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区行政级别


篇一:《行政级别划分》

中国行政级别采用行政五级划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司厅局级、县处级、乡镇科级,各级分为正副职。中央部委的等级即平常大家所说的“国、部(省)、司、处、科”五级。除国家级以外,其他三级就是我们经常提到的地方三级行政划分。 行政级别中是没有股级的,股级是介于副科级和科员之间的,是一种习惯的称呼。公务员划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的行政级别按,1994年8月14日国务院颁布《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有如下规定:

第三章 职位分类

第八条国家行政机关实行职位分类制度,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确定职能、机构、编制的基础上,进行职位设置;制定职位说明书,确定每个职位的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作为国家公务员的录用、考核、培训、晋升等的依据。国家行政机关根据职位分类,设置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和等级序列。

第九条 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非领导职务是指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助理调研员、调研员、助理巡视员、巡视员。

第十条 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十五级。

第十一条 国家公务员的级别,按照所任职务及所在职位的责任大小、工作难易程度以及国家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工作经历确定。

第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因工作需要,增设、减少或者变更职位时,应当按照规定程序重新确定。

职务与级别

(一)国务院总理:一级;

(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

(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

(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

(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

(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

(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

(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

(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

(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

(十一)科员:九至十四级;

(十二)办事员:十至十五级

机关干部行政级别划分

中国行政级别,基本上分为五套班子,即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 国家级正职

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军委主席、国家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国家副主席等。

国家级副职

包括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书记、中央政法委书记等,中央军委副主席、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等

省部级正职

包括各个省级行政区的省委书记、省长、省政协主席、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等、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委和司令员等

国务院各部委正职干部(如教育部部长、国家发改委主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府正职干部(如江苏省省长、天津市市长、新疆兵团司令员)

中宣部部长、中组部部长、中央统战部部长、中央党校校长,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等。

省部级副职

包括各个省级行政区的省委副书记、副省长、省政协副主席、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人大常委、直辖市市委副书记以及国家各部副部长等

国务院各部委副职干部(如公安部副部长、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

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正职干部(如国家文物局局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府副职干部(如吉林省副省长、重庆市副市长、新疆建设兵团副司令员)

各副省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市长)

各直辖市下属副省级新区正职干部(如浦东新区区委书记)

厅局级正职{国家新区行政级别}.

以前叫地厅级,主要是地级市(各自治州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师)市委书记、市长、市人大主席、市政协主席、省级下属单位,(如省公安厅厅长、国家各部下属单位,如外交部新闻司司长 )

国务院部委各司正职干部,部分副职(如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司长,国家安监总局国际合作司副司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厅局正职干部(如河北省交通厅厅长,北京市财政局局长、新疆兵团林业局局长)

各副省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宁波市副市长)

各地级市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师正职干部(如广元市市长、新疆兵团农八师师长)

注:以上为高级干部

厅局级副职

地级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师)市委副书记、市委常委、副市长、市人大副主任、市政协副主席,省级下属单位,如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国家各部下属单位,如外交部新闻司副司长等

国务院部委各司副职干部(如人事部人才流动开发司副司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厅局副职干部(如黑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上海市文化局副局长、新疆兵团农二师副师长)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长春市朝阳区区长)

县处级正职

包括县(县级市、区、旗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级等)委书记、(区)县长、(区)县人大、(区)县政协主席、市各单位局长,如市公安局、司法局等

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经济作物处处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厅局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江苏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处长)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西安市卫生局副局长、蓝田县副县长)

地级市(新疆兵团各师)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绵阳市劳动局局长、三台县县长)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团正职干部(如新疆兵团农八师142团团长、政委) 县处级副职

包括县(县级市、区、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级等)委副书记、县(区)委常委、副县(区)长、(区)县人大、(区)县政协主席、市各单位副局长,如市公安局、司法局等

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农业部兽医局防疫处副处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江苏省教育厅人事处副处长)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处室及区县各局正职干部(如南京市科技局科技成果处处长、玄武区卫生局局长)

地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德阳市民政局副局长、佛山市顺德区副区长)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团副职干部(如新疆兵团农八师150团副团长、副政委、武装部长、工会主席、总农艺师、总会计师)

