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教师道德规范的特点


篇一:《新中小学教师道德规范》

新《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当前,我国教育事业已经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新修订《规范》意义何在?与过去相比有什么特点?如何准确理解和贯彻落实?

一、重新修订并颁发《规范》的意义

修订颁发《规范》,是贯彻落实中央8号文件和胡锦涛总书记“8·31”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师德是教师最重要的素质,师德水平也是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满意不满意的一个重要标尺,更是教育改革发展的内在需要。当前,全国教育战线正在深入学习抗震救灾英模教师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师德。在这个时候修订颁发《规范》,对于弘扬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和人民教师高尚师德,激励和引导广大教师向英模教师学习,以英模教师为榜样,模范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对学生的挚爱、对教育事业的责任,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教育的改革发展,要求我们积极推进观念创新和制度创新,不断探索适应新时期师德建设的新内容、方式、手段等,特别要在增强时代感、加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使师德建设更加贴近实际、贴近教师,把师德规范的主要内容具体化、规范化,使之成为全体教师普遍认同的行为准则。同时,修订颁发《规范》,也是动员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师德建设的有效措施。

二、《规范》修订遵循的基本原则

此次修订《规范》力图体现以下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在新《规范》中充分体现“教育以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办学以人才为本,以教师为主体”的理念,强调尊重教师,强调教师责任与权利的统一,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是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此次修订工作认真总结了原《规范》执行以来的基本经验,汲取了原《规范》中反映教师职业道德本质的基本要求,又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对师德提出的新要求,将优秀师德传统与时代要求有机结合。

三是坚持广泛性与先进性相结合。《规范》修订从教师队伍现状和实际出发,面向全体教师,对教师职业道德提出了基本要求,使之成为每位教师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同时,又提出了体现时代精神的新的倡导性要求。

四是倡导性要求与禁行性规定相结合。从教师职业道德的阶段性特征出发,针对当前师德建设中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作出了若干禁行性规定。《规范》提出的要求尽量体现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五是他律与自律相结合。教师职业道德建设重“他律”、贵“自律”。新《规范》在注重“他律”的同时,强调“自律”,倡导广大教师自觉践行师德规范,把规范要求内化为自觉行为。从“他律”走向“自律”是师德建设的最终目的。

三、《规范》的包括哪些主要主要

新《规范》有6条基本内容,体现了教师职业特点对师德的本质要求和时代特征,“爱”和“责任”是贯穿其中的核心和灵魂。

第一条是“爱国守法”,是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热爱祖国是每个公民,也是每个教师的神圣职责和义务。要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目标,需要每个社会成员知法守法,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做法律禁止的事情。

第二条是“爱岗敬业”,是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没有责任就办不好教育,没有感情就做不好教育工作。教师要始终牢记自己的神圣职责,志存高远,把个人的成长进步同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同祖国的繁荣富强紧密联系在一起,并在深刻的社会变革和丰富的教育实践中履行自己的光荣职责。

第三条是“关爱学生”,是师德的灵魂。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教师必须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

第四条是“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天职。教师必须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五条是“为人师表”,是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为人师表”对教师工作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教师要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在各个方面率先垂范,做学生的

榜样,以自己的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影响学生。要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第六条是“终身学习”,是教师专业发展不竭的动力。终身学习是时代发展的要求,也是教师职业特点所决定的。教师必须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四、如何全面准确地理解《规范》

《规范》的许多内容是《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相关条文的具体化。但《规范》不是强制性的法律,而是教师行业性的纪律,是倡导性的要求,同时具有广泛性、针对性和现实性。如新《规范》中写入了“保护学生安全”,这是由中小学教师职业特点所决定的。中小学教师面对的是自我保护能力弱的儿童和少年。对于未成年人群体,教师应当负有保护的必要责任。《教师法》在教师义务有关条款中规定: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保护学生安全”是教师职责和义务的应有之义。对此,世界各国也有类似规定。但“保护学生安全”也并不意味着教师承担无限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境和实际情况,依法作出具体界定。

《规范》中的禁行性规定,是针对当前教师职业行为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也是社会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而提出的,如“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自觉抵制有偿家教”等,但禁行性规定也并非包括了教师职业行为中存在的所

有问题。一个阶段提出一些阶段性的、可操作的、具体化的要求,能够使学校和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明确要求,有规可依,有章可循,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不断提高师德水平。

