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恋是先天的吗


篇一:《性取向是天生的》

论点:性取向是天生的

红色的是大纲,蓝色的需补充的地方

1. 解释“性取向”这个名词。(点出一个重点:在缺乏异性的情况下选择同性的行为并不能真正体现性取向) “性取向”和其他跟性身份有关的几个概念是相互区分的:“生理性别”(biological sex)是指男性或女性的解剖学、生理学、遗传学特征;“性别认同”(gender identity)是指一个人将自己视为男性或女性的心理认同;“性别的社会角色”是指社会对男性化行为或女性化行为定义的文化规范。

2. 基因因素:

(一)、双胞胎之间的基因联系与性取向一致存在高度相关(抓住同卵双胞胎均为同性恋比率远高于异卵这一点)

资料:对非异性恋的研究和试验为另外一个观点开辟了道路:性取向是在孩童时期或更早的时候被固定的。对同性恋同卵双生双胞胎的研究表明,如果其中一个人是同性恋,那么另一个人有40-60%的机会成为同性恋者;异卵双生的比率为15-30%。对于不是双胞胎的同性兄弟姐妹来说,这个比率是5-10%。

(二)、1993年哈默实验

1993年,美国遗传学家哈默(Dean Hamer)等人在调查了114个男同性恋家庭后发现,同性恋看来是母系遗传的。他们进一步对同性恋兄弟的X染色体(只遗传自母亲的染色体)做了比较,认为同性恋基因位于X染色体上一个被称为Xq28的片段上。

3. 动物界普遍存在同性恋。

在绵羊中,大约6~8%的公羊是“同性恋”,即对发情母羊毫无兴趣,却会试图与公羊交配。这使得公羊成为研究性取向的生物机制的绝好实验材料。许多项研究表明,在胎儿发育时,性激素能让哺乳动物大脑的结构和化学功能发生永久的变化,从而决定了成年后的性取向。例如,同性恋公羊大脑杏仁核中雌激素受体的数量明显少于异性恋公羊,而与母羊的相当。因为大脑杏仁核与嗅觉有关,这意味着同性恋公羊对与性刺激有关的嗅觉信息的处理可能与异性恋公羊不同。异性恋公羊下丘脑视前核显著大于母羊和同性恋公羊,大约是它们的两倍。

4. 不同的社会背景下同性恋发生率相近。(宗教的禁锢下仍存在对同性爱慕渴望导致被处死的案例)请大家网上查一下,补充一些案例

5. 家庭并不影响儿童的性取向。

研究对比了由同性性取向者和异性性取向者父母抚养的儿童组,在四个评判指标:智力、心理调节能力、社会调节能力和与朋友的亲密程度上,两组儿童没有发现发育的差异。还有一点很重要,父母的性取向并没有影响孩子的性取向。

6. 异性结合保证了种族延续→自然决定动物社会异性恋为主流→天生的

问:同性恋非自然主流决定,是后天的。答:社会已形成异性恋

为主流价值观,但该价值观仍不能改变同性恋的性取向,更说明性取向是基因决定的。(举例:许多同性恋者通过治疗仍不能改变取向。补充一些案例。)

自然界中的个体存在差异,不是都相同。

反问对方:如果社会主流是同性恋,请问通过各种治疗让你转变为同性恋者有可能吗?不可能即为天生的。

请大家积极补充和修改!!!

篇二:《人为什么会有同性恋》

这是动物界正常的现象,不仅仅是人类有。

同性恋产生原因很复杂:

天生的性激素变异,成长环境的特殊性、家庭影响、长年的性压抑或性方面的诱导演变。但有一点无庸置疑:同性恋只是一种个人性取向,与疾病罪恶变态无关。

在国外,孩子们很早就能得到同性恋的教育。比如美国六七年级的教材就有‘彩虹儿童’章节,介绍同性恋的性交方式。当少男少女到性发育成熟期,老师亦会指导学生探索确立自己的性取向----即了解自己到底是同性恋还是异性恋或者是双性恋。严格地讲同性恋基本上都可以认为是双性恋者。

