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安全生产标语


第一篇、2015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渔业安全生产标语

2015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方案一: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秋冬季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第四季度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特重大事故发生,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渔业安全生产环境,全面实现今年我县渔业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深化重点部位的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进一步推进渔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净化安全生产环境,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发生,促进全县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人员组成

我局组成两个检查组,分别于10月底至11月初和12月中旬组织两次检查,组长由县局分管领导和县大队长担任,成员从大队各股、中队抽调。

三、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从即日起,至今年12月31日结束,分三阶段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25日至11月5日)。结合实际制定计划方案,明确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目标任务。

(二)组织实施阶段(11月5日至12月25日)。由县渔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执法人员和渔船检验人员,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总结汇报阶段(12月25日至12月31日)。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上报。

四、检查内容

在组织开展全面大检查的基础上,围绕贯彻落实全省秋冬季渔业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漳州市《2015年创新工作和重点项目立项分解》(漳海渔[2015]41号)要求,推进渔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渔船安全标准化建设,开展"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实施大检查,强化督促协调,全力推进全县渔业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的落实。

五、检查重点

渔船持证和通信、救生、消防、信号设备、AIS自动识别系统配备情况,CDMA手机升级换代情况,编队生产制度落实情况,船员配备、持证情况以及渔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等。

六、检查方式

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为主组织检查,执法大队加强敏感水域和事故多发水域的巡查工作。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在渔船船东船长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专业执法人员进行重点检查,及时解决大检查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程中,把大检查与推进隐患排查治理、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渔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渔业保险等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帮组指导渔船排查整改隐患,促进工作的加强和创新,提升大检查的实效,确保大检查实现"查隐患、促整改、强基础、防事故"的目标,切实提升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水平。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切实加强对渔业安全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具体的组织实施方案。要全力推进大检查工作,对检查、排查出来的隐患要督促船东认真落实整改并按照"限期整改、停航整顿"的要求逐船进行梳理。

(二)强化落实整改。对查出渔船有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令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措施,强化管理,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确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要将渔船列入"黑名单",需要停航整顿的,坚决责令停航整改。

(三)强化监管执法。要采取巡检、抽检等方式,强化大检查过程的跟踪督促。要坚持"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综合监管、专业监督、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责任体系,形成工作合力。

(四)强化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加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充分发动镇、村渔业干部及船管员参与大检查活动,全面、细致的排查各种事故隐患。

方案二: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渔业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办渔[2015]11号)精神,为扎实推进贵州省"平安渔业"建设,做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扎实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执法、渔业安全生产治理和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切实加强渔业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渔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渔业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三项建设",进一步加大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努力构建渔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事故,保障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渔业安全生产标语

二、工作目标

在去年渔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年"活动,全面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提高渔民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渔业从业人员职业安全技能和持证上岗率得到提高;逐步增加渔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渔业防灾减灾、应急救助和安全保障能力得到加强;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继续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监管水平明显提高。渔业安全生产标语

三、范围及对象

渔业生产经营单位、个体渔民;渔船集中停靠地的安全基础设施;从事渔业生产活动的渔业船舶;渔船修造企业。

四、工作重点

(一)深入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各地要结合日常渔政执法行动,依法查处各类渔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渔船超航区航行作业,违章载客,不按规定实施法定检验、配备安全设施以及船员未取得证照(或未持证)上岗等行为,对重点作业水域渔船锚地及航道密集水域进行重点检查;切实加大渔船检验力度,对渔船修造企业资格认可进行整治,依法查处非法、违规造船等行为,强化对渔船用安全产品的安全监管。要建立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渔船黑名单制度,对发生较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严格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依法追究事故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及时公布处理结果。

(二)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继续开展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重点对渔船救生、消防、照明等安全设备配备及使用情况、船员安全技能实操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及突发事件应急值班和处置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深入排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采取现场纠正、限期整改、跟踪结果等措施,有效排除安全隐患。对未按规定及时消除隐患的,要实施挂牌督办并进行公开曝光,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三)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网络等各种媒体,组织

