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作文体裁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

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


篇一:《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方案》

为有效打击和处置各种形式的非法集资活动,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从保证经济金融安全运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高度出发,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地方为主、部门配合、职责明确、打防并举、综合治理、重在治本”的总体思路,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健全管理、预防、处置非法集资的工作机制,及早消除各类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非法集资活动的发生和蔓延,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快速反应,及时果断。发现非法集资的苗头和线索以后,各有关地区和部门必须果断采取措施,及时摸清情况,快速高效地遏制非法集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处置,从源头上防止非法集资活动的蔓延。

(三)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市政府对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的工作实施统一部署和协调。各市(县)、区政府应根据市统一部署,负责本市(县)、区辖区内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的具体操作,市与市(县)、区有关部门之间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四)积极妥善,维护稳定。各级政府应积极稳妥地处置非法集资活动,做好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维护社会稳定。

三、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

(一)工作机构

建立市政府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案件工作机制。成立####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副秘书长、市政府金融###、##########市检察院、市委宣传部、市综治办、市信访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监察局、市国家安全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住保房管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信电局、市政府金融办、市政府法制办、无锡工商局、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等部门和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金融办。(名单见附件)

(二)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1.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在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和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贯彻落实国家、省处置非法集资的方针政策,统领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2.研究制定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政策措施,研究确定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的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研究决定重大案件的处置工作。

3.根据有关单位请求,协调成员单位开展对非法集资的调查取证、性质认定、维护稳定等处置工作。

4.督促和指导各市(县)、区政府开展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5.办理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和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

(三)工作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市政府金融办:承担工作小组办公室工作。

2.####分局:协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负责与省银监的沟通联系;负责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非法集资案件的监测、调查、认定和处置;协助、配合市有关部门对非法集资案件进行定性和处置。

3.市公安局:受理非法集资案件的举报,及时依法立案侦查,依法查询、冻结、扣押和处置涉案资产,最大限度挽回经济损失、保护群众利益,参与非法集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4.市监察局:配合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非法集资案件的查处工作。

5.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负责非法集资犯罪案件的起诉、审判等工作。

6.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负责处置非法集资活动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

7.市综治办:指导和协调重大非法集资案件查处工作;将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考核内容。

8.市信访局:负责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的接待群众上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9.市财政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和查处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1#####:在职责范围内,受理社会公众的投诉举报,依法认定非法集资活动的性质,并进行查处。

11.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市内涉及非法集资处置相关政策规定的审核、咨询等工作。

12.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负责监测非法集资活动的资金支付结算方式、资金流向等情况,协助有关单位开展非法集资活动的查处工作。

13.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民政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住保房管局、市建设局、市信电局:负责管辖范围内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工作,并按照工作小组要求,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性质认定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非法集资案件的查处和善后工作。

14.各市(县)、区政府:负责建立本地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的组织,完善对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预警机制,组织开展相关行动,负责本地区非法集资的查处和善后工作,将市工作小组部署的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四、工作机制

(一)加强监测预警。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本单位、本行业及时有效的监控预警体系,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理,切实做好非法集资活动的防范预警工作。要按照监管职责,对可能发生非法集资活动的业务领域和区域,要定期组织排查;要畅通群众举报、新闻监督等信息采集渠道,及时获取非法集资的线索信息;对可能发生的非法集资行为,要积极采取相应的管理、控制措施。

(二)及时报送信息。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信息交流和协调沟通,建立健全本单位、本行业反应灵敏的信息报告体系。要分析研究非法集资活动的方式、特点及演变规律,拓宽信息渠道,及时发现在本单位管辖范围内发生的非法集资活动。经预警、排查、分析或接到有关报告、群众举报后,对已发现、掌握的涉嫌非法集资情况,及时书面报告工作小组办公

室。对可能发生非法集资行为的动向及相关信息,及时报告工作小组办公室。对已发现的非法集资活动,要做好相关的前期调查取证工作。

(三)快速登记交办。工作小组办公室在接到相关成员单位的报告或群众举报及新闻媒体的报道后,对涉嫌非法集资的案件,应快速予以登记,并根据非法集资活动所涉部门、行业的具体情况,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工作小组办公室应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交办。对于重大非法集资案件,在登记的同时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四)缜密调查认定。涉嫌非法集资案件由工作小组办公室组织、督导各相关地区和部门,依据工作职责和实际需要,及时开展调查取证和认定。调查取证一般以公安为主办单位,工商、税务及其他相关部门配合参加。公安、司法机关可对法律规定明确、案情较简单且证据确凿、政策界限清晰的非法集资案件,依据职权直接认定;对于定性存在分歧的案件,公安、司法机关应向工作小组办公室报告,由工作小组办公室要求行业监管部门出具行业认定意见,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应积极配合;对于案情复杂,一时难以判断确定的,应报工作小组研究商议确定。

