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2016年国家医学考试服务平台医师资格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2016年国家医学考试服务平台医师资格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提示:
国家医学考试服务平台需使用IE8.0以上版本的网页浏览器访问(推荐使用Chrome浏览器以达到最佳体验)。
凡报名参加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组织考试的考生,需首先在国家医学考试服务平台上完成账户注册,注册成功后,即可进行考试报名。请牢记注册时的用户名和密码。
一、完善个人信息
1.个人信息
用户注册成功后首次进入系统将直接跳转至个人信息模块,以后登录后将显示首页信息。通过点击“个人信息”标签进入,开始完善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分为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工作情况,教育经历,培训经历及证书情况六组。其中基本信息中的相关项目由用户注册时决定,不开放修改功能。(如信息有误可在现场资格审核期间,通过考务人员进行修订)。
此处填报的个人信息将作为考试报名,成绩分析,在线评测等各项考试服务内容的数据来源和重要依据,请如实,完整,认真填写。
其中教育经历,培训经历以及证书情况伴随着报名和考试资格审核的结束将予以锁定和检验,被锁定后该条目将不可修改(可通过放弃相关报考项目来解锁);通过验证的教育经历,培训经历以及证书情况将出现对勾标记,在以后参加考试中心组织的各级各类考试中可直接以可信数据使用。
填写注意事项: 输入的年月信息格式为
YYYY-MM,中间需要加横杠。
在填写毕业学校时可通过输入框后面的按钮来打开学校选择页进行查找选择,若毕业院校确系未被收录至系统,可通过下方“未找到学校”手工添加学校名称,注意手工填写的学校名称应与毕业证书上的学校名称完全一致。
工作单位名称可以通过点击输入框后面的按钮来打开工作单位选择页,选取工作单位。考生通过选择省市县/区并输入工作单位名称的关键字或拼音码(拼音首字母)执行查询后选择,若未能找到工作单位,可以点击下方的“未找到单位”后通过输入医疗机构代码进行精确查询,若确系工作单位未被收录至系统,可以继续使用“未找到单位”直接手工填写单位名称。并在后续内容填写过程中准确填写单位隶属以及单位所属省市县/区信息。
请按实际情况完整的填写教育经历、培训经历、证书情况。存在多项时(如同是拥有研究生和本科两项教育经历),请点击图标添加即可。需要删除时点击X图标即可删除。
在输入过程中格式有误或者非空的项会以红色框方式表现出来。
注意在完成个人信息填报后必须点击“提交”按钮方可保存成功。
2.安全设置
通过个人信息模块右上角的菜单可实现安全设置功能切换。
图示选择“安全设置”菜单进行功能切换
用户注册成功后可切换至帐号安全设置模块进行帐号密码修订及密码找回设置。
图示为“安全设置”的情况
图示为修改密码的情况
提醒:请妥善保管账户和密码,当同时忘记密码及找回答案时,考生需要向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提供注册时的身份证明材料并提请予以密码重置。
二、考试报名
个人信息完善后,点击菜单栏的“考试报名”菜单,进入下图所示的页面
图示为考试报名模块的显示效果
页面左首显示为“开始新的报名”,点击“开始新的报名”即可开始进行报名操作。同时在右侧会顺序列出在考试平台中曾经报考的考试项目及基本情况。注意:报名信息不提供修改功能,请务必检查自己所报考的考试科目,考区/考点是否正确;如发现报考有误,在网上报名期间,可通过报考项目方框右下方的“放弃报考”予以放弃,然后重新“开始新的报名”进行报名。
考生还可以利用栏目下方的打印功能打印报名申请表。
1.选择报考类别
开始报名后,首先需要选择报考考试科目(医考考试即为考试类别/级别)。由于考试科目繁多,用户可通过设置页面顶部的筛选条件进行检索。
图示通过筛选条件快速寻找考试科目
在下方检索结果中选择要报考的项目,单击“报名”按钮开始报名。
图示选择要报考的项目点击开始报名
在完成报名的过程中可以通过页面右上方的导航按钮“上一步”“下一步”来实现各个步骤的跳转。
系统将默认提取个人信息中的对应数据自动填充报名所需栏目,当内容不够完整时则需要用户手动补充报名内容,在填报的同时需要注意每一个环节导航区域的填报提示。
2.基本情况
若在个人信息完善中尚未上传照片,则在基本情况一组中需要注意完成照片上传(照片要求为jpg格式文件,不要大于40k)
台港澳人士参加医学考试时需要填写“往来大陆通行证一项”
现役军人(需要加考军事医学)人员需要准确填写“本人身份”一项
3.工作情况
需要注意获取职称年月的格式YYYY-MM如2008-03。
在岗情况一项中,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考生应注意,若本人为当年毕业研究生,尚未获取毕业证书,此处需要选择为“当年毕业研究生”。
若用户获取有职务,职称等信息请予以准确填写,这将有利于为您提供更加详尽的成
绩分析服务。
4.教育经历和培训经历
目前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组织的所有考试均需要考生填报教育经历,针对医学考试加入了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历的信息收集要求。
用户需要选择用于报考的教育经历和培训经历内容,勾选相关经历条目的左上角选择框完成选择。