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宣传效果。今年上半年农业部将完成渔业安全生产宣传片的制作工作,并组织送安全宣传片上船入户活动,届时各地要结合"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把宣传片及时发送到渔民手中,有条件的地方可协调电视台放映,掀起一个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高潮。要深入分析渔业劳动力变化情况,做好相关专业技能培训工作,加大水上安全生产基本技能培训力度,确保渔民切实掌握基本技能,达到持证上岗的要求。各地要把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相结合,提高渔业部门干部职工践行科学发展观和推进安全发展的自觉性。

(四)加快渔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监管队伍建设。各地要对本地区渔业安全监管等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掌握情况、分析问题,提出工作思路和建议,进一步完善渔业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要进一步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要确保100% 明确和落实船主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充分发挥渔民群众参与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的作用,在重点渔业乡(镇)、村探索建立渔业安全管理组织和渔业安全员制度,形成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安全生产组织机制。强化渔业安全监管队伍的培训教育,组织渔业安全监管人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业务知识,提高依法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当前渔业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性,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直接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分解任务抓落实,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突出重点,细化方案。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认真调查研究,制定具体的渔业"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进度安排。扎扎实实做好 "三项行动"和 "三项建设"。

(三)创新机制,强化配合。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创新渔业"安全生产年"活动机制,继续强化完善与有关部门的联动机制、与相邻地区的协调机制,促进形成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合力。

(四)总结经验,广泛宣传。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认真总结渔业安全生产的工作成效和经验,加大宣传力度,促进形成全社会关心渔业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六、工作步骤

结合我省渔船检验工作的开展和"禁渔"、"打非"等专项工作, 3月底前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检查行动,各地要对重点市(县)、重点水域进行认真检查;加强对极端天气期间及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检查,后三个季度对全省各市(州、地)采取定期及不定期和交叉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全省渔业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检查。

七、组织领导

为了更好地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年"活动,我厅成立渔业"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省渔业局。

方案三: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根据8月14日参加市召开的视频会议《漳州市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订下阶段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一、进一步强化安全警示教育

各渔业村要将近期发生在我县的几起海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安全生产防范知识教育宣传到每一艘渔船,以案释法,有针对性地组织船长进行《82年海上避碰规则》的学习,大张旗鼓,不厌其烦,利用广播、会议、标语、入户等形式一遍一遍宣传,力争做到每船

必知,每人必知,职务船员摒弃粗心大意,增强防范意识,切实加强值班瞭望,锚泊时要正确显示锚泊号灯,严格招待避碰规则和技术操作规程,保持通信畅通,同时密切关注天气变化。

二、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制度

1、对全镇所有渔船重新入户核实一遍,对所有改变作业类型的、安全设施配备不齐全的、无证或三证不齐的、船体老化的、渔工和渔船未参加责任保险的船只分类、建档,严禁瞒报、漏报,严格制止其出海作业,并以书面形式报告上级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对这些船舶加大监管力度,作为渔业安全生产整治重点。我镇也将对上述船只暂不予以燃油补贴证明,待其整改核实后才补签发。

2、严格执行编队出海作业生产,对新增加的船只是否真实编队要组织检查,严格控制病船、单船出海生产,以确保一旦出险,第一时间能得到及时救护,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

3、充分运用科技,尽快完成AIS避碰系统的安装,要求安装人员安装一艘及时教会一艘船员使用。并利用时间组织培训,希望在这个月底前能完成所有渔船的安装工作。

4、就可能发生的险情,分类进行重点教育,如何预防硫化氢中毒,生产中的规范操作。要不厌其烦向渔民一而再、再而三进行讲解说服工作,使安全生产深入人心。

5、做好工作,接受市检查组的专项督察和考核。

三、进一步强化应急救援保障

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24小时应急值班领导带班制度,保证与水上作业渔船的联系畅通。一遇到渔船生产突发事件发生,要适时雇用渔业应急预案,确保渔业安全应急信息的及时、准确和有效传递,积极配合海上专业救助力量开展应急救援活动。要进一步强化渔船编队出海制度。对渔船与商船碰撞事故,积极配合海事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做好遇难家属的安抚及善后处理工作,确保渔区社会稳定。

总而言之,我镇将会对所布署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使渔民能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为响应省委、省政府号召的大干150天,打好5个战役,实现福建跨越发展,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9 2"工作纲要,创造平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作出贡献。

