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尚的语言


篇一:《住持方丈和尚法师区分》

一、汉语释义

1.住持

(1)主持一个佛寺的和尚或主持一个道观的道士。

(2)主持管理一个佛寺或道观。

(3)佛教语。久住护持佛法的意思。

(4)佛教寺院主管僧的职称。起于禅宗。也称“方丈”。后道教亦用此制,称道观之主持者。

2.方丈

(1)佛寺或道观中住持住的房间,因住持的居室四方各为一丈,故名。

(2)也指佛寺或道观的住持。

3.和尚

(1)佛教中出家修行的男教徒。

(2)梵语在古西域语中的不确切的音译。为印度对亲教师的通称。在中国则常指出家修行的男佛教徒,有时也指女僧。

4.法师

(1)佛教语。精通佛经并能讲解佛法的高僧。亦用为对比丘的尊称。

(2)唐代道士三种称号之一。

(3)指降妖驱邪的道士或方士。

二、材料相关

1.住持和方丈有什么区别?{和尚的语言}.

来源:佛学百科

住持是职衔,是寺院的领袖,一个寺院只有一个住持和尚。主持是职务,是由住持任命,负责某项具体工作的运作,比如主持寺务、主持馆务、主持法会等。

僧人释永信,俗名刘应成,安徽颍上人,一九八一年在河南少林寺出家,一九八七年成为少林寺住持,时年二十二岁,是当时全国最年轻的寺院住持。一九九九年,释永信正式升座成为方丈。其中“住持”和“方丈”的区别?

方丈,一丈四方之室。又作方丈室、丈室。即禅寺中住持之居室或客殿,亦称函丈、正堂、堂头。印度之僧房多以方一丈为制,维摩禅室亦依此制,遂有方一丈之说;转而指住持之居室。今转申为禅林住持,或对师父之尊称。俗称“方丈”或“方丈和尚”。

“住持”之语义为“安住之、维持之”。原意指代佛传法、续佛慧命之人,后乃被用来指称各寺院之主持者,或长老。此词用在寺职称谓时,又称寺主或院主。日本佛教界称之为住职。由于住持之住处称为“方丈”,故“方丈”一词亦被引申为住持之意。

相传住持一职为唐代百丈山怀海所创。《敕修百丈清规》卷二〈住持章〉云:“佛教入中{和尚的语言}.

国四百年而达磨至。又八传而至百丈。唯以道相授受,或岩居穴处,或寄律寺,未有住持之名。百丈以禅宗寖盛,上而君相王公,下而儒老百氏,皆向风问道,有徒实蕃,非崇其位,则师法不严。始奉其师为住持,而尊之曰长老。如天竺之称舍利弗、须菩提,以齿德俱尊也。”

关于住持的意义,依《禅苑清规》所述,是各处一方续佛慧命;契嵩的《广原教》谓,藉人持其法,使法永住不泯灭,故云住持。此外,又有住持三宝或如《净土论》所谓‘法王善住持’等义。住持有三种职务,即说法、安众、修造等。《禅林宝训》卷四引用密庵禅师之语云:“住持有三莫,事繁莫惧,无事莫寻,是非莫辨。住持人达此三事,则不被外物所惑矣。”

又,禅宗由于住在寺内的徒众甚多,故各寺均设住持一人,其下另置若干职位。至后世,此住持之称也通用于其他诸宗。

其实方丈、住持的区别可以简单回答如下:

(1)方丈一般是接受传法的和尚,有法卷可证明其传承,住持则可以不必;

(2)有方丈的寺院必须制度健全,人员、规模等都有一定的要求,而有住持的寺院则未必;

(3)方丈往往具有一定影响力,如现在的方丈需要经省佛教协会批准、中国佛教协会备案,住持则不需要。

另据凤凰网华人佛教频道资料,一般情况下只要有寺庙就有住持,而方丈必须是上规模的寺庙群才能有。并且方丈可以兼任多个寺庙,而住持则不能。

2.和尚的真正含义是什么?