(五)迅速案件查处。对已定性的非法集资案件,在工作小组的统一部署下,由各市(县)、区政府组织公安部门对涉嫌非法集资案件进行取证和立案侦察,并做好非法集资活动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稳控工作。公安机关对案情单一、波及面不大、维稳压力小的非法集资案件,应快侦快破,从速查处。对重大非法集资案件,应由各市(县)、区政府及时上报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小组,集体研究查处方案,组织专案组进行查处。

在查处过程中,对存在轻微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限期整改,促其规范;对于严重违法违规经营,且整改不到位、风险较大的机构,应依法取缔和关闭,加快进入司法程序。

(六)加快案件审判。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检察院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非法集资案件、特别是重大案件要提前介入,提供法律支持。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严把证据关,依法准确认定罪名,并根据宽严相济的原则,作出罪刑相符的判决。对已进入司法程序的非法集资案件要从快审理,依法判决,注重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检察院要加大对涉及非法集资案件批捕、起诉、受理和审理工作的督促和指导。

(七)稳妥资产处置。在工作小组的统一部署下,由非法集资发生地各市(县)、区政府负责做好债权债务的登记、清理、清退及善后处置工作。处置工作的进展情况及结果要及时通报工作小组办公室。

篇二:《XX县关于开展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情况汇报》

XX县关于开展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情况汇报

为促进县域金融环境健康发展,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我县积极开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现就开展非法集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密切关注非法集资的新动向、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预防和遏制非法集资的产生

我县结合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的开展,站在维护县域经济金融秩序稳定和促进和谐乌什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非法集资的严峻形势和危害后果,密切关注非法集资现象的新形势和新情况,尤其是在房地产、林业、农业等多发领域和以投资开发、民间借贷等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情况重点关注。对案件线索和问题隐患,努力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报告、早查处,主动靠前,及早跟进。目前我县大规模的非法集资的现象基本上已得到有效的遏制。出现的新动向是单位内部和小规模的非法集资现象仍然存在。产生非法集资的主要原因是目前我们的投融资体系尚不完善,投融资渠道还不很通畅。一方面是企业发展需要资金却难以从正规渠道融到资,一方面是始于非法集资的暴利驱动,由于老百姓手中持有大量闲臵资金但金融投资方面欠缺法律知识,这就成了非法集资滋生的土壤。由于当前缺乏健全非法集资处臵工作机制,打击非法集资工作进展不顺利,致使我县小规模非法集资现象仍然存在。当前我们遏制非法集资的措施主要是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增强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和对非法集资活动的抵御能

力。广泛利用电视、广播、横幅、标语、会议宣传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家有关防范和处臵非法集资活动的各项政策措施,教育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从源头治理非法集资滋生和蔓延的环境;从多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特点,剖析典型案例,增强公民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认清非法集资的危害性。要求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县政府转发的《国家、自治区地区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各部门工作实际,制订相应的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参谋服务作用,积极帮助县委、县政府解决问题,切实推动我县处臵非法集资工作。

二、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应对处置非法集资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大力推动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目前我县处臵非法集资现象面临的困难主要是我们难以在第一时间掌握非法集资的源头。非法集资形式多样,手段隐蔽,欺骗性强,不仅给集资群众造成了无法挽回的经济损失和精神痛苦,而且扰乱了国家金融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危及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针对非法集资现象,我们首要的是加大处臵力度,积极稳妥地做好非法集资善后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非法集资活动的处臵力度。对社会影响较大、性质恶劣的,应做好前期调查取证工作,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及时组织部署,以高压态势予以严厉打击,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活动的势头,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对于影响极为严重和涉嫌集资诈骗的,要及时移交司法部门,从重从快打击,增强威慑效果。各部门要切

实做好处臵非法集资案件的组织查处和督促债权债务清理清退等善后处臵与维护稳定工作。县处臵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及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协调和监督指导,坚持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做好善后处臵工作。非法集资案件有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组建单位或批准单位的,由各乡镇人民政府会同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组建单位或批准单位负责组织督促债权债务清理等工作;没有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组建单位或批准单位的,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负责债权债务清理、督促相关企业或个人清退。

