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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机械加工间的安全与卫生制度管理


第一篇、机加工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关于机械加工间的安全与卫生制度管理

浙江恒太机械有限公司

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公司全面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公司负责人和各部门负责人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生产人员、生产管理员和与生产相关的其他人员。

第五条 本制度经总经理签署后,自公布之日生效。

生产安全管理

安 全 生 产 教 育 制 度

一.安全教育的规定

1.必须认真地对新工人进行安全生产的入厂教育、车间教育和现场教育,并且经过考试合格后,才能准许其进入操作岗位。

2.对于从事特种作业的工人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操作技术训练,经过考试合格后,才能准许他们持证上岗操作。

3.建立班前班后教育制度,对员工进行经常的安全教育。并且注意结合员工文化生活,进行各种安全生产的宣传活动。

二.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形式和方法

1.三级教育:在工业企业所有伤亡事故中,由于新工人缺乏安全知识而产生的事故发生率一般为50%左右,所以对新工来厂实习人员和调动工作的工人,要实行厂级、车间、班组三级教育。

A.厂级安全教育(行政部):①工厂的性质及其主要工艺流程;②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管理体制;③本企业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及状况、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④工厂内特别危险的地点和设备及其安全防护注意事;⑤新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内容。

B.车间安全教育(部门主管):①本车间的生产性质和主要的工艺流程;②本车间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③本车间的危险部位及其应注意事项;④本车间的安全生产的一般情况及其注意事项;⑤本车间的典型事故案例;⑥新工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和遵章守纪的重要性。

C.班组安全教育(主管、班长):①班组的工作性质、工艺流程、安全生产的概况和安全生产职责范围;②新工人将要从事的生产性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其它有关安全知识和各种安全防护、保险装置的作用③;工作地点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的具体要求;④容易发生工伤事故的工作地点、操作步骤和典型事故案例介绍;⑤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保管;⑥发生事故以后的紧急救护和自救常识;⑦遵章守纪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各部门(车间. 班组)须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思想教育会议, 主要是正面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选取典型事故进行分析,从事故的政治影响、经济损失、个人受害后果几个方面进行教育, 并将“会议记录”送交行政部。

安 全 生 产 检 查 制 度

安全检查是发动和依靠群众做好劳动保护工作的有效办法,是落实党的劳保政策,检查和揭露不安全因素的好形式,也是预防和杜绝工伤事故,改善劳动条件的一项得力措施,还可以达到交流经验,互相促进、互相学习的作用。

1.安全检查的内容

(1) 查有无进行三级教育;

(2) 查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公开张挂或放置;

(3) 查在布置生产任务时有无布置安全工作;

(4) 查安全防护、保险、报警、急救装置或器材是否完备;

(5) 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及正确使用;

(6) 查工作衔接配合是否合理;

(7) 查事故隐患是否存在;

(8) 查安全计划措施是否落实和实施;

2.安全检查的形式

安全检查的方法有:经常性检查(如班组月查、周查;日查和抽查等)、专业性检查(如防寒保暖、防暑降温、防火防暴、制度规章、防护装置、电器保安等专业检查等),还有节假日前的例行检查和安全月、安全日的群众性大检查。各车间.班组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卫生检查(评比), 并将书面记录送交行政部。

另外,教育班组成员养成时重视安全、经常注意进行自我安全检查的习惯,是实现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的最重要方式。

3.自我安全检查要点

每一次生产事故,直接受害最大的都是第一线的生产人员,因此必须学会自我安全检查。特别是对于那些刚到新岗位的工人,要坚决制止“边干边学“的极端错误做法。自我安全检查可分五类注意事项:

(1)工作区域的安全性:注意周围环境卫生,工序通道畅通,梯架台稳固,地面和工作台面平整。

(2)使用材料的安全性:注意堆放方式,装卸地方大小,材料有无断裂、污染或特殊要求,运输、搬运方法等情况。

(3)工具的安全性:注意是否齐全、清洁、有无损坏,有何特殊使用规定、操作方法等。

(4)设备的安全性:注意防护、保险、报警装置情况,控制机构、使用规程等要求的完好情况。

(5)其它防护的安全性:注意通风、防暑降温、保暖情况,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和正确使用,衣服鞋袜及头发是否合适,有无消防和急救物品等措施。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度

一.总经理的安全职责

1、 企业的总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 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 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的投入;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4、 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5、 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6、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7、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二.各部门的安全职责

各职能部门是企业实施行政管理职能的机构,应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的责任。

(1) 负责组织其分管业务范围内发生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2) 负责处理本部门内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3) 检查本部门内人员对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4) 负责本部门的安全技术、安全规程、安全防范措施等项制度的建设。

(5) 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工作。

三.车间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厂长、主管的安全职责(厂长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主管对分管业务的安全工作负责);

(1) 保证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法规、制度、指示在本车间贯彻执行。把安全工作敖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2) 组织制定车间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 组织对新工人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组织考核,组织班组安全日活动,及时解决工人提出的正确意见。

(4) 组织好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

(5) 组织全车间职工定期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护设备、安全装置、消防器材等处于完好状态。

(6) 严格执行有关劳保用品等发放标准。加强主护器材的管理,教育职工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7) 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注意保证现场,查清原因,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和厂长批准后执行。

(三不放过是指对发生有重大的设备事故应做到三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目的是防止重复发生类似事故。)

(8) 组织本车间安全管理网,配备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支持车间安全员工作,充分发挥班组安全员的作用。

四.班组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1) 组织职工学习、贯彻执行企业、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

(2) 组织参加安全日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3) 负责组织对新工人进岗安全教育。

(4) 组织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加以消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参加和协助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5) 搞好安全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和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材。

(6) 搞好“安全月”、“安全周”活动和班组安全生产竞赛,表彰先进,推广经验。发动群众,搞好文明生产,保持作业现场整齐、清洁

五.生产工人的安全职责

(1) 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劝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 精心操作,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3) 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能报告,严格保护现场,作好详细记录。

(4) 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处理和报告。

(5) 加强设备维护,保持作业现场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 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要妥善保管.正V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7) 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8) 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

(9) 接受事故调查,如实反映有关情况。

第二篇、机加工车间安全生产规定

关于机械加工间的安全与卫生制度管理

机加工车间安全生产规定

为维护车间安全生产,保证员工人身安全,保障车间生产安全有序进行,特制订此安全生产规定,车间所属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执行。

1、劳保着装

进入机加生产现场,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穿着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制服与劳保用品。

(1)操作机床时,工作服的领口、袖口必须扣严,严禁散袖,以防止机床运转部件将袖口卷住,造成操作人员人身伤害事故。长发者佩戴工作帽,将头发全部拢进工作帽内。

(2)操作机床时,严禁佩戴任何手套,以防运转机械卷住,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3)操作机床时,需佩戴护目眼镜,防止飞屑迸入眼中,造成伤害。

(4)操作角磨机打磨时,需佩戴护目镜、口罩,以防止异物迸入眼中以及尘肺病的产生。

(5)机床清除铁屑时,严禁直接用手清除,需用专用工具进行处理,必要时停车清除。

(6)机床启动时,皮带防护罩必须处于关闭状态。

以上规定所有机加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初次违犯者,给予操作者50元处罚,给予当班班长50元处罚;二次违犯给予操作者100元处罚,给予当班班长100元处罚;三次违犯给予操操作者停止工作反省并处500元罚款,直至正确认识自身所犯错误,作出书面保证,经车间主任、总工、安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上岗工作,同时给予当班班长200元处罚。停工期间,由公司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工资停发。对自身错误认识不清,拒不改正者,公司对其辞退处理。

