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则和条例征文


篇一:《学习《准则》《条例》征文》

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2016年4月29日,我参加了济宁学院附小党支部组织的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报告会,初步了解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内容。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我的体会如下。

一、学习的收获

1、《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明确规定了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四个必须”(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和奋斗目标、廉洁要求,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2、《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明确了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共有四条。对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工作纪律和生活作风都提出了十分严格的要求,具有一定的规范性和权威性。

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详细地规定了指导思想、指导原则、适用范围、违纪与纪律处分、纪律处分运用规则、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等。

4、《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纪律要求的同时,加强了全体党员和党员领

导干部的纪律意识及工作责任意识,切实提高了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工作效率。

二、学习的感受

1、通过学习我知道了,作为党员教师更要牢记宗旨,加强纪律,修身立德。德是从教之本,做教师就要有师德。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这是党和国家对教师的基本要求。我们要按照党和国家的基本要求,用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廉洁从教;为人师表;来严格要求自己。

2.继续认真学习《准则》、《条例》。热爱教师职业是做好教学工作的前提。教师职业也是社会的必要组成部分,我们不应该只把教师作为一种职业,更应该把教书育人作为终生奋斗的事业。

3.严格遵守党的要求,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在教学过程中,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只有掌握足够的知识,才能适应飞速发展的社会对人才的需要,才不会被时代淘汰,才能有所作为,才能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的建设者。

4.进一步增强学习的自觉性,树立良好的学风,以提高学习效果。做到理论联系实际。要善于把所学科学理论运用于现代化建设的新实践,要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紧密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深入分析新的实际情况。

5.刻苦钻研业务。教师要提高教学业务水平,就必须自觉坚持学习和参加业务培训,并在教学实践中锻炼和提高。

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让我更加了解了党的政策、纲领,使我明白了凡事都要以身作则。我作为一名党员教师,只有踏实工作,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与{准则和条例征文}.

义务,做好自己分内的事,才能够让自己的作用发挥到最大。同时,不断总结自己的工作经验与不足之处,不断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知识水平,以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只有更加的完善自我,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党员。只有严守法律法规,以《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标准约束自身,才能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 2016年5月4日

篇二:《学新《准则》《条例》有感》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

——学新《准则》《条例》有感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突出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深刻总结一系列腐败分子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损害党的事业的深刻教训;狠抓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加大反腐惩恶力度,注意党纪与国法有效衔接;强化巡视监督,加大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力度,集中清理裸官、档案造假等问题,着力解决执行纪律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丰富的实践为党内法规制度的完善奠定了坚实基础。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把这些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总结提炼出来,转化为道德规范和纪律要求,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要求,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这两部党内法规,前一部注重道德自律,后一部注重制度他律,二者相互配合、相辅相成,既树立崇高的道德追求,又划定明确的行为底线。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新《准则》重在立德,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对党章有关规定的补充和阐释,

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 新《准则》继承和发扬党的制度建设的好传统,向全党提出“四个坚持”和“四个自觉”。

党员廉洁自律规范是第一层次的基本要求,是全体共产党员的基本行为规范。从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这四个角度阐明了共产党员应该持有的价值观。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是对广大党员干部提出的更高层次要求。规范将三严三实的整体要求充分结合到中国自古以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传统文化背景中,明确了“廉洁”二字的出发点与落脚点。

新《准则》虽然仅有281字,但内涵丰富、意义明确、一目了然,为党员的自省自警自律提供了方法、指明了方向、照亮了道路。然而,对于广大党员来说,仅有道德层面的呼唤是远远不够的,也少不了规则层面的约束。《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是这样一部清晰整合了党员违规动作的“负面清单”,对党员干部禁止行为的事实范围进行了调整,覆盖所有党员,不留死角。内容细化,可操作,不仅告诫党员干部哪类行为不能做,同时提出清晰的处罚依据,让违纪行为不再有空可钻。

新《条例》树“高线”划“底线”,对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大类开负面清单。过去存在纪法不分问题,把公民不能违反的法律底线作为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底线,放开了规范的闸口,降低了对党员的要求。新《条例》去除了与国家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规定纪法分开、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强调防微杜渐,抓早抓小,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标准,绝不允许突破纪律底线。新《条例》中把原来与国

家刑法相重复的内容全部删除,只强调党的纪律的内容要求。今后遇到相关的违法行为,纪检监察机关将直接移交给检察机关,而不再由纪检机关去查处。

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纪律建设,越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新《准则》和《条例》是中国共产党向全体党员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只有深入学习体会新《准则》《条例》的具体内容和深刻内涵,不断改造更正我们共产党员的世界观、价值观、权力观,才能把内在的共同理想抱负实践在社会主义国家的建设发展之中,永葆我们党的青春与活力!

篇三:《领导干部学习贯彻新准则和条例的征文》

领导干部学习贯彻新准则和条例的征文

领导干部学习贯彻新准则和条例的征文

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是共产党人的做人之本;洁身自好、克己奉公,是领导干部的从政之基。{准则和条例征文}.

