-款请客送礼或相互请吃,杜绝大吃大喝、铺张浪费行为,不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生日、婚丧嫁娶及乔迁等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

四、不私自从事营利活动,不以个人或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五、坚持教育内部审计制度,从根本上健全预防腐-败工作体系,有效加强对教育系统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与监督。

六、不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七、不以任何理由擅自驾驶公车,不利用职权向企业、下属单位借用车辆并擅自驾驶。不私用公车用于婚丧嫁娶、旅游休闲、接送家属子女上下班或者学习等。

八、不违反规定决策,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

九、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顾全大局、团结协作,依法行使权利,不滥用职权、不以权压人、不越权办事、不玩忽职守,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教育法规,遵循教育规律,切实减轻学生负担,坚决制止和查处教育乱收费行为。

十、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

十一、坚持依法行政及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在项目工程招标、大宗物品购置、社会办学审批和人事任免、职称评审、评模表先、教师资格认定等方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不枉法不徇私情。

十二、推进高中招考试招生阳光工程建设。做到考试公平公正,招生实行政策、计划、条件、录取分数与结果、问题处理“六公开”。

十三、不参与赌博活动。

十四、如实报告个人婚姻变化及配偶和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事项,本人有关收入事项,本人及配偶和共同生活的子女房产、投资等事项。

十五、不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其他规定。

教育局履职承诺书

一、服务内容

㈠中小学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招生工作,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义务教育的公办中小学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高中择校生录取严格执行“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坚持对录取情况进行公示,依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㈡大中专学校招生工作。在普通高校、中专学校、成人高考、自学考试的招生工作中,严格按照政策要求,严肃考风考纪,坚决杜绝各类违纪舞弊现象。加强招生考试队伍建设,严格按政策办事。认真受理群众反映情况,一般问题在12小时内答复,需调查取证的3天以内答复。

㈢人事工作。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采取公开招考的办法,依编设岗、依考定位、依分择岗,确保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严肃、公正。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聘,严格按照评聘的标准、条件和程序,严肃评审纪律,保证评审质量。教师调配坚持定编定岗、按需调配的原则,教师的调动,采取公开招考的办法,择优录用,对家庭、工作确有特殊困难的教师,由本人提出申请,经调出学校签署意见后,报教育局研究讨论。

㈣教育收费工作。强化社会监督,严格收费管理,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和监督员动态监督制度,设立教育收费投诉信箱,开通教育收费投诉热线,规范教育收费,严肃查处学校违规收费行为。

㈤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加强民办学校的审批工作,严格审批程序。申请筹建办学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成材料出具是否同意的决定。同意筹建的,发给筹设批准书。不同意筹建的,应说明理由。对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发给办学许可证,对不批准设立的,应说明理由。

㈥学生用书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省、市确定的中小学生用书目录组织中小学征订用书,坚决杜绝任何单位和个人组织学生征订目录之外的和未经省教育厅图书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教学及辅导书籍、资料、刊物,严禁借订书之机搭车收费。

二、服务承诺

(一)忠于职守,尽职尽责

⒈坚决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州委、州政府的决定。

⒉正确履行教育行政管理职责,严格依法行政,切实改进管理方式、创新管理体制。

⒊严格执行“四项制度”,对执行不严、落实不力的,按问责制的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二)全面履职,科学管理

⒈努力提升行政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⒉切实履行好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服务,为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服务,为师生服务的职责。以人为本,科学管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按承诺事项的要求,为社会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便民服务。

⒊严格执行招生考试政策,加强管理,强化监督,深入推进招生“阳光工程”,确保招生考试工作依法公开、公平、公正。

⒋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全面推行收费公示制度,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

⒌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条例》,切实做好信访工作,认真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妥善处理好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有访必接,有件必复。

(三)清正廉洁,秉公办事

⒈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努力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能力。严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强化干部的作风意识和法纪意识,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

⒉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机关效能建设。

⒊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努力建设廉洁奉公、公道正派、风清气正的廉洁型机关。

(四)热情服务,文明办公

⒈热情礼貌接待来访者,耐心听取来访者反映问题。

⒉营造良好的机关工作氛围,创造文明办公的工作环境。

县教育局真诚希望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对我们的政务公开服务给予关心、支持、指导和监督。我们将认真对待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积极整改,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树立县教育局机关和全县教育的良好形象。

县教育局局长任职承诺书

——2016年12月25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

县教育局局长曾广增

尊敬的曾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承蒙组织关心和人民信任,提名我为县教育局局长。如能通过县人大常委会的任命,我将忠诚于党和人民的事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做好各项工作,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在此,谨郑重承诺如下:

一、强化三个“意识”教育厅教材评审中心

(一)强化人大意识。自觉、主动接受县人大的领导和监督,定期向县人大报告工作,欢迎人大代表对教育工作的检查、视察, 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提案,认真办理和答复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批评,及时完成县人大交办的各项工作。教育厅教材评审中心(二)强化服务意识。牢固树立“教育部门就是服务部门,教育岗位就是服务岗位,教育局长就是服务领队”的服务意识,强化“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执政理念,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扎实勤勉履行岗位职责,全心全意为全县人民服务。(三)强化自励意识。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深刻领悟十八大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学,不断提高驾驭全局和领导全县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能力。牢固树立廉洁从政意识,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坚持自省自警、自重自律,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坚持求真务实的思想作风,说实话办实事;坚持民-主团结的组织作风,强合力促发展;坚持带头苦干的工作作风,做表率当榜样。

二、力抓三大“建设”

(一)优化教师队伍。践行“五查五看”,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杜绝有悖师德行为。打造多种平台,大力开展师资培训,促进教师素质与时俱进。匡正用人风气,严格选拔教育干部,拓宽教育干部成长和输送渠道。推进“三名一新”工程,建立“优秀教师人才库”,引领教师队伍创先争优。(二)优化育人环境。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优化学校“内环境”。注重学校显性文化建设,提升学校绿化、美化、亮化、文明化建设水平;注重学校隐性文化建设,继承优秀传统文化,建设学校特色文化,纯净校风、学风、教风,形成学校特色品牌,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加强平安校园建设,优化学校“外环境”。健全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机制,力抓校舍、校车、食品等安全防患,保障学生平安、健康、快乐成长。(三)优化教育结构。围绕“公平、全面、协调、优质”发展目标,以推进农村公办幼儿园为重点,加快发展学前教育;以城乡整体提升为重点,均衡发展义务教育;以“因校制宜、突出特色”为重点,内涵发展普高教育;以“夯实基础、开源畅流”为重点,巩固发展职业教育;以“规范引导、培植名校”为重点,着力发展民办教育。

三、实现三大“提升”

(一)教育教学质量有提升。紧扣教学中心,突出质量核心,打造“洞口教育”品牌。深入推进课堂改革,致力健全评价机制,科学激发教育活力。增强高考“窗口”效应,力争本一、本二上线有新突破;切实抓好“辅课”回归,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发展;抓实中学常规管理,巩固初三、高二学考全市领先地位。(二)学校建设水平有提升。以校安工程、合格学校、薄弱学校改造等工程建设为抓手,整体提升学校硬件设施建设水平,力争达到“农村最美的是学校,城镇最好的是校园”;以教育技术装备、“班班通”推广为重点,全面提升学校信息化、智能化、现代化建设水平,丰富教学手段,提升育人效益;以规范办学行为为重点,减轻学生负担,让学校成为孩子们“学习的乐园,生活的花园,成长的家园”。(三)人民满意程度有提升。强化纪检办案和随机督导力度,完善家长监管委员会制度,着力解决社会关注的学校食堂伙食、教辅资料过多、有偿家教教养、师德师风失范等问题,严刹教育系统“四风”,确保教育系统风清气正、优绩高效,持续提升人民对教育的满意程度。

各位常委,使命当前,我倍感神圣而光荣。如果我能有幸再次肩负教育局长的重任,我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团结带领教育局党委班子和广大教育工作者,攻坚克难,开拓奋进,鞠躬尽瘁,不辱使命,为建设教育强县、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奉献。

谢谢大家!

教育局廉政承诺书

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武全祥

按照全县警示教育活动的安排,我代表教育局党组及班子成员公开承诺:

一、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县委统一安排和“一岗双责”要求,对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在安排上与业务工作同要求、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述职述廉制度、诫勉谈话制度。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贯彻民-主集中制、严肃财经纪律为主要内容,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构建教育系统防治腐-败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行风建设。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评议制度,逐级明确责任,靠实责任,以落实校财局管和收支两条线制度为重点,确保新机制保障经费的安全和发挥最大效能;严肃查处各学校统一征订、使用教辅资料及乱收费、乱办班等行为。

三、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教育局领导班子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要求,带头遵纪守法、廉洁从政、以身作则。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和各学校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严禁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班子成员、机关干部不插手学校工程建设、大宗物资采购,不向学校摊派学习资料和生活用品。

四、实行政务公开。严格实行政务公开制,不隐瞒工作实情。通过网络或其它形式公示县教育局机关各股室、单位的职责、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和期限。对各类招生、教职工调配、教师考评考核,评职评优、收费标准、工程项目招投标等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五、规范教育收费。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并严格按公示标准收费。各级各类学校收取的学杂费、借读费、住宿费、取暖费、计算机上机费等必须按照国家统—规定的项目和标准,经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后收取,学校不准自行提高收费标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招收“择校生”。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规定。严禁学校以各种名义违规收费。

