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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篇一:《中小学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余庆县中小学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提高教职员工的维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2、校园网络设施系学校贵重财产和精密设备,学校师生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3、校园网络要有完备的防火、防潮、防盗、防磁、防雷、防触电、防病毒和防黑客侵入等设备和措施。中心机房应安装空调,保持室温、温度稳定。

4、学校应制定《网络事故安全预案》,师生应掌握其相关内容。当发生紧急事件时按照《网络事故安全预案》进行处理。

5、校园网络管理人员负责监控校园网络的运行状态,随时了解网络运行情况,如有异常,应及时处理,保证学校的教育教学和各项管理正常进行。

6、校园网络管理人员应随时查看网络日志,屏蔽含有有害数据的网页。

7、师生不得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有害信息(包括计算机病毒、反动信息等)、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和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禁止访问不明网站,浏览反动、色情淫秽网页;不准攻击内部或者外部的任何机器。

8、学校师生在发现有害信息或数据时,应及时向校园网络管理人员报告,并保护现场及相关资料。

9、教职工必须认真保管自己的机器账号和网管授权使用的账号,应对所使用的数据做好定期备份,在紧急时刻应立即备份。

10、学校要积极接受并配合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行为。

11、上班时间不准上网玩游戏、看电影、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利用校园网进行赌博、诈骗等非法活动和行为。

篇二:《学校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校园网是为教学及学校管理而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目的在于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园内计算机互联、资源共享,并为师生提供丰富的网上资源。为了保护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更好的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如下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1、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校园网络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网络服务器、工作站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而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2、校园网络的安全管理,应当保障计算机网络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和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3、网络中心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并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和监控。

4、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校园网网络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5、所有上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

6、进入校园网的全体学生、教职员工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必须接受学校网络中心进行的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查。

7、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网络中心和有关部门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信息。

第二章 网络安全管理

1、校园网由学校网络中心统一管理及维护。连入校园网的各部门、处室、教室和个人使用者必须严格使用由网络中心分配的IP地址。网络管理员对入网计算机和使用者进行登记,由网络中心负责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网络设置,不得盗用IP地址及用户帐号。

2、与校园网相连的计算机用户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3、网络管理员负责全校网络及信息的安全工作,建立网络事故报告并定期汇报,及时解决突发事件和问题。校园网各服务器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网络中心必须及时备案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4、对所有联网计算机要及时、准确登记备案。网络教室不准对社会开放。

5、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领导审核,由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再由信息员发布。新闻公布、公文发布权限要经过校领导的批准。

6、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网络中心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校园网及子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

7、加强对师生用户上网安全教育指导和监督:

(1)校园网内必须安装网络版监控和防范不良信息的过滤软件系统,监控日志至少保存半年。

(2)加强对学生开放互联网以及全校教职工上网的监管。

(3)专用的财务工作电脑和重要管理数据的电脑最好不要接入网络工作。

8、网络中心统一在每台计算机上安装防病毒软件,各部门、教研组、办公室要切实做好防病毒措施,随时注意杀毒软件是否开启,及时在线升级杀毒软件,及时向网络中心报告陌生、可疑邮件和计算机非正常运行等情况。

9、禁止私自安装、卸载程序,在校园网上,禁止使用盗版软件,不允许玩电子游戏,不允许无关人员使用,也不允许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禁止任意修改和删除计算机的系统文件和系统设置。

10、严禁在校园网内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或文件;对于外来光盘、优盘、软盘上的文件应使用合格的杀毒软件进行检查、消毒。

1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连网计算机上录阅传送有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内容的信息。

12、未经校园网络中心及各子网网管的同意,不得将有关服务器、工作站上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转录、传递到校外。{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13、需在校内交流和存档的数据,按规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盘的C盘区,私人文件不得保存在工作电脑中,由此造成的文件丢失损坏等后果自负。

14、保护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不准擅自改动计算机的连接线,不准打开计算机主机的机箱,不准擅自移动计算机、线路设备及附属设备,不准擅自把计算机设备外借。

15、各处室部门和教研组必须加强对计算机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管理员应经常测试计算机设备的性能,发现故障及时通知网络中心处理。

16、各处室部门和教研组应认真做好本单位计算机的养护和清洁卫生工作。

第三章 网络用户安全守则

1、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

2、除校园网负责人员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服务器或计算机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这些行为被视为对校园网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

3、用户要严格遵守校园网络管理规定和网络用户行为规范,不随意把户头借给他人使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经常更换口令,保护好户头和IP地址。严禁用各种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盗用户头和IP地址。