在美国的大学同性恋很多,也很公开。同性恋在美国初级学校也很常见。最近有本畅销书《我是韩国人》的作者申世庸就讲到他在美国空军士官学校里面,如何与自己的跟班红孩儿拿着录音机去验证一个同学的性向,那个被测试的小男生现了原形真的是个基佬,而他自己也曾经被同校一个基佬骚扰,结果被他狠狠地修理了一通,很是有趣。

中国高校同性恋族群,目前基本处于如下生存状态:白天是人,晚上是鬼。暗中进行,不敢见光,处于压抑的地下发展状态。有很大的精神压力,许多人无法理性科学对待自己的性向,认为自己有病、不正常或变态。社会和父母亲等外部压力让他们感觉自己没有幸福未来,对自己的感情归宿非常悲观。大多同性恋者走上社会后,迫于社会家庭压力最终违背性向与异性组织家庭,由此造成自己和配偶一生的感情悲剧。很多学子的性向爱好在校内无法解决,由此结识社会同好,带来校园内的潜在不稳定因素—如爱滋病治安隐患等。中国人口基数庞大,高校同性恋族群的数目绝对不容小视。正因为此,高校内的同性恋族群不仅需要关注,更需要指导和帮助,这种指导不仅仅是生理心理治疗层面的,应该达到社会伦理学、心理学、生理学的综合层面上的。

对高校同性恋一族,我们不能视而不见,更不能听之任之自生自灭。有组织地进行高校性教育,开展校园性向大讨论进而在学校乃至社会上探讨同性恋的合法化,不失为正视现状积极疏导解决的好办法。

正如新浪网的同性恋专题所言:同性恋是一种生活方式。如果有一天,在中国高校校园里,你面前的一对英俊青年或少女拥抱在一起,坦然地在阳光照耀下的如茵草坪上接吻爱抚,你将感觉如何?

我想套用那句蛮朴素的歌词:就算你留恋开放在水中娇艳的水仙,别忘了寂寞山谷里野百合也有春天!

在西方,同性恋的发生率可达10%,有些城市甚至还要高得多。在同性恋中有20%属精神性同性恋。从理论上说中国的同性恋应当在10%左右,因为,这是人类的生理共性,只是在中国人儒家思想的灌输下,主流民间社会不愿意承认这种人性。认为是不道德的,但是,我认为歧视和遏止同性恋才是不道德的。

专家谈动物同性恋奥秘 .cn 2004年03月19日08:55 哈尔滨日报

本报综合消息动物的同性恋是指成年的同性动物之间发生的求偶行为或性行为。科学研究表明,不仅在人类社会中存在着同性恋现象,至少在130种脊椎动物中也都存在着同性恋行为或者是同性性行为。

专家认为,动物界中同性恋行为是广泛存在的。中科院动物研究所专门从事动物行为研究的李春旺说,在动物界中,从鸟类到哺乳类都有同性恋行为的发现,他们一般称之为“ 04年加盟好项目大联展 一起邂逅阳光有情人

小户型主阵容揭晓 多媒体互动学英语

同性接触”或者是“同性爬跨”。

李春旺认为,动物的这种“同性爬跨”行为,受先天因素的影响。动物一般都有季节性发情期,这个时候动物个体已经发育成熟,能量的积蓄过程已经完成,受到体内性激素的刺激,会产生冲动,表现出求偶行为和交配行为。

同性恋一词是由德国医生benkert于1869年提出来的 ,然而同性恋现象却早就已经存在于社会之中了.在我国古代,男性同性恋者被称为“男风”、“龙阳之风”、“断袖之癖”,女性同性恋者在现代被称为“同志”,其聚集地被称为“姑婆屋”。在西方,同性恋现象更是数见不鲜,古希腊和罗马时期,同性恋是一种正常现象,并且被认为是一种比异性恋更高级的方式,到了现代,西方社会比如说美国,成年男子中有30%的人有过同性恋活动,而10%的成年男子则主要过同性恋的生活方式。大约有半数的女性主要从事同性恋活动。(数据来自《大不列颠百科全书》)。数据虽然可能有些夸大,但是却反映出了同性恋已经不再是个别的现象了,而我们也应该给同性恋现象一个合理的定夺和评价了。