通过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共产党人要保持清正廉洁的做人之本,有了更清醒的认识。我们的党从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高度,从应对新形势下党面临的风险和挑战出发,着重强调要保持党的纯洁性,必须大力保持党员干部的清正廉洁。也反映了我们党反对腐败的决心与信心。

保持清正廉洁,恪守为政底线,我认为要从三个方面做到:一、为民。就是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自己思考问题和开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忠实地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当好人民公仆,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牢固树立党的群众观点。失去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党的一切工作就无从谈起。我们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局面,必须靠党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奋斗,才能取得胜利。坚持从群众中来,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要做焦裕禄、孔繁森那样的好干部。

二、务实。就是坚持勤奋工作、埋头苦干,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坚持不懈地带领群众艰苦创业,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三、清廉。就是要坚持严于律己、廉洁奉公,时刻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坚持高尚的精神追求,永葆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切实做到拒腐蚀、永不沾。要特别注意保持良好的生活作风。树立良好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一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决定他的行动。在这一问题上,存在两种现象:一种是忽视世界观的改造。对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问题没有形成正确的认识,没有认识到世界观的重要性,认为这些都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是无关紧要的东西。没有认识到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一个人的行动指南,它决定着一个人的行为方向。如果在世界观上出现偏差,就必然会在行动上出现偏差。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周围的许多干部,原先都是非常优秀的,也做出了许多突出的成绩,但是在放松了世界观改造后,在世界观上出现了问题,最后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所以这就要求我们的党员干部要加强党性修养,坚持正确的生活态度,追求高尚的生活情趣,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规定,从生活上防微杜渐。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奉献精神和利益原则的关系。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正确对待和处理个人利益,淡泊名利、无私奉献,决不能把获取个人利益看成是自己人生的唯一追求,更不能把个人利益凌驾于党和人民利益之上。“要管住自己的头,不该想的坚决不想;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坚决不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坚决不拿;管住自己的脚,不该去的坚决不去”。让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够保持清正廉洁的态度,恪守为政底线,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

篇四:《《求是》学习贯彻《准则》、《条例》理论文章》

认真学习贯彻《准则》《条例》 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来源:《求是》2016/02 作者:王学军

为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实践需要,中央颁布实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项法规科学总结了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管党治党的最新理论和实践成果,集中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了坚强纪律保证。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执行,始终保持反“四风”、正党风、反腐败、倡清廉的战略定力,确保党规党纪落地生根。

一、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保证

我们党自诞生之日起,就把理想和纪律鲜明地写在自己的旗帜上。新形势下,面对“四种考验”、“四种危险”,全面从严治党、奋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仍然一靠理想、二靠纪律。《准则》和《条例》既传承了90多年来党的建设的宝贵经验,又借鉴了一些国家和地区政党兴替的经验教训,既为党员干部树立起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又划出了不可触碰的底线,实现了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的有机统一,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重要制度保证。贯彻执行两项法规,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学深悟透、把握实质,切实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要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之“钙”,“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准则》以“四个必须”、“八条规范”,集中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要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把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在深学中修身立志,在“补钙”中强筋壮骨。要把学习贯彻两项法规融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之中,特别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自觉把“三严三实”要求体现到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上,体现到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体现到对分管方面的管理上,体现到严格要求自己上,努力成为“三严三实”的表率。{准则和条例征文}.

要坚守党章党规党纪“底线”。国因法而治,党因规而强。《条例》把党章关于纪律和廉洁自律要求细化,开列负面清单,以唤醒广大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我省下发深入学习贯彻两项法规的通知,举办中心组理论学习报告会、开展党规党纪教育等活动,

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党员干部心上。把学习贯彻两项法规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引导党员干部对照《准则》校正自己的思想行为,用《条例》警醒自己不越雷池半步,做到时时铭记、事事坚持、处处上心。

二、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是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从严治党,必须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准则》和《条例》明确要求各级党组织要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彰显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贯彻执行两项法规,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以责任落实促进纪律执行,在思想认识、忠诚干净、责任担当上紧跟中央部署,全党一起抓,全党一体执行,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

要强化责任体系的推动作用。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管党治党的新形势新要求新实践出发,修订完善一系列党内法规制度,形成了全方位、更严密的责任体系。为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得更严更实、更深更细,我省制定了落实“两个责任”意见,并就责任考核、主体责任约谈、述责述廉等出台了“三个办法”,积极构建权责对等的责任分解体系、严密规范的责任落实机制。把贯彻两项法规作为贯彻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任务来抓,列入干部考核、约谈、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督促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级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把压力层层传导下去,确保党的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纪律监督就跟进到哪里。

