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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陕西招生信息网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关于做好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购买高职单招网在线题库送关于做好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省内各普通高职教育招生院校,各市、杨凌示范区招生办(考试管理中心),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各县(区)招生办: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指导意见》(陕教生〔2015〕2号)精神,2017年高职分类考试成为高职教育招生主渠道,省内所有普通高等职业教育招生院校(含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招收普通高职专业的本科院校和成人高校,以下简称“高职教育院校”)全面实施分类考试招生。现就做好2017年我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类考试招生基本规则

(一)招生模式

分类考试招生包括以下4种模式:高职综合评价招生;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

省内6所国家级示范高职院校和9所省级示范高职院校,可在自愿原则下联合或单独组织单独考试招生,也可选择参加综合评价招生,但只能二者选其一。省内其他高职教育院校参加综合评价招生。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与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根据有关专项政策要求实施。

(二)申请资格

申请参加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报名,且符合资格要求。

(三)招生计划

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核准下达的招生计划,各高职教育院校不得擅自调整。

(四)招生章程

各高职教育院校依据《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指导意见》精神及本通知有关规定,制定规范细致的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和实施办法。请各校于2016年12月20日17∶00前将招生章程上传至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网址:

)公示各校正式录取新生名单。

(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

2017年我省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工作与综合评价招生同步进行,其他具体要求继续参照《关于做好陕西省高等职业院校免试招收中职技能拔尖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陕招生办〔2014〕21号)有关规定进行。招生院校所免试录取的考生,于2017年4月20日前到省招生办办理备案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三)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

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考生申请、测试考核、预录取、报到注册和正式录取备案等工作的时间节点和有关要求参照上述综合评价招生规定执行。

(四)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

按照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另行发文)执行。

三、录取资格认定

上述第(一)(二)(三)种模式的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已经被预录取但未在2017年4月18日17∶00之前到任何预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考生,其预录取资格自行取消,仍可参加包括普通高校招生统考在内的其他类型的考试招生;已经报到注册且已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的考生,不再参加包括高考统考在内的其他类型考试招生。考生到高职教育院校报到注册后,经省招生办核准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并公示,是认定考生录取资格的唯一依据。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新生,其招生性质、在校培养、毕业文凭等,与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考录取的新生完全相同。

四、实施分类考试招生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招生宣传

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由省招生办安排组织实施,各高职教育院校是分类考试招生的责任主体。有关高职教育院校,各市、县(区)考试管理部门以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包括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学校,以下简称“中学”)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高校招生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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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高职单招网在线题库送各方必须重视招生宣传工作,让考生全面理解我省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规定。各市、县(区)考试管理部门要广泛宣传,鼓励符合条件的考生踊跃报考。各高职教育院校要积极宣传院校专业培养、就业优势以及对考生的奖励优惠政策。严禁高职教育院校通过虚假欺骗性宣传、违规承诺吸引或欺骗考生入学,坚决杜绝一切不规范的招生宣传行为。

(二)严密组织实施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测试

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组成部分,各高职教育院校不得录取未参加测试的考生。

各高职教育院校必须按照以下要求组织实施测试工作:

1.开展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院校,针对普通高中学生应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针对“三校生”和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包括没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普通高中学生)应组织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开展单独考试招生的示范性高职教育院校,可单独或联合组织文化基础考试,并对不同类型的考生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

2.把安全保密和考风考纪作为组织测试工作的重点,制定周密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测试试题试卷安全保密、考风考纪良好、测试结果公平公正,切实维护招生考试的严肃性和公信力。对在测试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3.切实做好测试有关考务组织工作,特别是部分申报考生人数较多的学校,应合理安排测试考场和测试流程,消除一切可能影响测试正常进行的安全隐患,确保测试过程安全、有序。具备条件的学校,应将测试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进行。

4.必须严格按照招生章程确定的内容、时间、办法组织相应测试。测试过程各环节的工作责任务必落实到人。考生答卷、测试记录、成绩单等相关资料必须保存一年以上,确保可回溯倒查。

5.在学校所在地之外设置考点、组织测试,必须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上有关规定,周密组织、稳妥施考,不得恶性竞争,在组织测试前向设置考点区域所属市级考试招生管理部门书面报告备案并接受其监管。

6.根据近年工作实际情况,总结经验,主动发现并解决问题,积极应用网络技术,进一步提升管理与服务水平,为考生申请与应考提供更多的便利。

(三)严格依据招生章程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

各高职教育院校必须按照本校招生章程开展预录取以及后续工作,严格遵守以下要求:

1.是否预录取考生、预录取至何专业由招生院校决定,预录取过程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解释。

2.文史类招生专业只可预录取文史类、艺术(文)类考生,理工类招生专业只可预录取理工类、艺术(理)类、体育(理)类考生,单招类专业只可预录取“三校生”。艺术(文)或艺术(理)类招生,属于全省艺术类统考或联考范围内的专业,只可预录取参加全省艺术类相应专业统考、联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