在人类不短暂的历史征途中,同性恋现象一直存在着,对待同性恋的态度各个时期的各个社会各个国家并不坚持一种观点,或者赞同,或者默许,或者反对,直至今日,对同性恋的合理性道德性还是处在人们的不断的争论之中。但是不管政府和社会对待同性恋的态度如何,同性恋现象却始终是存在着的。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美国精神病学界一直把同性恋当成一种精神疾病,归入精神性病患。随着对同性恋的认识的更加理性化和科学化,DSM-IV和ICD-10分别明确的将同性恋从精神疾病诊断中删去。然而即使是这样,在人们的道德观念中还是无法抹去对同性恋的偏见和歧视。同性恋者在现实社会中的人权和尊严,身份和地位得不到保障,甚至无理由的受到摧残。至今也还没有一部法典规定同性恋是否是合理的行为。按照我国现有的法律,正常的同性恋行为并不会触犯法律。但是是否触犯我们的道德律呢?

同性恋指的是对同性产生了性感和依恋的行为,是性取向指向同性的一种现象。对同性恋的概念的明确有助于我们对其合理性的科学思考。首先,同性恋指的是同性之间的关系,这个是我们都能够把握到的意义;其次同性恋是一种恋,正如我们讲异性恋一样,这是一种恋情,是爱情(如果我们不依传统的错误的观点视之的话),并不仅仅是性冲动、性欲的满足和欢欣,{同性恋是先天的吗}.

并不仅仅是性交。因此我们在判断同性恋人群时不应该以是否有过肉体上的交合为依据,而正与我们判定异性恋一样,应该以是否有感情为根本的依据。否则我们就是在讲同性性交和异性性交而不是同性恋和异性恋的伦理道德问题了。对概念的明确,将使我们能够抓住问题的本质所在。对于那些仅仅是为了性的满足的同性之间性交的行为,正如我们来判断异性之间的没有感情的性行为(如强奸和嫖妓)是否是道德的和合理的一样,我们能够达到一致的见解,这种情况不再我们的考虑范围之内。

目前人们对同性恋的态度由三种,赞同,反对或者中立。大部分人都是持不赞成的观点。何兆雄先生在其文章《同性恋的社会伦理评价》中所表达的不赞同的理由应该可以代表大多数反对者的论据。他认为同性恋在我国是不可能合理的和道德的,因为同性恋违反了自然的规律,是反常的性行为;违反了人类进化的规律,是一种倒退的现象;同性恋背离了性行为的天然作用;同性恋性行为对艾滋病的传播有很大的影响。反对者的观点还有:同性恋会导致一些犯罪现象;同性恋会对我们社会家庭和婚姻有一定的冲击作用,是不道德的。然而在明晰同性恋内涵的基础上进行理性的思考,我们就会发现,同性恋不过是与异性恋的性取向不同而已,而对性取向的选择是人的自由,除此之外,同性恋和异性恋并没有别的不同,一样的用情,一样的能够得到人类性欲的欢欣和满足。而何以能够臆断异性恋就是合理的道德的,同性恋就是不合理的不道德的行为呢?我们的讨论这个问题的立足点并不在于同性恋是否符合现今社会伦理道德,而是是否应该符合社会伦理道德以及社会伦理道德的根本目的何在。社会伦理道德是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其根本目标就是为了实现最多数人的最大的幸福,在其发展过程中对一些问题保持谨慎因而出现偏失是完全可能和可以原谅的,但是这种偏失和错误必须给予改正,这才是伦理道德发展完善的正确道路。

仔细辨析和思考何兆雄同志以及反对者所提出来的这些论据就会发现他们的观点存在片面性,值得商榷,因而必须加以反驳以树立对同性恋现象正确科学的态度和观念。以下具体分析之。