乡科级正职

包括各乡、镇、办事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场各营党委书记、乡长、镇长、办事处主任、以及镇级人大等。

县、县级市下属各局,如县公安局长、县建设局长等。

地级市局下属各处,如市建设局法制处长等。

乡科级副职

包括各乡、镇、办事处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副乡长、副镇长、办事处副主任、以及镇级人大副主任等,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场机关科室科长各营(分场)党委书记、营长(分场场长)等,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六师芳草湖农场工交建商科科长、芳草湖农场工会副主席、芳草湖六场书记、六场场长)。

县、县级市下属,如县公安副局长、县建设副局长等。 地级市局下属,如市建设局法制副处长等。

乡科级以下

就是所谓的股级,是中国行政当中最小的,一般是乡里边财政所、派出所之类的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连级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连级及副连级,(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1团1连连长、指导员、副连长)

特别说明

1.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院等事业单位,其各级干部参照政府各级干部待遇,具有行政级别,但不属于公务员编制;

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行政级别是正省(部)级,故兵团司令员、政委的行政级别均为正省(部)级,下属各个师的师长、政委的行政级别均为正厅(局)级,下辖的农牧团场的团长、政委为正处级;

3.政府各级干部如为上一级党委常委,则其行政级别升一级。如张家港市市长为正处级干部,若为苏州市市委常委,则为副厅级干部。按例,高级干部在60或65岁以后往往调往相应级别的人大、政协担任领导职务,俗称“退居二线” ;

4.备注:

副省级市有哈尔滨,长春,沈阳,大连,济南 青岛,南京,杭州,宁波,厦门,广州,深圳,武汉,成都,西安等共15个。

直辖市下属副省级新区有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重庆两江新区

准副省级:包括除上外的所有省会城市和国务院批准的唐山市、大同市、包头市、鞍山市、抚顺市、吉林市、齐齐哈尔市、无锡市、淮南市、洛阳市等十个市为“较大的市”。

篇二:《[扫盲]详细的中国行政级别介绍》

一、公务员 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务序列,根据本法由国家另行规定。 职务与级别

(一)国务院总理:一级;

(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

(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

(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

(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

(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

(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

(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

(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

(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

(十一)科员:九至十四级;

(十二)办事员:十至十五级

机关干部行政级别划分

中国行政级别,基本上分为五套班子,即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

国家级正职

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军委主席、国家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等。

国家级副职

包括国家副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书记等,中央军委副主席、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等

省部级正职

包括各个省级行政区的省委书记、省长、省政协主席、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等、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委和司令员等

国务院各部委正职干部(如教育部部长、国家发改委主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府正职干部(如江苏省省长、天津市市长、新疆兵团司令员)

中宣部部长、中组部部长、中央统战部部长、中央政法委书记、中央党校校长,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等。

省部级副职

包括各个省级行政区的省委副书记、省委常委、副省长、省政协副主席、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人大常委、直辖市市委副书记以及国家各部副部长等

国务院各部委副职干部(如公安部副部长、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

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正职干部(如国家文物局局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府副职干部(如吉林省副省长、重庆市副市长、新疆建设兵团副司令员){国家新区行政级别}.{国家新区行政级别}.

各副省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市长)

各直辖市下属副省级新区正职干部(如浦东新区区委书记)

厅局级正职

以前叫地厅级,主要是地级市(各自治州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师)市委书记、市长、市人大主任、市政协主席、省级下属单位,(如省公安厅厅长、国家各部下属单位,如外交部新闻司司长 )

国务院部委各司正职干部,部分副职(如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司长,国家安监总局国际合作司副司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厅局正职干部(如河北省交通厅厅长,北京市财政局局长、新疆兵团林业局局长)

各副省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宁波市副市长)

各地级市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师正职干部(如宁夏固原市市长、新疆兵团农八师师长)

注:以上为高级干部

厅局级副职

地级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师)市委副书记、市委常委、副市长、市人大副主任、市政协副主席,省级下属单位,如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国家各部下属单位,如外交部新闻司副司长等

国务院部委各司副职干部(如人事部人才流动开发司副司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厅局副职干部(如黑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上海市文化局副局长、新疆兵团农二师副师长)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长春市朝阳区区长)