第二篇、2016年渔业安全生产活动方案2篇

渔业安全生产标语

2016年渔业安全生产活动方案2篇

第1篇:渔业安全生产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营造安全氛围,为有效遏制安全事故,促进全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强大精神动力、文化力量和舆论支持。

二、动主题、时间

活动主题: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活动时间: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三、组织机构

成立渔业“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安排部署全县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工作。

四、活动内容及形式

(一)开展渔业安全警示教育活动。警示教育以具体案例教育为主,通过事故通报、原因分析和突出强调法律责任,提高渔船船东、船长和船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采取召开座谈会、入户宣传、分发“防灾减灾”宣传材料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教育面要覆盖沿海乡镇、村、户、船。警示教育要做到集中教育与入户教育相结合,以集中教育为主,充分发挥乡镇、村居干部和船管站、签证站、执法中队人员的作用,入户、登船进行警示教育,确保宣传“材料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

(二)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根据县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参加由县安委会于6月16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今年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的主题是“坚守红线、从严执法”。活动内容:现场发放有关渔业安全生产的宣传品,认真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营造浓厚的渔业安全生产氛围。

(三)开展安全知识进机关活动。组织局干部职工观看有关“安全生产月”主题的宣传片、安全预案方案解读;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重点突出防火、防盗、防泄密、防恐等安全内容的教育,全面提高本系统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安全素质、安全责任,规范干部职工的安全行为。

(四)开展海洋与渔业各类应急预案演练。结合防台防汛工作,按照相关预案,积极组织开展海洋与渔业防台风应急演练、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渔港、海上渔排防火演练等活动。

(五)开展船东船长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培训活动。邀请省、市专家到授课,重点培训未取得职务船员证书的渔船船员,提高船员持证上岗率;同时,配合市局做好渔船船长情况排查工作,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和伏季休渔期,对休渔渔船船东、船长及海上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能培训。加大水上安全生产基本技能培训力度,强化临水作业必须穿着救生衣意识,积极开展以安全避让、防风、避浪、防雾和海上自救互救等为主要内容的渔业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渔民特别是船东、船长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技能。

(六)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执法活动。利用“安全生产月”和伏休期间组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督查和执法大检查,继续深化“打非治违”行动。组织执法人

员对辖区内渔船、渔港、沃口、码头及临岸海区开展港口沿岸渔船安全生产督查,重点检查渔船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渔船适航适渔、船员配备与适任、救生消防通讯等安全设施配备使用和贯彻落实执行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情况,排查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同时强化海上执法,对存在隐患的渔船或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严肃查处。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严格按照县政府的部署,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部署和指导开展好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的渔业“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宣传教育活动,使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家喻户晓,使渔业安全生产意识深入人心。

(二)创新形式,丰富内容。认真总结以往活动经验,不断丰富内容,创新活动形式。积极有效地组织好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渔业“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

(三)周密安排,务求实效。开展好丰富多彩的咨询日活动,注意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活动的宣传力度,扩大舆论影响,营造渔区浓厚的渔业安全生产氛围。

(四)有机结合,治理隐患。把渔业“安全生产月”活动与渔业安全体系建设、渔业防灾减灾、渔港防火、船员培训及伏季休渔、燃油补贴、渔工保险等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以“安全月”为载体,推动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五)总结经验,不断完善。认真做好渔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总结工作,在活动中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工作内容,并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与总结分别于5月30日、6月24日报送县安委办。

第2篇: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次全会《决议》,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围绕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强化责任落实,强化政策落实,全面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营造深厚的舆论氛围,为全省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文化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宣传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

1.大力宣传政策措施和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宣传贯彻2016年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和工作会议及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2.加强中心工作任务宣传。结合省、市、县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深入总结宣传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渔业船舶主体责任落实、依法加强监管执法、渔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加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的宣传,及时适度曝光生产安全事故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二)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1.加强法律法规宣传。通过印发传单、制作宣传手册、宣传专栏和宣传标语等形式,加大新修订《安全生产法》、《省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省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省渔业船舶救助专项补助暂行办法》为主要内容的规章制度的宣传贯彻力度,普及渔业安全生产法律、安全知识,推动渔区群众学法、知法、守法,提高渔业从业人员法制意识。

2.加强控制指标实施情况宣传。做好渔业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实施情况半年督查、年终考核工作,及时通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情况,进一步推动渔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