3.必须按时准确将本校预录取考生信息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报送省招生办。陕西招生信息网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

4.预录取考生报到注册后,必须按时准确为已报到注册考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不得出现逾期办理、补办理、更换录取名单等违规行为。违者严肃追究责任。

(四)切实保证考生个人信息安全

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通过网络进行,考生网上申报工作结束后,各高职教育院校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下载所有申报本校的考生信息。各校所下载的考生个人信息只能用于本校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坚决杜绝将考生信息交予任何组织用于牟利,不得将考生信息交予中介机构开展违规招生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校际间交换考生信息。各高职教育院校对申报本校的考生的信息安全负责,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考生信息不被泄露。任何因信息泄露导致的遗留问题甚至法律纠纷,由相关高职教育院校负责解决。考生本人对自己的报考信息要严密保管,如若有意或不慎将信息泄露给无关方,由此产生与考生意愿相悖的后果,责任自负。

(五)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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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高职单招网在线题库送各高职教育院校,各市、县(区)考试招生管理部门,各中学等生源学校必须严格遵守“六不准”、“十严禁”和“26个不得”等招生工作纪律规定,切实维护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维护高校招生的公平、公正。

各高职教育院校要按照教育部及我省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要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切实把“十公开”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确保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要加强对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组织管理、决策程序和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并进行有效监督,确保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严禁高职教育院校不通过省招生办违规录取考生;严禁录取不符合政策和条件的考生;严禁高职教育院校雇用在校学生及社会中介机构组织生源并介入招生工作;严禁高职教育院校向中学教师及其他相关人员支付任何用以组织生源的费用;严禁提前发放录取通知书或提前组织学生到校报到注册。因高职教育院校违规招生带来的遗留问题由相关院校承担全部责任,并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陕西招生信息网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

请各市、县(区)考试招生管理部门将本通知转发至本市、县(区)所辖范围内有关中学,并要求各有关中学加强对本校教职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纪教育,加强对考生的指导,充分尊重考生本人的意愿。严禁中学教师包办学生报考手续,严禁中学教师有偿为院校组织生源。中学或中学教师参与违规招生的,一经查实,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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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陕西招生信息网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2016年陕西省成人高考高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2016年陕西省成人高考高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成人高校招生管理工作,保证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新生入学质量,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所称成人高校,包括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院。成人高校招生类型分为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和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3种。在校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包括半脱产、夜大学)和函授3种,其中脱产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四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业余和函授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五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半。

第三条 各类成人高校招生计划按照规定和批准程序纳入国家和省成人教育事业计划后方可招生。

第四条 各成人高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制订本学校招生章

程,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必须如实反映本校的实际情况,内容包括招生范围、学习形式、学制和年限、办学地点、录取原则、收费标准以及专业加试科目的时间、地点等。各成人高校应对本校招生章程的内容承担责任并负责处理遗留问题。

第五条 各类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招生。教育部颁布复习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确定考试时间,制定试卷评分标准。

统考科目按教育部颁布的《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2016年版)的要求命题。

第六条 省、市(区)、县(区)招办组织报名、考试等工作。新生录取工作由省招办组织进行。

第二章 计 划

第七条 2016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分省计划的编制工作使用教育部的“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分省计划编制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在网上进行。所有成人高校必须使用“系统”在网上编制分省计划(包括省属高校在本省的分专业计划)。其他各部门在计划编制工作中的职能执行教育部的规定。

各成人高校在分省计划编制过程中要充分体现成人高等教育为在职从业人员服务、以业余学习为主的特点,尽可能减小全日制脱产学习的在校生规模。

成人高校举办函授教育,只能在已按规定履行过函授站登记手续、并报教育部备案的省(区、市)招生。

医学门类中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藏医学、蒙医学、维吾尔医学、针灸推拿学、预防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和医学检验等专业不得安排函授招生计划。艺术类、外语类专业安排函授招生计划须经教育部批准。

各成人高校应在教育部已批准备案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高职(专科)专业目录范围内设置招生专业。

我省今年实施“成人高校报名办法和分省招生计划编制改革”试点工作,省属成人高校先公布专业目录,招生计划数待报名工作结束后确定。省招办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招生学校及招生专业目录,未向社会公布的学校和专业不得安排招生。

第三章 报 名

第八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起本、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5.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6.报考煤炭企业优秀职工单独招生的考生,必须符合“一线工作五年以上、或担任区队长、班组长及技术骨干、或获得过县团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条件,选报煤炭工程类单独招生专业志愿。

7.报考专升本免试教育的退役士兵或下基层服务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后服义务兵役退役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选报面向社会招生的专业志愿。