2、特种作业

机加车间所有的车床、铣床、钻床、插床均有专人进行操作,无操作资格者,严禁进行操作。

(1)除机加班组负责人正常安排岗位调整外,严禁机加员工私自串岗操作。私自串岗操作者,首次罚款50元,二次100元处罚。

(2)外来人员(除由综合部安排的面试人员外)严禁私自操作机床等特种设备,违者给予操作者罚款100元,机加班当班班长没有及时制止,罚款50元;制止不听从者,停工反省并处200元罚款。

3、电气设施

机加车间所有用电设施,发生异常情况,或需要增加电气设施,必须先通知当班班长,由当班班长告知车间主任,车间主任安排专业电工进行处理,非专业人员,严禁私自进行操作。

(1)机床机械部分故障,维修前必须进行断电,必要时设置专人监护或悬挂警示牌,预防触电与误操作。

(2)机床、电气设施发生故障,当班班长及时通知车间主任,由车间主任安排专业电工进行维修处理。其他不具备操作资格的人员,严禁私自进行操作,初次违犯者罚款100元,;再次违犯,给予200元处罚。

(3)因工作增加电气设施,班组必须先向车间主任提出申请,批准后,由车间主任安排专业电工进行安装。严禁私自乱接用电设施业与电器设备。

北京市金索恒盾防护设备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十二月六日

第三篇、机械制造公司加工车间班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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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安全教育培训职责

第三章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

第四章 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第五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员工的安全培训,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防范能力和操作技能,依据《加工车间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有关安全教育制度的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班组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二章 安全教育培训职责

第三条 班组长负责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并负责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四条 每位员工都必须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应急演练,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三章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

第五条 班组要定时组织人员学习《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条例》和事故案例的分析,以及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以及公司所下达的安全文件。

第六条 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生产技术和环境卫生知识。

第七条 对新进班组人员做好班组级安全教育,并作好记录,学习完成后考试合格,班长签字,个人签字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八条 对工伤、病假、事假、下岗、休假返岗人员进行复工安全教育。并作好记录,学习完成后考试合格,班长签字,个人签字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九条 遵照车间规定开好每周四的安全活动会,以班组检查到的安全隐患、违章行为、事故案例为题材进行安全教育,做好总结。

第十条 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培训必须根据车间安排,经培训中心培训,取证后方可持有效证件上岗。关于机械加工间的安全与卫生制度管理

第四章 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第十一条 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时间不少于16学时,内容应包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操作程序、动作标准、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卫生事项、典型事故案例、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常使用方法等项内容。

第十二条 日常安全教育分为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会、班前安全教育培训、主任安全讲话、复工后的安全教育、调换工种的岗位安全教育、五新安全教育、临时性、季节性的安全教育等多种形式。

一、周安全活动会

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会以班组为单位进行活动,由班组长组织,应做到时间、内容、人员三落实,每周活动时间为周四下午16:00~18:00时。安全活动员工要做好学习记录,要求字迹工整、清晰,内容详实。每月由班组长检查确认。

二、复工后的安全教育

1、凡公出、病事假等长时间脱离岗位的人员复工时,必须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教育内容主要为安全管理制度;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及生产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安全措施、安全操作方法;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2、脱岗三个月之内,进行不少于8学时的班组级教育;脱岗三个月至六个月之内,进行不少于16学时的车间、班组两级教育;脱岗六个月以上,进行不少于24学时的厂级、车间、班组三级教育。

三、临时性的安全教育

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者,除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外,要对其进行停工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8学时,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恢复工作。对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的责任者,要进行离岗教育。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班组全体员工。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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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车间管理规定

一、劳动纪律:

1、员工必须遵守厂规厂纪,违反者按《违反厂规厂纪处罚条例》处理。

2、员工上班应做到不迟到、早退,严格按照车间轮班制的作息时间进入工作岗位,不到岗者作迟到处理,下班时间未到离岗者按早退处理,迟到一次罚款5-20元,早退一次20元,矿工一次罚款50元。没到下班时间不允许离开自己的岗位,更不允许站在门口喧哗、聊天、擅离岗者罚款10元。

3、上班时间不得串岗闲聊,不允许大声喧哗,打闹嬉笑,更不得擅自出厂,有事离岗必须向组长或车间主任请示,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开,如擅自离岗被发现一次罚款20元。

4、上班时间不得带小孩进厂区,不得在车间用手机发短信、打游戏、吃零食、发现一次罚款20元。

5、不得酒后上班,违者罚款一次500元,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自行承担;吸烟要到指定区域,不得在车间内吸烟,违者罚款20-50元。 6、有事须写请假条,经班组长签字后交车间主任批准,原则上每个班组请假不得多于2人,车间主任只有准假3天的权限,超过3天需报公司分管副总批示,不假而归按旷工处理,每天罚款50-100元。 7、下班前,须将自已机床上设备卫生清理彻底,设备包养维护工作完成后交班才能下班。对卫生不达标或未清扫者将视情况一次罚款10-

50元。

8、服从指挥,听从安排,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不得顶着不办或消极怠工,不得赌博或打架斗殴,违者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者将建议公司给予行政处罚直至开除。

二、现场管理制度

1、保持现场良好的工作秩序,创造亮丽、舒适的工作环境。

2、积极参与“5S”管理活动,保持车间内的整齐、整洁。工作台必须定位摆放,不得放置与生产无关的物料,废品应放置在不合格品箱内,合格品与不合格品不得混放。

3、操作者对在制品必须轻拿轻放,严禁野蛮操作,严禁扔甩产品,由于人为操作不当造成产品磕碰伤,发现一次罚款5-50元。

4、现场在制品,原则上要求是“不落地加工”,掉在地上的工件应马上捡起,地上发现掉落工件,对当事人实施5元/件罚款(机床范围内由当班操作者承担,公共区域由对应搬运者承担)。

5、下班时每位员工必须按照“数控机床保养内容”进行清扫与保养机床,。

6、爱护公司财产,严禁在机床设备上人为刻划,留下痕迹,一经查实将给予50元的处罚。

7、下班打扫卫生后,辅助工具应放在指定区域(扫帚、桶、抹布统一放在车间回用品库房)、工作台摆放端正,并保持现场的整齐整洁,如发现违规放置者,将处以20元的罚款。

8、要求车间设备卫生以班为单位每天清扫、清洁;车间每周六安排

以班组为单位对各自班组所有设备和个人工具箱大扫除,不参加大扫除者按旷工上报公司。

9、工装(各类夹具、拉刀、法兰盘)更换后及时归还车间库房;当班产品完工后,检具(样齿、打标座、塞规、环规等)及时归还车间库房,不得长时间摆放现场,一经发现摆放超过2小时将对当事人处10元罚款。

三、生产工艺管理制度

1、生产工艺是确保产品质量的基础,所有员工应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2、严格按照图纸加工,每班生产的首件产品必须送检并经检验员确认签字后方可连续生产,生产过程中必须经常进行自检,如发现批量报废罚款50元,并根据损失情况进行赔偿。每班产品的加工情况必须如实填写到流转卡上,不填写或乱填工艺卡加工数量者,工资不予核算,如造成车间损失将由当事人承担。

