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法制信息报送范文


篇一:《关于法制信息报送通知》

关于加强全市教育系统 法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中学、中心小学,市直各学校:

为了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及时了解各学校“法制进校园”活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实施情况,进一步推进全市教育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工作,现就加强教育法制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1、贯彻落实全市教育系统“六五”普法规划情况,包括召开的重要会议、组织重大活动及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

2、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包括“法制进校园”、学校师生的法制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活动开展情况,及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创新做法和经验。

二、报送要求

1、高度重视教育法制信息报送工作,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信息的采集、编撰、上报工作,报送的信息要求客观真实,抓典型、具特色。

2、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信息报送工作质量和实效。各学校每月至少报送一篇信息(电子版)每篇信息字数不低于300字。

三、报送时间

每篇信息于每月20日前及时报送。教育局法制办将对

1

各校报送的信息定期统计并作为年终考评各学校法制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

本通知自2015年3月起开始执行。请各学校把专兼职信息员姓名及联系方式于本月10日前报至教育局法制办(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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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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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交通运输部文件 交公路发【2011】183号 交通阻断信息报送制度》

交通运输部文件

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阻断信息报送

制度的通知

交公路发【2011】183号

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

为规范公路交通阻断信息报送工作,加强国省干线公路网运行监测与管理,进一步提高公路交通应急保障和公共服务能力,部制定了《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阻断信息报送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交通部公路交通阻断信息报送制度(试行)》(交公路发„2006‟451号)同时废止。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建议,请及时函告部公路局。

为配合该制度的实施,部将于近期对“路况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升级,相关事宜将另行通知。

电话:010-65292769

传真:010-65292200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交通运输部

公路交通阻断信息报送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路交通阻断信息报送工作,加强国省干线公路网运行监测与管理,提高公路交通应急保障和公共服务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向交通运输部报送公路交通阻断信息。

第三条 公路交通阻断信息包括公路交通中断信息和阻塞信息。 交通中断指因某种原因导致公路无法通行或被迫封闭(包括对公路采取全部封闭、部分车道封闭、限时封闭、封闭收费站、主线分流、暂停施工等措施)的状态。

交通阻塞指公路上行驶中的车辆因某种原因(包括对车辆采取巡逻管控、间断放行、限车型放行、限流和限速放行等管制措施)在道路的某一区段异常地密集或集中,导致后续的车辆低速驾驶、停驶甚至滞留的状态。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的公路交通阻断信息分为以下三类:

(一)计划类:

由于公路养护施工、改扩建施工、重大社会活动等计划性事件,{交通局法制信息报送范文}.

引起的高速公路(含收费站)需要进行超过2小时的交通管制或封闭,以及国道、省道等干线公路需要进行超过5小时的交通管制或封闭的阻断信息。

(二)一般突发类:

由于自然灾害(包括地质灾害、恶劣天气等)、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以及其他原因引发的突发性事件,引起的高速公路(含收费站)局部路段预计出现超过2小时的交通中断或阻塞,以及国道、省道等干线公路局部路段预计出现超过5小时的交通中断或阻塞的阻断信息。

(三)重大突发类:

虽未引起长时间交通中断或阻塞,但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影响社会公共安全以及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局部重大突发事件,以及影响范围广、持续时间长,并造成省域或跨省域公路网内多条国省干线公路交通中断或阻塞的区域性重大阻断事件。

(四)上述三类公路交通阻断信息为各级公路管理部门报送路况信息的基本内容。报送路况信息的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上述三类信息。

第五条 公路交通阻断信息报送工作应当遵循属地管理、专人负责、统一审核、准确及时、网络报送的原则。

第二章 报送的内容和方式

第六条 计划类与一般突发类的公路交通阻断信息报送内容应包括基本情况、阻断原因、处臵措施等。

基本情况主要包括:路线名称、路线编号、阻断位臵(起止桩号、阻断方向)、路况类型、发生(发现)时间、预计(实际)恢复时间、管养单位、行政区划及影响邻省情况等。其中,现场情况应尽可能详实(包括人员伤亡及车辆损失情况、滞留人员和车辆情况、拥堵距离和时间、路产损失等),涉及桥梁、隧道的事件应提供桥梁、隧道基本信息。在报送基本情况的同时,应尽可能附带能够反映现场情况的图片。

阻断原因主要包括:计划性的公路以及桥隧养护施工、改扩建施工、重大社会活动或突发性的地质灾害、恶劣天气、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以及其他突发性事件等。