一.关于同性恋违反自然的规律。

何兆雄先生认为同性相斥异性相吸是自然界至少是在物理界和动物界颠破不灭的规律。如物理界中同名磁极相互排斥,异名磁极相互吸引;具体到动物界可以称之为性规律.然而这种规律存在的必然性值得怀疑.不可否认自然界中的确有很多的同性相吸异性相斥的现象,但是仅仅因为大多数的情况是这样不足以排斥少数情况的存在及其合理性,这是我们都能够理解并且承认其正确的观点.何兆雄同志又认为,这种规律是人体的一种功能,是人的本能,是由本能所决定的。也就是说这是动物界的本能,而人类之所以有同性恋完全是因为人的后天的因素所形成的,是人的精神意识参与了的活动。然而,近代研究却发现在动物中同样也存在着同性恋行为,但是动物却没有人的思维能力,他们的活动完全是按照其本能来进行的。反对者可能又认为这是人类道德的一种本能,可笑的是如果这种说法能够成立的话,我们就完全用不着在这里来争论同性恋的道德合理性了。因为如果异性相吸,同性相排斥是人的道德本能的话,我们的道德观念必然能够在此达到完全的一致。何兆雄先生及其他反对者把异性相吸,同性相斥视为自然的规律只是因为人总是具有这样的倾向:把占多数人的情形视作合理的,而少数人的行为看作是不合理的,把异性恋看成是自然规律而排斥同性恋是这一倾向的再一次表现。

二.违反人类的进化规律,是一种倒退现象。

何兆雄同志认为动物之间有同性相交的现象,原始人之间也有同性相交的现象,而随着人类的进化,人类怎么能够返回到原始社会中去学样?同性恋是一种倒退现象即是意味着异性相交是一种更适合人类生存的方式,随着人类的进化,人类应该去选择更能完善、发展自身的性生活方式。这种说法的合理性值得我们思考.诚然,原始人和动物的一些行为方式应该而且已经被文明社会的文明人类所抛弃,如果再回到原始社会去学习这些行为方式的确是一种倒退,但是动物和原始人还有更多的行为习惯至今还保留在我们的生活中,判断一种行为是否是一种倒退不能够仅仅凭借主观臆测,而应该用实践去检验,凡是能够促进社会和人类自身发展的就是进步的,反之,则是倒退的.人类的现代文明正是建立在以往文明的基础上,如果认为凡是过去的东西就是错的,去学习就是倒退,那么,我们人类不就是一直在倒退而不可能有所进步吗?动物是用口吃饭的,原始人也是用口吃饭的,难道用口吃饭就是一种倒退吗?同性恋是人类自古以来就有的现象,其是否合理关键在于它是否能够促进人类的精神和物质解放,促进人的正当自由的实现以及人全面发展。自由才是进化的趋向。正当的选择是个人的精神自由,对个人选择的尊重是社会的真正发展的一个趋势,在崇尚民主自由的今天,对同性恋的歧视就是一种对个人选择自由的不尊重现象,是与我们的时代精神相违背的。

三.同性恋背离性行为的天然作用。

何兆雄先生认为性行为的天然作用是生育,是种的繁衍,是人类的再生产。但是同性恋却不能够达到这样的目的。的确,性行为有生育的作用,而且这是人类的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是我们却不能够把人仅仅当成生育的工具,人的出生并不仅仅为了繁衍下一代。性行为的天然作用除了生育外,还有性欢欣,性欲的满足和快感。否则人就如同兽类一般了。因此而排斥同性恋就象因此而排斥那些不能够生育的人一样可笑。生育是必要的,但是不能够以能否生育来衡量人的性行为是否是道德的。正如我们大多数人都是右撇子一样,我们并没有因此而否定左撇子,认为左撇子是不道德的,不合理的。“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允许使用左撇子并不会使得左撇子的人数增多起来。同样,同性恋的合法存在也不大会使得异性恋的人数就会减少以至危及到人类自身的再生产。

