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篇一:《纪检监察部门职责》

纪检监察部工作职责

纪检监察部门是纪委日常办事机构,在党委和纪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和党员领导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监督检查。

2. 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3.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宣传、教育工作。

4. 执行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5.协助纪委领导抓好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考核和管理工作,指导兼职纪检委员开展工作。

6.加强对企业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以及工程项目、大宗物资采购招投标的廉政监督工作。

7.对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改善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管理效能。

8.接待和受理群众对党员领导人员、党委、党总支、党支部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和来信来访,办理信访登记、催办,对重要信访及时报请领导阅批。负责信访举报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9.查处企业领导人员、党员违纪违法案件。

10.负责接收、传达上级指示;起草、审核、印发、报送纪检有关文件、计划、总结、决定、决议、工作报告、规章制度、信息和其他上报下发的综合性文字材料;负责纪检监察业务报表的统计、上报。

11.负责纪检的文书、印章管理、使用和文件、资料的收发、登记、传阅、催办、清退、保管和归档工作。

12.负责纪检的决议、决定实施情况并进行督促检查;了解集团所属部门、控股公司纪检监察工作动态,收报编发纪检监察信息等。

13.负责纪检监察有关会议的准备工作、会议记录、整理会议纪要和对议定事项的催办落实以及管理等内部日常事务工作。

14.负责纪检监察有关书报杂志、宣传资料等的征订、分发和管理工作。

15.完成上级党委、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一、 协助主管领导做好对基层党组织、党员和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及处级以上行政干部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的方针政策、学院的决议决定和规章制度的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协助主管领导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日常工作,督促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三、协助主管领导做好受理基层党组织、党员和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信访和举报工作。做好登记、自办、转递、催办工作。

四、协助主管领导调查处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做好案件的整理、归档工作。

五、协助主管领导受理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及行政干部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

六、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的教育、宣传、调研等工作。

七、服从安排,积极认真参加执法监察工作。

八、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学习纪检、监察的理论,熟悉并掌握党纪政纪各类条文法规,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九、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围绕中心工作,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十、 认真完成领导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有关工作。

篇三:《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1、维护党的章程和国家行政法规,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党纪和遵规守法宣传教育。

2、检查党组织、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情况。

3、协助党组织和局骨各单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4、查处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和干部职工违反政纪的案件。

5、受理党员干部的控告、申诉,保护其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6、调查研究本部门在党风党纪和廉政勤政方面的问题,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局党委提出意见与建议。

财政信访工作制度

1、对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必须热情接待,详细登记,公正答复,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敷衍、拖延。

2、根据来信来访所反映的问题,确定相关业务单位承办,督促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问题。

3、承办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将检举、揭发、控告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给被检举、揭发、控告的人员和单位。

4、办理信访的工作人员与信访事项或信访人员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5、严禁对申诉、控告、举报人进行威胁、压制、追查或利用职权进行打击报复。

6、对在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有推诿拖延、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的业务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

财政内部审计制度

1、审计对象:局内各单位和乡镇财政所各类账务。

2、审计重点:一是检查会计账簿、凭证、报表、资金、财产是否符合财经制度要求;二是财政干部是否清正廉洁。

3、审计方法:采取定期检查和平时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财务收支、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4、处理原则:对因政策理解偏差导致的账务处理不规范问题,要求被检查单位限期改正;发现贪污、挪用、行贿、受贿等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5、工作要求:内部审计每年不少于局内各单位和乡镇财政所总数的30%,保证内审工作面每3年完成一个轮回中。

篇四:《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一、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为全区的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二、维护党章、党纪,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监督检查行政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情况。

三、协助区委、区政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政勤政教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四、对区委、区政府及其成员进行党章范围内的监督;对行政监察对象和有关行政职能部门进行行政监察。

五、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六、调查处理党的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法违纪案件与其它重大问题,按照规定提出处理建议,或者决定与取消对党员、行政监察对象的纪律处分。