3、员工在未经工段长或主任的允许下,不得擅自更改机床内的任何程序,一经发现,将处以50~100元的罚款。

4、机床设置的参数与倍率严禁擅自改动,如发现擅自更改程序或参数的,发现一次处罚40元。如因其它人为原因造成机床损坏的,将根据公司有关规定从严处罚500-1000元。

5、机床启动按钮上的保护罩严禁擅自旋开操作,机床电器柜、铁屑挡板严禁打开或取下,一经发现处当事人10元罚款。

6、设备日常点检工作按要求执行,设备运行如有异常及时反映给维

修人员和工段长,严禁设备带病作业。

7、机床加工产品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如因人为操作不当导致刀具、夹具损坏的照价赔偿。

8、量具、百分表到期及时送检,逾期不送检将重处。 四、安全生产制度

1. 现场生产员工应该严格按照生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车间禁止酒后上岗,生病员工(需出具医院相关证明)不得安排上岗,以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3.员工严禁穿拖鞋、高跟鞋和不利于安全生产的服饰上班,女员工长发应盘于头顶,否则自己承担后果。

4.车间不得安排员工带病工作或超负荷工作,否则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5.在开机工作前,要对机器进行检查,确认无异常后可以开机,空机运转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才可以正式生产操作。

6.在工作中发现机器异常时,应该停机检查或请专业维护人员进行修理,严禁擅自进行修理工作。

7.下班前应该关闭机械、切断电源,将工作区域清理后才能离开现场,不设备得空岗运转。

8.对电器线路不得擅自移动,不得私自搭接,发现有电路电线裸露.损坏要及时反映,安排专职电工修理。

五、奖惩制度

1、奖励制度

下列情况下奖励直接相关人员(奖金额50-500元)、

a、制止了不合格品或不合格扩大化

b、突击紧急生产任务并超额完成者

c、在技术、质量、工艺上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确有成效者 e、对违反厂规厂纪,车间管理规定积极举报经查属实者 d、有其他突出表现者

2、惩罚制度

a、影响他人工作者,一次罚10元

b、不按时完成生产任务者,将扣除未完成数的双倍定额工资 c、损坏公司财物者照价赔偿,故意损坏者加罚100元

d、违反机加工车间管理规定的相关制度者

本规定从宣布之日起生效!以上奖惩制度均实行现金制,罚款奖励请相关人员在通报公布后7天内在车间办公室领取,奖惩情况以后每月公布一次。

众友公司第三车间

第五篇、机械加工车间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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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规章制度

为确定生产秩序正常运作,车间管理需要,特制定本条例如下:

1、 按厂部规定的时间上下班。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者,一次罚款20元。

2、 在上班时间严禁有离岗、闲聊、看报纸、手机的行为,违者一次罚款20元。

3、 爱惜公物,有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者,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一经发现立即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视情节轻重送公安机关处理。

4、全体员工要有互尊互爱的精神,严禁打架斗殴,如有发生,先动手者,处以500元以下罚款,并承担医药费用,情节严重者,开除出厂。关于机械加工间的安全与卫生制度管理

5、家庭有特殊情况,预先请假,未经允假而离岗的一次性罚款30元。

6、 员工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不开无人机、不点无人灯、气瓶及时关闭,如有违反,一次性罚款30元。如有造成设备损坏的,全额赔偿。

7、 所有员工做好车间的清理、清扫工作,必须保证车间的整洁,如发现车间地面肮脏、有烟头杂物、工作台面凌乱,处以20元罚款。

以上条例请各位员工认真执行,车间主任监督,如有违反严肃处理,并追究车间主任责任。

盐边县万桦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生产车间管理制度

一、工作职责及处罚办法

1、上时按要求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挂好上岗证, 违者每次处以5元罚款,工作服不得穿出车间, 违者罚款20元。

2、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部指令,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 违者每次处以20元罚款。

3、车间如遇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不符合规定,有权拒绝生产,并报告质保部和生产计划部。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将按《质量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4、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工艺规程和sop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标准,在操作的同时并作好记录,违者每次处20元罚款。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将按《质量管理条例》进行处罚。造成安全事故者将交公司处罚。

5、按照GMP、《医疗器械生产条例》要求对原辅材料、包装材料进行管理并作好记录,违者每次处以20元罚款。

6、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光洁。操作人员下班前均要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违者每次处以20元罚款。

7、车间生产所剩的边角余料将由专职人员运出车间,由有关部门统一处理,未按时运出车间,每次处以10元罚款。

8、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违者每次处40元罚款。

9、设备维修人员、电工必须跟班作业,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对影响生产者每次处20元罚款。

10、禁止在车间聊天、嘻戏打闹,违者每次处以20元罚款。

11、车间员工必须服从车间安排,对不服从安排、谩骂者每次处以50元罚款,对人身攻击者每次处以100元罚款并交公司人事部。

12、对盗窃公司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行政部处理。

13、本部门人员违反制度当月罚款达100元以上,车间负责人按其金额的20%处罚,车间副职分管人员当月罚款金额在100元以上,

按其金额的25%罚款(本制度不包括第11条)。

二、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行为规范。关于机械加工间的安全与卫生制度管理

“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能”主要是指工作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三、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四、本制度从二○一一年十二月一日起执行。

工业企业质量责任制

质量责任制 1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全体职工的质量工作行为,使考核和工作制度化,杜绝职责不清、工作不到位、考核不严、处罚不准确等现象的发生,从而达到提高产品质量的目的。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部全体正式职工和临时工。 3 考核办法 质量部和/或公司决策层授权考核人员根据违规行为的情况、性质、对产品影响程度,对顾客的影响程度以及违规行为发生时的主客观原因,把违规处罚程度分为1000元、500元、300元、200元、100元、50元六个等级。500元以上处罚由质量部报总经理办公室审定,总经理批准,以专题通报公布。 4 具体内容 4.1 技术中心 4.1.1 产品设计室 a) 在产品设计中,由于结构、尺寸、技术参数等不合理,造成产品质量不可靠,满足不了顾客的要求,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给予200元以上处罚。 b) 对于新产品试制、设计技术人员要跟踪到车间,负责验证可靠性。如果在投放顾客50台(套)内,满足不了顾客要求,技术人员负有跟踪、验证责任,对责任者要分别给予200元以上处罚。 c) 为满足顾客对产品质量改进的要求,产品设计室必须及时补充、修改有关技术标准、图纸、资料等。若因补充、修改不及时,影响产品质量或使质量问题得不到解决,每出现一次,对责任者给予100元处罚。 d) 在对产品回用审批程序中,产品设计室对超出标准的数据内容,有权决定使用,但对其质量影响负责,若因审批不慎重,不正确而发生质量问题,对责任者给予200元处罚。 e) 对在生产现场中出现的设计问题,原则上当天要给予答复,提出处理方案,若工作不负责任,互相推诿致使发生质量问题,对责任者给予200元或300元以上处

