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跑散文


第一篇:《散文随笔《跑在人生的清晨里》》

阻挡晨跑最大的敌人就是早起,在学校度过的一年,几乎大多数日子都保持着不健康的生活状态,晚睡晚起司空见惯,猛地要比平时早起,自然是磨难重重。我似乎可以觉察到,身下这张小床已然成为沙场,闹铃响的一瞬间,战场狼烟飞起,灵魂与肉体悄无声息的厮杀着,不见腥风血雨,却仍搅得我天昏地暗,所幸的是,理性的灵魂以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惨痛代价战胜了颓唐的肉体,总算是睡眼惺忪的爬起。我也时常羡慕规律作息的人,也因此会有所思考:“生活真是不公平啊,上天给了我一个懒惰的躯壳,却偏要让我整日与生来勤奋的人相处在一起。”不过我转念一想,天性勤奋的人本就优秀,断是无法向我这样为自己战胜赖床而高兴一整天。就生活的快乐感而言,什么是公平,真的莫衷一是。

空腹跑步是跑者最大的忌讳,我深谙此道理,这几天总要去早市的小吃店把自己喂到半饱,街头的小吃店林林总总,各种招牌分外惹眼,短短几十米的小街,两边排列着十几家各色摊位。几天来,我独偏爱于一家摊位,倒不是价格或者离得近图省事,只是因为对口罢。总有像我一样的一些人喜好偏安于一隅,一心一意的将嘴或心交付给一处,任由其牢牢抓住自己,挣脱不得。可若有一天小吃店因故歇业,也许我会冒着空腹跑的忌讳而无视其他街铺,人生路上,真性情的人,大多也总是这样被伤害吧。小街的地理位置远离城市中心,自然逃得过城管的恩泽,店家也不像繁华街巷的商户,为从食客口袋里掏钱不择手段,待客大多见人下菜,衣着显贵者,笑语相迎,褴褛者,则任由其寻个坐处,若久久没有点餐,恨不得急切的撵出去。然而小街的店铺总是诚恳的,来者即是客,即是友。店家与食客一样,都是一同游弋在平凡的世界里,为了生存而顽强的挣扎着的人儿。每次我都会点一碗豆浆,两根油条,分量都很有诚意,总是让我噎着饱嗝儿出去。我同样醉心于店家调拌的开胃小菜,爽口美味,不用花一分钱,就可以痛快吃几小碟。而且每天去,都会换不同的样式,以至于为了品尝不同味道的小菜,都已然化身为我早起晨跑的动力,我猜想,这大抵也是店家的良苦用心吧。铺子的跑堂大娘带着小街市民特有的淳味,不仅早点做得美味,心也善良得很,我时常会看到她给奔波于一线的环卫工多一勺的豆腐脑,若有年迈的工人,她甚至会慷慨送上一颗温热的煮鸡蛋,带有她心灵温热的鸡蛋。我享受这氛围,那是一缕飘洒于钢铁森林、灯红酒绿之外的情意,这情意独立于喧嚣的尘世,沉淀着老街市民约定的朴实。或许有一天当我挣扎得倦了,疲了,没有人会理解我的时候,那一碗热豆浆,两根大麻叶,再加一碟开胃小菜,算得上我心灵最惬意的寄托。

从小街出来,再走几分钟,就到公园了。我小学的时候总是会选择路跑,在奔跑的时候可以看看这个世界的无奈与快乐,悲喜与命运,有时遇到动人的人或事,往往驻足。然而现在,路跑已经不合适了,城市的建设日新月异,街道更加宽阔,但人的心却愈发狭隘了,往往因为可笑的理由而大打出手;大厦直上云霄,而人的素质却世风日下。他们满足了欲望,却失掉了容忍。我无力面对这些,所幸,公园里自然的生灵会带走这烦恼。

在公园里跑步,最惬意的是在日出之前,这时候太阳还没有释放它的威严,植物渐渐苏醒,叶子与叶子之间挤蹭着发出窸窸窣窣的声响,忙着叫醒睡意正浓的喜鹊,天牛和瓢虫,露珠一滴一滴的从叶片上滴下,晶莹得像透明的玛瑙,滴到草地上,被已经忙碌了整个清晨的