(三)大力宣传安全生产重大专题活动

1.加强“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围绕“安全生产月”主题,在渔区、渔村、渔排等地深入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中心社区举办主题宣传图片展览,向广大渔民提供渔业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咨询等活动;配合县安监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2.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根据上级有关开展“防灾减灾日”工作部署,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海洋与渔业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海洋与渔业灾害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在“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期间,县局将在沿海选择一个重点渔港或渔村开展县、乡(镇)、村三级主题宣传活动。

3.继续开展“打非治违”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媒体、手机短信、户外宣传栏、横幅标语等各种载体,宣传打击非法违法渔业生产经营行为,揭示非法违法行为的性质、危害,营造深厚浓厚氛围,推动“打非治违”工作常态化。

4.开展防火、防风、防碰撞宣传。加强对渔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开展防火、防风、防碰撞等安全知识技能培训,掌握自防自救的基本技能,确保渔业从业人员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救生衣。

(四)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常识规范规程

1.制作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手册。以法制宣传、基本常识、安全技能、渔保政策等内容为重点,制作渔业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手册,在日常渔船安全检查时发放,不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防灾避险能力。

2.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继续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渔业安全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海渔〔2016〕85号),加强船东船长、职务船员、专业训练合格证等培训,提高船员持证率;提升船员安全生产意识。

3.开展渔业互保政策宣传。渔保办结合本地实际和渔业互保的特点,广泛宣传渔业互保的政策规定和互保条款释义,尤其是要结合入会参保渔船船东在发生事故后得到及时理赔、有效化解渔业风险的典型案例宣传渔业保险的风险保障功能,进一步增强渔区广大干部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和保险意识,提高渔民入会参保的积极性。

4.加大渔船交易政策宣传。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海洋渔船管理工作的通知》、省厅《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渔船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保障渔业生产安全,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加大对渔船交易政策的宣传力度,使渔民充分认识规范渔业船舶交易的重要意义,教育引导渔民依法进行渔船交易并及时办理相关证书证件,提升渔民的认知程度,确保买卖渔船进场交易,有效规避交易风险,维护渔民的合法权益。

(五)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文化建设渔业安全生产标语

1.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周活动。6月份,组织有关渔业企业、船东船长及渔业从业人员观看由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制作推出的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人命关天》,开展为期一周的安全系列宣教片宣传推广工作,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和法制意识。

2.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各沿海乡镇海管站结合备汛防台风工作,按照相关预案,积极组织开展海洋与渔业防台风应急演练、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等活动,提升渔船自救互救和防御台风能力。

三、组织领导

成立县海洋与渔业局2016年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教工作组织领导。要建立健全宣传工作机制,将宣教工作纳入工作规划和

年度计划,做到业务工作与宣传教育同步策划、同步部署、同步检查、同步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要直接负责,逐级落实责任。县局将结合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进行检查和督导,通报工作落实情况,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健全宣教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县局每年将根据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谋划,及时部署,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具体实施方案,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三)加强宣传教育资金投入。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制度,加大宣传教育投入,完善宣教设备。要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经费列入部门年度财政支出预算,保证宣传教育所需资金落实到位。

(四)及时报送相关信息材料。要精心部署和认真总结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活动,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原则,结合自身特点,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增强活动实效。有关实施方案和总结,应及时以书面报送县局。

第三篇、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渔业安全生产标语

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据省市渔业主部门及县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县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县水产事业局2015年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化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牢固树立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深化渔业安全工作制度建设、队伍发展、专项整治、督导检查、宣传培训、应急处置和安全保障,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预防重特大事故,推动全县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杜绝重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控制一般事故。

渔业船舶事故死亡人数和较大以上事故起数控制在县政府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控制指标内。

三、工作内容

1、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下达2015年渔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进一步强化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保实现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二是强化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渔业船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责任企业和每一个人,确保安全生产责任有人担、有人管。三是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活动,提升渔业安全管理水平。

2、切实深化宣传教育培训。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围绕“安全生产月”主题,深入开展好安全生产咨询日等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普及安全知识;明确处置渔业船舶安全突发事件的职责和工作程序,维护渔区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利用媒体、互联网、手机短信、户外宣传栏等各种载体,加大对“打非治违”、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宣传力度,营造深厚氛围,推动“打非治违”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常态化。