三、全力开展调查研究,充分认识民间融资、民间借贷,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受宏观调控和当前经济形势的影响,民间融资和民间借贷逐渐成为一些企业和个人融资的主要渠道。就目前来看,我县民间融资的方式主要表现在个人间融资、企业间融资、企业向个人融资、个人向企业融资等方面。个人间融资主要表现形式为:一是亲朋好友间的临时调剂,一般不付利息;二是熟人间的互助会,带有合作、互助性质,利率一般与贷款利率相近;三是个人集资,期限相对较短,风险相对较大。企业间融资主要是相互间有业务往来或具有关联关系的企业间的资金借贷,个别实力雄厚的企业,除了凭自己的信用向银行贷款满足自身需求外,同时向相关企业和个人提供资金,甚至提供贷款担保以收取手续费。在房地产开发等个别行业,还有一种特殊的借贷形式,就是个人向实体“投资”(或通过其他个人),回报相对固定。企业向个人融资主{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

要表现为企业向内部职工集资和向社会公众集资两种,利率一般略高于银行贷款利率。这类企业大都业绩优,信誉好。个人向企业融资主要是个人向“寄售”、“寄卖”或“典当”行融资。期限很短,一般几天至几个月,利率高。此外,还存在一些非法的民间融资活动。如高利贷、乱集资以及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存款、放贷等非法金融活动。当然,一些非法活动、非法个人(如赌博)和不能从正常渠道获得资金的经济主体(如国家禁止项目、高负债者)也往往通过“地下金融”和民间渠道寻求资金。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处置非法集资联席会议的职能作用,进一步落实当前各项工作措施

近年来,我县虽然没有较大非法集资活动案件的发生,但是部分小规模集资现象仍然存在,并向多领域和职业化方向发展,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和金融安全,防范和处臵非法集资工作将面临新的考验。作为政府部门,我们主要是采取以下措施来应对防范非法集资活动。一是加强舆论引导和法制宣传。 非法集资活动内容复杂、形式多样、欺骗性强、蔓延速度快,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因此,必须加强舆论引导和法制宣传,增强公众的风险意识和法律意识,提高公众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由县政府办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传媒,宣传依法处臵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提高社会公众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引导其远离非法集资。加大对典型案件的公开报道力度,以专栏文章、专题节目等方式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震慑犯罪分子,形成对非法集资的强大舆论攻势。二是加强对非法集资

广告的审查和管理。加强融资广告监测,及时发现和查处虚假违法融资类广告。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以吸收存款,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或其他债权凭证的形式,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活动,不得以任何方式发布广告。商品营销、生产经营活动的广告不得出现保本、保证无风险等内容。房地产销售、造林、种养殖、加工承揽、项目开发等招商广告,不得涉及投资回报、收益、集资或变相集资等内容。三是加强对资金融通相关中介机构的市场准入管理。县内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担保公司、投资公司、担保投资公司等中介机构的市场准入管理,严格控制不法分子利用合法平台开展非法集资活动,要求各类机构严格按照业务范围开展业务,并加强日常的监管,对超出经营范围,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机构,依法进行打击。四是及时调查、认定和处臵非法集资案件。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政策界限清晰的非法集资案件,严肃认真查处;对重大案件、且达到一定规模的案件或政策界定不清案件,报请市级防范和处臵非法集资联席会议审核查处。五是改善信用环境,努力满足农村居民和中小企业合理的金融服务需求。坚持“查防并举、疏堵并用”的方针,在从重从快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同时,采取综合措施,改善信用环境,提高服务水平,不断满足我县广大农村居民和中小企业合理的金融服务需求。金融机构创造条件增加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合理布局网点,增设新的金融机构,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覆盖面。不仅进一步鼓励引进项目,发展经济,而且对企业的经营活动加强管理和引导,切实解决企业财务管理不规范、信用评级体系不健全、

篇三:《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工作方案》

关于印发2015年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

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落实总行深入和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宣传教育取得实效,省分行制定了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大和中纪委十七届七中全会精神,采取有效措施,深入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事件的发生,维护经济社会、金融秩序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为出发点,提高社会公众、员工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培养正确的投资理念,营造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舆论氛围。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震慑犯罪份子,并以此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增强宣传效果,建立起上下联动、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

三、主要内容

(一)组织员工学习《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严禁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参与民间融资活动的通知》(银监办发?2012?160号)、总行《关于进一步排查员工涉及社会融资行 为的紧急通知》和关于开展我行员工涉及社会融资行为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使广大员工熟悉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基本规章制度,遵纪守法,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活动。

(二)大力宣传《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国务院第247号令)、《刑法》等有关非法集资的处置政策,明确非法集资是违法犯罪行为,法律不予保护,政府不会买单,增强“非法集资者责任自负和风险自担”意识,教育群众远离非法集资。

(三)大力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利用近年来查处的典型非法集资案件,以案说法,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和风险性,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性,教育和引导员工自觉抵制非法集资,并向相关部门举报非法集资线索。

(四)加强对涉嫌非法集资广告的宣传,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投资理财,培养理性投资观念。

五、主要方式

(一)设置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在办公楼外墙,悬挂宣传条幅,或通过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