五、在贯彻落实《规范》过程中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要与教师队伍整体建设相结合。加强师德建设的根本目的是造就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工作的同时,需要从完善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创新教师补充机制、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进教师培养模式创新、加大对中小学教师培训的支持力度,努力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生活条件,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表彰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鼓励和吸引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二要多方共同努力,互相配合。师德建设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贯彻落实《规范》也需要多方整体参与,形成教育行政部门、学校齐抓共管,有关方面大力支持、社会有效监督的良好工作局面。

三要在“实”字上下功夫。贯彻落实《规范》要认真,须具体。要制定实实在在的实施办法,形成制度、完善机制。要讲究实际效果,克服形式主义,杜绝走过场。各地要根据《规范》,结合实际,制定出既有具体目标,又有落实措施的贯彻意见。

四要强调自律。学习贯彻《规范》重在实践,重在自律,重在行动。广大中小学教师要加强自身道德修养,严于律己,从自

篇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六条及解读》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008年修订)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六条解读一

新《规范》共六条,体现了教师职业特点对师德的本质要求和时代特征,“爱”与“责任”是贯穿其中的核心和灵魂。

●“爱国守法”——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

热爱祖国是每个公民,也是每个教师的神圣职责和义务。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每个社会成员知法守法,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做法律禁止的事情。

●“爱岗敬业”——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

没有责任就办不好教育,没有感情就做不好教育工作。教师应始终牢记自己的神圣职责,志存高远,把个人的成长进步同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同祖国的繁荣富强紧密联系在一起,并在深刻的社会变革和丰富的教育实践中履行自己的光荣职责。

●“关爱学生”——师德的灵魂。

亲其师,信其道。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教师必须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

●“教书育人”——教师的天职。

教师必须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为人师表”——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

教师要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在各个方面率先垂范,做学生的榜样,以自己的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影响学生。要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终身学习”——教师专业发展不竭的动力。

终身学习是时代发展的要求,也是教师职业特点所决定的。教师必须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新的变化永恒的主题 ——解读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第一讲、师德规范修改(出台)背景

1、“十七”报告对教师提出了新的要求。

新《规范》是在我国社会经济和教育发展进入新的历史阶段这样的重要背景下修订的。在2002年召开的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提到了要“发挥我国巨大人力资源的优势”,2007年召开的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建设人力资源强国”这样一个奋斗目标,这是了不起的一个决策。从这个目标出发认识教育,教育的作用就更突出了。而且,十七大报告把教育放在了“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这一章中,显示党中央已经把教育作为民生议题来看待。

当前,在教育事业飞速发展的基础上,人民群众不仅要求“有学上、有书读”,而且进一步要求“上好学、读好书”。因此,教育质量的提高是学校的当务之急。而提高教育质量,关键在于我们教师。没有高水平的教师队伍,就没有高质量的教育。“十七大”强调要建设

人力资源强国,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教师队伍师德和业务素质尤其重要。“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大计,师德为先”。所以教师的师德是教师最重要的素质,师德水平也是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满意不满意的一个重要标尺,更是教育改革发展的内在需要

同时,党的十七大还提出,要发展远程教育和继续教育,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教师的工作性质和肩负的重要任务要求教师应该成为终身学习的先行者。率先形成适应时代要求的教师终身学习体系。——这就是重新修订《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背景。

2、2004年中央8号文件、2007年胡总书记“831”讲话成为催生《规范》修订原因之一(或者说修订《规范》是贯彻落实8号文件和胡锦涛“831”讲话精神重要主措)

2004年中央8号文件中,第三条中指出: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风气尚未全面形成,还存在种种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和消极因素;„„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第十条中明确规定:要“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

2007年胡锦涛总书记“8.31”讲话中,对广大中小学教师提出:“一个精神,四点希望”。一个精神:就是“教师应该体现胸怀祖国,热爱人民,学为人师,行为示范,默默耕耘,无私奉献的精神”;四点希望:就是要求教师“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刻苦钻研、严谨笃学;勇于创新、奋发进取;淡泊名利、志存高远。甘为人梯、乐于奉献,静下心来教书,潜下心来育人。

文件及讲话精神在一定程度上催生《规范》适应新形式进行修订。

3、规范本身是动态发展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于1985、1991、1997年先后三次颁布和修改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对教师职业道德的发展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最后一次颁布和修改《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距2008年相距11年,原《规范》条款中许多内容不能满足新时代要求,许多内容需要不断完善。

