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开始看这个问题的时候,觉得不是,应当指的是社会伦理以及社会秩序,当然这个观点主要是受儒家对周易的注释所影响。就像孔子对诗经的过份解读一样。
既然存在过份解读,那么显然,将婚媾延伸到秩序也可能是一种过度的解读。如果回归本意的话,就是婚娶而已。
诗经从西周开始,而周易源于商朝,但成型应当是周朝,而且是西周左右,甚至必然是初期。那么显然,他们在一些重要事件的记载上可能存在交集。
周易里有许多爻辞完全是叙述或实景描写,比如人,比如事,比如物,比如羊。如果说西周之人就掌握了那么多修辞方法,又是影射又是暗喻,又是春秋笔法。这简直是说诗经里的民歌全在反映王化之源一样!
那是不可能的!
有学者认为周易是游牧指南,还有人说是各部落纪事,但在下认伙,纪事的可能性很大。但是,如果把那几个“婚媾”全部理解成造舟为梁,不显其光,可能有些过了。
“乘馬班如。匪寇,婚媾”,这在世人眼里,恐怕指的就是说的那一场政治婚姻。但“震不于其躬,于其邻。无咎。婚媾有言。”恐怕指的就是普通的婚姻或乡里纠纷。
而且周易里还特意有一个天风姤,在下看来,或者根据题主的观点来看,恐怕指的就是那场婚姻,还可能有一些高管的观点,比如“女壮,勿用取女”,简直就是反对这一桩婚姻的具体表达。先是反对,然后反对无效,用包有鱼,包无鱼来体现具体的迎娶规格。
媾同姤,这个卦像与“婚媾”相比,更像是叙述那一场婚姻,因为爻辞中可以看出来,这个事件明显有主客之分,当然,结果当然是无奈的,或者不错的,因为“姤其角;吝,无咎。”
周易成书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其中一部分文字來源于日書(类以黄历),所以易辞中多次出現“匪寇婚媾”“利涉大川”就不是啥稀奇的事,好比黄历中“宜动土”“宜嫁娵1”之类的文字。另外匪寇二字疑似通假字不宜作正字解,匪寇大致通假“不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