蛐蛐大口吸吮着。我跑步前总与它们问声好,它们也以微笑回应我,笑着笑着不忘提醒我,不要踩到昨夜醉饮雨水的蚯蚓。

与校园里千篇一律的绕圈跑不同的是,树荫边的跑步带给人崭新的体验。

跑到静谧无人处,我会仔细端详每一片叶子,它们是那样的相似,又那样的不同,生命的张力与魅力即是如此。我顿时觉得跑步不也是如此吗?我迈着千篇一律的步子,这些步子

之间,从步伐到步调,是那样的相似,“嚓嚓”“唰唰”,可转念一想,每一步我都用心去跑,然而每一步都是心的意志,自由的心又怎么会产生相同的步子呢?我想我便因此爱上了跑步,在身体的起伏与节奏之间,我揣摩着我每一个步子的心思,这一步稍重,看来是个狂野的男子,那一步略轻,约莫像个轻盈的少女,一步一步下去,是睿智的老者,是调皮的顽童,是隐居的贤士,是我真诚的却不被理解的心。有时候,我宁愿就这样跑下去,不再揪心于生活与生存,不再解释与掩饰,我与大地为友,同森林欢歌,和我的步子交谈,偕我的呼吸共舞。不过,终究是一厢情愿罢了。

跑到人多处,我也会打量着形形色色的像我一样的跑者,穿白色运动服的也许是个事业有成的成功男子,我看到了他腰上系带着的一圈赘肉;蓝色跑步鞋的年轻帅哥大抵会是个运动健儿;蓝色短裤的女孩儿像我一样,应该是个学生吧。还有伛偻踱步的老大娘和追逐打闹的孩童,时不时大叫一声,一下子就拉回了我纷乱的思绪。我们怀着不同的目的,却同样热爱这片绿荫与奔跑,我想冥冥之中的前世,我们都是为信仰而穷其一生的勇士吧。然而倏地超越我的一个黄衫中年人倒是引起了我的注意。

说他是中年人,一点都不为过,我在他的身后跑着,能清楚的看到他头上的白发。汗水已经浸湿了他的黄色运动衫,想来他已经跑了很久了。他带着一个红色的耳机,煞是吸引人,我心中暂且称他为“老顽童”。我不断调整自己呼吸和步调,试图去超过这样一个比我父亲年龄还大的中年人,年轻人的好胜心使我不甘落后,可无论我的心里怎么样的嘀咕着,身体却是不听使唤,我拼命的摆动着自己的手臂和双腿,用尽浑身解数,使我的步子能够迈得更快些,我想旁边如果有一台摄录机的话,一定能拍到我狰狞浮夸的跑姿,若是配上音乐,剪辑成影片,说不定可以上年度喜剧片的排行榜。然而“老顽童”却兀自悠闲的跑着,丝毫没有觉察到他身后这个狂躁不安的小子,而我却一直没有办法超越他。频繁的加速和变速使我消耗尽了自己的力气,我慢慢的减速下来,虽然还在跑着,但速度却近似于挪动,看着“老顽童”扬长而去的背影,我心焦如火,不时有超越我的老大爷大妈,口中冲我大喊着:“加油!坚持!”

“怎么办?怎么办”离结束还有一段距离,我该如何坚持,我猛然想起村上春树先生的《人生马拉松》,“我不是人,我是一架机器,我没有感觉,我只会前进。”这是让村上先生坚持的咒语,现在也成了让我追到“老顽童”的咒语。我不再关注近旁嬉戏的孩子,不再关注冲我微笑的叶子,我的眼中只有“老顽童”。大地和树,天空和风,叶子和虫,游人,喧嚣,宇宙,银河,梦想,现实——所有这一切都被我抛在脑后。

太阳慢慢升起,阳光下的我终于拖着疯狂的躯体冲到了目的地,我估计了一下里程,不知不觉我已经跑了接近20公里,我不禁佩服自己的勇气,但我同样也意识到,所谓路程长短,并无所谓,这只是一把尺子而已,其实并无意义,关键是这把尺子一路上所丈量的人或事。跑步是这样,生活何尝不是?

我休憩片刻,终于在花坛一角,找到了已休息多时黄衫“老顽童”,我走过向他打招呼,他看到了我冲他竖起大拇指,也洒脱的露出纯真的笑容,我笑着问他“贵庚”,我看到他摘下那副红色的耳机,从布袋里拿出纸笔,在纸上写下“63”,并且“咿咿呀呀”的冲我比划着这时我才注意到,老顽童是一个聋哑人,我愕然。呆立片刻,良久拿起笔在纸上问他“那您为什么还戴耳机呢?”