教育部师范教育司副司长宋永刚2008.9.3日表示,社会经济的发展对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和素质教育的实施也对教师提出了新的要求,特别是对教师做人和师德素质的内在要求很高。因此,教师不能仅仅是“传道、授业、解惑”的“师者”,还需是“终身学习”的“学者”。规范的修订对教师职业本身也提出了与时俱进的要求。

4、少数教师师德缺失与滑坡

趋势:

人生理想趋向实际、价值标准注重实用,

个人幸福追求实在、行为选择偏重实惠。

于是有些教师心态浮躁,热衷于吃喝玩乐,热衷于麻将、三皮,赶工作想问题总是“利”字当头,用商业化的规划对自身价值进行衡量和定位,以能否带来经济效益作为自己是否成功的标志,这就使我们一些教师这一以教书育人为目的,具有较强使命感和道德操守要求的职业日趋平庸化与泛商业化。

一个社会关注的焦点(公众看法)

人心思变跳槽忙,

热心家教为孔方。

以教为媒作交易,

体罚学生没商量。

学有所厌底子薄,

校园造假施伎俩。

应试教育酿苦果,

学生代劳隐患多。

言行出格难为师,

健康状况令人忧。

表现:

⑴、不爱生

上联:听狗叫,看猪脸,课时加重,收入在减

下联:教畜生,哄笨蛋,生不逢时,侮人不倦

横批:人民教师

不爱学生的表现:

一是不把学生当人看,而是当成盛装“知识”“美德”的容器;

二是不与学生沟通。师生感情淡薄,有如呢菩萨高高在上,毫无表情。

三是重智轻德,只教书不育人,只做经师不做人师;

四是亲疏倾向明显。爱富嫌贫;爱乖巧听话,厌个性鲜明学生;爱成绩好的,厌恶成绩差的;亲家长有权势的学生,疏家庭贫困学生,疏普通百姓家庭学生;爱白天鹅,不爱丑小鸭等等; 五是动撤给学生贴标签。伤人一刀,身上留痕。伤人一语,心上留痕。教师不经意的一句话,可以造就一个天才,也可以毁掉一个天才。教师成了学生心目中的“魔鬼教师”。

六是体罚学生没商量。教育学生的方法简单、粗暴,动辄训斥、谩骂、讽刺、挖苦、羞辱学生,体罚甚至变相体罚,不尊重家长,对学生进行人格侮辱和心灵虐待;

教育拷问:谁来拯救“灵魂工程师”的灵魂

镜头一:2007年3月19日上午,一名19岁的女教师刘丽娜第一节课便让41名学生全部站着上,不允许写字。第二节课更为离谱,竟让学生依次伸出手,而她则用削铅笔的小刀子划孩子的手心。刚开始,她还是用刀背,但从第二个开始,便改用刀锋,在每个学生的掌心用削铅笔刀划伤出血,全班顿时哭声一片„„

镜头二:2003年4月12日,按照学校的要求,重庆市一名字叫丁婷(化名)的学生应于上午8时到校补课,但未按时到校,其班主任汪宗惠询问她迟到的原因,用木板打了她,并当着某同学的面对她讲:“你学习不好,长得也不漂亮,连坐台都没有资格。”12时29分左右,丁婷从该校中学部教学楼八楼跳下,经抢救无效,于当天中午12时50分死亡。经过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审理一审宣判,被告人汪宗惠犯侮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镜头三:2000年10月20日,云南玉溪市北城镇夏井小学四年级一班数学教师潘光礼因不满学生何卫被打后骂其为“潘狗”,遂提出4个惩罚条件让其选择,第一是让每个学生依次打1000棍子;第二是老师亲自动手打100棍;第三吃下1000只活苍蝇;第四吃树上的绿虫。何卫选了第一项。何卫怕老师又下重手,表示愿让同学打,一女生迫于无奈,边打边哭,一共打了何卫200余棍。何卫当即被打得皮开肉绽,由于受不了如此体罚,他又只得哀求选择吃苍蝇。潘光礼听后,当即就叫几个男生到外面捉来了10只苍蝇,强迫何卫生吞下去。慑于潘的“威严”,何卫一边哭泣一边抓起7只苍蝇放进嘴里,吞下了3只后,由于恶心引起了呕吐,剩下的4只也被吐了出来。潘光礼认为分量不足,又让何卫吃下吐出来的4只苍蝇,后在何卫的苦苦哀求下才作罢。

从这些新闻媒体曝光的桩桩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当前教师道德素质在迅速滑坡,已经出现严重的“师德缺失症”。这种“师德缺失症”多表现为在教师的教育行为中出现那些有悖于教育法规和教育道德的行为,同时也包括教师心理堕落腐败的特征。我们不得不承认这样一个事实:这些令人发指的案件,尽管只是少数,但已经严重影响到教师崇高的职业声望!这些“灵魂工程师”频频“出轨”的案件,已经为我们的社会敲响警钟!