县处级正职

包括县(县级市、区、旗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级等)委书记、(区)县长、(区)县人

大、(区)县政协主席、市各单位局长,如市公安局、司法局等

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经济作物处处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厅局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江苏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处长)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西安市卫生局副局长、蓝田县副县长) 地级市(新疆兵团各师)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绵阳市劳动局局长、三台县县长)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团正职干部(如新疆兵团农八师142团团长、政委)

县处级副职

包括县(县级市、区、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级等)委副书记、县(区)委常委、副县(区)长、副(区)县人大、副(区)县政协主席、市各单位副局长,如市公安局、司法局等

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农业部兽医局防疫处副处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江苏省教育厅人事处副处长)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处室及区县各局正职干部(如南京市科技局科技成果处处长、玄武区卫生局局长)

地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德阳市民政局副局长、佛山市顺德区副区长)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团副职干部(如新疆兵团农八师150团副团长、副政委、武装部长、工会主席、总农艺师、总会计师)

乡科级正职

包括各乡、镇、办事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场各营党委书记、乡长、镇长、办事处主任、以及镇级人大等。

县、县级市下属各局,如县公安局长、县建设局长等。

地级市局下属各处,如市建设局法制处长等。{国家新区行政级别}.

乡科级副职

包括各乡、镇、办事处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副乡长、副镇长、办事处副主任、以及镇级人大副主任等,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场机关科室科长各营(分场)党委书记、营长(分场场长)等,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六师芳草湖农场工交建商科科长、芳草湖农场工会副主席、芳草湖六场书记、六场场长)。

县、县级市下属,如县公安副局长、县建设副局长等。 地级市局下属,如市建设局法制副处长等。

乡科级以下

就是所谓的股级,是中国行政当中最小的,一般是乡里边财政所、派出所之类的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连级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连级及副连级,(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1团1连连长、指导员、副连长)

特别说明

1.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院等事业单位,其各级干部参照政府各级干部待遇,具有行政级别,但不属于公务员编制;

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行政级别是正省(部)级,故兵团司令员、政委的行政级别均为正省(部)级,下属各个师的师长、政委的行政级别均为正厅(局)级,下辖的农牧团场的团长、政委为正处级;

3.政府各级干部如为上一级党委常委,则其行政级别升一级。如张家港市市长为正处级干部,若为苏州市市委常委,则为副厅级干部。按例,高级干部在60或65岁以后往往调往相应级别的人大、政协担任领导职务,俗称“退居二线” ;

4.有一些行政级别是正厅但是必须要副部来兼任的,一般认为那个单位是副部单位,如省宣传部、组织部、纪委等必须由省委常委或者省委副书记兼任;有一些行政级别是正处但是必须要副厅来兼任的,一般认为那个单位是副厅单位,如市宣传部、组织部、纪委、政法委等必须由市委常委或者市委副书记兼任。

5.依据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企业已经逐步取消了行政职务划分,不再与地方政府对应职务[1]。在过去,跟据所属单位的大小,国企的级别一般不超过主管单位,基本上是降半级或一级。从这几年一些中央国企的领导干部与中央或地方国家机关领导干部调任情况来看,事实上还是保留级别的,比如一些央企的董事长、总经理去担任省长、副省长或者副

篇三:《中国行政级别》

中国行政级别

一 、国家级正职

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国家副主席。

二、国家级副职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书记、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央军委副主席、中央军委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理论上是副国级,但实际操作中是按比一般部级行政级别高,但又比中纪委这样的副国级级别略低的标准来配置人员的,他的人员级别和配置和公安部很相似) 注:国家级副职以上的领导被称为党和国家领导人

三、省部级正职

各省区市、特别行政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书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各省省长(自治区主席、直辖市市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

协主席,香港特别行政区长官和澳门特别行政区长官

中共中央直属机构:1.中组部,中宣部,中央办公厅,中央统战部,中央政策研究室,中央直属机构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中央党校,人民日报, 中央文献研究室, 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央社会主义学院,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中央国家平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外事办公室),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中央对外宣传工作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中央财政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中央委员会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央委员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中央直属机关事务治理局,这些机构本身是正部级,具体负责人行政级别要看个人所以职位中的最高职位的行政级别(有些部门副职中,如中组部常务副部长、中宣部常务副部长、中央党校常务副部长、和中央办公厅常务副主任、中央统战部常务部部长是正部。其他副部长一般为副部级,而中央办公厅副主任中也有少数因为资历和辅佐的领导人地位被高配为正部级 ),中央政法委员秘书长、全国人大常委会下属各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各专门委员会机构本身正部,其相应的主任委员职位本身是正部。而专门委员会副职由于是从党委和政府中正部级官员被安排到人大工作的,所以享受正部待遇或其个人是正部级,个别主任