四.同性恋是一种病态,并且会造成爱滋病等性病的更大可能的传播。

何兆雄先生认为,同性恋是一种精神上和心理上的病态。但是近来精神病学和医学的研究却发现大多数的同性恋者与正常人在精神上和心理上并没有什么不同,许多同性恋者是社会上的上流人士,他们的智力水平甚至比一般人要高。诚然少数同性恋者的心理和精神上有些问题。然而这些问题的是社会对他们的歧视和不尊重产生的还是因为这些问题才产生了同性恋行为的呢?我们还没有科学的证据能够说明,但是至少我们可以肯定的说,长时间处于一种社会不理解甚至是排斥仇恨的状态肯定会给同性恋者的身心带来极大的伤害。 对于爱滋病等等的性病的传播,同性恋的确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是这种责任正如异性恋者要负担的责任一样。我们现在已经很清楚的知道,性病的传播途径有哪些。滥交会增大爱滋病的传播机率,并不是同性恋会增大爱滋病的传播。面对爱滋病的传播,同异性行为都负有自己的一份责任,夸大同性恋的责任而降低异性恋的责任是不和理的 。诚然,同性恋者可能有更多的性伴侣, “但是更多的同性恋者都是很希望自己的关系能够确立下来”(李银河《同性恋亚文化》),可是在这样的一个社会道德背景下,很多同性恋者迫于社会的不合理的舆论和指责不得不选择了逃离。因此而造成了同性恋者的多伴侣现象。这至少这应该是同性恋者多伴侣的原因之一。况且同性恋者也并不是都是多性伴侣的,刚不久自杀的张国荣就是一个例子。“哥哥张国荣几年前公开了他和唐先生的同性恋情.人们不仅没有唾弃,反而很敬佩哥哥的大胆与

坦率.哥哥与唐先生相恋十八年,彼此忠诚,不离不弃,更被娱乐圈评为感情最坚固的一对”{同性恋是先天的吗}.

五.同性恋对社会与家庭造成了影响。

反对者认为,同性恋行为是家庭矛盾产生的一个方面,必然会冲击现今的家庭伦理道德。法律上也没有规定同性之间可以结婚,很多同性恋者都不得不与异性结合成了家庭,这种家庭的不幸福是必然的。组成这样的一个家庭不是同性恋者的真实愿望。李银河的《同性恋亚文化》中讲到一个同性恋者的自白:“如果到了三十岁,我还没有结婚就会被邻居和朋友怀疑有那方面的问题。”因为惧怕,因为同性恋者在社会上被排斥,得不到尊重,所以,很少有同性恋者自己公布自己是一个同性恋者,因为这将意味着可能会失去自己在社会上的身份和地位。因此,同性恋者不得不违愿的去结成被认为是正常的婚姻。这一切都使得同性恋者在传统的异性家庭模式里面得不到真正的想要的爱情,必然会导致家庭危机。婚姻和爱情之间是否有必然的联系,或者说婚姻到底是建立在什么基础上的,这些都必须再次引起我们深入的思考以及对现行的法律政策进行反思。

六.同性恋会导致社会犯罪

一些反对者把社会上出现的一些比如说歌星红豆“猥亵男童”事件等等归之于同性恋的过错,然而如果我们能够站在毫无偏见的立场来分析这一类犯罪事件时,我们就能够清楚的看出,这类犯罪事件正如异性之间的诸如强奸等等那些犯罪事件一样,与同性恋没有必然的联系。况且我们对于这类事件在伦理道德上是如此的一致的反对,正如我们反对异性之间的那些强奸强暴等行为一样。如果因为有同性犯罪,就取消同性恋性行为,那么我们是否能够因为有异性犯罪而取消异性行为,是否能够因为有经济犯罪就取消经济发展呢。这类观点的得出,只能说是一种庸俗的片面的错误的判断的结果

由此可见,反对同性恋行为的这些论据都是很片面的,不合理的。那么同性恋行为究竟是道德的合理的还是非道德的不合理的呢?在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我们可以看出同性恋问题争论的实质在于个人行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选择的自由问题,婚姻是否是爱情的目的这一系列的值得考虑的问题。