3、切实加强专项执法检查。一是根据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水上安全生产秩序,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渔业生产经营行为,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渔业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重特大渔业安全生产事

故。二是继续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深入排查、治理渔业船舶安全隐患,加大水上巡查力度。三是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在重点地区、重点时段、敏感时期适时开展渔业安全监督检查,排查安全隐患,有针对性地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检查,进一步强化对渔港码头、渔船集中停泊点的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4、切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渔业船舶水上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规范水上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的程序和内容,提升水上事故调查质量,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进一步提高渔业安全救助能力,最大限度降低渔业生产事故发生后给渔民群众带来的生命财产损失。

第四篇、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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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2010年我们结合实际,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完善制度,强化监管,确保了全区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实现全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现将全年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完善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海上安全生产工作,将渔业上安全生产考核指标纳入领导政绩考核内容,逐级签订渔业安全生产责任书,局领导带队检查渔业安全生产,局长每月至少一次、分管局长至少每周一次定期登临渔船检查海上安全生产工作,遇有橙色及7以上等级大风、海浪预警,及时到渔港码头检查渔船渔民防风避浪措施落实情况。每月组织召开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研究、解决渔业安全生产工作问题。起草印发有关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文件60余份,指导全区的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节假日等重要时段向重点部位派驻渔业安全生产督导员制度,督促有关单位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建立了由渔业、海事、公安边防、安监等部门参加的渔安全生产工作联系会议,形成执法检查、信息预警、海上搜集等联动工作机制。整合渔业执法力量开展海上执法检查。街道办事处(社区管理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落实海上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掌握辖区海上安全生产

情况,及时传递风情信息,落实并反馈渔船返港避风、人员撤离上岸情况,督促抓好渔船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组织开展渔业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二、以强化责任制为重点,认真落实监管责任

我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海上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某政办发明电„2010‟64号)、《关于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某政办发„2010‟26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某政办发„2010‟84号)精神,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基层组织的管理责任以及船东船长的主体责任。渔业安全管理机构健全,渔业安全监管工作保障有力。各级渔业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健全,并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安全管理人员。区海上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的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局里设立渔业安全生产委员会,由局长任主任。街道(社区)设有负责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工作机构和人员,由一名分管主任靠上抓。沿海居民委员会设有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由1名两委成员专职负责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立起渔业部门安全管理机构、沿海街道(社区)渔业安全监管机构、居民委员会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及渔业安全生产协管员和渔船之间联系点或联络员制度,形成了严密的管理网络。

我们一直将“双基”建设作为渔业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强化渔业“双基”工作建设,使基层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促进了渔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目前,我区已经初步建立完善了渔业安全信息数据库,从而为实现渔业安全动态管理、抢险救助等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区渔安委及时下发各类渔业安全管理文件,较好地解决了基层和从业人员在渔业安全工作中抓什么,如何抓的问题。结合全区渔业安全生产的实际,召开专题会议,将渔业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进行量化分解,安全生产管理各项指标得到有效控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全面落实,街道(社区)、居委会、协管员及渔养单位、渔船、渔港等层层签订渔业安全生产责任书,基层责任书签订率达到100%。渔业生产经营单位、渔船所有人、经营人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及船长海上生产作业第一责任落实到位。把安全责任逐级落实到每条渔船,每个船员,形成主体清晰、责任明确、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执行责任体系,真正做到了责任落实纵到底、横到边。渔船生产组织化程度高,编队生产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落实,渔船检验率、渔业船员持证上岗率达到95%,渔船编队生产率达到85%以上。 渔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监管措施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落实。渔船管理、船舶检验、登记及船员培训、考试、发证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进出渔港签证及各项港航安全管

理制度执行良好,渔船进出港签证率达到95%以上,渔船检查率达到85%以上,违规处理结案率100%。渔业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规定、渔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和各类应急预案健全并得到严格执行。