⑵、不敬业

具体表现在:

一是工作没有事业心,责任感,对待工作得过且过,敷衍塞责,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甚至当着和尚还老想着能不能不撞钟!

二是个人利益至上,功利心太强,对自己有好处的事再小也干,对自己没好处的事再大也不干,见活就推,得空就蹓,经常迟到、早退,甚至旷课,教学成绩一塌糊涂。

篇三:《教师道德的特点》

教师道德的特点

教师道德首先是一种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一般具有的特征是:

1.在调整对象和范围上有明显的专业性或特定性。职业道德是同人们的职业生活实践相联系的,往往只对从事某种特定行业的人起调节作用。比如专门意义上的“救死扶伤”的道德就只适用于医生;“诲人不倦”的规范也主要适用于教育工作者。

2.在道德内容和结构上,具有一定的继承性和稳定性。职业道德除了反映社会宏观发展及其要求之外主要反映社会对于职业的要求以及职业本身的特殊利益和要求。这样,一方面会形成相对稳定的道德规范系统,另一方面也会形成较稳定的职业传统习惯和特殊的职业心理。每一行当都有自己的“规矩”。比如商业所讲的“童叟无欺”、“言无二价”,教育上的“为人师表”、“以身立教”等等都有较长的历史传统。从古到今,都有基本一致的要求。3.在规范形式和方法上具有灵活性、多样性。既有比较正式的规章制度形式,也有非正式的俗语、口号形式,还有一些不成文的规矩、习俗、习惯等等。各行业往往均可以从本行业的具体实际出发制订反映职业道德内容的具体制度和要求。在中国教育界,全国教育工会曾于1991年、1997年颁发和重新颁发过《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倡行全国。各地、各校实际上也有反映自己特点的职业道德规范。

道德规范实际上是处理特定人际关系的工具。教师或教育道德的特点与教师的教育劳动中的人际关系特点有密切的联系。教师劳动过程中人际关系的特点有以下几个方面——制度性和长期性、双向性和互动性。

首先是制度性和长期性。所谓制度性是指教师的人际关系由于教师的角色规定性和教育制度的规定性决定着教师人际关系的不可选择性。生活中许多人际关系都是具有可选择性的。比如朋友关系,如果我们与某人关系不很融洽,我们完全可以敬而远之,减少或杜绝与之交往的频率。但是教师在教育劳动中的人际关系例如师生关系就是制度化的、不可选择的关系,在一般情况下,这一关系是不能随便解除的。不管教师与学生之间融洽与否,教师都必须调整好自己的心态与学生交往。所谓长期性是指教师对学生等人际关系在时间上会持续很长时间,人际关系的影响也是影响深远,甚至具有终生性质。教师工作中人际关系的制度性和长期性都决定着教育伦理建立具有一定的重要性和严肃性。

其次是双向性和互动性。所谓双向性是指教师人际关系中最基本的人际关系——师生关系是互为因果的。教师怎样对待学生,学生就会怎样评价和对待教师。所谓互动性是指教师伦理的作用及其评价要通过学生去实现。一个成功的教师一般具有较好的人际关系,而这一较好人际关系的集中体现是学生的积极回应——对教师的尊重、对教师指导的尊重、学习积极性的高度发挥等等。双向性和互动性的另外一个含义是,教师既作为人际关系的主动方面,也作为这一关系的被

动方面而存在。不同的学生对不同的教师往往有不同的心理期待,符合这一期待的教师往往容易获得较好的回应,不符合这一期待的往往不能有效实现良好的人际关系——或者为学生所鄙夷,或者为学生不理解。所以,教师道德要求教师不仅要关心道德规范本身,而且要关心如何实现较全面的师德修养。