罚。 共9页 第1页 f) 在结构树编制过程中,若出现错误,对产品质量造成影响,给予100元处罚。 4.1.2 工艺室 a) 产品的工艺、工装、辅具等必须能满足产品的质量要求,若因设计失误造成生产加工装配等环节中,使产品质量出现不合格,每发生一例,对责任者要分别给予100元处罚。 b) 工艺必须对主要的加工、操作、包装等指导到位。若因漏缺工艺规定,出现产品质量损失,每发生一起,对责任者给予200元处罚。 c) 车间工艺员要严格监督工艺执行情况,若有明确工艺规定,长期不执行而得不到纠正,每发生一例,对责任者给予200元处罚。 d) 工艺管理人员应经常对车间工艺装备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于车间提出的技术问题,原则上当天要给予答复,特殊情况三天内提出处理方案。若工作不负责任,互相推诿致使发生质量问题长时间得不到解决,对责任者给予200元或300元处罚。 e) 在编制各类工艺规程和技术标准中,必须编入相应的检验规程和检验标准,若因漏、缺检验规定,出现无章可循或发生质量损失,每发生一起,对责任者给予100元或200元处罚。 4.1.3检测实验室 a) 计量员要按周期,对通用检具进行检定,保证计量准确、可靠,并要及时修理失准通用检具;若出现一次(一把)按周期漏检,对责任者给予100元处罚;若出现因计量失误造成产品质量事故,对责任者给予200元以上处罚。 b) 计量员要保证在用计量设备、仪器的完好。每年接受县、市技术监督局的检定,出现不合格,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若因责任心不够,出现影响生产、检验质量问题,对责任者给予100元以上处罚。 c) 要管理好计量标准、档案、资料、台帐、原始记录等。通用检具要求总帐、分帐、卡物相符,总帐不得变更,设备、仪器要求帐物相符。若出现上述规定中的管理混乱,对责任者给予100元处罚;造成损失,按损失价值的30%赔偿。 d) 化验、金相检验员要严格按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分析。若出现错检,对责任者给予100元处罚;造成损失,按损失的30%给予赔偿。 e) 化验、金相检验员要努力为一线服务,在接到报检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检验结果,若责任心不够影响生产,对责任者给予200元以上处

罚 共9页 第2页

f) 化验、金相检验员要管理好原始记录和存样,以备复查。若出现一次记录,存档混乱、遗失,对责任者给予100元处罚。 g) 计量、化验、金相人员,要管理好自己所用的材料。对于试剂、药品、配件、器具的使用,要提前两个月报出需用计划。若因计划不够,造成影响检验,对责任者给予100元处罚。 4.1.4 标准化资料室 a) 对新产品的产品图纸,工艺图纸要及时进行标准化审查,若因审查不仔细或延误时间,造成影响的,对责任者给予200元以上处罚。 b) 试制和成熟产品的工艺、工模夹具图纸以及技术更改通知单等,发放要及时,若因发放不及时或错、漏发,造成影响的,对责任者给予200元以上处罚。造成经济损失,按损失额30%赔偿。 c) 要做好公司产品标准、验收标准、产品说明书、包装标准等资料的保密工作,若因管理不当,造成泄密的,对责任者给予500元以上处罚。 d) 要妥善管理图书、期刊等资料,若有遗失或损坏的,对责任者给予100元以上处罚。 4.1.5 其他人员 a) 技术中心内部日常管理,对外协调联系人员要搞好中心办公室卫生、会议组织、绩效考核等事务性工作,若因工作责任心不够,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责任者100元以上处罚。 b) 网络管理人员要妥善管理微机信息库资料,进行分类备份;防止网络出现故障,并要有防错措施。若因工作责任心不够,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责任者100元以上处罚。 c) 新产品试装人员要及时将试装情况反馈产品设计人员,若因工作责任心不够,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责任者100元以上处罚。 4.2 质量部 a) 秉公执章、严肃认真、作风正派、办事公正是质管人员的职业道德。违背上述职业规范的行为,一次给予责任者300元以上处罚。 b) 质管员要认真贯彻执行检验标准及各种检验指导书,如有擅自违背标准或违背检验程序的行为,对责任者给予200元处罚。 c) 质管员要有高度责任感,不出差错,若没有尽到验证责任,发生质量问题,无论问题发生在加工、装配工序,还是发生在用户,只要从数量上达到5%,或者从数量上

不 共9页 第3页 足5%但直接损失超过千元,均属于错检、漏检事故,经济损失千元以下的给予责任者200元级以下处罚。经济损失千元以者给予300元以上处罚。 d) 验证工作要做到准确、及时,工序检验随时检查,在报检三日内要出具检验结果,若因检验不及时影响生产或因检验不及时出现不合格,给予责任者100元处罚。 e) 质管人员要做好检验状态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对本辖区检验的合格、待检、检后待处理、不合格要及时督促操作工做好标记和隔离,并做好质量跟踪、负责到底,若因质量责任心不够,出现上述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对责任者给予100元以上处罚。 f) 对于首批供货的外协外购件,验证时必须得到分承包方的ISIR(样件检验)报告,确保质量审核可靠。违反上述规定,责任者给予100元处罚。 g) 外检员要对责任内的配套厂,做好每批次验证产品的标记记录,使产品质量有追溯性。上述规定管理混乱,造成质量责任无法追溯情况,对责任给予200元处罚。 h) 质管人员要严格做好抽查记录,使质量凭证能够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若出现没有记录、没有归档、没有保管,没有保管到期限等情况,对责任者给予200元处罚。 i) 质量部要对责任内的配套厂建立质量档案、记录主要配套件的批次情况、不合格情况及不合格原因。并做好质量信息反馈记录,缺少一个厂商的质量档案,对责任者给予200元处罚。 4.3 物资采购部 4.3.1 采购物资必须坚持定点采购的审批原则,未经审批乱采购,对于责任者给予处罚;未经审批乱采购,造成损失,按损失价值的30%给予处罚。 4.3.2 采购员采购物资,凡是用于重型桥、悬架桥等产品上的,必须及时报检。对于不报检者,一次给予200元处法,造成经济损失,按损失额的30%给予处罚。进货物资进公司后,必须在四小时内报检,生产急需立即报检,对于首批供货的厂家、品种须向质量部说明;报检时要求准确定明厂商、名称、型号、数量。若因报检不及时、不准确,出现混乱引起质量问题,对责任者给予100元处罚。 4.3.3 对于报检物资,办理财务入帐时,必须依凭配套件报验单。对弄虚作假者,一次给予300元以上处罚。 4.3.4 采购物资进公司,必须具备质量证明,如合格证或相应的检验资料(检验单、材质单、探伤单等)。 4.3.5 对于外协、外购不合格产品,本市区的要在30天内退出库房。违反上述规定,

每 共9页 第4页 起对责任者给予100元处罚。 4.3.6 物资采购人员对于配套件的技术修改通知要及时送达配套厂商。本市区内的要在三日内送达;本市区外的要求在七日内送达,违反上述规定,每起对责任者给予100元以上处罚。 4.3.7 对于有明确材质要求的外购件,如有特殊情况,配套厂要改用材料,物资采购部必须事先向技术部门提出代用材料申请。不经申请审批,采购代用材料配套件,对责任者给予200元处罚。 4.3.8 配套件经检验不合格,由于生产急需用件,需修复后使用,须向质量部提出书面回用申请。由质管员填报不合格项次情况,质量部部长签字,然后由