来源:佛学百科

在印度,佛教分为四众,出家者称为“比丘、比丘尼”,在家者称为“优婆塞、优婆夷”,而“和尚”一词是百姓对比丘的理解。

“和尚”原来是从梵文Upādhyāya这个字出来的,这个字到了西域被读成“乌阇”,到了汉地又读成“和尚”,它的意思就是“师”。和尚本是一个尊称,要有一定资格堪为人师的才能够称和尚,不是任何人都能称的。这个称呼并不限于男子,出家女众有资格的也可以称和尚。但是后来习俗上这个字被用为对一般出家人的称呼,而且一般当作是男众专用的名词,这是和原来的字义不合的。

“和尚”一词来源于我国宋代时期百姓对出家高僧的俚语,在印度,佛教分为四众,出家者称为“比丘、比丘尼”,在家者称为“优婆塞、优婆夷”,而“和尚”一词是百姓对比丘的理解。这样一来,本来是毫不相干的词,被百姓这样一理解,就又有了特殊的意思,即和尚是指:出家的高僧,也就是说只有修行到了一定程度的僧人才有资格被称为“和尚”。宋代以后,老百姓分不开比丘、沙弥、长老、法师等称谓,所以将佛教出家的男众统称为“和尚”,区别于西藏佛教的“喇嘛”。

和,为三界统称,尚,乃至高无上的意思,“和尚”之称华藏世界只有释迦能称得,但后世确把比丘都称为和尚了,也许是因为释迦涅磐之后,在世比丘为世间第一福田的缘故吧。

和尚一词,纯由于西域语言的音转而来,在印度,通称世俗间的博士为“乌邪”,到了于阗国则称和社或和□(Khosha),到了中国则译成了和尚(见寄归传及秘藏记本)。所以在印度的外道也有和尚及和尚尼的(杂阿含卷九.二五三及二五五等。){和尚的语言}.

可见和尚一词,并非佛教的专有名词,但在佛教,确有它的根据,佛教的律藏,称剃度师及传戒师为邬波驮耶(Upadhyaya),“和□”一词,就是根据这个而来,“和尚”一词,更是汉文的讹误,最早见于汉文中的,可能是石勒崇信佛图澄而号佛图澄为“大和尚”。但在律中往往不用和尚,而用「和上」以别于流俗的讹误,因为,依照邬波驮耶的原意,应当译为亲教师,也唯有受了比丘戒十年以上,并且熟知比丘及比丘尼的二部大律之后,才有资格为人剃度、为人授戒、而被称为邬波驮耶。这既不同于印度俗称博士的乌邪,更不同于中国误传的和尚──老僧是老和尚,小沙弥是小和尚。

在佛教的律制中,初出家的,叫做沙弥(意思是勤加策励,息恶行慈),生年满二十岁,受了比丘戒,称为比丘(意思是乞士──上乞佛法,下乞饮食。中国人误传为「德比孔丘,故称比丘」,那也是笑话)。受了比丘戒的五年之内,不得做出家同道之师;五年之后,若已通晓戒律,始可以所学的特长作师,称为轨范师,梵语叫做阿□梨耶,受人依止,教人习诵;到了十年之后,可作亲教师;到了二十年之后,称为上座;到了五十年以上,称为耆宿长老。

3.“和尚”与“法师”有什么分别?

来源:凤凰网华人佛教

和尚、法师两者意义如下:

和尚:在古印度称师长为Upadhyaya,音译为邬波陀耶或邬波遮耶,省音为乌社、和尚等。意为亲教师、博士等。古又意译为近诵、力生。其义为弟子受业于师,经常近随于师受经诵经,仗师之力而生法身、智慧功德。和尚有两种:一是出家的受业和尚,俗称剃度和尚;二是受比丘戒的坛上和尚,俗称戒和尚或得戒和尚。若接某和尚衣钵法流者亦可称他为法和尚或得法和尚。对女性和尚的称呼与男性和尚相同,只在前冠一“尼”(梵语阴性词缀-ni)称作尼和尚以表女性。现在有称尼僧、尼和尚为尼姑。依据律制,和尚之尊称原本限于僧,到西晋怀帝永嘉四年(310),西域佛图澄来洛阳,深受石勒、石虎敬重,号曰大和尚,这是国王公卿称僧人为和尚之始。唐代有鉴真大和尚、不空大和尚的尊称,是指传戒和传法和尚。汉地佛教丛林(僧团)里的职称有严格规定,全寺僧人称这个大僧团的住持一人为和尚,其余僧人则不能称和尚。和尚任期已满,则称退居和尚,俗称老和尚。由于佛教在中国历史悠久,和尚一词深入民间,一般俗人不知佛教内部的称呼,凡见僧人都一律称作和尚,按其年龄大小称小和尚、大和尚和老和尚。有些乡村地方知其俗姓者,甚至冠以俗姓称某和尚等,这是极不妥当的。