七、受理党员不服党纪处分的申诉;受理行政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

八、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每一封来信,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者,按照分级归口管理原则抓好信访件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及时做好结果反馈工作。

九、开展超前监督和过程监督,重点加强干部选拔任用、招生考试、大宗物资采购和基建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方面的监督。

十、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一、加强宣传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

中心党组坚持和完善党组班子、机关支部和机关全体干部学习制度,年初制定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建立健全反腐倡廉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不断丰富教育内容,依托有效载体,组织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及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

继续从改进服务质量、规范履职行为、提高工作效能入手,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窗口工作人员学习计划。认真发挥好党和政府为民服务的平台作用,努力营造浓厚的反腐倡廉工作氛围。大力开展“党员先锋号”创建活动,利用“七一”建党节的有利契机,采取不同形式,引导党员干部职工加强党性修养、升华自己的道德情操,进一步掀起创先争优活动新高潮。

二、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1、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

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八条禁令”和上级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干部职工尤其是领导干部的监督检查,加强教育管理

2、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制度。把反腐倡廉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股室和各个服务窗口岗位,并严格执行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服务宗旨。纪检干部全程参与行政审批、行政效能监察,严防发生吃、拿、卡、要及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说、事难办等腐败现象,确保权力依法运行。

3、定期召开有关廉政工作会议。一是每年召开一次干部家属廉政座谈会,以达到有效警醒和预防的作用。二是适时召开部门联席会。针对工作需要,配合县监察局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促进会,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共同研究制定有效措施,确保窗口依法办事、高效服务。

三、丰富载体建设,不断提升政务服务队伍形象

(一)积极参加各项教育培训,提高纪检监察能力

按照市、县纪检部门安排,参加中纪委监察部在北京举行的全国县级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素质,提升办案水平。

(二)认真组织各项学习活动,提升服务意识和水平

积极组织机关及窗口工作人员收看《远山的红叶》,认真撰写读书笔记,号召全体人员发挥好人民公仆为人民的英雄本色,在中心掀起“学王瑛”活动高潮。

(三)争创“党员先锋号”,营造创先争优活动氛围

5月26日,按照县委安排,召开了“党员先锋号”创建活动启动仪式,制定活动方案和相关措施,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奋勇争先,着力在提高能力素质、办事效率,遵守廉洁自律守则、工作纪律,增强工作效能、树立良好形象等方面狠下功夫,增强工作责任感,改进工作方法,切实把各自职责履行好,全面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实现创先争优活动的良好开局。

(四)开展效能监察,提高办事效率及行政效能

为进一步促进干部的依法行政、廉洁勤政、务实高效,不断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公仆意识,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我局积极开展了行政效能监察,以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为重点,面向群众作出服务承诺,加强机关及窗口工作作风建设;建立接待投诉台帐, 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局域网站建设,利用互联网、办事指南等渠道,公开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办理流程与时限,利用网络优势开设信息发布、信息交流、网上办事、征求意见等平台,及时上传工作动态,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快速、便捷的政府电子信息

服务;二是采取吊牌、座牌、工作牌等形式,公开办事窗口、工作人员姓名、职务、岗位职责等;三是对外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相关制度进行公示,要求机关全体工作人员明确职责、规范行为。四是向社会作出服务承诺书,从优质服务、营造环境、工作高效、秉公执法、阳光政务、树好形象、履职尽责、接受监督等八个方面向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认真开展各项政务服务工作,推动服务事业健康发展

(一)加强制度执行力度,落实责任追究,严格工作纪律、规范政务服务

以三项制度为基础,配套实施服务大厅管理规范,严格执行《服务大厅值班制》、《窗口及工作人员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促进了中心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运行。结合行政效能建设监督检查,多违纪工作人员进行严格处理,不断规范政务服务。

(二)开展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标准化建设

一是及时制定我县镇、村标准化建设标准,按照统一标准督促镇、村加快灾后重建进度,打造标准化便民服务平台;二是积极收集镇、村便民服务资料,并及时上网录入,努力打造“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网络平台”。目前,网络平台已初步建成,正在进一步完善之中。全县6个镇、76个村(居委会、社区)灾后重建工作正按计划顺利推进。