只见他冲我再次露出纯真的笑容,又在纸上写下:

“我不把自己当一个残疾人,哪怕我听不到,讲不出。”

写罢,他又冲我笑笑,起身走了。远处,只留下了一个略微驼背,却铿锵有力的背影。 那时的我五味杂陈,我慢慢意识到。终有一天,我会比他跑的更快,更远,但对于人生而言,我输给了他。

我空有一副健全的躯壳,却茫然残废了二十年。然而,这结束了。

第二篇:《赞美军人散文》

我没有华丽的词语来形容军人,没有动听的歌来赞美军人,也没有珍贵的礼物来送给军人,我有的,只是一种朴实的橄榄情怀,一个普通人对军人的真诚尊敬。

??军人是坚强的,他是大山;军人是宽广的,他是大海;军人是飞翔的鹰,从天到地都充满他战斗的勇气;军人是奔腾的豹,每一步都洋溢他生命的气息;军人还是诗,为我们诠释男儿深情,军人更是歌,把真爱播撒每一寸土地。从懂事到如今,我依然这样看。只要听说他是个兵或者曾经在部队呆过,我就会肃然起敬,我相信,在部队滚爬过的人,一定是刚强血汉,就值得我尊敬!

??很多女孩都喜欢军人,爱看军人的小说,爱看军人的影片,我也不例外。初中课文《谁是最可爱的人》至今还能背上一段,影片《高山上的花环》是百看不厌,多少次模仿《上甘岭》和伙伴们一起冲杀,《血染的风采》总是唱一回感叹一回。从小军人就在我心里扎了根,只要看见穿了一身橄榄服的人,就觉得神气多了,平添一股英气,走路都不同一般人。有些人说,打仗的时候那些军人才威武,才显得英雄,现在和平年代了,谁还稀罕什么大兵呀?可我觉得,现在金钱横流、知识爆炸的时代,军人更显得质朴、有内涵。因此我对军人还是分外的关注,还是有种默默的情怀。前几年抗洪救灾,我是揪着心看战士们在洪水里打捞,当他们的肩扛出血,脚走出了泡,嘴唇发白,夜晚就那样躺在大坝上,就那样蜷缩在泥水里,我的心一直在疼,泪一直在流,看啊!这就是最可爱的人,无论什么年代,他们永远在困难的最前面,永远把危险留给自己,把幸福让给大家。

??读师范的时候,我最喜欢站在学校的走廊上,另一头,驻扎着武警部队,我远远的看着新兵训练,看着他们出操、收队。那整齐的步伐,那有力的口令,那卧倒、那匍匐、甚至那做不标准被挨训的委屈,都深深的印在脑海里。军人的坚强,出自如铁的军队,出自如铁的纪律,军队是个熔炉,把一个个热血沸腾的年轻人铸成一个个铁铮铮的汉子。后来参加了工作,上街的时候,我看到巡警经过,也忍不住回头,看他们威武的身躯,凛然的神情,象在欣赏一副美丽的风景;下班的时候要经过消防队,我也喜欢看看战士打球的热闹,听听他们爽朗的笑声,总是站在门边久久不肯离去;就是带孩子晨跑,遇上战士跑步,也必是停下来看看他们。我告诉我的女儿,希望有一天她也能穿上橄榄服,因为只有勇敢坚强的人才配穿。

??朋友里也有几位退伍军人,在家里他们真是能工巧匠,用自己的手把家拾掇得有模有样,好象困难在他们眼里就是小儿科;脾气也是相当的豪爽、大气,有什么困难,他能帮上,就绝对会百分百的真诚。最喜欢和他们聊天喝酒,一碗就是一碗,不做任何掩饰;做起事来,一事就是一事,不做任何搭牵。而且他们非常重情谊,只要听说你曾经是军人,他们就当亲人、兄弟,部队就是他们共同的家。

??在我眼里,今天写下的文字就算是无力,情感就算是苍白,就连叙述就算是非常的零乱,但又能怎样?我还是感觉到了我对军人的崇敬,对军人的赞美。在这些可爱可敬的军人前,我要用我的文字,用我一颗真诚的心,献上对军人的祝福!