所以教师道德不仅具有职业道德的一般特征,而且还具有作为一种特殊的职业道德的独特性,教师道德与教师的教育劳动中的人际关系特点有密切的联系。教师道德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教育性。首先,教师道德直接构成和影响教育内容。教师道德在内容上因而具有教育性。比如,教师的价值观就既影响显性的也影响隐性的教育内容。除了在显性教育方面教师会自动根据自己的价值观理解、处理每一节课的教学内容,突现一些教育内容,而相对忽略另一些内容之外,在隐性课程方面,教师的敬业精神,教师对课程以外许多问题的看法的不自觉的流露也都会对学生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受职业道德影响的教学方式如师生间的互动方式也是教师价值观的体现,也会作为课程影响教育对象。其次,师德的教育性与示范性联系在一起,教师的人格特征影响教育内容。教师的人格特征是影响教育内容的重要因素,甚至可以说教师的人格特征本身就是教育内容。教师的人格特征对教育内容的影响可以从两个方面去理解。一方面,教师的道德人格会成为榜样学习的对象。美国心理学家班杜拉

(A.Bandura)等人认为,儿童的行为方式常常是模仿其所相信和崇拜的榜样人物而逐步形成的。不管教师愿不愿意,有无知觉,教师都

有成为这种“榜样”的最大可能性。中国自古就有“以身立教”的理论,也是同样的道理。另一方面,教师的人格特征也影响他对教育内容的加工处理。一个有诗人气质的教师的教学会充满热情,富于想象;一位逻辑性较强的老师会以冷静思辩的睿智见长。情绪好的教师容易宽以待人,诲人不倦;而心情欠佳者则容易苛求学生,草率行事。尽管气质、情绪等人格特征主要是心理范畴,但是职业道德对于这些人格特征的修养和调整仍然是有非常大的导引作用的。

2.自觉性。学校教育活动是一种具有高度自觉性的活动。教育工作的特点是教育主体和手段的合一性。现代教育制度中的教师职前培养和继续教育制度的存在使得教育工作者一般都经过专门的职业训练。因此他们不仅在教育工作的技能上具有十分明显的专业性和自觉性,而且在道德上也有高度上的自觉。教师对于主体和手段的合一性的工作特点有清醒的了解,这一理解实际上是教师形成使命感的源泉。教师应当是积极调整教育劳动中人际关系的主动力量。反之,一些缺乏师德自觉的教师实际上是失去了教师本质的“教师”,在人际关系中永远处于被动、低效或无效的境地。所以教师道德从道德主体的角度看,具有明显的自觉性。

3.整体性。教育劳动的特殊性之一就是影响的整体性。因此从教师道德的影响性质这一角度来看,教师道德具有一定的整体性。这一整体性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指每一教师对学生影响是整体的;二是指教师对学生影响具有集体性(面对的是学生集体);三是指教育工

作需要教师集体的通力合作才能完成。教师道德的影响与他的业务素质、人格特征等等联系在一起。比如主观上希望对学生公正的教师可能因为其教育方式上的失误而适得其反。又比如一个心地仁爱的教师也可能因为其性格上的内向而给学生以冷漠的印象。所以师德的修养如同师德的影响一样都是整体性的。通俗地说,教师实际上必须尽量做一个“完人”。其次,现代教师的劳动具有非常强的集体性。单个教师的影响只有形成合力,才能更有效地作用于学生。换言之,作为教育劳动成果的学生实际上是一种集体性劳作的成果。因此师德中的重要内涵就必然有教师之间的协调与配合。

三、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与师德范畴

教师的职业道德由一系列的规范构成,是一个体系。师德规范体系可从不同的角度予以划分。从师德调整的关系上看,有师生之间的道德规范,有教师同行之间的道德规范,有教师与家长之间的道德规范,也有教师与社会之间的道德规范。从规范形式上看,则有正式和成文的师德规范,有非正式的、不成文的师德规范。而从规范内容的抽象程度上看,师德规范又有师德范畴(即教师伦理范畴)、一般的道德原则、具体的道德规范和道德习俗和习惯之别。

上述三种甚至更多的划分都是有道理的。不过,对师德建设而言,第三种划分意义重大。这是因为人是一种理性动物,凡事都要问个为什么。要求教师遵循一定的道德规范,首先必须让教师认识、接受这一规范。一定的道德习俗或习惯合不合理,具体的道德规范为什么是

篇四:《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解读》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解读

一、 教师职业道德的修订

我国于1985、1991、1997年先后三次颁布和修改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对教师职业道德的发展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仍然需要不断完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全文如下: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对待教育事业道德。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对待教育事业和对待学生的道德。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师德的灵魂,对待学生的道德。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教师的天职,对待学生的道德。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对待家长、同仁以及其他社会成员的道德。{新的教师道德规范的特点}.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教师专业发展不竭的动力,对待自己和事业的道德。