(三)深化“两集中两到位”,推进并联审批提速提质

配合监察机关和效能办突出抓好“两集中、两到位”和“三项制度”的细化落实和督查整改。目前, 2009年8月清理后保留的148项行政审批项目和调整的168项公共服务项目均集中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受理和办理,县级22个部门在中心设立独立服务窗口。1-6月,中心共受理建设项目并联审批29项,其中:灾后重建项目21项,涉及投资额度2.13亿元。全县上半年纳入并联审批系统的企业投资项目30个,总投资达13亿元。

(四)规范中介服务,加快灾后重建进度

1-3月,针对中介机构在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设立的招投标代理机构出售标书窗口,县政务服务中心积极配合县监察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规划和建设局,加强标书出售情况的现场监管,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秩序,有效地杜绝“暗箱操作”。

五、下半年的工作安排

1、扎实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主线,认真落实中纪委、省、市纪委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努力适应新形式、新任务的要求,拓展教育形式,挖掘教育资源,发挥警示教育作用,不断加强干部职工法纪观念,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2、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一是以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为主要内容,把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与本单位、本部门的业务工作一起落实到位;二是继续严格党内生活,强化内部监督,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保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干部职工自查自纠制度;三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握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重要环节,不断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到各项工作中,形成反腐败的整体合力,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

3、加大监管力度,推进制度执行。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加大机关各股室、各服务窗口监管力度,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大家服务意识,认真及时地办理好群众来信来访,确保政务服务工作公开、公正、高效、便民。

4、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从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出发,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努力提高有效监督的能力、组织协调反腐倡廉的能力,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篇五:《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一、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

《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文章《纪检监察工作职责》正文开始>>

一、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为全区的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二、维护党章、党纪,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监督检查行政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情况。

三、协助区委、区政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政勤政教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四、对区委、区政府及其成员进行党章范围内的监督;对行政监察对象和有关行政职能部门进行行政监察。

五、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六、调查处理党的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法违纪案件与其它重大问题,按照规定提出处理建议,或者决定与取消对党员、行政监察对象的纪律处分。

七、受理党员不服党纪处分的申诉;受理行政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

八、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每一封来信,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者,按照分级归口管理原则抓好信访件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及时做好结果反馈工作。

九、开展超前监督和过程监督,重点加强干部选拔任用、招生考试、大宗物资采购和基建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方面的监督。

十、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一、加强宣传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

中心党组坚持和完善党组班子、机关支部和机关全体干部学习制度,年初制定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建立健全反腐倡廉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不断丰富教育内容,依托有效载体,组织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及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

继续从改进服务质量、规范履职行为、提高工作效能入手,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窗口工作人员学习计划。认真发挥好党和政府为民服务的平台作用,努力营造浓厚的反腐倡廉工作氛围。大力开展“党员先锋号”创建活动,利用“七一”建党节的有利契机,采取不同形式,引导党员干部职工加强党性修养、升华自己的道德情操,进一步掀起创先争优活动新高潮。

二、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1、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八条禁令”和上级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干部职工尤其是领导干部的监督检查,加强教育管理

2、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制度。把反腐倡廉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股室和各个服务窗口岗位,并严格执行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服务宗旨。纪检干部全程参与行政审批、行政效能监察,严防发生吃、拿、卡、要及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说、事难办等腐败现象,确保权力依法运行。

3、定期召开有关廉政工作会议。一是每年召开一次干部家属廉政座谈会,以达到有效警醒和预防的作用。二是适时召开部门联席会。针对工作需要,配合县监察局召开党风廉政建设

工作促进会,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共同研究制定有效措施,确保窗口依法办事、高效服务。

三、丰富载体建设,不断提升政务服务队伍形象

(一)积极参加各项教育培训,提高纪检监察能力

按照市、县纪检部门安排,参加中纪委监察部在北京举行的全国县级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素质,提升办案水平。

(二)认真组织各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