处臵措施主要包括:交通管制措施、抢通方案、疏导方案、绕行方案以及抢通投入情况等。处臵措施应尽可能详实,并可附带附件同时上报。

第七条 填报计划类与一般突发类的阻断信息时,信息报送格式应符合《公路交通阻断(事件)信息表》(见附件1)的要求。

第八条 填报重大突发类阻断信息时,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除要求涉及的路段填报单位逐次报送《公路交通阻断(事件)信息表》外,还应定时汇总区域阻断公路的总体情况、拥堵情况、灾损情况及抢通保通投入情况的累计与即时统计信息,通过网络、传真等方式上报。

第九条 公路交通阻断信息主要采取网络方式报送与审核,报送人员通过登陆“中国公路信息服务网”()

的路况信息管理系统,按照有关报送内容选项要求逐项填报与审核。事件现场不具备上网条件或网络通信出现故障的,应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或传真(010-65292200)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概况等主要信息及时上报,然后按照时限要求上网补报。

第三章 报送流程和要求

第十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受其委托的公路管理机构,负责所管辖区域内公路交通阻断信息的管理和审核工作。公路管理机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具体负责所管辖路段的阻断信息填报工作。阻断信息由各路段管理单位按照报送时限与内容要求填报后,由省级审核单位负责校核填报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然后审核上报至交通运输部,由交通运输部统一发布。

第十一条 公路交通阻断信息的报送与审核时限要求如下: 由于计划性公路以及桥隧养护施工、改扩建施工、重大社会活动等原因,需要实施路段封闭或部分封闭的,应在路段封闭或部分封闭前3日上网填报与审核相关内容。

由于突发性地质灾害、恶劣天气、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以及其他突发性事件等原因,引发高速公路交通中断或阻塞的一般突发类阻断事件,应在事件发现后1小时内完成上网填报及审核;引发国道、省道等干线公路交通中断或阻塞的一般突发类阻断事件,应在事件发现后2小时内完成上网填报及审核。

发生重大突发类阻断事件时,应在事件发生后1小时内上报,并

篇三:《交通港口局政务信息报送制度》

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政务信息报送制度

一、根据市委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政务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及时、准确收集、处理和传递政务信息,制定本制度。

二、政务信息是反映行政管理过程中各项行政工作的特征、发展变化及其发展趋势的一种重要形式。其主要任务是:反映我市交通行业发展中的重要动态、重大成果以及我局各项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为领导把握全局、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信息服务。

三、交通港口局政务信息工作由局办公室统一协调组织,主要任务是:

(一)负责向市委、市政府、交通运输部等领导机关报送交通政务信息;

(二)负责局各处室、各部门以及各个直属事业单位信息联络、收集、筛选、整理、综合、传递、反馈工作,编辑交通政务信息;

(三)开展信息调研,对局各处室、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务信息工作进行综合协调;

(四)分阶段向各处室、各部门下发信息需求要点,编印优秀信息汇编、领导批示及落实情况汇编、优秀调研报告汇编等有关资料,引导信息员搜集报送信息;

(五)每季度按照《交通政务信息质量评价办法》,通报一次信息采用情况;

(六)每年年终对信息报送先进部门和个人进行评选,并予以通报表彰。

四、报送信息采用刊物

(一)上级领导部门采用、考核我局政务信息的信息刊物共有3类,主要向部、市领导汇报我市交通行业的重大动态和重点工作进展:

1、向市委报送的信息:《每日要闻》、《天津情况》、《信息专报》、《天津信息》;

2、向市政府报送的信息:《昨日要情》、《报国办信息》、《政务情况信息交流》、《信息专报》;

3、向交通运输部报送的信息:《每日快报》、《要情动态》。

(二)我局考核各处室、各部门的信息刊物是《交通信息》主要向局领导汇报处室、各部门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以及在全局范围内推广、交流优秀的工作经验和做法。《交通信息》上刊登的信息将有选择的转载在交通港口局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众宣传我市交通工作的成果。

五、各处室、各部门位应及时提供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政务信息线索或根据局办公室要求提供信息稿件。主要报送内容包括:

(一)我局以及直属事业单位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重要政策性文件、重要会议(包括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情况;我局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廉政工作等方面所取得的重大成就,及其所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市领导对我局工作所作重要批示的落实情况。

(三)每年年初下发的全局重点工作中涉及各部门、各处室职能范围的工作进展情况;

(四)每月我市交通运输行业重要指标完成情况;

(五)全年重点运输时段,如春运、暑运、黄金周、小长假的客货运输指标、安全生产监督情况、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准备情况;每年防汛、防震、防台风等为应对重大自然灾害重点物资保障运输情况;每年夏、冬两季电煤运输调配协调问题;

(六)我局所承担的重点规划的进展情况;{交通局法制信息报送范文}.