图示为选中教育经历和培训经历的效果,箭头所示为增补教育经历的操作按钮 若在个人信息中没有完善相应的教育及培训经历,此处可以通过栏目标题右侧的“ ”按钮进行添加。
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考生,除选择研究生一级的教育经历之外,还应补充相应本科/专科的教育经历情况(但不用勾选)。
当年毕业研究生可不用输入毕业证书编号(注意在工作情况一组的在岗情况中应选择“当年毕业研究生”),师承或确有专长者可不用填写毕业证书编号。
医考报名中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类型的培训经历之外可不予勾选。
在此处新增教育/培训经历后,执行选择时,将提示先予以保存,保存完成后需要再次选择此条目。
5.选择证书
篇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查询方法》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查询方法
1. 输入网址,进入华医科教管理平台。 图1
2. 从图1中右下角“进入学员学分管理系统”进入登录界面。
3. 在学员学分管理系统中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见图2)。用户名为听课刷卡用
的“医疗教育一卡通”上卡号,初始密码为姓名的全拼,登录后可自行修改。
图2
4. 进入查询页面后,可在统计查询一栏中查询个人所得学分和个人达标情况。
注:本年度要求学习和自己专业相关的课程,否则将不予审核通过。目前由于华医网系统更新,部分项目学分未能显示。
如有疑问请联系学科建设部
联系电话:88796859 联系人:吴昊
篇三:《如何在华医网开始继续医学教育学习》
如何在华医网开始继续医学教育学习
1、登录注册
首先,对新学员,您需要注册并登录。
2、选择课程
选择继续教育或者全员/专项培训,进入“我的继续教育”。在此页您将可以看见根据您注册专业为您推荐的继续教育项目及全员培训栏目。您可以通过如下方式选择培训的课程:
(1)您所在专业的推荐项目:用户注册专业的下属项目,网站优先推荐到您的个人主页;
(2)人文项目:华医网特别推出人文项目,供您随时选择学习,每个学员的主页都会有作为公共项目推荐给您的“医学人文项目”供您选择学习;
(3)学科导航:显示所有专业课程,您可以选择自己感兴趣的专业的课程;
(4)全员/专项培训:投放您所在地区的全员/专项培训课程,您在选择学习前请仔细阅读每个项目的培训要求,根据要求选择适当的课程学习。
3、课程学习及考试
(1)进入课程页面,您可以看到课程的名称、简介、摘要、并标明了本课程的学分类型、分数及包含的课件数等。
(2)点击选中的课件题目进入学习界面进行该课件的学习。每个课件均以多媒体课件、老师讲解音频和文字版讲义组成,目前多媒体课件、讲义均不能下载。
(3)课件播放完毕后, 您直接点击“下一步 ”或者点击“进入考试”按钮进行考试。考试题为题库中随机抽取的10道4选1单选题,您须答对全部10道题后方可通过考试(试题可以反复作答)。
4、付费
华医网的课件免费提供给各位学员学习,需要申请证书的学员可以通过几个途径完成付费。
(1)在我的个人中心,点击学习卡绑定,按照提示直接完成付费;
(2)考试完毕后,根据提示完成付费。
特别说明:持有华医网“医通卡”并能够用医通卡付费的地区学员,付费时系统会自动提示您绑定医通卡,请学员注册时务必确保您选择的地区和单位准确。
5、领取学分证书
付费成功后,系统会提示您所领证书的相关信息,然后由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颁发学分证书。有科教管理平台的地区,申领的学分会在审核后自动导入科教管理平台,您可以凭借您的IC卡进行查询。
6、购买学习卡
学员个人购买学习卡,请咨询华医网当地办事处电话,或直接拨打400-888-0052咨询相关信息。
7、学分查询
华医网学员可以通过您华医网的个人主页的学习记录查询学分情况。持有华医网“医通卡”的学员可以登录华医科教管理平台,自助查询您的年度学分情况。
篇四:《远程医学教育网整体方案》
远程医学教育网整体方案
█ 网站目标及定位
近期目标:前期以信息提供为主,待网站有一定影响以后,开始介入医疗卫生相关远程培训。
远期目标:将网站建立成国内最大的、集医疗卫生相关远程培训和信息服务为一体的医疗卫生类综合门户网站。
█ 网站赢利点
1、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执业医师、执业药师、医学考研、医学自考等远程辅导学费收入
2、药品、医疗器械、医疗机构等广告收入
3、药品、医学用品、教学图书、音像制品等的产品销售收入
4、家医药生产企业、销售企业等相关医疗机构的主页制作、加盟推荐收入(我国目前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13万家,医疗机构32万家)
5、医学人才的招聘求职收入
6、医学专家在线咨询,专家推荐收入
7、医学用品、药品供求信息的发布收入
8、全国专家远程医疗会诊平台租用收入
█ 政策风险
开设医疗卫生信息服务网站需要遵守如下法规政策:
1、《互联网医疗卫生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卫生部2001年1月发布),政策要点: ① 医疗卫生信息服务只能提供医疗卫生信息咨询服务,不得从事网上诊断和治疗活动。利用互联网开展远程医疗会诊服务,属于医疗行为,必须遵守卫生部《关于加强远程医疗会诊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只能在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之间进行。 ② 任何经营性或非经营性医疗卫生网站以及登载医疗卫生信息的网站在向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经营许可证或办理备案手续之前,应当经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③ 未经卫生部批准,任何医疗卫生网站,均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等名称。
2、《远程医学教育教学站和网站管理暂行规定》(卫生部2002年7月发布),政策要点: ① 拟开展远程医学教育的教学站,须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经审查认可后方具备开办资格。已开办远程医学教育教学站和网站,应在本规定下发之日起60日内补办相关手续。未经卫生部批准的网站与未经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教学站不得擅自开办远程医学教育。
② 开办远程医学教育的网站应向卫生部提供下列申请材料:
(一)如实填写《远程医学教育网站申办表》
(二)本规定第九条所属基本条件证明材料,如下:
A、网站应适用合法的域名,并有自主管理的网络服务器系统。服务器硬件系统设计合理,设施齐备,有足够容量和可扩展性,对视频/音频有较好的支持能力,有足够的出口带宽。服务器软件系统使用正版主流软件,安全性达到B级,对浏览者有实时监测,数据库功能达到Oracle企业级水平。
1
B、医学教育栏目结构完整、设计合理、功能齐备、界面健康友好、使用方便。
C、教学管理制度健全;课程计划周密、主题明确;教学方案简易、可操作性强;课程内容储备充足,能保证栏目的正常运行。
D、医学专家队伍学科、专业齐全,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权威性。
医学教育学科、专业的内容组织、翻译、审稿和编辑人员配备齐全、职责明确,并具有相当专业资格。
网络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配备齐全并具有相当的专业资格,职责明确。
E、具有较为完善的学员注册登记, 学分计算,电子版学分证书备案、 核查、发放的管理制度及软件支持能力。学员学习的全过程管理软件系统应具有较好的保护措施。
③ 卫生部每三年对远程医学教育网站进行一次资格审核。
④ 远程教学的费用原则应由国家、单位、个人共同承担,其收费标准由全国和省级远程医学教育教学站负责与有关部门或单位商定。
3、《远程继续医学教育教学管理暂行规定》
① 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负责组织专家编制“国家级远程继续医学教育教学计划”。筛选适合远程教育形式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并采用招标形式制作。通过验收的项目、课程、课件和活动,方可纳入教学计划。
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负责组织编制“省级远程继续医学教育教学计划”。计划应包括“国家级远程继续医学教育教学计划”中的内容和经筛选适合远程教育形式的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采用公开招标形式制作。通过验收的项目、课程、课件和活动,方可纳入教学计划。
② 网络教学使用的文字、视听和课件等网络教材,由远程教育的项目或活动主办单位(人)负责编写、制作也可委托、招标制作。
③ 参加远程继续医学教育的学员,须向当地远程教学站或指定网站报名,各教学站或网站将学员名单上报国家级、省级教学站注册。学员根据个人的学科专长、实际工作需求和学习时间,选择适宜的课程,作为自己的学习内容。学习结束后,经考核合格方能获得相应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④ 考核方式以书面考核为主,有条件的可试用网络考核(包括计算机方式),考核成绩报相应的远程医学教育教学站。学分的计算与管理按本规定第四条和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颁布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试行办法》施行。
4、《卫生部关于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远程医学教育的意见》》(卫科教发〔2000〕474号)
卫生部已经制定颁发《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卫生部《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大纲》、《社区护士岗位培训大纲》、《乡村医生培训基本要求》以及各种岗位培训规范,因此,在开展针对在职卫生技术人员的继续医学教育、毕业后教育、全科医师培训、岗位培训和乡村医生教育过程中,均应充分利用远程教育手段,丰富教育资源,增强培训效果。 █ 网站名称:(待定)
名称1:医学教育网 名称2:卫生教育网
名称3:医疗教育网 名称4:健康教育网
名称5:医学培训网 名称6:卫生培训网
名称7:医药培训网 名称8:医疗卫生网
2
█ 网站整体内容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