第九条 报名考试地点:考生必须在户口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

各市(区)招办要认真进行资格审查,严禁考生跨市(区)报考,坚决杜绝大规模有组织异地报考。一旦发现异地报考,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并追究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责任。

【第三篇】陕西招生信息网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2017年高考成绩查询

2017年高考成绩查询时间

陕西省招办通知,2017年陕西高考成绩及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发布时间提前,将于6月24日中午发布。

多年以来,陕西高考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高考成绩均于每年6月25日发布。今年,结合我省实际,为回应社会关切,高考成绩及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将提前至6月24日中午发布。

6月24日11:50,陕西广播电视台一套《第一新闻》(午间版)将直播“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高考分数线新闻发布会”。

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义,可登录电脑版“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申请成绩复核。高考成绩发布后,省招办开始受理考生成绩复核申请,原定结束时间不变。

各批次志愿填报时间不变。提前批次、单设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职业教育(三校生)单独招生志愿在6月25日12:00至6月28日18:00填报。本科三批、高职(专科)志愿在本科二批录取结束后填报。

【第四篇】陕西招生信息网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陕西省2017年高考政策发布:考试、志愿、录取办法

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要点)

01考试科目设置

文史、艺术(文)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文科综合、外语;

理工、体育、艺术(理)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理)、理科综合、外语。

外语分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6个语种,考生可任选其中一个语

种参加考试。

02各科目考试时间

03试卷类型

所有科目使用教育部统一命制的试题,外语科目包含听力考试,听力考试在笔试之前进行,其成绩计入外语科总分。

04成绩查询

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本人成绩及各科选择题作答字符串、非选择题各题得分。

05成绩复核陕西招生信息网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

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各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后,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进入“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窗口,按程序经过身份验证后提出复核。

06填报志愿时间安排

提前批次、单设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职业教育(三校生)单独招生志愿在6月25日12∶00至6月28日18∶00填报;

本科三批、高职(专科)志愿在本科二批录取结束后填报。

注:

报考外语专业及其他要求外语口试专业的考生,除参加统考外,还必须参加外语口试。口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报考体育、艺术类的考生,除参加文化课考试外,还必须参加专业课考试,具体要求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关于志愿填报

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批次设置为提前批次、单设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专科)批次。

单设本科批次为面向国家级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区)及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省级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区)定向招生。

单设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模式。

提前批次(包括艺术类、体育类)和其他特殊类型招生实行梯度志愿模式。

在考生分数、位次和各批次各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之后,考生登陆“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填报志愿。填报志愿分两个阶段进行,提前批次、单设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职业教育(三校生)单独招生志愿在6月25日12∶00至6月28日18∶00填报;本科三批、高职(专科)志愿在本科二批录取结束后填报。

考生位次按照参加相同科目考试的考生成绩共同参加排序的办法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列,即文史类与艺术(文)考生共同排列位次,理工类与艺术(理)、体育类考生共同排列位次,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照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的单科分数由高到低排列,总分、单科分数全部相同的,属并列位次。梯度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不计考生位次,考生总分相同即属并列情况。

2016年被录取但以各种理由主动放弃就读,又参加2017年高考的考生,将其上一年度主动放弃到录取院校就读的事实,记入其电子档案并提供给高校,招生院校可以将此作为退档理由,省招办予以同意。对2016年被二本及以上本科批次第一志愿院校按专业志愿录取、但主动放弃就读的考生,在公布本年度高考成绩时,将其位次排在同分数的最低位次。

关于提前批次本科

参加提前批次录取的文史、理工类院校和专业包括军队院校、国防生、公安院校、免费医学定向生、本硕分流培养、免费师范生(含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中的自主招生)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院校及专业。

其中,本科志愿设置分A、B、C三段,投档录取按三段顺序依次进行;参加提前批次录取的文史、理工类专科院校及专业不分段。

提前批次文史、理工类本科A段为军队院校、国防生、公安院校和专业,设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投档录取之后,未完成计划公开征集志愿。

提前批次文史、理工类本科B段为免费医学定向生。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投档录取之后,未完成计划公开征集志愿。

提前批次文史、理工类本科C段为除军队院校、国防生、公安院校和专业、免费医学定向生以外的所有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院校,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所有提前批次文史、理工类院校的专业志愿后都设有“愿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关于提前批次专科

提前批次文史、理工类专科包括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公安院校专科专业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高职院校专科专业,设3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同时设有“愿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所有艺术类、体育类本、专科院校和专业均参加提前批次录取。

其中,艺术类本科志愿填报在“艺术类提前本科”栏内,高职(专科)志愿填报在“艺术类提前专科”栏内。陕西招生信息网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

艺术类考生可根据自己专业考试类别,填报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1个专业志愿,不设专业调剂表态栏。