二、特点:

1、最引人注目的是“保护学生安全”一条。教育的最大目的就是促进生命的成熟、美丽和幸福。生命是第一位的。江苏省溧阳市实验小学校长张康桥写过一本书《为什么做教师——教师生涯中必须反思的几个关键性问题》,书中指出教师要为学生、家长、学校、国家、生命做教师,关注学生的成长,满足学生的需求,为

学生的发展服务。学会与家长沟通,形成教育合力。让自己成为学校需要或不可或缺的人,实现多赢。依法执教,用心灵赢得心灵,让每一个生命都充满意义。

2、规范新增的内容还包括抵制有偿家教、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终身学习等。这是针对当前一些地方和学校单纯搞应试教育的现实而提出的要求,有利于真正实现素质教育,达到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创新精神的全面育人的目标。教育不完全是训练场里的人性阉割,不能是圈养,而是要让人活得有尊严,有价值。现在,在各种利益或诱惑面前,一些教师变成了“名利师”,内心不那么干净、沉静。师德问题是个大问题。据2008年年初《中国青年报》一个调查报告说,74.6%的公众认为师德下降,师德状况看来已不容乐观。近年来。5月份范美忠地震时不管学生先跑,被人们戏称为“范跑跑”,成为2008年最受公众关注的师德事件,导致教育部将“保护学生安全”写入中小学教师新的师德规范。

3、教师的角色功能发生了变化。美国教育学博士麦金泰尔和奥黑尔就教师角色举了十种角色:组织者、交流者、激发者、管理者、革新者、咨询者、伦理者、职业角色、政治角色、法律角色。教师不能仅仅是“传道、授业、解惑”的“师者”,还需是“终身学习”的“学者”。规范的修订对教师职业本身也提出了与时俱进的要求。

无论怎样修订,师德规范的主旨不会变,简单概括就是“责任”与“爱”、“正义”。教师不仅要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要对教育、教学工作热爱,也要对每一个学生充满爱心。

4、新规范首次加入了“教书育人”这一条。 三、为何重新修订《规范》

当前,我国教育事业已经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我国从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的根本性转变。在教育事业飞速发展的基础上,人民群众不仅要求“有学上、有书读”,而且进一步要求“上好学、读好书”。提高教育质量,关键在教师。谁是第一?学生?教师?没有高水平的教师队伍,就没有高质量的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提高教育质量和水平,对教师队伍师德和业务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师德是教师最重要的素质,师德水平也是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满意不满意的一个重要标尺,更是教育改革发展的内在需要。

四、《规范》修订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

二、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

三、坚持广泛性与先进性相结合。

四、倡导性要求与禁行性规定相结合。

五、他律与自律相结合。

五、如何全面准确地理解《规范》

《规范》的基本内容是在继承优秀师德传统的基础上,根据教师职业特定的责任与义务做出的,充分反映了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对中小学教师应具有的道德品质和职业行为的最基本要求。《规范》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起指导作用,是调节教师与学生、教师与教师、教师与学校、教师与国家、教师与社会相互关系的基本行为准则。{新的教师道德规范的特点}.

《规范》的许多内容是《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相关条文的具体化。但《规范》不是强制性的法律,而是教师行业性的纪律,是倡导性的要求,但同时具有广泛性、针对性和现实性。如新《规范》中写入“保护学生安全”,这是由中小学教师职业特点所决定的。中小学教师面对的是自我保护能力弱的儿童和少年。对于未成年人群体,教师应当负有保护的必要责任。保护、管理、维护。

《规范》中的“禁行规定”是针对当前教师职业行为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也是社会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而提出的,如“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自觉抵制有偿家教”等,但“禁行规定”也并非包括了教师职业行为中存在的所有问题。一个阶段提出一些阶段性的、可操作的、具体化的要求,能够使学校和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明确要求,有规可依,有章可循,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不断提高促进师德水平。

附美国教育专业伦理典章

1975年为全美教育协会(NEA)代表大会所采纳{新的教师道德规范的特点}.

典章导言

因为相信每个人享有其价值和尊严,所以教师的第一天职即为求索真理,达至卓越,孕育民主。要达成这些目标,核心是确保学与教的自由,

让每个人都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为人师者的责任就是以最高的标准恪守这些伦理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