三、加强宣传教育,做好渔业船舶安全管理

我们高度重视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基层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法治和安全生产常识宣传教育,今年共举办渔业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班6期,受教育渔民5000余人。结合渔业油价补贴发放工作,及时将市海洋与渔业局统一印制的《茂源市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手册》发放到每一个渔港、每一艘渔船。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宣传材料、面对面口头宣讲等形式,认真做好《太左省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太左省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等渔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海上自救互救知识的普及和宣传,教育广大渔民群众自觉遵守渔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渔船编队生产、值班了望等制度。通过多方面的教育培训,广大渔民群众对渔业安全法律法规及防灾减灾知识的知晓率逐年提高,并提高了海上从业人员配备先进安全设备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升遇险后的应急处置能力。

渔船船员培训机构正规、设备齐全、师资符合要求、经费有保障,渔业船员安全技能和船东船长安全管理等培训工作有

效开展。今年利用休渔期进行渔业船员培训15期,培训职务船员283人、普通船员155人。派验船师深入各渔村、渔港码头对渔船进行登船检验,严格按年检时规定和要求督促渔民配齐配足各种救生、消防等安全设施,并对渔船进行拍照存档。至今共为渔船配备各类救生消防设备9600台(件),配备航行安全设备1400件,较好地解决了我区渔船安全设备陈旧失效和配备不齐的问题。同时,认真抓了渔业互保工作,为全区符合条件的渔船及船员进行了保险,解除了渔民从事海上作业的后顾之忧,今年共完成收费172万元。

同时,我们全面掌握辖区渔船动态,加强对转口作业渔船的安全管理,落实渔船编队出海作业制度,做好涉朝韩敏感水域渔船作业管理工作,迅速传达上级关于加强涉朝韩敏感水域渔船管控通知精神,严防涉外事件发生,及时上报《渔船动态》等报表材料。

四、认真开展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活动,整治安全隐患 认真开展了渔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月、安全生产月、“护渔2010”海洋渔业执法行动、渔业“打非”行动、清理整治渔业“三无”船舶及多次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活动。为做好节日、“两会”期间及扇贝投袋、海带收获等重点时期的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与各街道办事处、社区管理处及有关单位联合召开多次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加强监督检查,取得了很好效果。结合各专

第五篇、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渔业安全生产标语

黄州区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切实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排查渔业生产领域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渔业生产事故发生,确保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推进平安渔业建设,决定在全区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把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把检查督导贯穿于大检查的全过程。通过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落实渔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完善和落实渔业生产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措施,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渔业安全生产领域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坚决堵塞安全监管漏洞,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使渔船及船员违章作业、渔船违章载客、“三无”渔船非法作业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渔业安全生产法治秩序进一步巩固,不断增强渔民群众安全生产意识,提升渔业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水平,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渔业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区渔业安全生产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

二、组织领导

黄州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渔政站,制定实施方案,认真履行职责,抓好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检查执法行动。

三、重点检查范围、内容

(一)检查范围:

渔业生产企业、渔船

(二)检查内容:

1、渔业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具体包括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是否逐级签订责任状;渔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和完善,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首位来抓,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分工是否明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上墙,责任状是否签订存档;是否有安全标语、安全警示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认真组织落实;是否组织船员及水上作业人员定期参加安全生产培训或应急演练,是否有参加培训或演练记录;是否成立了应急救援队伍,是否具有相应的救援装备和能力;企业是否组织干部职工开展防火、防盗、用水、用电、用气安全常识教育,是否安排专人定期对有关设施进行检查或维修;船员和水上作业人员办理有关保险,是否参加了保险或渔业互保;是否对发现的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按期治理到位。

2、渔船安全管理是否到位。具体包括:渔船检验程序及现场操作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安全不达标渔船通过检验的情况;是否按“一船一档”建立渔船档案,档案记录的渔船船体、主尺度、主机功率、

救生及消防设备的配备等基本情况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渔船登记程序是否规范,渔船数据是否真实可靠,是否存在重报、瞒报、漏报的情况;下水渔船是否都持有合法有效的船舶检验证、船舶登记证、捕捞许可证,是否对“三无”渔船进行严肃查处;是否经常检查渔业船舶船体情况,船舶救生、消防、信号设备等配备和运行情况,渔民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船员持证上岗等情况;是否对渔业船舶非法载客、超载超航区航行、擅自变更主机功率作业类型、安全设施设备未按规定配备和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3、渔业安全监管职责是否严格履行。具体包括:各地水产局、渔政局(站)是否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安排;是否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工作制度,安全生产监管的责任是否明确、重点是否突出,措施是否得力,是否做到了监管工作的全覆盖;是否经常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治理、执法检查等行动,是否做到宣传到船主、责任到基层、排查到船头、督查到单位;是否将安全生产纳入年度考核目标;是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和“一票否决”制度。