4、网络用户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5、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网络中心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

第四章 处罚办法

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学校可提出警告、停止其上网,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或提交司法部门处理。

1、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者:

(1)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2)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2、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进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

3、盗用他人帐号或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造成危害者;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者。

5、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者。

6、使用任何工具破坏网络正常运行或窃取他人信息者。

7、有盗用IP地址、盗用帐号和口令、破解用户口令等危及网络安全运行与管理的恶劣行径者。

篇三:《学校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洪水镇长堰小学

学校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成立网络管理领导小组和网络维护小组。维护小组由管理员和信息技术教师组成,负责在网络管理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日常维护。

2、网络用户是指使用网络的各部门及个人。

3、学校鼓励各部门、各科室、各学科组和全体师生使用网络资源。

4、网络维护小组根据教育网信息管理中心要求为每科室、学科组、个人统一分配IP地址,其他人不得随意更改,如有需要报维护小组进行修改。{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5、各科室、学科组和个人在使用网络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信息中心的有关规定。

6、用户在使用网络时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禁止各用户上不良网站。通过聊天、邮件而传播网络病毒的,维护小组要及时提醒,要求该用户改正,如果是故意行为,将报学校网络管理领导小组进行严肃处理。

8、网络的主干通信设备、主干网络线路、服务器、网络交换机及其它公共设备由维护小组负责管理维护。

9、维护小组对各用户计算机进行对入网设备、安装的软件实行

规范管理,不定期进行检查。对安装不健康内容、危害网络安全和一些游戏软件进行及时清除

10、网络信息是指通过网络发布、传递及存储在网络设备中的信息。学校鼓励教师使用网络上有用资源。

11、任何人不得利用学校网络提供的各种信息服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妨碍社会治安和淫秽色情的信息。

12、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期间,学校网络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要加强网络监控,及时、果断地处置网上突发事件。

篇四:《学校校园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咏梅小学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学校校园网是为教学及学校管理而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为了保护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更好的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如下管理条例。

1、学校成立信息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法人担任,负责校园内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对学校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并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和监控。

2、所有上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

3、校园网由学校网络管理员统一管理及维护。连入校园网的各部门、处室、教室和个人使用者必须严格使用由管理员分配的IP地址,网络管理员对入网计算机和使用者进行及时、准确登记备案,负责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网络设置,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

4、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领导审核,由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再由信息员发布。新闻公布、公文发布权限要经过校领导的批准。

6、统一在每台计算机上安装防病毒软件,各部门、教研组、办公室要切实做好防病毒措施,随时注意杀毒软件是否开启,及时在线升级杀毒软件,及时向电教部门报告陌生、可疑邮件和计算机非正常运行等情况。

7、切实保护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未经允许不准擅自改动计算机的连接线,不准打开计算机主机的机箱,不准擅自移动计算机、线路设备及附属设备,不准擅自把计算机设备外借。

8、在校园网上的计算机网络用户禁止删除或卸载统一安装的杀毒软件和其它应用软件以及计算机的相关设置,不使用盗版软件,不允许玩电子游戏。

9、需在校内交流和存档的数据,按规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盘的C盘区,私人文件不得保存在工作电脑中,由此造成的文件丢失损坏等后果自负。

10、专用的财务工作电脑和重要管理数据的电脑最好不要接入网络工作。

篇五:《校园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南宁市江南区苏圩中学

学校网站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要加强机房建设,严格把好机房关。

1、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做好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2、落实专人负责,实行机房岗位责任制。

3、配备技术防范器材,作好预防准备。

二、加强校园网络的信息监控

1、我校的网站必须遵守国家关于信息网络的法律法规,加强对网络要害信息的监控。对以下信息要重点监控:

(1)煽动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4)散布“法轮功”传单和收看“法轮功”等有关信息的;

(6)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7)损害国家机关和学校信誉的;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对涉及上述内容的网络地址、目录或者服务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删除关闭。

2、此外,还要对下列信息进行监控:{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1)擅自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2)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3)擅自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 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三、落实管理责任制,搞好机房“三防”教育

1、学校机房的管理责任是:

(1)负责本网络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保护管理制度。

(2)落实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保障本网络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

(3)负责对本网络用户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4)对委托发布信息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登记,并对所提供的信息内容按照国家网络法律进行审核。{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5)建立计算机信息网络电子公告系统的用户登记和信息管理制度。