体育类本科志愿填报在“体育类提前本科”栏内,高职(专科)志愿填报在“体育类提前专科”栏内。体育类考生可填报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2个专业志愿,同时设有“愿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所有艺术、体育类考生不得兼报提前批次文史或理工类志愿,否则所兼报志愿无效。除提前批次外,艺术、体育类考生在其他批次可以填写兼报志愿,艺术(文)考生可兼报文史类志愿,体育、艺术(理)考生可兼报理工类志愿。

文史类、理工类考生不能兼报其他科类志愿。

本科批次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各设6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每所院校6个专业志愿;高职(专科)设8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G、H,每所院校6个专业志愿。平行志愿各批次不设置“愿录取到其他院校”的服从调剂表态栏目,每所院校设“愿录取到其他专业”的服从调剂表态栏。

自主招生类志愿安排在院校所在批次志愿栏目之前,分A、B两段。其中,A段为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设1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6个专业志愿,仅供符合条件并已公示的考生填报;B段为高校专项计划,设1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6个专业志愿,仅供我省65个国家及省级贫困县通过资格审核和相关高校考核合格且公示的考生填报。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中的自主招生,经公示并符合条件的考生,其自主招生志愿填报在提前批次本科C段第一志愿。

定向就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华侨大学预科、四川大学国防科研试验部队预科、边防军人子女预科志愿,分别设置在院校所在批次志愿栏目之后,顺序依次为:①定向就业志愿,②民族班志愿,③少数民族预科志愿,④华侨大学预科志愿,⑤四川大学国防科研试验部队预科志愿,⑥边防军人子女预科志愿。其中定向就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边防军人子女预科各设2个院校志愿,华侨大学预科、四川大学国防科研试验

部队预科各设1个院校志愿。定向就业院校设2个专业志愿,其余均设1个专业志愿。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在填报该段志愿时可选择相应的志愿。

单设本科批次

单设本科批次分A、B两段,采用平行志愿模式并单独填报。其中,A段为国家专项计划,设6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每所院校6个专业志愿,同时设有专业调剂表态栏;B段为地方专项计划,设4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每所院校6个专业志愿,同时设有专业调剂表态栏。

考生报考单设本科批次专项计划的条件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经县(区)招办资格审查并公示合格的考生可以填报该批次志愿。省招办将在该批次录取结束后,对被录取考生再行公示,如有举报且经查实存在资格造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录取资格,同时追究县(区)资格审查相关人员的责任。

征集志愿

各批次招生计划未完成时,采取征集志愿的办法进行补充。每批次正式投档录取后,省招办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公布征集志愿信息,同时将此信息发送到各市、县(区)招办。未被录取且符合征集志愿投档条件的考生可以上网填报征集志愿。

考生根据自己的报考科类,按照“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公布的学校和专业名称、代号、录取批次以及学校公布的招生章程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填报志愿。

填报志愿之前,考生必须认真阅读拟报考院校招生章程和网上填报志愿的说明及要求,根据高校招生计划,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确保志愿信息准确、有效。志愿确认后不可更改。逾期不予补报。报考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招生的考生,未填报相应志愿、或将志愿填报在规定栏目以外的地方,造成档案未投出以至于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因考生志愿填报失误或未按规定时间、规定程序操作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分数线的划定

【第五篇】陕西招生信息网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2016陕西西安中考录取结果查询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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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篇】陕西招生信息网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本科一批:文史类 511 分,理工类 470 分

本科二批:文史类 460 分,理工类 423 分

本科三批:文史类 381 分,理工类 344 分

高职(专科):文史类 225 分,理工类 200 分

艺术(文)文化课本科分数线299分,专科分数线158分;艺术(理)文化课本科分数线275分,专科分数线140分。美术类、播音编导类专业课统考本、专科分数线和省内院校其他艺术类专业课联考分数线已经公布,考生可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非美术、播音编导类的省外院校专业课分数线由各招生院校划定。

体育类文化课本科分数线281分,专业课统考分数线73分。专科计划在本科录取结束后顺延录取。

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三校生)本科分数线200分,专科分数线120分。 各军队院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照教育部、中央军委有关部门文件规定执行,解放军昆明民族干部学院、武警工程大学的武警指挥类专业和武警警官学院的武警指挥类专业执行本科二批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余招生院校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本科一批最低控制分数线。

国防生录取执行院校普通本科所在批次的分数线;如普通本科在陕无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中央军委有关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公安院校录取分数线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文件规定执行。

提前批次的文史、理工类本科录取执行招生院校正常录取所在批次分数线。提前批次的文史、理工类专科录取,执行本科三批最低控制分数线。

免费医学定向生执行本科二批最低控制分数线,安排在提前批次B段投档录取。免费医学定向生只招收农村考生。分数相同时,定岗单位所在县生源优先录取。

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的单设本科批次,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批次内生源不足,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可适当降分征集志愿录取,确保完成招生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