四、检查时间

从2013年6月20日起至2013年9月30日止。

五、检查方式及方法

(一)检查方式:

听汇报,查有关档案、材料,现场检(抽)查,明查暗访,突击检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

(二)检查方法:

1、企业(单位)自查自纠。以渔业生产企业及养殖渔船、捕捞渔船所属乡镇或社区为主体,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2、水产局及渔政局(站)专项检查。各地检查领导小组或专班开展专项检查,每月安排2次以上专项检查,每次检查时间3-5天左右,检查情况及时上报市水产局及本地安委会。

六、检查要求

1、加强领导专班抓。要统一思想,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深入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重要意义,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氛围。

2、落实责任层层抓。要深入分析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定工作重点,立足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强化执法监管,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签订责任状,明确责任,将管理任务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人员,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3、主动整改及时抓。对检查督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监管漏洞要及时整改,并明确整改达标时间、责任和措施。各地要加强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不走过场,确保取得实效。

4、强化问责细致抓。按照黄州区安全生产大检查规定强化问责。对隐患没有及时排除治理的,视同事故予以处理;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按照“四个一律”要求分别对违法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对未按要求每周上报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周报的,视同安全生产大检

查流于形式,予以约谈并通报批评。

5、完善制度经常抓。各地要把本次大检查与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打非治违”及渔船检验质量检查等专项行动、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渔业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等相关工作相结合,确保一旦出现事故苗头和安全隐患,能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杜绝事故发生。要把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及时总结并完善规章制度,将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中,着力提升安全保障水平,构建渔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第六篇、渔业安全有关管理制度

渔业安全生产标语

渔业船舶安全操作规程

一、渔业船舶(养殖船、捕捞船)必须是经渔船检验部门检验合格、经渔船登记部门登记的渔业船舶,并持有渔船登记证、渔船检验合格证、水域滩涂养殖证或捕捞许可证。

二、渔船严禁违法、违规和违章载人,坚决杜绝客运、人货混载的现象。

三、渔船必须按规定配专业船员,制定并严格执行作业船内人员的岗位职责。

四、渔船必须按规定配备消防、救生设备,作业时必须穿好救生衣。

五、船员必须持有船员技能培训合格证,严禁无证人员上船作业。

六、制定日常防范措施和应急情况下的处置程序(即应急预案)。

渔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一、为提高水产养殖生产者的安全技术素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必须加强对渔业生产者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二、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对全县范围内渔业生产者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使小型水面(池塘、坝塘、小二水库)养殖生产者受训率达50%以上,

大型水面(小一型以上水库水面、江河梯级电站库区水面、西洋江等主要支流水面)养殖或捕捞生产者受训率达95%以上。渔业安全生产标语

三、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内容为: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养殖岗位安全操作技能。

4、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修和保管知识。

5、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

6、各类安全事故典型案例剖析。

四、除集中安全教育外,还可以采取开群众会、广播电视宣传、黑板报宣传、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五、通过安全教育、培训后,使全县渔业生产者提高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形成安全体系。

六、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纳入县农业局工作经费预算内。

渔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为增强渔业安全生产意识,杜绝违法、违规和违章作业,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渔业安全生产,必须加强对渔业生产安全的检查。

二、安全生产检查以查思想、查措施、查隐患、查安全防护、查机械设备、查操作行为、查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为主要内容。

三、县渔政站每月定期开展不少于一次的渔业安全生产检查,认真做好检查记录,上报检查情况。

四、水产养殖单位每周定期组织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生产自检自查,做好检查记录,上报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和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

五、对在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和问题的,责令检查对象立即停止生产,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在检查对象切实采取措施整改后、确保渔业安全的情况下方许可其恢复生产。

六、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违法、违规事实 ,依照法定程序,视其轻重程度给予不同的行政处罚。