(6)发现有网络违法犯罪、反党反社会主义宣传、色情迷信暴力宣传、传播网络病毒、危害他人通信自由行为的,应当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在24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2、在机房建设中,要加强“防腐朽思想、防病毒侵害、防网络泄密”的“三防”教育。学校教育信息建设中,硬件建设是基础,应用是核心。学校应与服务商合作共同推出安全管理模块,过滤不良站点、查杀病毒、建立校园网防火墙,以保证整个校园网的安全平稳运行。篇二:学校校园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园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校园网是为教学及学校管理而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目的在于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园内计算机互联、资源共享,并为师生提供丰富的网上资源。为了保护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更好的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如下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1、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校园网络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网络

服务器、工作站、学校办公及教师教学用计算机等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而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2、校园网络的安全管理,应当保障计算机网络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和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3、校园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并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和监控。

4、所有上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

5、进入校园网的全体学生、教职员工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必须接受学校校园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进行的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查。

6、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校园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信息。

第二章 网络安全管理细则

1、网络管理中心机房及计算机网络教室要装置调温、调湿、稳压、接地、防雷、防火、防盗等设备,管理人员应每天检查上述设备是否正常,保证网络设备的安全运行,要建立完整、规范的校园网设备运行情况档案及网络设备账目,认真做好各项资料(软件)的记录、分类和妥善保存工作。

2、校园网由学校电教处统一管理及维护。连入校园网的各部门、处室、教室和个人使用者必须严格使用由电教处分配的ip地址,网络管理员对入网计算机和使用者进行及时、 准确登记备案,由电教处负责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网络设置,不得盗用ip地址及用户帐号。

3、与校园网相连的计算机用户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4、网络管理员负责全校网络及信息的安全工作,建立网络事故报告并定期汇报,及时解决突发事件和问题。校园网各服务器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电教处必须及时备案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5、网络教室及相关设施未经校领导批准不准对社会开放。

6、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领导审核,由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再由信息员发布。新闻公布、公文发布权限要经过校领导的批准。

7、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电教部门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校园网及子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

8、电教部门统一在每台计算机上安装防病毒软件,各部门、教研组、办公室要切实做好防病毒措施,随时注意杀毒软件是否开启,及时在线升级杀毒软件,及时向电教部门报告陌生、可疑邮件和计算机非正常运行等情况。

9、未经电教部门及校园各子网网管的同意,不得将有关服务器、工作站上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转录、传递到校外。

10、切实保护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未经允许不准擅自改动计算机的连接线,不准打开计算机主机的机箱,不准擅自移动计算机、线路设备及附属设备,不准擅自把计算机设备外借。

11、各处室部门和教研组备课组必须加强对计算机的上网行为和相关软件应用的指导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电教处处理。

12、对校园网络实行管理员24小时巡查制度,双休日、节假日,要有专人检查网络及信息安全运行情况。

13、服务器系统及各类网络服务系统的系统日志、网络运行日志、用户使用日志等均应严格按照保留60天的要求设置,邮件服务器系统严禁使用匿名转发功能。

第三章 网络用户安全守则

1、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家安全、泄露 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连网计算机上录阅传送有反政府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内容有伤风化的信息。

2、除校园网负责人员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服务器或计算机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这些行为被视为对校园网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

3、用户要严格遵守校园网络管理规定和网络用户行为规范,不随意把户头借给他人使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经常更换口令,保护好户头和ip地址。严禁用各种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盗用户头和ip地址。

4、在校园网上的计算机网络用户禁止删除或卸载电教部门统一安装的杀毒软件和其它应用软件以及计算机的相关设置,不使用盗版软件,不允许玩电子游戏,不允许无关人员使用,也不允许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

5、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发现违法行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及时向校园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报告。

6、需在校内交流和存档的数据,按规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盘的c盘区,私人文件不得保存在工作电脑中,由此造成的文件丢失损坏等后果自负。

7、严禁在校园网内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或文件;对于外来光盘、优盘、软盘上的文件应使用合格的杀毒软件进行查杀毒。

8、专用的财务工作电脑和重要管理数据的电脑最好不要接入网络工作。

第四章 处罚办法

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学校可提出警告、停止其上网,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或提交司法部门处理。

1、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者:

(1)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2)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2、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进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

3、盗用他人帐号或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造成危害者。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者。

5、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者。

6、使用任何工具破坏网络正常运行或窃取他人信息者。

7、有盗用ip地址、盗用帐号和口令、破解用户口令等危及网络安全运行与管理的恶劣行径者。

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二零一三年十月九日篇三:小学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校园网是学校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为了向全体师生提供一种先进、可靠、安全的计算机网络环境,支持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校园网的作用,特制订本条例,希望广大师生共同遵守执行。