我们的社会是由人组成的 ,生活在社会上的人必然要遵守社会道德的规范和约束,以维持社会的安定、和谐与发展。道德的目的是为了最大多数人的最大的幸福,但是我们大多人选择看电视却不允许别人听收音机。看电视和听收音机,不同的人有不同的选择。我们的道德在不损害大多数人的幸福的前提下,有何理由去剥夺少数人的幸福!王小波在一篇写同性恋的文章中有几句话很是经典, “两个很相爱的人发生性关系是不可避免的。不可避免又不伤害别人的事谈不上不道德。有些同性恋伴侣也会有很深很长久的关系。假如他们想作爱的话,我想不出有什么理由要反对他们。我总觉得长期固定有感情的性关系应该得到尊重。”个人的独特行为方式如果没有触犯社会的利益,没有给社会带来负面影响,那么在不损伤社会利益的前提下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做自己的事又有什么不合理的呢,我们的伦理道德规范就是为了实现最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幸福是道德的目的,而能够自由选择就是最大的幸福之一,是人类精神的要求也是人类为之奋斗的目标,限制正当的自由就是剥夺了幸福。同性恋者的自由选择性取向的权利被我们的现今社会所剥夺,这就是一种违反了道德之目标的不合理道德伦理,必须予以完善。

篇三:《同性恋是个人问题一辩陈词》

同性恋是个人问题一辩陈词

就在不久前,是我们最亲爱的哥哥——张国荣,逝世十周年的日子。中国大陆及香港各界都进行相应的仪式来缅怀我们这位伟大的艺术家。但我们也知道,这位伟大的艺术家也是同性恋者。如果同性恋是社会问题,那么张张国荣哥哥是不是该作为典型被社会驱逐?如果那样,岂不是与现在的社会趋势相违背?我方从群体利益出发,坚信同性恋是个人问题不是社会问题!

首先。我们来看看什么是同性恋:同性恋是指一个人在心理、情感上的兴趣主要对象均为同性别的人,无论这样的兴趣是否从外显行为中表露出来。

个人问题指由于个人观念,影响自身及部分相关人员的共同生活。破坏个人的正常活动,妨碍个人及相关人员协调发展的现象。而社会问题(social problem),是社会学研究的重要领域之一,指社会关系失调,影响社会大部分成员的共同生活,并非由个人或少数人引起或所能负责的,社会问题具有普遍性,而同性恋一种复杂的人类心理问题,并且其所占总人口的比例极低,不符合社会问题具有普遍性的特性。

结合以上阐述,我方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证明“同性恋是个人问题不是社会问题”: 从同性恋的本质来说,所谓同性恋那就是一场恋爱,既然是恋爱,那就是谈恋爱的双方的事情,谁也不会说谈恋爱是社会问题。至于恋爱选择的对象,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标准和取向,从而做出自己的选择。选择同性作为自己的恋爱对象,只是个人的选择性问题,最多因为舆论等原因影响到自己正常生活,怎么样都不会需要社会出台大方针集齐大力量来扼杀。

同性恋的原因来说,同性恋主要是遗传产生的,是先天的,主要受到遗传因素和性激素影响,同性恋的性取向有70%是遗传基因所产生的结果。胎儿的大脑受何种性激素的影响,决定了个体细胞未来的性取向。我方并不否认一些同性恋是后天逆转的,这些和家庭影响、社会风气有关。但是说到社会风气的影响,其实其影响的社会因素并不如遗传所显现的那样明显,先天因素与个人紧密相连,并且对同性恋起决定性作用。因此同性恋是个人问题。 从同性恋的历史发展来说:同性恋是自古有之,不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从无到有,故不是社会的产物;不会随着历史发展从无到有,所以也不是历史的产物;更不是文化的产物,历史上没有任何一种文化培养出同性恋。我们所熟知的很多优秀的人士都是同性恋,比如柏拉图、苏格拉底、数学家图灵、米开朗基罗、达芬奇等。源溯历史我们能找到“断袖之癖”

“龙阳之好”,我们能看到古希腊社会同性恋的盛行。时至今天我们还能看到关于同性恋的《以生命之名》访谈节目。对此李银河教授作出了一下结论,同性恋现象是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一种行为模式,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而行为模式发出的主体是个人,所以同性恋是个人问题。

最后,有人说同性恋的人数太多,从而上升为社会问题,这个说法是毫无道理的,从人类发展的历程来看,人有与他人建立亲密关系、爱的需求,这是每个人都会有的,所以人们恋爱、结婚,同性恋、双性恋和异性恋都一样,从人数上,同性恋人数远不及异性恋,为什么不说异性恋是社会问题?全人类都在谈恋爱,是不是在不谈恋爱、坚持独身的人眼里,谈恋爱也就是个社会问题?