法师:指精通佛教教义,又能如法修行,并善于为他人演说教法的僧尼。比如精通经律论三藏的,称三藏法师。就广义讲,佛在世时,许多外道分别论师都在宣讲他们的教义,也被称为法师。佛“十号”中有天人师一号,也就是说,佛是为天人等说法的大法师。佛教经论中,对于法师的资格有其特定的含义,其运用也非常广泛。如《法华经·法师品》说:受持、读、诵、解说、书写共五种法师。《辩中边论》说十种法师。法师又是菩萨的异名,如《瑜伽师地论》和《大乘庄严经论》说:法师(说法者)即菩萨十六种异名之一。在中国佛教史上,一般只对出家僧人尊称为法师。道教受了佛教的影响,道士善于苻箓祈禳诸法术者,亦称为法师,如《唐六典》:“道士修行有三号,其一曰法师,其二曰威仪师,其三曰律师。”

按上二意,既称和尚,当会佛法,若说法师,则不仅指的是和尚。

篇二:《一个出轨女人与和尚的对话》{和尚的语言}.

篇三:《如净和尚语录》{和尚的语言}.{和尚的语言}.

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

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

——《有的人》反思

大家熟知的诗歌《有的人》是诗人臧克家为纪念先生而作。诗歌语言朴素,感情深沉,蕴涵着丰富的人生哲理,对学生树立正确人生观有着深刻的教育意义。教学后的两点思考写下来,愿得到同行的指点。

1、了解鲁迅,加深诗歌内涵的理解。

“七嘴八舌话鲁迅”,这个环节学生说的不好,还真是和我们上学那会一样,“一怕写作文,二怕文言文,三怕周树人”。而且主要的讲解也没有跟上,现在想想如果要能这样更好:可先让学生说说他们印象中的鲁迅。师生共同归纳总结鲁迅其人,再引导学生积极去读鲁迅的作品和有关鲁迅的文章,如《中国人失掉自信力了吗》《同志的信任》《一面》《头发的故事》《永远不能忘记的事情》等;引用毛泽东主席对鲁迅的评价加以概括——“鲁迅的骨头是最硬的,他没有丝毫的奴颜和媚骨。这是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最可宝贵的性格。鲁迅是在文化战线上代表全民族的大多数向着敌人冲锋陷阵的最正确,最勇敢,最坚强,最忠实,最热忱的空前的民族英雄。鲁迅的方向就是中华民族新文化的方向。”

1936年10月19日,鲁迅先生不幸病逝于上海。他最后的遗言是“赶快收殓,埋掉,拉倒”,“忘记我,管自己的生活”。

鲁迅的一生是战斗的一生,他嫉恶如仇,爱憎分明。从他的《自嘲》《野草》两首诗文中可见一斑。看来,自己真得准备好了源源不断的水才能给学生一杯啊!这样加以理解,感知鲁迅先生的爱憎与人生理想。再读诗歌,对鲁迅先生的怀念与崇敬之情就油然而生了。

2、感悟“生死”,树立高尚的人生价值观。

“生”“死”二字,抽象不好理解,先让学生说说含有此二字的常见的俗语、成语、名言。学生众说纷纭后,教师可补充几句名言并稍稍展开解释。如司马迁的名言“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林则徐的名言“苟利国家生死已,岂因祸福避趋之”。然后引学生思考:人能重获生命,起死回生吗?从而树立高尚的人生观,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