中国军人,是一个了不起的群体,是一个值得我们用心来讴歌和赞美的群体。他们不仅是这个时代最可爱的人,他们还代表着中华民族有史以来所具有的全部的优良品德和大智大勇,他们才是中华民族傲立于世界之林的基石,他们才是保卫祖国安全统一、维护社会稳定

发展、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有力的保障,他们才是共和国真正的脊梁。

中国军人,从南昌起义的硝烟中走来,二万五千里长征练就了他们钢铁般的意志和体魄,延安窑洞的灯光指引着抗日战争的方向,八路军、新四军和敌后武装力量,英勇善战,与敌人展开了地道战、地雷战、游击战,灵活多变的战术,出其不意,攻其不备,给敌人致命的打击,八年抗战打败了骄横一世的日.本鬼子,挽救了山河沦陷、国破家亡于危难之际的中华民族。

西柏坡诞生的雄韬伟略决胜千里,辽沈战役、平津战役、淮海战役的胜利,摧毁了国.民.党反动派妄图统治全国的狼子野心;渡江战役的胜利,彻底消灭了蒋家王朝的黑暗统治。一个崭新的中国从此在中国军人的浴血奋战中诞生了,他们以前所未有的勇敢和执着改写了人类的历史,以实际行动在世界面前翻开了新的一页,他们的丰功伟绩气势恢宏、彪炳千秋。

树欲静,而风不止。帝国主义妄想称霸世界的野心不死,竟然将战火烧到朝鲜半岛,我国领导人审时度势,派兵抗美援朝,跨过鸭绿江,与朝鲜人民军并肩作战,打退了装备精良的美国佬,给朝鲜人民送去了和平和友谊。中国向来是礼义之邦,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抗越自卫还击战,是中国军人在南疆土地上谱写的又一曲英勇的壮歌。

中国军人不爱打仗,但也不怕打仗,在中国军人面前没有战胜不了的困难和敌人。谁不想过和平的生活,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和平年代,当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受到威胁的时候,中国军人又义无反顾地冲在了最前面,抗洪抢险、抗震救灾、森林扑火、抗击非典,哪里有困难,哪里有危险,哪里就有中国军人高大的身影,他们的英雄事迹感天动地。

尤其在中国军队里还藏龙卧虎。无论是文艺界、体育界,还是科技界,到处都有出类拔萃的人物。文体界的明星,无需我点名大家都能如数家珍。中国军人对科技领域的贡献尤为突出:每次南极科学考查,都活跃着中国军人的身影;“两弹一星”发射成功,是中国军人研究的成果;宇宙飞船载人傲游太空,是中国军人帮助人们实现了千年的飞天梦想……

我要大声赞美中国的军人!他们是一个平凡而敢作敢为的群体,在祖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中华民族勤劳勇敢、吃苦耐劳、乐于奉献、聪明机智、不怕困难的性格,在中国军人身上体现得尤为显著。无论在电视上,还是在现实中,只要看到中国军人的身影,我的心中就会升起由衷的敬佩之情。中国军人啊,你是中华民族的骄傲!

第三篇:《散文阅读》

文学作品(散文)

(八)温暖一生的假糖 余 华

① 下岗后,我开了一家糖果店,生意很不好,觉得前途一片灰暗。

② 一天,一个花白头发的老太太来到我的店门前。我一眼就认出,她是我小学的班主任刘老师,于是我赶紧低下头去,不想让她发现。我甚至暗暗祈祷:她千万不要到我店里

来买糖果… …

③ 那是30 年前的事了。那时,‚文化大革命‛已接近尾声。一天早上,我很早就来

到学校。在教室外面的拐角处,被划为‚黑五类‛的刘老师正蹲在地上,用手把窗下一堆

被毛孩子们弄碎的玻璃片一块一块地往簸箕里捡。看着这个母亲一般温暖和爱护过我的老

师,看到她被凛冽的寒风冻得通红的双手,我不由一阵心酸。突然间,我想到了一颗糖,

那是前一天下午,小伙伴军军送给我的一颗糖,它的包装纸上印着五颜六色的图案,名字

还是烫金的—— ‚奶油太妃‛。晚上睡觉时,我曾几次想要剥开来吃掉,却一直没舍得。

那年月,哪怕是嗅一嗅那‚奶油太妃‛的香味,也是一种奢侈的享受!我掏出‚奶油太

妃‛,走到她身后,说:‚刘老师,您吃糖。‛刘老师缓缓地转过身子,她呆滞的双眸顿时生.........

出光来。她的嘴唇哆嗦着,想说什么,却什么也没说出来。只等我转身离去,才听到她哽...