1、校园网使用者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

2、校网络管理服务器开放时间为工作日的正常上班时间,服务器由专人负责开启和关闭,任何人员未经学校授权不能擅自使用学校的网络服务器。

3、校园网的所有用户必须接受学校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和采取的必要措施。不得随意将文件(夹)设为共享。对校园网的所有设备要精心使用,如有损坏要按价赔偿。

4、需要使用网络下载资料的师生,可以下载与学校教育教学有关的学习资料、软件和课件等。

5、学生上机必须有老师的具体指导,教师要引导学生正确、安全、健康地使用网络进行学习、查阅资料、收集资料、利用资料等教育教学活动。

6、上机师生必须遵守学校的管理制度,爱护网络设备,正确使用网络设备,保证网络设备的正常运行。

7、为了使学校的网络畅通无阻,发挥网络的积极作用,具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网络使用者的任何处室、个人,一旦发现,经教育仍不改正者,将对该使用者取消上网资格,对部门将采取切断网络等相关措施。

(1)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的:

a、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b、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c、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d、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e、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f、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活动;

g、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2)访问国家命令禁止的非法网站、国内外的反动、迷信、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网站。

(3)下载游戏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内容、下载并传播一些迷信、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内容。

篇六:《网络管理篇 学校网络信息安全责任制度》

南京市长城小学

网络信息安全维护制度

一、指导思想:{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校园网络及信息安全,学校校园网用户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和法规,为进一步细化责任,现制定学校校园网安全制度,违反本制度,将按本制度进行处罚,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

二、用户责任:

1、维护校园网接入设备的安全问题。

人为损坏校园网设备,除照价赔偿之外,还要接受行政处罚。

2、遵从学校网络规划,避免妨碍校园网管理。

所有用户必须使用学校信息中心分配的固定IP上网。私自改动IP,造成冲突的,学校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改回原配置。

3、禁止登陆不健康和反动的网站。

学校信息中心依法登记校园网用户的登陆日志,检查使用记录,发现登陆反动站点和不良站点的,将给予关停线路的处分,给予行政处罚的同时通报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4、禁止发布反动、色情等违法信息。

学校信息中心重点检查信息对外发布情况,校园网用户严禁在校园网、互联网站点发布反党、反社会的言论,禁止发布不健康信息。学校信息中心有权记录用户访问互联网的情况,有义务配合公安机关查处违规用户。

在互联网传递、发布反动信息的用户,学校信息中心将拆除该用

户的上网设备,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5、任何人不得在办公室、计算机室聊天、玩游戏以及做其他与工作学习无关的事情。

三、管理责任

1、信息中心必须严格执行管理,避免出现信息安全事故,及时协助用户防治病毒,维护校园网的信息畅通,出现问题,首先要追究用户责任,然后对管理人员进行行政处分。

2、信息中心经常召开网络安全会议,通报网络安全状况,解决网络安全问题。

3、信息中心应不定期举行网络安全培训班,学习网络法律、法规,强化网络安全意识,增强守法观念,提高网络安全水平。

4、对接入校园网的计算机应定期对其进行病毒检查及升级,不使用不明来源的软盘、光盘;网管人员每月应随机抽查上网机器,若发现问题应令其整改。

篇七:《学校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大竹县石河中学中学

2013年9月

网络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白益权

副组长:陈良兰 邱松柏 余 杰

成 员:何圣平 田其辉 易中华 汪流利 邓兴国

罗六海 唐文君 李良兵

刘平国

目 录

一、 《计算机安全管理责任人制度》

二、 《计算机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三、 《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

四、 《信息监视、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

五、 《病毒检测和网络安全漏洞检测制度》

六、 《违法案件报告和协助查处制度》

七、 《账号使用登记和操作权限管理制度》

八、 《安全管理人员岗位工作职责》

九、 《重要服务器操作权限管理制度》

十、 《网络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十一、 《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十二、 《学生上网登记制度》

十三、 《应急处理制度》

1、校园网内学校各办公室、教室及功能室计算机实行使用责任人负责制,各责任人全权负责设备的管理、维护和正常使用。如果遇到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故障,按照《学校电教设备报修制度》及时报修。