同性恋问题正是因为某些人自以为站在社会的高度,对别人问题做出批判,才会将同性恋上升到社会问题。让我们认清现实,肯定同性恋是个人问题,将选择爱的权利给他们,让他们生活在自由的天空里。

综上所述,我方从定义、同性恋的本质、产生的原因以及发展历程等各方面坚决认为同性恋是个人问题不是社会问题!谢谢!

篇四:《同性恋与心理疾病有关吗》

同性恋与心理疾病有关吗? 历史上,精神疾病与同性恋的渊源

最早反对同性恋的呼声多来自宗教,将同性恋视为一种异常行为或者恶魔行为。后来反对势力由教会变成精神病学界,认为一种性变态,并从心理治疗的角度采用了一些专门的方法来治疗同性恋,如厌恶刺激、阉割、大脑手术、激素注射等。如在《性爱大师》第1季中院长鲍比就想用厌恶疗法来治疗自己的同性恋。

从1950年美参议调查认为同性恋“缺乏正常人的感情稳定性”,引发社会反对同性恋浪潮,金赛(Alfred Kinsey)1948发表报告说美国37%的成年男性有过同性性行为。在50年代,美国心理学家胡克(Evelyn Hooker)做了第一个关于同性恋是不是精神疾病的经验研究,研究结果表明同性恋者并不一定有精神缺陷或是心理变态。对同性恋的认定一直在两种声音间摇摆。

同性恋发展史上着名的“石墙骚乱”,使同性恋活动公开化,也使同性恋群体和精神病界的冲突日益严重,直到1973年,美国精神病学会董事会以投票形式决定将同性恋剔除出疾病分类。从此同性恋与精神疾病间日渐分离开来,后来这一趋势逐渐蔓延到不同的国家。中国在2001年做出了类似的决定。

同性恋的成因

对于同性恋成因的探讨并没有一致的结论,简化来说,大致有两种:

(1)具有先天性的生理因素

有研究表明,同性恋源自遗传基因(染色体末端分裂),从1916年就有这方面的研究发现,但是比较着名的是美国生物学家丁·汉默(Dean Hamer)教授的研究,在90年代研究了40对男同的细胞后,发现同性恋的

X性染色体长臂顶端区域中,有一个叫Xq28的基因,这个基因决定其性取向为同性。后来意大利心理学家卡普里奥-西亚尼教授领导的研究小组经过大规模调查得出了类似的结论。虽然目前并不能够确定是哪几个基因,但是同性恋是有基因基的,已经得到了证实。{同性恋是先天的吗}.

除了基因,还有发现认为是源自脑部结构――性中枢系统。另一个研究方向则是与性荷尔蒙的分泌水平有关,研究结果支持了同性恋和性激素水平有关,但无法确定其因果关系。

(2)后天的成长经历影响

有些人在成长经历中有一些特殊或偶然的事件,使其在性别认同或者初次性关系等方面出现了异常。比如,将男孩当成女孩养,或者把女孩当成男孩子养,那么孩子的性别认同以及社会角色认同就会发生某些变化,长期下去,有些人习惯了以异性的行为方式去生活,这种“错位”情况发展到一定程度,有可能导致性取向改变。另外,有些案例人群是在幼年时被同性成年人引导所致。

还有,在受访人群中,有些女孩在年纪较小时遭遇性侵犯,由于没有得到及时的心理疏导,对异性厌恶和恐惧越来越严重,从而渐渐喜欢亲近同性。

精神科的意见:同性恋有可能在某些方面出现一定的心理障碍

中华精神病学会副主席、参与制定《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的主要负责者之一陈彦方在采访时说到,精神科这样看待同性恋:同性恋作为一种性爱活动,不一定是异常的。但是,由于生活环境和舆论的压力,在心理方面,同性恋人群可能会承受较大的压力,有些人也就不免会出现一些心理障碍。