咽的声音:‚谢谢你,孩子。‛

④ 整整一天,刘老师总有意无意地向我投来凝视的目光,整整一天,我心里也感到

无比的快乐。只是等到了晚上,才发现出了问题。军军问我:‚小余子,我那块包在‚奶油

太妃‛里的肥皂泥你是吃了还是扔了?‛天啊,闹了半天,原来那不过是一块包在淡淡

‚奶油太妃‛里的假糖!我竟在刘老师本就受伤的心里,又插上了一刀!夜里,我一个人

躲在屋子里哭了很久,心中有种说不出的难过。

⑤ 从那以后,我开始害怕刘老师那凝视的目光了…… 几十年过去了,我再没有颜面

去见刘老师,那颗假糖,成了我心中永远的痛。

⑥ ‚我买两斤水果糖。‛花白头发的刘老师还是走了进来。我迅速打量了她一眼——{晨跑散文}.

她真的老了,脸上已出现了老年斑,但她那慈祥的笑容,使她显得那么和善。庆幸的是,

她没有认出我。突然间,我想到必须把事情的原委告诉她,‚刘老师!‛我禁不住叫了起

来。她惊异地看着我,看着看着,她兴奋起来:‚你是小余吗?你真是当年的小余子吗?‛

我含泪重重地点了点头。她紧紧地抓住我的手不松开。突然,她像想起什么似的,抓了一

把糖果塞给我.说:‚来,你吃糖,你吃糖!‛

⑦ 捧着那把糖,我却不知所措。我有什么脸面收下老师的糖果呢?见我迟疑的样

子,她笑了:‚怎么,不好意思吃老师的糖?你忘了,你还请老师吃过糖呢!我还记得那是

一颗‘奶油太妃’‛!

⑧ 我语塞了,不明白刘老师为什么要这样,是揭我的疮疤,还是为了发泄心中的怨

恨?我羞红了脸,真想躲到一边偷偷地大哭一场!刘老师却一点也没在意我情绪上的变

化,接着说:‚我一直惦记着你。那是在最困难的时候啊,我一辈子也忘不了!那颗糖,让

我感觉到人世间的爱还没有泯灭,所以也给了我继续活下去的勇气。只是,老师没那福气

消受。就在你走后不久,糖就被专案组的一帮人搜走了。至今我还在后悔,当初,为什么{晨跑散文}.

没舍得早点儿将那颗糖吃掉呢?‛刘老师感伤地叹息起来。我则仿佛突然拨云见日:原

来,几十年纠缠在我心中的结,竟根本不是我想象的那样!

⑨ 当天晚上,我买了礼物去刘老师的家。我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解脱与轻松。

(选自《 台港文学选刊》,2007 年第8 期,有删改)

1.从全文看,第②段画线句子的作用是 ,

从记叙的顺序看,③④⑤段在文中属于

2.我给刘老师奶糖时,“她呆滞的双眸顿时生出光来” 。联系下文看,刘老师的情感为何

会有这样的变化?

3.第③段中画横线的细节描写有何作用?

4.第⑧段中有一处情节安排也很巧妙,请指出,并回答作者为何要这样安排?

5.请用简洁的语言写出你读了本文后的感受。

(九)悠长的铃声

毕淑敏

雨天,是城市的忌日。

花花绿绿的伞,填满每条街道,到处堵车。我大清早出门,赶到读书的学院,还差一

分钟就要上课了。

“今天你晚了。”看大门兼打铃的老师傅说。他瘦而黑,像一根铁钉。别的同学都住

校,唯我走读。开学才几天,他这是第一次同我讲话。

“不晚。”我撒腿就跑。从大门口到教室的路很长,就是有本·约翰速度再加了兴奋剂,

也来不及。课堂纪律严格,我只是想将损失减少到最小。

上课的铃声在我背后响起来了,像一条鞭子,抽我的双腿。有一瞬,几乎想席地坐

下,

喉咙里发咸,仿佛要吐出红色来。迟到就迟到吧!纪律虽严,健康还是最重要的!

我的脚步迟缓下来;仿佛微风将息的风车。然而铃声还在宁静而悠远地响着,全然没

有即将沉寂的细弱。

只要铃声响着,我就不该停止奔跑,我对自己说。终于,到了。

老师和同学们都在耐心地倾听着,等待铃声的完结。

放学时,我走过大门,很想向老人表示感谢。可是,说什么好呢?说谢谢您把铃绳拽

得时间那么长吗?我想在学府里,最好的谢意莫过于知识者对普通人的尊敬,便很郑重

地问: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