申请部门提请技术部门及主管领导审批,对于不执行审批回用程序,每出一次对责任者给予200元处罚。 4.3.9 在检验过程和生产过程中,发现并退回仓库的个别外协外购件不合格品,责任部门要及时退回配套厂。要求每季度清理一次,若出现超季度存放,没有向配套厂退换的,对责任者给予100元以上处罚。 4.3.10 采购部门有责任向服务组提供必须的三包备件。对于服务组提出的三包备件计划,最多30天内要提供备件。达不到上述要求,对责任者给予200元处罚。 4.3.11 进货物资在顾客中出现质量问题,我方决定要求配套厂前往顾客三包服务时,采购部门要在二十四小时之内指定配套厂执行我方决定。没有完成上述要求,对责任者给予200元处罚。 4.3.12 采购部门要建立配套厂商的档案,存有供货能力综合调查表、合格分承包方名单、配套件采购(定做)合同等,(质量保证协议书由质量部存档、零部件采购技术协议由标准化资料室存档,服务协议由营销公司服务组存档。)缺少一个厂商的档案,对责任者给予100元处罚。 4.3.13 采购部门应有重要进货物资的使用质量信息反馈记录和统计分析资料,缺少一个厂商的记录,对责任者给予100元处罚。 4.4 营销公司 4.4.1 营销公司对于销售计划,必须明确用户的技术、质量要求。如果因要求不明确,出现生产产品满足不了顾客,造成损失,对责任者给予100元以上处罚,并承担损失额的30%的赔偿责任。 4.4.2 雨雪天发桥,运输必须有防雨雪措施,否则营销公司拒绝发货。违反上述规定对责任者给予100元处

罚。 共9页 第5页 4.4.3 营销公司要建立发桥台帐,记录每批发出厂家、数量、型号、生产日期。违反上述规定,每起对责任者给予100元以上处罚。 4.4.4 售后服务人员对责任范围内的质量问题要积极、及时搞好服务。若因服务工作不主动、不及时,受到顾客投诉,对责任者给予200元以上的处罚。 4.4.5 售后服务人员要及时反馈质量信息,对于重要的质量问题,要完整反馈以下内容;生产日期、左右位置、零部件特征、比例、原因分析、工位号等。如果反馈信息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而影响公司处理质量问题,每起对责任者给予100元以上处罚。 4.4.6 售后服务人员为夸大自己的工作量,弄虚作假,夸大质量问题,给公司造成混乱,一经查实,对责任者给予300元以上处罚。 4.5仓库 4.5.1 自制半成品件、成品件及外协外购件,必须坚持凭检验合格单入库的原则,没有检验合格单坚决不得投用。违反上述规定,对责任者给予200元以上处罚;造成经济损失给予300元以上处罚。 4.5.2 入库产品,因需要改型、改制、返修出库的,如果重新返回仓库,必须依凭检验合格单。违反上述规定,对责任者给予200元以上处罚;造成经济损失给予300元以上处罚。 4.5.3 严格执行不合格品隔离制度,不合格品在退出仓库前,必须挂牌提示,提示牌应标明名称、型号、数量、厂商、违反上述规定,对责任者给予100元处罚。 4.5.4 入库合格产品,因在加工、装配或者顾客中发现质量问题,质量部书面报有关部门,进行善后处理和追究有关责任。违反上述规定,对责任者给予200元以上处罚;造成经济损失给予300元以上处罚。 4.5.5 库内物资应定期保养,摆放整齐,以保证不锈蚀、不霉变、不损坏。违反上述规定,出现质量问题对责任者给予50元以上处罚。 4.5.6 库内物资应严格执行“分批存放”、“先进先出”的投放原则,特别是橡胶件,避免货物超期积压造成质量隐患。违反上述规定,对责任者给予100元以上处罚。 4.5.7 对于轴承、齿轮、扭杆等配对件,必须十分严格按投放一个批量保持一个厂商的原则,并要向车间领料员说明,防止混装造成质量问题。如果出现库存件一个厂商不够一个批量,必须通知物资采购部和质量部,违反上述规定,对责任者给予200元处罚;造成经济损失给予200元以上处罚。

4.5.8 仓库保管员投发料中,出现规格、型号的错误,以及不合格的混入,均属错发、

混 共9页 第6页 发。出现上述问题,对责任者给予100元以上处罚;造成经济损失给予200元以上处罚。 在加工、装配中发现的个别不合格品(应有标识),经责任质管员出具检验证明的,保管员应予以退换,将其存入不合格品区。并通过生产部门或外协购部门及时处理。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经济损失的,对责任者给予100元以上处罚。 4.5.9 为使产品质量有追溯性,外协外购件投发必须建立原始记录,即记录每批次投发料的产品厂商,以备查证。因没有记录,造成混乱或损失的,对责任者给予100元以上处罚。 4.5.10 保管员要妥善保管检验单等质量原始凭证,保管期三年,以备查证。保管不善,无据可查,对责任者给予100元以上处罚。 4.5.11 成品库内车桥要妥善保管,防止磕碰损坏和锈蚀,如果违反上述规定,每起对责任者给予100元处罚。 4.5.12 车桥成品必须凭检验单入库,违反上述规定对责任者给予100元以上处罚。 车桥出入库时要轻抬轻放,仓库保管员对野蛮装卸行为要坚决制止,若视而不见,对责任者给予50元以上处罚。 4.6 制造部 4.6.1 要依照工艺路线和工艺条件进行生产作业计划和组织,未

经技术部门批准,在不具备工艺路线和工艺条件下组织生产,对责任者给予100元处罚;造成质量事故,按损失额的30%赔偿。 4.6.2 搞好现场质量,工位器具、物料摆放有序,是质量保证的需要,由于现场质量不善,出现质量问题,除追究生产车间的责任外,对生产责任者给予200元以上的处罚。 4.6.3 要保证工装、模具完好,使工装、模具能够满足产品的质量要求。出现问题要及时进行修正。如因工装、模具出现质量问题,并得不到及时修正,对责任者给予200元以上处罚。 4.6.4 要管理监督文明生产,坚决制止“野蛮加工、野蛮装配、野蛮转序、野蛮装卸”行为,发生以上行为,除追究责任者外,对责任者给予100元以上处罚。 4.6.5 从仓库向车间转序,必须准确,如果没有经过保管员认证,发生物料错误,如型号不对等,对责任者给予100元以上处罚;造成经济损失按损失额的30%赔偿。 4.6.6 车间之间的转序必须准确,如果没有经保管员认证,发生物料错误或者未完工检验,如型号不对,或缺序或没检验,对责任者给予100元以上处罚;造成经济损失,按损失额的30%赔