六、加强师德建设。积极倡导教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收受家长钱物和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大力加强教学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学科,开足课时。认真做好学生减负工作,杜绝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现象。

七、严肃工作纪律。按照管理权限坚决查处各级各类学校在收费、考试、招生及其它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并依纪依法实施责任追究。

八、努力办人民满意教育。全系统广大干部和教职员工把力量用在教育事业发展上,把智慧用在教育教学管理上,把心思用在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上,保持清醒头脑,筑牢思想防线,以良好的师德师风和卓越的教育教学成果迎接社会和群众的检验,让家长放心,让学生成才,让社会满意。

第二篇 教育厅教材评审中心
《关于做好2016年职称评审代表作鉴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6年职称评审代表作鉴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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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5-13

各系(院)部、处室: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安徽省高校职称评审代表作鉴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6〕237号)文件精神,我院将组织开展2016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代表作相似性鉴定工作,请申报高校教师和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人员,提前准备职称申报材料及代表作相似性鉴定材料,现将代表作相似性鉴定工作通知如下:

1、根据皖教秘〔2011〕363号、皖教秘〔2012〕92号文件规定,今年拟申报正高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需提供3篇送审代表作,拟申报副教授职务需提供2篇送审代表作,以论文破格申报的须增加1篇鉴定论文,拟申报讲师(实验师)(去年送检过的今年不需送检)职务需提供1篇送审代表作,以申报条款为学术专著(或规划教材等)者,提供的代表作须包含学术专著(或规划教材等)。

2、送审代表作复印一式1份,代表作复印应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复印材料需干净、整齐,从左侧上下装订两针,连同自己的代表作原件 (新发表代表作也需交电子档)报送组织人事处,送检论文用word或PDF格式(拍摄的除外)电子稿。

3、请申报教师认真填写附件1《学术成果送鉴明细表》和附件2《代表作送审诚信承诺书》,送鉴明细表中填写的论文(专著)题目、发表刊物(出版)名称、发表(出版)日期要准确无误,发表日期要具体到月,(2015年已送鉴论文需在备注栏标明)。

4、附件1及代表作电子版请发至邮箱:49170794@QQ.COM,附件2用A4纸打印,联系电话:3172931。

5、代表作检测费按照教育厅收费标准:80元/篇,对上一年度已经送鉴论文免费提供报告单,在报送送审材料时交组织人事处(南306)。

6、材料上交截止时间:2016年5月20日。

特此通知。

组织人事处

2016年5月13日教育厅教材评审中心

附件1:/userfiles/file/附件1学术成果送鉴明细表.xls

附件2:/userfiles/file/附件2:代表作送审诚信承诺书.doc

第三篇 教育厅教材评审中心
《湖南省教育厅高级职称评审细则》

关于印发《湖南省高等学校 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职改办,省直有关厅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属单位:

现将《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本《细则》制定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实施细则和综合考评工作方案,报我厅职改办备案。 湘教发〔2013〕5号

湖南省教育厅 201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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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 技术职务评审实施细则

(试 行)

根据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转发国家教育委员会《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11号)精神,结合我省高校实际,特制定《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

一、适用对象

本《细则》适用于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中已经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且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1年以上,申报教授、副教授(含高级实验师,下同)职务的专业技术(含“双肩挑”)人员。其中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高等教育管理)专业的对象应是:在高等学校校、院(系)和班级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毕业生就业指导的实际工作,并承担马克思主义理论或形势政策教育、法律基础、思想品德教育等政治教育方面课程或毕业生就业指导、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的专职人员。

二、评审方式

高等学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高级职务评审,采取学校考评推荐、省高等学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的方式进行。

三、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基本条件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档次。基本条件中各项指标均达到要求者,定为合格,其中一项以上(含一项)指标达不到要求者,定为不合格。

⒈ 思想政治与师德

⑴具有坚定正确的思想政治观念。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⑵ 遵纪守法。遵守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党员教师遵守党章和党的纪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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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爱岗敬业。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和职业信念;不断提高自身的职业和专业素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升学生的思想和专业素质,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⑷ 关爱学生。平等对待、关爱每一位学生;充分重视学生思想、身体、心理和学业的健康成长;遵循教育规律、改革教育方法,切实提高教育教学的针对性、有效性;充分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基础上,让每个学生得到有效发展,形成人人成才,多样性人才、创新型人才不断涌现的教育格局。

⑸ 为人师表。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和教育方法,掌握本专业最新动态和研究成果;治学严谨,恪守学术规范,维护学术自由和学术尊严,坚决抵制学术失范和不端行为;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师德,言行雅正,举止文明。

⒉ 学历和资历

⑴ 学历和任职资历:申报教授职务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任副高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申报副教授(含高级实验师)职务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或获得博士学位、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

⑵ 教师资格: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申报实验技术除外)。

⑶ 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外语水平:参加全国职称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或符合湘人发〔2007〕56号文件或相关文件的免试、降分条件。