(七)天津港、天津机场等重点运输生产单位的动态信息; 各处室、各部门提供信息线索或稿件,应由处室负责人核签后,将电子版报送局办公室。

六、各处室、各部门报送的政务信息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政务信息必须一事一报;

(二)信息中涉及的事例、数字务必准确详实,有据可查;

(三)主题鲜明,文题相符,言简意赅,要用简练的文字和有代表性的数字,反应相关工作的概貌和发展趋势,每篇信息不得多于500字;

(四)反应的情况和问题要具有一定的深度,努力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预测、有建议,定性定量的反应工作进展情况;

(五)务求报送信息的时效性,交通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应当在事项结束2天内报送;市长批示落实工作应当在材料报送当天同步报送信息;局领导督查信息应当按时报送;急事、要事和突发情况应当立刻报送,必要时连续报送。

七、《交通信息》每月4期,以局办公室名义编辑,经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主管局领导签发后印发各位局领导,同时将电子版发放各处室、各部门。

八、为保证交通政务信息渠道畅通,处室、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工作;信息员要根据全局各阶段中心工作的要求,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收集反馈信息,并负责与局办公室联系,每个处室、部门每周报送的信息不得少于4条。

九、局办公室不定期召开信息工作约稿会、全局信息员培训会,进行情况交流和工作安排、总结,并邀请相关局领导对

各部门报送信息进行讲评。

十、局领导在信息刊物上的批示,办公室应根据批示内容进行相应处理。批阅件及时转分管局领导和相关处室、部门;批示中有明确的处理意见并要求有关单位落实的,由办公室按督查规则、程序办理。

十一、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本制度由局办公室责解释。

附: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政务信息质量评价办法 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政务信息考核系统单位

名单

交通港口局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 月 日

篇四:《市交通局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市交通局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市电子政务办公室、市信息公开办公室要求,结合我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情况,现指定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和发布制度。

栏目设置

我单位政务网的信息公开栏目包括组织机构、领导班子、政策解读、计划规划、财务公开、人事信息、年度报告、公文库、业务信息、重点领域、行政处罚、应急管理、规章制度。

责任目标

为加强我局政务网站信息发布和管理工作,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为公众提供准确、真实、及时的信息服务,需要各单位积极提报各类公开信息。

具体要求

一、信息公开的范围

(一)局属各单位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二)我市交通管理和服务社会的好措施、好经验、好做法。

(三)交通系统各单位工作范围、职能,办事程序、时限、结果及具体要求。

(四)机关服务承诺,向社会承诺为群众、企业办实事的事项及完成情况,以及公众的诉求途径、处理办法。

(五)我市交通行业建设和发展取得的各项成绩。

(六)各类需告知群众、业户、企业的通知公告及相关政策、法规、制度

(七) 其他重要事项。

二、信息公开的原则

(一)信息内容真实、准确。不得出现严重错别字(例如将党和国家领导人姓名写错)、虚假及伪造内容(例如严重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文字、图片、视频)、反动、暴力、色情等内容。

(二)信息采编、发布及时。信息的采编、发布要及时,确保其时效性。机关各部门对网站各栏目信息内容要及时更新,并能够反映我市公路交通系统各项工作的最新动态。

(三)谁发布,谁负责。各单位、各部门及分管领导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别对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对社会可能造成的潜在影响负责。港航局、农管处、运管处、监察大队的信息发布任务由各单位按要求分解到各科室。

三、信息公开的程序及要求

(一)审批备案程序

各单位上报信息必须填写《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单》,电子版通过网传至“市交通运输局信息管理中心”。

一般类信息,由科室长审查签字后,上报局办公室。涉及重要日期、数据、方案预案等重大敏感信息,由单位负责人审查,经分管领导签批后,上报“市交通运输局信息管理中心”。

(二)格式要求

发布的信息标题简洁,内容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数据准确,提报及时。{交通局法制信息报送范文}.

四、信息公开的考核

各单位负责人对信息报送工作要高度重视,当成日常工

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严抓落实,局办公室将实行信息资料报送工作每月通报制度。

我局首页栏目包括要闻动态(机构动态)、政策解读、公文库、业务信息、重点领域。具体提报要求如下:

机构动态栏目:农管处、运管处、监察大队、港航局每周提报1篇信息;其他科室每两周1篇信息。

业务信息栏目:农管处、运管处、监察大队、港航局每周提报一篇信息;其他科室每两周一篇信息。

政策解读栏目(解读上级或者外地跟本机关有关系的政策类信息):农管处、运管处、监察大队、港航局、驾培科、维修所、法制科、每月提报一次。

重点领域栏目:负责重点领域的相关科室每周提报一次 计划规划栏目:相关科室每半年至少提报一次。

人事信息栏目:政工科负责提报。

年度报告栏目:办公室负责提报、每年提报上一年的年度报告

公文库栏目:各科室制发的红头文件(包括即交字、即交呈),提报可以公开的相关红头文件。是否公开由负责科室自由裁量,原则上没有数量要求,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