偿。关于机械加工间的安全与卫生制度管理 共9

页 第7页 4.7 生产车间 4.7.1 车间操作者必须严格按工艺进行加工、装配,不准偷工减序,违反上述规定,对责任者给予100元以上处罚;造成经济损失给予200元以上处罚。 4.7.2 操作者要严格执行自检步骤,防止不合格品生产,由于自己漏检、错检,发生严重失职,造成不合格品,超出额定数额,责任者要赔偿材料损失、工时损失、其它间接损失总额的50%。 4.7.3 操作者要文明生产,严禁野蛮操作。工件在加工、装配、转序过程中轻拿轻放、摆放有序、避免磕碰。违反上述规定,每人次给予50元以上处罚;造成工件损失,责任者要100%承担。 4.7.4 下道工序应对上道工序产品的质量进行必要的检查,防止不合格品造成新的损失,若未经检查或发现问题仍流入下道工序,发生质量问题,本操作工序负有连带责任,同时对责任者给予100元以上的处罚。 4.7.5 操作者在加工、装配中,发现原材料或外协件存在质量问题,操作工应负有连带责任,同时对责任者给予100元以上处罚。 4.7.6 操作者在对本岗位产生的不合格品要主动报告,交由质管员进行处置。若对本岗位产生的不合格品故意进行混入、隐藏等,对责任者给予100元以上的处罚。 4.7.7 操作者对后面工序提出的质量反馈,要积极作出反应,认真进行服务和改进,如果不能对自己的工作质量负责,推脱、拖延等,对责任者给予100元以上处罚。 4.7.8 操作者要坚决防止重复质量问题的出现,对于本岗位曾经出现过或质管员已指出的质量问题,要坚决杜绝。若发生此类质量问题,对责任者给予加倍处罚。 4.7.9 操作者要认真接受工艺员、质管员的指导和检查,不得有歪曲、刁难行为,对于有不同意见,可报告主管部门领导解决。若对工艺员、质管员有打骂行为,除给予100元以上处罚外,给予下岗处理。 4.7.10 操作者领用的计量器具,要按周期接受计量室的检定。若在接到检定通知十日内不送检,按拒检处理,对责任者给予50元处罚。 4.7.11 各车间要健全质量原始记录。对于主要的加工、装配工序,必须有操作者的工位号;并要求每日有各岗位的操作记录。若出现质量问题,车间落实不到操作者,对车间管理者给予200元以上处罚。 4.7.12 总装车间工段长要及时、准确记录《总成试车记录》,使产品质量有追溯性。上述规定执行不严,造成质量责任无法追溯情况,对工段长给予200元处

罚。 共9页 第8页 4.7.13 在对各生产车间的工艺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时,对末位车间主任给予50元处罚。 4.8 其它部门

4.8.1 其它部门人员质量责任按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规者处罚按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4.8.2 各部门的第一负责人为质量第一责任者,按其负责部门的质量违规行为处罚,其领导责任,报请总经理追究。 4.8.3 本月内考核同一问题重复出现两次,给予责任者下岗处理。

第六篇、机加工车间各项管理制度、标准

关于机械加工间的安全与卫生制度管理

机加工车间各项管理制度、标准

注:本制度与公司制度发生冲突时,以公司制度为准

一、奖励制度

本车间鼓励员工提倡好的建议,一经采用将根据实用价值给予奖励。为车间做出特别贡献的,将给予奖励小功50元、大功100元。凡是一个月内不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不缺勤、不违反以下四项制度和公司制度的,将给予50元的奖励。

二、生产制度要求

1、所有人员生产加工时必须按实际派工数量进行加工,不可以挑活、占活和怠工,没有派工而加工或不按派工数量进行加工的,将按当天工资的50%结算当天工资,派工而不加工或故意怠工的一经发现,将给予50至200元罚款,严重的直接开除。

2、上班时,所有员工须坚守岗位,不得到处走动,做事须主动配合,不得被动等待、观望,做完一道工序后,要马上要求组长和主任再安排工作,员工在操作过程中,闲杂人员不得靠近、攀谈,影响其工作,违者一次罚款20元。

3、如有特殊事情必须亲自处理需请假的,必需填写请假条,经组长、主任与相关领导签字后,才属请假生效,不可代请假或事后请假(如生病无法亲自请假,事后必须交医生证明方可),否则按旷工处理;杜绝非上班时间私下请假或电话请假,如无特殊情况请假要提前一天请假,违者一次处以20元以上罚款。

4、所有员工不准在车间内抽烟,违反一次罚款50元。

5、每天上班必须至少提前5分钟到达车间,做机床、工具、加工零件的交接工作,否则视为迟到,一次罚款20元,若因上下班交接不清而出现问题的,两人各罚款50元。

6、自即日起所有员工不得随意换班、调班,如有特殊事情需要换班的,需经过组长和主任同意才行,否则视为旷工。

7、上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停工随时关水关电(例如风扇、电灯、机床电源、水龙头等),如发现有浪费水电或下班没有关水电者对其责任人或工序团体每人罚款20元。

8、各班组必须负责本组的环境卫生,每人必须负责各自所负责的区域卫生,车间物品(如卫生工具、吊装工具、工装夹具等)要按规定位置放置整齐,不得到处乱放,违者处以50元/次的罚款。

9、员工上班应着装整洁,不准穿拖鞋、裙子、奇装异服,女员工必需把长头发盘起来,同时不准带任何食品到车间内吃,如违反者将处以20元/次的罚款。

10、图纸必须按规定放在图纸夹上,乱放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弄丢一张图纸罚款100元。

11、机加工所有员工在交接班前,必须进行一次小型机床维护保养,做好交接和工作准备,每个月月底进行一次大保养,包括清扫机床台面、加润滑油、检查有无漏油、工装夹具和刀具摆放整齐、工作台面涂抹防锈油等,(机床点检表必须按时填写,出现故障时及时向班长、工艺员、车间主任反应,点检表每月1号由班长上报工艺员进行统计)违者一次罚款50元。交接班我们应牢记《“十交”与“五不交”》

《十交》:

1、 交本班生产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

2、 交仪表、设备运行和使用情况

3、 交不安全因素,采取的预防措施和事故的处理情况

4、 交设备润滑三级过滤和工具数量及缺损情况

5、 交工艺指标执行情况和为下一班的准备工作

6、 交原始记录是否正确完整

7、 交原材料使用和产品质量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8、 交上级指示、要求和注意事项

9、 交跑冒漏情况

10、 交岗位设备整洁和区域卫生情况

《五不交》

1、 生产不正常、事故未处理完不交

2、 设备或工艺有问题,搞不清楚不交

3、 岗位卫生未搞好不交

4、 记录不清、不齐、不准不交

5、 车间指定本班的任务未完成不交

三、质量要求

1、加工件必须按照图纸进行加工,每道工序必须接受车间质检检查、监督,不得蒙混过关,虚报数量,并配合质检工作,不得顶撞、辱骂,对教育不改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20-200元。

2、所有工序都有对前道工序做质量检验的责任,如前道工序错(下料、切割时造成边缘坡度较大、焊后变形大、与图纸不符、)而后工序未能发现仍就加工的,后工序所负得责任是前道工序责任的50%,质检员和前道工序加工者负有同样的责任。

3、所有加工零件都要去除毛刺飞边、锐角倒钝。所有板厚在10MM以下的螺丝孔M6―M20必须攻透,其余必须任丝头,螺丝孔必须起头5扣丝以上。(液压站阀块所有螺纹孔必须任丝头,深度在3扣丝以上)。违犯者一次罚款50元。 4

四、派工单要求

班长派工时必须先填写好派工单(核价、件数),如没有,员工可拒绝加工,如监督员发现没有核价、件数的班长、员工各给予300元罚款(除特殊情况外)工件完成要及时上交派工单,派工单上交时间不可以超过二个工作日(自加工完成当天算起),超过三个工作日(含第三个工作日)就按当天工资的50%结算工资;加工件做完是成品的要及时入库涂抹防锈油,半成品必须转入下道工序要放到指定位置 ,不按要求的质检将不给予签字,并给予50元/次的罚款,若无特殊原因质检员违反此项,将给予质检员20至100元的罚款。

五、领料单要求

填写领料单时,必须在机加工办公室填写,以便于车间助理对领料单的保管和统计;填写时字体要工整,各项目要完整,填写完必须有车间主任签字,不可模仿和代签,违者一次罚款50元。

六、安全标准

各工位安全标准

一、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操作者必须熟悉机床的结构,性能及传动系统,润滑部位,电气等基本知识和使用维护方法,操作者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可进行操作。