计算机水平:根据湘人发〔2009〕17号文件精神,必须取得湖南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中级合格证或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模块)合格证,或符合湘人发〔2003〕39号文件免试条件。

⑷ 继续教育:在任现职内,应参加继续教育,并符合湘人发〔2000〕143号文件关于“专业技术人员在任现职期间内每人每年必须脱产进修12天”的要求。

⑸ 年度考核:申报教授、副教授(含高级实验师)职务的,近5年各年度考核结论均为合格以上;其中博士学位人员申报副教授(含高级实验师)职务的,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或 -3-

近2年)各年度考核结论均为合格以上。

⒊ 教育教学

根据省职改办、省教育厅职改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工作中教育教学考核的通知》(湘职改办〔2007〕9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教师课程教学考核的指导意见》(湘教发〔2009〕7号)等文件要求,申报教授、副教授(含高级实验师)专业技术职务,其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⑴ 申报教授

①教育教学能力

A.系统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学科体系或学科方法,把握学科价值和学科文化,掌握本学科发展的前沿和动态;

B.在本专业内为本(专)科学生系统地开设过2门课程;

C.任教以来具有从事班主任等学生思想教育、管理工作以及向青年教师传授教学经验和专业知识的经历;

D.结合专业、岗位特点,适时开展学术、时事讲座,引导学生学会学习,努力成才。

②教学时量

A.任现职以来连续五年满足年均教学时量200学时以上,每学年至少为本(专)科学生讲授1门专业课程;

B.国内外访学、脱产学习培训、在职攻读学位脱产期间,休产假、因公致伤一年之内,或因病半年之内的可按照相应的教学时量计算;

C.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或“双肩挑”人员,年均完成教学时量不得少于专任教师年均教学时量的三分之一。

③教学效果

课程教学考核等级达到良好标准,教学效果综合评价优良率在80%以上(包括学生评价、同行教师评价和督导评价)。

④教学改革

在教学理念、方式和方法,课程形式、内容和评价等方面,开展了积极有效的探索和改革。

(2) 申报副教授(含高级实验师)

①教育教学能力

A. 基本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学科体系或学科方法,把握 -4-

学科价值和学科文化,了解本学科发展的前沿和动态;

B. 在本专业内为本(专)科学生系统地开设过1门课程;

C. 任教以来具有担任班主任的工作经历或从事学生教育管理等工作的经历;

D. 结合专业、岗位特点,适时开展学术、时事讲座,引导学生学会学习,开拓视野,了解本学科的学术前沿和发展方向。

②教学时量

A. 任现职以来连续五年满足年均教学时量200学时以上,每学年至少为本(专)科学生讲授1门专业课程;

B. 国内外访学、脱产学习培训、在职攻读学位脱产期间,休产假、因公致伤一年之内,或因病半年之内的可按照相应的教学时量计算;

C. 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或“双肩挑”人员,年均完成教学时量不得少于专任教师年均教学时量的三分之一。

③教学效果

课程教学考核等级达到良好标准,教学综合评价优良率在80%以上(包括学生评价、同行教师评价和督导评价)。

④教学改革

在教学理念、方式和方法,课程形式、内容和评价等方面,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探索和改革。

4. 科研成果及业绩

依据职改字〔1986〕第11号、湘职改字〔1999〕25号文件要求,申报教授、副教授(含高级实验师)职务,其任现职以来,在专业理论水平、论文专著和成果业绩等方面应具备相应条件。

(1) 申报教授

①科研意识与能力

A. 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

B. 系统掌握本学科的研究手段和方法;

C. 具备前瞻性的选题能力;

D. 具备较强的科研规划组织实施能力;

E. 具备较强的科研成果向实际应用转化能力。

②科研业绩

科研业绩分为理论研究业绩和应用研究业绩两个方面。 理论研究是指:在本专业及相关领域内进行的学术研究。包 -5-

第四篇 教育厅教材评审中心
《教研项目申请书》

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教育厅教材评审中心

项目名称:《计算机程序设计》教学研究与实践

申 请 人:

申请院部: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教务处 制 二〇一〇年四月

项目主持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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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成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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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 教育厅教材评审中心
《教师职称评审表》

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审表

单 位:富县直罗中心小学 姓 名: 郭 兵 任教学科: 语 文 现任专业

技术职务:小学一级教师

申报专业

技术职务:小学高级教师

填表时间:2013年 8月 4日 陕西省职称改革办公室 制

填 表 说 明

1.本表用于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教学研究机构、教师进修学校和校外教育机构的在职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填写。

2.本表主要由单位组织填写,基本情况等栏目也可由专业技术人员本人填写。

3.填写时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填表,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工整、清楚。

4.如内容较多,空格不够时,可另加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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