2、要严格按照计算机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非法操作。

3、未经许可,不准外来人员操作计算机,登录校园网。

4、不准随意将信息中心主控室服务器上的资料复制给他人使用。

5、对于来历不明的软盘不能上机使用,确属办公需要,必须先杀毒后使用。

6、不准在计算机上安装带有病毒的软件。

7、不准在计算机上安装各种游戏软件及播放娱乐性光碟。

8、不准在单位计算机上浏览不健康的网页。

9、严禁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10、不准利用互联网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11、不准非法截获、篡改、删除他人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数据资料,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12、不准利用互联网进行盗窃、诈骗、敲诈。

13、不准随意拆卸主机箱,更换鼠标、键盘、音箱、显示器等。

14、计算机长时间不用时,要关闭计算机,并切断电源。

1、凡使用校园网设备的人员,必须经过微机操作规则的培训并经教导处考查合格,方有资格上机使用。

2、学生上机需在学校统一安排的时间,排队进入微机室,对号入座,不许随意乱动设备,严格遵守课堂纪律。

3、校园网内上机者必须爱护室内设备和财产,不得违规操作或故意破坏。

4、校园网内所有上机者必须注意用电安全,不可乱动插头,插座,不得随便搬动键盘、显示器等设备。

5、校园网内上机者要随时察看机器是否正常,如有问题及时报告指导教师加以解决。

6、禁止非专业维护人员乱动线路,以保证整个系统的安全。

7、严禁将室外软盘、光盘、优盘带入机房使用。

8、严禁吸烟、吐痰和乱扔杂物,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9、校园网内外加装网络防火墙,隔离不良网站及网页,校园内学生上网,是为了获取网上资源。学生浏览因特网要在教师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不准浏览因特网上的不健康网页、游戏和聊天。

10、凡校园网内学校学生上机者在上机结束后,必须认真填写运行情况报告单,经管理人员检查后方可离开。

11、凡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的,必须按原价赔偿;故意损坏室内财产、设备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按原价的2倍进行赔偿。

12、校园网内各种网络联接设备一律登记造册,信息中心备案。如有

篇八:《学校网站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南宁市江南区苏圩中学

学校网站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要加强机房建设,严格把好机房关。

1、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做好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2、落实专人负责,实行机房岗位责任制。

3、配备技术防范器材,作好预防准备。

二、加强校园网络的信息监控

1、我校的网站必须遵守国家关于信息网络的法律法规,加强对网络要害信息的监控。对以下信息要重点监控:

(1)煽动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4)散布“法轮功”传单和收看“法轮功”等有关信息的;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6)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7)损害国家机关和学校信誉的;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对涉及上述内容的网络地址、目录或者服务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删除关闭。

2、此外,还要对下列信息进行监控:

(1)擅自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2)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擅自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

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三、落实管理责任制,搞好机房“三防”教育

1、学校机房的管理责任是:

(1)负责本网络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保护管理制度。

(2)落实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保障本网络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

(3)负责对本网络用户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4)对委托发布信息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登记,并对所提供的信息内容按照国家网络法律进行审核。

(5)建立计算机信息网络电子公告系统的用户登记和信息管理制度。

(6)发现有网络违法犯罪、反党反社会主义宣传、色情迷信暴力宣传、传播网络病毒、危害他人通信自由行为的,应当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在24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2、在机房建设中,要加强“防腐朽思想、防病毒侵害、防网络泄密”的“三防”教育。学校教育信息建设中,硬件建设是基础,应用是核心。学校应与服务商合作共同推出安全管理模块,过滤不良站点、查杀病毒、建立校园网防火墙,以保证整个校园网的安全平稳运行。

篇九:《学校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校园网是学校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为全体师生提供先进、可靠、安全的计算机网络环境,支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为充分发挥校园网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园网使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二、校园网络服务器由专人管理和维护,任何人员未经管理员允许不能擅自使用。

三、校园网的所有用户必须接受学校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和采取的必要措施。

四、需要使用网络下载资料的师生,可以下载与学校教育教学有关的学习资料、软件和课件等。

五、学生上机必须有老师的具体指导,教师要引导学生正确、安全、健康地使用网络进行查阅、收集、整理资料等活动。

六、师生上机必须爱护网络设备,正确使用网络设备,保证网络设备的正常运行,如因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导致设备损坏,需负赔偿责任。

七、为了保证学校的网络畅通,发挥网络的积极作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较轻的进行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须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处理,触犯法律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的:

1.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妄图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2.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6.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行为;

7.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二)访问国家明令禁止的非法网站,国内外反动、迷信、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网站。

(三)下载游戏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内容,下载并传播迷信、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