2、工作前要做到:

(1)检查润滑系统储油部位的油量应符合规定,封闭良好。油标、油窗、油杯、油嘴、油线、油毡、油管和分油器等应齐全完好,安装正确。按润滑指示图表规定作人工加油,查看油窗是否来油。

(2)必须束紧服装、套袖、戴好工作帽、防护眼镜,工作时应检查各手柄位置的正确性,应使变换手柄保持在定位位置上,严禁戴围巾、手套、穿裙子、凉鞋、高跟鞋上岗操作。工作时严禁戴手套。

(3)检查机床、导轨以及各主要滑动面,如有障碍物、工具、铁屑、杂质等,必须清理、擦拭干净、上油。

(4)检查工作台,导轨及主要滑动面有无新的拉、研、碰伤,如有应通知指导教

师一起查看,并作好记录。

(5)检查安全防护、制动(止动)和换向等装置应齐全完好。

(6)检查操作手柄、伐门、开关等应处于非工作的位置上。是否灵活、准确、可靠。

(7)检查刀架应处于非工作位置。

(8)检查电器配电箱应关闭牢靠,电气接地良好。

3、工作中认真做到:

(1)坚守岗位,精心操作,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因事离开机床时要停车,关闭电源。

(2)按工艺规定进行加工。不准任意加大进刀量、削速度。不准超规范、超负荷、超重量使用机床。

(3)刀具、工件应装夹正确、紧固牢靠。装卸时不得碰伤机床。找正刀具、工件不准重锤敲打。不准用加长搬手柄增加力矩的方法紧固刀具、工件。

(4)不准在机床主轴锥孔、尾座套筒锥孔及其他工具安装孔内,安装与其锥度或孔径不符、表面有刻痕和不清洁的顶针、刀具、刀套等。

(5)传动及进给机构的机械变速、刀具与工件的装夹、调正以及工件的工序间的人工测量等均应在切削刀具、工件后停车进行。

(6)应保持刀具应及时磨锋或更换。

(7)切削刀具未离开工件,不准停车。

(8)不准擅自拆卸机床上的安全防护装置,缺少安全防护装置的机床不准工作。

(9)机床上特别是导轨面,不准直接放置工具,工件及其他杂物。

(10)经常清除机床上的铁屑、油污,保持导轨面、滑动面、转动面、定位基准面清洁。

(11)密切注意机床运转情况,润滑情况,如发现动作失灵、震动、发热、爬行、噪音、异味、碰伤等异常现象,应立即停车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工作。

(12)机床发生事故时应立即按总停按钮,保持事故现场,报告有关部门分析处理。

(13)用卡盘夹紧工件及部件时,必须将扳手取下,方可开车。

(14)装卸花盘、卡盘和加工重大工件时,必须在床身面上垫上一块木板,以免落下损坏机床。装卸卡盘应在停机后进行,不可用电动机的力量取下卡盘。

(15)在工作中加工钢件时冷却液要倾注在构成切屑的地方,使用锉刀时,应右手在前,左手在后,锉刀一定要安装手把。

(16)机床在加工偏心工件时,要加均衡铁,将配重螺丝上紧,并用手扳动二三周明确无障碍时,方可开车。

(17)切削脆性金属,事先要擦净导轨面的润滑油,以防止切屑擦坏导轨面。

(18)车削螺纹时,首先检查机床正反车是否灵活,开合螺母手把提起是否合适,必须注意不使刀架与车头相撞,而造成事故。

(19)工作中严禁用手清理铁屑,一定要用清理铁屑的专用工具,对切削下来的带状切屑、螺旋状长切屑,应用钩子及时清除,以免发生事故。

(20)夹持工件的卡盘、拨盘、鸡心夹的凸出部分最好使用防护罩,以免绞住衣服及身体。

(21)用顶尖装夹工件时,顶尖与中心孔应完全一致,不能用破损或歪斜的顶尖,使用前应将顶尖和中心孔擦净。后尾座顶尖要顶牢。

(22)车削细长工件时,为保证安全应采用中心架或跟刀架,长出车床部分应有标志。

(23)刀具装夹要牢靠,刀头伸出部分不要超出刀体高度1.5倍,垫片的形状尺寸应与刀体形状尺寸相一致,垫片应尽可能的少而平。

(24)用砂布打磨工件表面时,应把刀具移动到安全位置,不要让衣服和手接触工件表面。加工内孔时,不以可用手指支持砂布,应用木棍代替,同时速度不宜太快。

(25)操作者在工作中不许离开工作岗位,如需离开时无论时间长短,都应停车,以免发生事故。

4、工作后认真作到:

(1)将机械操作手柄、伐门、开关等扳到非工作位置上。

(2)停止机床运转,切断电源、气源。

(3)清除铁屑,清扫工作现场,认真擦净机床。导轨面、转动及滑动面、定位基准面、工作台面等处加油保养。严禁使用带有铁屑的脏棉沙揩擦机床,以免拉伤机床导轨面。

(4)认真将班中发现的机床问题,填到交接班记录本上,做好交班工作。

第七篇、金川集团机械制造公司加工车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

关于机械加工间的安全与卫生制度管理

加工车间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安全管理,明确车间各级管理人员、班组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结合加工车间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车间安全生产实行全员责任制。车间主任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车间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各级职能人员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员工在各自岗位上对安全生产负责。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机械制造公司加工车间各级管理人员、各班组和所有员工。

第二章 安全生产职责

第四条 车间主任的安全生产职责:

一、对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把安全工作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并实施奖惩;

三、督促检查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定期主持全车间安全活动和安全生产检查;

四、针对车间生产情况提出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解决,对本车间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

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不合格者不准上岗独立工作,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

六、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七、组织制定和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经常到现场指挥,保证安全生产;

八、发生安全事故时,要紧急抢救,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并查明原因,接受教训,采取防范措施,避免事故重复发生;

九、严格执行个人防护用品和保健津贴的发放标准;

十、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安全员要保持相应稳定。

第五条 车间副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一、领导车间、班组安全活动,负责编制安全技术计划、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二、组织车间安全活动,开展安全意识教育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对新工人、调换工种员工进行安全教育,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三、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参加对危险作业点、重要部位和设备的检查,制定消除事故隐患的措施,对发现的问题要监督整改;

四、编制临时性危险作业的安全防范措施,负责督促实施;

五、负责轻伤事故、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时,要会同安全生产部、技术部等部门编制作业指导书。打通工艺流程后,立即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保证员工有章可循;

七、车间其他副主任协助车间主任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并对其负责。

第六条 车间设备员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本车间设备的安全管理;

二、执行设备维护保养和点检制度,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三、组织检查设备安全状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四、负责对本车间范围内员工进行维护保养、操作等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教育。

第七条 车间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车间安全生产中的工艺、设备技术工作,确保各项技术指标的安全可靠;

二、负责编制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并培训员工;

三、每天深入生产作业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和设备运行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

四、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报告,并参加生产或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 车间党支部书记的安全生产职责:

一、积极开展党员身边无事故活动,发挥党员在安全生产中的先进模范作用;

二、经常对员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注意员工的思想动态,提高安全意识,制止违作业;

三、监督检查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指正,并向行政领导通报情况,督促整改;

四、党支部的安全工作和有关会议上要有针对性的讨论和安排安全生

产的工作;

五、监督落实安全职责。

第九条 车间分会主席的安全生产职责:

一、配合车间安全主管领导抓好班组安全教育,宣传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定期检查考核班组的安全教育情况和安全记录。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增强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二、负责对车间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分析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广泛听取员工意见,对涉及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有关问题向车间领导或上级工会提出整改的建议和意见;

三、制止违章指挥,严禁违章作业。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及时向车间反映,督促整改;

四、指导检查班组安全标准化建设,协调解决班组安全生产中的各种问题;

五、做好班组安全监督员的管理工作,定期检查考核安全监督员的职责履行情况。

第十条 车间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一、在车间主任的领导下,协调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接受上级安全部门的业务指导;

二、负责组织新入场职工的安全教育和考试,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做好每年的普测、考核、登记和上班工作;

三、协调领导开展定期的职业安全、卫生检查和专业检查,对查出的

问题和隐患进行登记、上报,并督促按期整改核销;

四、负责组织车间内的安全生产例会、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总结先进经验等;

五、协助领导修订车间安全管理细则、岗位安全操作细则、安全确认制和制定临时性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等;

六、经常检查员工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对于危及员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有权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车间领导;

七、根据上级规定,督促检查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情况。 第十一条 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本作业区域的安全生产,对本班组员工遵章守纪负全面责任;

二、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交接班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每日班前布置生产任务时,要具体布置安全措施,做好安全确认工作;

三、坚持每班现场巡回安全检查,督促员工严格遵守安全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四、纠正违章作业和不安全行为,负责监督危险作业的实施,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五、按规定要求员工穿戴齐全劳保用品,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对违反者有权停止其上岗作业。遇有事故险情时,有权立即指挥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并及时报告领导;

六、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劳保用品、工器具,有权拒绝使用;

第八篇、机加工车间管理规定

关于机械加工间的安全与卫生制度管理

机加工车间管理规定

1、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生产、消防安全是车间生产第一要素,是车间正常运作的前提,为了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特制定如下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1.1员工上班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将衣服袖口扎紧,严禁穿凉鞋和拖鞋进入车间。

1.2 工作前认真检查各自的机床设备,并进行例行注油、保养,确认一切正常后,才可上机操作。

1.3 留有超过颈根以下长发的员工操作旋转设备时,必须戴工作帽,并把头发放入帽内,操作旋转工具时禁止戴手套。否则酿成事故个人负全责。

1.4 在工作台上操作生产,要注意安全,不得随便倚靠在工作台的护栏上,工作台和防护罩上的铁屑要及时清扫干净,以防伤人。

1.5 清除工件上铁屑时,严禁用手拿或用嘴吹,应使用专用工具。

1.6 高速切削或切削脆性材料时,要戴好防护眼镜,防止铁屑崩入眼内。因不佩戴防护眼镜出现相关事故,个人承担责任。

1.7 严禁在传动部位上传递物品。

1.8 装卸调换工夹具、测量尺寸、擦拭机床时,必须停车进行。

1.9 在磨刀具时,应遵守砂轮机的操作规程。

1.10 要经常清除机床周围的废物垃圾和油渍,定期更换机油, 保持机床供油系统正常,以防发生机床故障。

1.11 高电压作业时要设置安全防护标志,准备灭火器材;按照设备运行方式,设置安全围栏,要明显区别带电和不带电设备,防止误登、误进、误触、误动。

1.12 工件堆放要稳妥整齐,不得超出作业区线进入通道,以免安全通道被堵。

1.13 在使用各类刀具、铁棒、铁钩时禁止对准其他人员,以免误伤他人,使用完后要妥善保管。

1.14 下 班 时 必 须 切 断 电 源、气 源、熄 灭 火 种,清 理 场 地,关 好 所 有门 窗,认 真 检 查 水、电、气 是否处于安全状态。

1.15认真遵守行车安全操作规程、各类机床安全操作规程、抛光工安全 操作规程以及机电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1.16 爱护生产设备和设施,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并迅速予以排除。

1.17 对从事电气、焊割、行车、机械操作等工种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经常性安全教育,具备合格操作资格后,持证上岗。

1.18 机床设备不得超负荷运行和带病运行,做到正确使用,定期检修,确保正常运行。

1.19 生产工作场地有危险的地方必须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1.20 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贮存、使用,氧气瓶和乙炔瓶之间应有一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并与明火保持在两米以上的距离。

1.21 检查人员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逐项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措施,按照定措施、定人员、定期限的原则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1.22 发生人员伤害事故后,各部门、车间领导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员工实施抢救,并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

1.23 发生安全事故和重大责任未遂事故后,各部门、车间要联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

1.24提倡文明生产,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和维护以下文明操作规程:

1.24.1 自觉保持绿色通道地面的清洁、无铁屑、无明显拉毛划痕;

1.24.2 认真保持安全防护柱的整齐划一,隔离带铁练条完好无损;

1.24.3工件翻身时必须在指定翻工件区域内进行,以防造成地面和工件的损伤;

1.24.4 钢丝绳使用完毕后,必须放回规定区域,运送钢丝绳时,禁止在地上拖拉。

1.25注意防火,车间内禁止随意吸烟,吸烟要到吸烟室。 2、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2.1员工必须遵守厂规厂纪,违反者按《违反厂规厂纪处罚条例》处理。

2.2员工上班应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严格按照作息时间进入工作岗位,不准时到岗者按迟到论处,迟到一次罚款5.00元,早退一次罚款10元。下班没到规定离岗时间,不可离开自己的岗位,否则按早退论处,更不允许站在门口喧哗,聊天,如发现将批评教育对屡犯者处以10元/次的罚款。

2.3上班时间不得串岗闲聊,不允许大声喧哗,打闹嬉笑,更不得擅自出厂或回宿舍,有事离岗必须向组长或车间主任请示,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开,如擅自离岗将视情况予以处罚。

2.4上班操作中不准坐凳,不得在工作时间内看报纸、杂志,用手机发短信,打游戏,吃零食,如发现一次予以警告,对屡犯者罚款20元。

2.5有事须写请假条,经班组长签字后交车间主任批准,为了保证生产正常进行,原则上每个班组请假不得多于2人,每月在合计三天事

假后还需请事假的,车间需根据生产情况安排签署意见,经厂部批准方可续休,不经准假而私自离厂者,除按旷工处理外,还将视情况课以每天50-100元罚款。

2.6下班、吃饭或因公事离岗时,须将自已机床上的灯及机床电机(数控机床例外)关闭,特别是电焊机在上述时间及无工作任务时必须关闭电源,对不执行者进行批评教育,对屡教不改者发现一次,将处以5元罚款。

2.7服从指挥,听从安排,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全厂服从董事长、总经理,对车间、班组的安排如认为不合理,可以越级反映,但不得顶着不办或消极怠工或打架斗殴,违者予以罚款惩处,情节严重者建议厂部给予行政处罚直至开除。

3、现场管理制度

3.1保持现场良好的工作秩序,创造亮丽、舒适的工作环境。

3.2积极参与“5S”管理活动,保持车间内的整齐、整洁。工具箱、工作台、原料、在制品、成品必须定位摆放,不得放置与生产无关的物料。

3.3在制品必须按性质区别放置,合格品、不良品分区摆放,所有在加工的在制品、合格品、不合格品等均须用标识牌标明。

3.4下班时每位员工必须按照“机床保养内容”进行清扫与保养机床。

3.5爱护公司财产,严禁在机床设备上人为刻划,留下痕迹,一经查实将给予罚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