七、渔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经费纳入县农业局工作经费预算内。

第七篇、渔船安全生产须知

渔业安全生产标语

渔船安全生产须知

1、渔船出航时必须持有合格的船舶技术证书、登记证书、捕捞许可证、航行签证簿等证书证件。

2、渔船出航时必须按规定配备合格的职务船员,所有船员都应持有四小证。

3、为保证渔船安全,必须时刻开启避碰系统和渔船定位监控系统。

4、救生和消防设备必须有效配备,并易于取拿,以防不测。

5、渔船上的救生筏必须正确安装,严禁绳索捆扎。

6、渔业船舶必须编队(组)结伴航行作业,保持通讯畅通,同进同出,相互照应。

7、渔船严禁在大轮航道锚泊或作业。

8、渔船要随时做好值班工作,观察周围情况,正确开启或使用号灯号型,做好应急准备,防止事故发生。

9、渔船严禁超载、超高、超抗风力航行、作业。

10、蟹笼船在8级以上大风时严禁装载蟹笼航行、转移渔场。根据船舶稳性测试,由于蟹笼船迎风面过大,在8级大风(含8级)装载笼航行极有可能造成船只倾覆。即使在无蟹笼装载的情况下,笼架的迎风面也是很大(比如家里的纱窗)也有倾覆的危险,几年来我县已发生数次重大安全事故。

11、禁止帆涨网作业超载、超风生产,帆涨网作业因每顶网具重量近5吨,由于网具(锚)装载在甲板上,严重造成船舶稳性不足,根据测试船舶在9级大风时,如网具装载不当很有可能造成船只倾覆危险,如船只空载将更加危险,我县已有较多的倾覆例子。

12、船舶发生碰撞后,应即刻采取抢救措施,并尽可能详细的记录碰撞的时间、地点、对方船名号、船籍港等,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13、遇9级以上大风天气,在港渔船禁止开航,在渔场渔船应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保持通讯联系畅通,及时收听气象, 10级以上大风渔船必须回港避风。

14、渔船在雾季须加强值班瞭望,采用安全航速,并按规定鸣放雾号,正确运用雷达和避碰系统,防止碰撞事故发生。

15、渔船必须依法生产,以遵纪守法为荣,违法违规为耻。

岱山县海洋与渔业局

2009.3.30

第八篇、浅谈如何做好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管理

渔业安全生产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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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做好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管理

作者:曹希强

来源:《河北渔业》2014年第05期

DOI:10.3969/j.issn.1004-6755.2014.05.025

加强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管理,不仅是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需要,也是维护港区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还是推动渔业发展、服务经济建设的需要。因此,关乎社会民生的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给管理工作者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同时,海洋渔业生产是一种特殊的高危行业,因为它不但要受渔船适航性能和人员技术素质的影响,还要受天气和海况的制约,随时随地都有发生危险的可能。因此探索创新海上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新路子,对确保海上渔业生产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当前渔业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一是渔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不强。如渔船在航、锚泊和作业时,往往不按《国际海上避碰规则》显示各种号灯号型;有些船主为节约开支,造成渔船维修不到位,带病出海,不按规定装配各种安全救生设备。如一些内地农民或渔民家属未经培训,直接到海上生产,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救生技能。二是安全管理机制不健全。配备的管理人员少,特别是专业管理人员,并且手段落后。三是责任追究不到位。海上渔业生产不同于陆地,存在取证难和责任主体难界定问题,因此难于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造成责任当事人存有侥幸心理。四是救助体系不完备,救助力量不足。

2 整改建议

2.1 建章立制,强化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

船东、船长是海洋渔业的经营主体,承担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通过制定法规,促使政府和有关部门增加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的投入,强化渔港监督等执法队伍建设;明确船东、船长在安全保障、制度落实等方面应承担的责任,加大对发生事故后民事和刑事责任的追究力度。只有这样,才能适应变化了的新形势,形成海洋渔业安全管理的强大压力,开创主动管理、制度管理和长效管理的新局面,改变发生事故后经营主体很少承担责任的现象。同时对那些不能有效履行监管职责,存在失职、渎职行为而酿成重大事故的有关人员,也要依法严肃处理,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2.2 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渔民安全生产意识

海上渔业生产是否安全,渔民自身是关键。因此,提高渔民的安全意识是海上渔业安全生产的基础。因此,建立健全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长效机制非常重要,这就要求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一定要根据当地实际采取各种形式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广大渔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