要强化“关键少数”的示范作用。《准则》和《条例》既面向全体党员,又突出“关键少数”,体现了“全面”和“从严”的内在统一性。省委常委会带头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表率”要求,明确提出“六个坚持”、“九个不要”,带动各级领导班子主动对标定位,着力建设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廉洁过硬的领导班子。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带头维护《准则》、《条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一级做给一级看,以“关键少数”带动“最大多数”。

要强化追责问责的约束作用。责任追究是管党治党的利器。《条例》首次增加了对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工作失职等纪律处分条款,释放了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我省制定了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狠抓一批责任追究典型,2015年问责了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党政领导干部166人(次),并对主要负责人因违法乱纪被立案查处的地方和单位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要坚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坚决开展“一案双查”,以“不落实之事”倒查追究“不落实之人”,真正使责任规定成为硬约束、铁纪律。

三、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是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内在要求

法律是治国重器,纪律是治党戒尺。《准则》和《条例》明晰了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党纪与国法的关系,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凸显了党纪严于国法的鲜明特色,体现了

党的先进性要求。贯彻执行两项法规,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一把尺子量到底,一寸不让抓执行,切实把党的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

要突出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习近平总书记告诫全党,党员干部在政治上出问题,对党的危害不亚于腐败问题,有的甚至比腐败问题更严重。《条例》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将政治纪律列为“六大纪律”之首,把党章中关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要求具体化、清单化。要坚定不移地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要位置,在党爱党、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任何时候都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严明政治纪律纳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总体部署,把执行政治纪律情况列入党政领导干部述职述责重要内容,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切实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的责任。 要突出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准则》和《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比法严,强调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管住从“好同志”向“阶下囚”蜕变的中间地带,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总要求。我们紧紧抓住作风建设这个切入点,建立省、市两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作风建设“两清单一办法”,盯住突出问题,看住重要节点,持续释放整治“四风”的强烈信号。要坚持早教育、早发现、早处置,摒弃“违纪是小节、违法才去处理”的惯性思维,将严明纪律体现在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中,确保对象无遗漏、监督无盲区、执纪无空当,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使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要突出聚焦主业、深化“三转”。《准则》和《条例》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尽责、监督执纪指明了方向,是对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又一次深化。我们在全面完成省、市两级纪检体制改革的基础上,启动县(市、区)纪检监察机构调整和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制定加强省纪委派驻机构建设意见,向省委办公厅等7家单位派驻纪检组,不断强化纪检监督作用。要按照“四种形态”要求,引导纪检监察机关找准定位,聚焦主责主业,改进审查方式,拔烂树、治病树、护森林,强化震慑、不敢、知止的效果,推动形成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

四、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是强化权力制约监督的治本之策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扎紧党规党纪的笼子,把法规制度建设贯穿到管党治党各个领域、落实到制约和监督权力各个方面。《准则》和《条例》遵循管党治党规律,把中央要求、群众期盼、实际需要、新鲜经验结合起来,为实现“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提供了制度保障。贯彻执行两项法规,要坚持问题导向,着眼解决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问题,探索建立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我们结合安徽实际,从制度机制层面查找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扎实推进巡视、审计监督、干部交流轮岗、制度规范“四个全覆盖”,确保党员干部干净干事、干成事不出事。

推进巡视全覆盖。《条例》对“六大纪律”方面的违纪条款和处分规定逐一细化,为加强巡视监督提供了纪律戒尺。要发挥巡视利剑作用,坚持常规巡视与专项巡视相结合,采取专兼结合方式组建巡视组,建立优秀中青年干部到巡视机构挂职锻炼机制,通过同类同步巡视等办法,加强巡视力量,创新巡视方式,加快巡视频率,确保本届党委任期内完成巡视全覆盖。同时,探索建立市、县巡查制度,重点监督省委巡视组覆盖不到的市直、县直单位和乡镇,做到上下联动、同频共振。

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审计监督是规范权力行使的重要手段,也是贯彻《准则》、《条例》要求,实现管党治党关口前移的重要方式。要建立以审计机关为主导、主管部门自审为基础、社会审计为补充的工作机制,确保本届政府换届前,实现对本级预算执行、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财政重点专项资金和国有资源的审计全覆盖。

推进重要岗位干部交流轮岗全覆盖。推进重要岗位干部交流轮岗,既是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也是保护干部的举措,与《准则》和《条例》精神完全一致、高度契合。要针对“管人、管物、管钱”等重要岗位,按照职务、任职年限等要求,实行定期交流轮岗,防止干部把岗位变成“自留地”,激励干部把事业干起来,把责任担起来。

推进制度规范全覆盖。《准则》和《条例》从一正一反两个方面,进一步扎紧了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要以此为遵循,针对党风廉政问题的新情况新变化,厘清问题症结及演变态势,及时跟进应对措施,切实做到工作推进到哪里,制度就覆盖到哪里,问题出现在哪里,制度就完善到哪里,坚决防止同样问题出现第二次,从根本上铲除腐败的生存空间和滋生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