委员除外。要区分职位行政级别和个人行政级别区分),人大常委会会秘书长(秘书长本身正部级,但秘书长往往由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任,所以为副国级,由于人大的特殊性往往排名前两位的副秘书长往往高配为正部级),全国人大常委会机构党组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主任

全国政协:下属各专门委员会正副职(性质和人大类似) ,全国政协秘书长(秘书长本身正部级,但秘书长往往由政协副主席兼任,所以为副国级,由于政协的特殊性往往常务副秘书长为正部级),全国政协机关党组书记

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务院机关党组书记(国务院办公厅机构本身是正部级,但秘书长往往是由国务院委员兼任,所以秘书长是副国级,副秘书长中排名靠前的往往是国务院机关党组副书记,且服务的副总理地位较高所以高配为正部级,靠后的是副部)

国务院组成部门:外交部、公安部、教育部、发改委等部门正职、党组书记和党委书记(外交部党委书记由常务副部长担任,铁道部则由部长当然,同时像公安部,发改委等重要部委副职中也有高配为正部级的)

国务院直属机构: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检总局等部门正职和党组书记(机构名称带“总”的局为正部级,不带为副部)

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国家新区行政级别}.

国务院办事机构: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务院研究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和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

国务院直属事业机构:新华通讯社、国家行政学院、新华通讯社 、中国科学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 、中国工程院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国家行政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委员、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电监会 社保基金会一把手(除中国气象局和地震局外其他都是正部,但有时气象局和地震局局长个人高配为正部级。国家中科院、中国工程院、社科院、国家行政学院由于院长往往是副国级兼任,所以主持日常工作的常务副院长是正部级)

民主党派:八大民主党派中央委员会部分副主席(民主党派中央委员会主席往往由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和全国政协副主席担任,其中央委员会主席副职和常务副职也有正部级干部)

驻港澳联络处: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殊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殊行政区联络办公室

两高院: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一级大法官)、最

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一级大检察官)(其他的副院长、副检察长一般为副部级)

社会团体:共青团 、全国妇联主席、全国中工会、中国残联、中国科协,中国红十字会、中国文联、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国作家协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这些组织有的按照规定没有行政级别,但参照政府行政级别应是正部级。其中共青团中央书记处只有第一书记是正部级。全国妇联、全国中工会、中国残联、中国科协、中国文联主席等往往由副国级级领导人兼任,所以主席为副国级,而其党组书记为正部级)

其他: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扶贫办、国务院纠风办、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外汇投资公司)、中信集团(股东是财政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四、省部级副职

各省四套班子:各省党委副书记、党委常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政府副省长(副主席、副市长)、政协副主席

篇四:《政府行政级别知识》

政府行政级别知识

一、 中国当代政治模式

当代我国政治权力主要在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套班子之间运作,中国 当代的政治模式用一句话来概况就是“党委决策领导、人大立法监督、政府执行落实、政协民主参政”。

“党委决策领导”是指党委对政治路线、方针政策、原则性问题、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进行领导和决策。中国共产党是中国政治体系的领导核心,包括政治领导、组织领导、思想领导。党委是中国共产党各级委员会的简称,特指中国共产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中共中央)是最高级别党组织(见图1),各级政府的党组织,通过建立党委会行使其监督职能。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5年召开一次,选出这一届的中央委员会,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党的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和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必须从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产生,现任总书记为胡锦涛。中国共产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名额,分别由上一级委员会决定。中国共产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

图1 中共中央组织图

“人大立法监督”是指各级人民大会制定各级的法律法规,并监督政府、法院、检察院的工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立法机关,现任委员长为吴邦国。