在有些环境中,同性恋人群的生活处境并不轻松,甚至遭受到很多质疑,合理地释放心理压力很重要;如果个人感觉心理负担过重,有必要选择可靠的疏导与心理咨询。

篇五:《同性恋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

一、导言

前段时间网上有一则香港明星何韵诗公开出柜(承认自己是同性恋者)的新闻,对于这

样的新闻,我们早已是屡见不鲜。据中国卫生部的官方数据表明在2004年处于性活跃期的中国男性同性恋者,约占性活跃期男性大众人群的2%至4%,按此估算,中国在2004年大约就有500万至1000万男性同性恋者。这只是八年前对于中国男同性恋者的一份数据,虽然在13亿人口的中国是这个数字微不足道,但同性恋者俨然已经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群体。

二、调查原因

大学是当代年轻人主流文化的聚集地,对于很多社会现象大学生的看法显得十分的重

要。我们想要知道现在的大学生群体是怎样看待这一现象的。我们就如何看待同性恋的这个问题于11月23日在网上发布一个针对在校大学的调查问卷。

三、调查对象

截止到12月15日我们已经收到了215份有效答卷。其中男性为75,女性为139人(图

一)。大一的学生54人,大二的学生136人,大三的学生18人,大四的学生4人(图二)。文科120人,理工科72人,艺术科20人(图三)。来自农村的有141人,来自城市的有71人(图四)。这次的调查对象在年级,性别,地域等方面等方面不够均衡,所以调查的结果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如下图所示:

图一 图二

图三 图四

四、调查内容(调差问卷附在最后一页)

五、调查结果与简要分析

1.在被问到当你听到“同性恋”时,第一反应是什么的时侯。有107人选择中立,46人选择接受,56人选择不接受(图五)。大部分的人表示中立,其次是不接受,只有22.01%的人是接受同性恋的。表明大学生对同性恋的接受程度还是比较低的。如下图所示:

图五

2.在被问到大家不接受同性恋的原因的时候,大家的答案显很丰富,分布也比较均匀,从中

我们可以看出同学们对于同性恋还是有有很多方面的顾虑的。其中最主要的是不接受同性恋 的交合方式,占21.82%。其次是违背自然法则,占21.21%。结果如下图所示:

图六{同性恋是先天的吗}.{同性恋是先天的吗}.

3.在被问到怎样看待同性恋者公开自己是同性恋的问题时,54.29%的人认为他(她)们是勇 于承认自己爱情的人,值得尊重。27.14%的人认为无所谓,不关自己的事。从中我们可以 看到大部分人还是尊重公开承认自己是同性恋者身份的人。结果如下图所示:

图七

4在被问到是否有接触过关于同性恋的信息是时,有超过一半的人说没有接触过。说明大学 生对这方面的接触还是不算多的,因此对它了解是比较少的。如下图所示:

图八

5在被问到“同性恋和异性恋应该处于同等地位吗?”这个问题时62.86%的人的回答是应 该的。大部分人还是能够平等的看待同性恋的。如下图所示:

图九

6. 在欧洲很多国家对同性恋歧视已经得到一定的控制,同性结婚也已经是合法行为。在被问到认为中国距离这一天还有多远时,大多数人认为这在近期是不可能实现的,至少需要31年以上的时间。从中可以看出同学们认为在中国同性恋婚姻的合法化还有很长的一段路程要走。调查的结果如下图所示:

图十

五:建议

1. 大学生需要加强对同性恋的认知,拓宽视野。

2. 对于同性恋问题,相关的法律法规也需要的制定和完善。

3. 学校可以开设相关课程,或者请专业的讲师开讲座以提供正确的评价与说法。

4.

六:总结

同性恋者毕竟是属于性倾向的少数者,其性对象勃于创痛社会形态。当法律与社会约俗反应 多数人或统治者的意志与意向时,对同性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