“政府执行落实”是指政府是政策法律的执行机构,主要负责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包括中央政府(国务院)和地方政府,广义上还包括各级检察院和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 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现任总理为温家宝。国务院的职能机构分为部、委、行、署。

“政协民主参政”是指政治协商会议(简称“政协”)中各党派、社会群体对政府工作进行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现任全国政协主席为贾庆林。

二、 政府行政级别制度

(一)政府行政区划和机构组织

国家为设置各级政权机关,实现对全国的管理而划分相关行政区域。各级行政区域均设立相应的一级政权机关。目前,省级行政区划有23个省、4个直辖市、5个自治区。另外还划有2个特别行政区为准国级。

我国是一个单一制国家。从中央人民政府即国务院到基层的乡镇人民政府,从国务院各部、委、行、署到市县的职能局、委、办,构成一个完整统一的行政组织系统,并呈现出不同的结构模式(见图2)。政府职能部门在国务院一般设置为部(委)—司—处,在地方政府一般设置为厅(委)—处—科。上下级政府职能部门的纵向结构一般包括两种,一种是公安、安全、审计、监察等独立性较强的职能部门,上下级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另一种是经济、文化和社会管理等部门,上下级之间是业务指导与被指导关系。同级政府机关之间和政府机关内部各部门之间属于横向协作关系,包括:一是不同行政区域的政府之间的并列关系,如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之间的关系,各县(市)政府之间的关系,各乡镇之间的关系,以及不同管辖区内同级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二是同一人民政府内部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并列关系。处于横向并列结构中的各部门之间是平等协作关系。{国家新区行政级别}.

图2 我国行政层级图

(二)政府行政级别

政府机构的行政级别依据行政区划级别、所管辖事务的重要程度、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等因素而定,分为五档十级,包括正国级、副国级、正省(部)级、副省(部)级、正地(厅)级、副地(厅)级、正县(处)级、副县(处)级、正乡(科)级、副乡(科)级。

国务院部委一般是正省(部)级单位。直属机构中带“总局”的为正省(部)级单位,其它为副省(部)级单位。办事机构、国家局都是正省(部)级。直辖市、省(部级)的政府职能部门一般是正地(厅)级。普通省会、普通地级市的政府职能部门一般是正县(处)级。县级市、县、普通市辖区的政府职能部门一般是正乡(科)级。

比较特殊的情况是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的政府职能部门一般是副地(厅)级。(副省级城市目前有十五个分别是:哈尔滨、长春、沈阳、济南、南京、杭州、广州、武汉、成都、西安、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其中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即是计划单列市也是副省级城市)此外,经济开发区,直辖市署区级别比一般的级别高1到2个级别。比如:上海市为正省部级,下辖18个区,1个县即崇明县。18个区中的浦东新区为副省部级,其余区为正地(厅)级。崇明县前几年是副地(厅)级,现在升格正地(厅)级。上海无论区辖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或是县辖的街道办事处、乡镇都是正县处级。

机构级别和公务员级别是一样的划分。但两者并不是一一对应关系,机构级别决定了担任该机构行政负责人的级别应不低于此机构行政级别,在一些重要地区,一些重要部门往往存在“高配”现象。 同一行政区域,党委书记级别一般比政府一把手高一级。

(三)公务员行政级别

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

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

的工作人员。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十级,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八级。公务员级别分为27级,公务员级别决定了公务员工资、医疗、养老等福利待遇。公务员职务层次与公务员级别为交错对应关系。(见表1)

表1 公务员行政级别表

职务层次与公务员级别交错对应主要是基于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是考虑到公务员中90%是科级以下的公务员,由于领导职务数有限,有相当一部分公务员职务晋升不了,如果只设职务工资,则大部分公务员很难有增加工资的机会,很难避免大家都去争职务,造成恶意竞争的不正常现象,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紧张。二是考虑到同一职务层次的公务员工作年限、资历和能力方面也存在差别,为了在工资分配方面体现这种差别,而设置级别工资。

公务员工资由四个部分组成,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基本工资按照不同职能,基本工资分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两部分。正常增资机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正常晋升工资,公务员在严格考试的基础上,每两年在本职务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连续五年考核称职或连续三年优秀的,在本职务对应的级别内晋升一个级别,相应增加级别工资。二是调整工资标准,国家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