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职务犯罪的宣传


第一篇、1.1浅谈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的内容和形式1

预防职务犯罪的宣传

浅谈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宣传教育的内容和形式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为此中央专门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反腐倡廉的职能部门,担负着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职能,必须全面准确把握《实施纲要》的精髓,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原则。做好预防工作,首先是要从基础抓起,切实搞好宣传教育。结合工作实际,笔者现就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宣传教育(以下简称检察预防宣传教育)的内容和形式谈些粗浅的看法,以期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一、检察预防宣传教育的含义和特点

相对其他检察职能,检察机关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时间较晚,因而专门针对预防宣传教育的研究也不够系统和深入。《实施纲要》把反腐倡廉教育摆在突出位置,属于反腐倡廉教育重要组成部分的检察预防宣传教育自然也应该得到应有的重视与加强。笔者认为,检察预防宣传教育是指各级检察机关根据《宪法》、《检察院组织法》以及预防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在国家工作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中,进行以营造预防职务犯罪舆论氛围、提高遵纪守法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增强廉洁自律远离职务犯罪自觉性为目的的有组织的思想引导活动。

检察预防宣传教育作为检察机关开展预防工作的基本方法,也是反腐倡廉教育以及党的宣传教育的一个方面,具有明显的特征。第一,法律性。从依据和目的看,检察预防宣传教育就是指检察机关根据法律赋予的职责,按照法定的内容和方式,积极引导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远离职务犯罪,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优质高效的法制环境。第二,针对性。从教育的对象看,检察预防宣传教育不同于普通教育,以领导干部和具有特殊岗位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为主,主要是预防和减少在这类人群中可能滋生的职务犯罪行为。但其教育对象却不能仅仅局限于国家工作人员,既要教育国家工作人员,也要教育人民群众,二者相互关联,因为国家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法律观念的提高对社会环境和社会风气具有良好的导向作用,同时良好的社会风气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又会产生巨大的影响。第三,社会性。预防职务犯罪是项系统工程,开展宣传教育也不例外,检察机关不可能仅仅依靠自身单方面的力量把这项工作做好,应主动将其纳入宣传教育社会化“大格局”中,要依靠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等多方力量,调动各种积极因素,形成宣传教育一体化格局。第四,长期性。从现实和发展的观点来看,职务犯罪的发生会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这决定了预防宣传教育是一项复杂的长期性的工作。同时预防宣传教育也不是一劳永逸的,随着时间和环境的变化,教

育效果也会随之改变甚至消失,因而它必然是一种终身教育,是检察预防工作的一项长期任务。

二、检察预防宣传教育的内容

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实施预防,是国家预防职务犯罪总体格局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司法预防的范畴。开展预防工作要依法进行,不能脱离法定的职责或者超越法律的权限,因而检察预防宣传教育必须同检察业务紧密结合起来,要按照法律规定围绕检察职能,来具体确定宣传教育的内容。应该说目前在预防法律法规不够完善规范的情况下,对预防宣传教育内容的规定也还是较为笼统的。实践中,各地检察机关往往是结合工作实际总结预防经验,同时借鉴其他反腐倡廉教育的做法,在摸索中初步形成了具有检察特色的预防宣传教育内容体系。

首先是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当前许多职务犯罪的发生都是由于受到封建特权思想和资本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影响,因此预防宣传教育离不开理想信念教育这一有力武器。要坚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广大国家工作人员,重点解决理想信念问题,引导他们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在实际工作中自觉履行义务,自觉用党纪国法约束自己的言行。对掌握着重要权力的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的人员除了进行基本理论教育外,重点应放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教育上,教育他

们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地位观、价值观。在思想作风、组织作风和工作作风上认真落实“两个务必”的要求,保持良好的政治本色。其次是开展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国家反腐倡廉政策和法律法规是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前提,是开展预防工作的基础和保障,要利用媒体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大力开展对党和国家反腐倡廉方针政策的宣传,使这些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形成全社会重视职务犯罪预防、遏制职务犯罪发生的浓厚氛围,为预防工作提供制度依据和舆论支持。要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宣传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有关反腐败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促进《党章》、《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的贯彻落实。利用有效形式,加强宪法、刑法、预防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让国家工作人员熟悉和掌握犯罪构成、预防犯罪、依法行政等法律知识,强化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使各类国家工作人员自觉遵纪守法,让广大人民群众有效监督,以不断强化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权威性。例如2005年7月底,《湖北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正式实施前,我们建议区委主要领导发表电视讲话,还组织干警走上街头,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展出挂图、现场咨询等方式,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短时间内使《条例》在社会上的影响迅速扩大,取得明显的宣传效果。三是宣传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做法和

成果。检察机关预防宣传教育要充分体现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既有预防的成果,也有打击的效果,应以宣传查处打击成效为重点,以对职务犯罪的从严惩处,昭示检察机关反对腐败的信心和决心,给各种在职务犯罪边缘徘徊的人以有力震慑。在对查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既可以针对一定时期突出的犯罪类型、重点的犯罪领域和系统、重要的岗位和人员等,进行总结归纳系统分析提出对策,也可以就重大案件的查处情况进行专项的宣传教育,帮助相关单位阻塞漏洞完善制度,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监督,产生应有的教育效果。四是在查处职务犯罪中进行切身的现实教育。查办职务犯罪是检察机关的经常性工作,查办案件的过程也是进行预防宣传教育的有利时机,查办案件的情况可以成为预防宣传教育的重要资源。就个案的查处分析了解腐败分子的内心动因,在发案单位深刻揭示犯罪心理的形成与发展,使他人从中吸取教训,做好自身心理因素的调节和防范。通过对犯罪者处理结果的宣传,教育震慑心存侥幸的人,使他们清醒看到犯罪的后果和代价,认真算好政治帐、经济帐和家庭帐,在对比中选择好方向和道路。比如2003年我院在查处襄阳区地税局原副局长张某贪污一案时,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组织3名干警深入到地税部门,以召开座谈会和发检察建议的形式,深刻剖析张某犯罪的主观原因以及税收管理工作的漏洞,用典型事例教育税务工作者吸取教训,并建议

第二篇、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宣传月活动

预防职务犯罪的宣传

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宣传月

活动总结

根据文件《关于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巩固反腐倡廉成果,有效减少和预防职务犯罪,党支部严格按文件要求组织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宣传月活动。

认识是预防的关键,学习是认识的前提。为此,我们采取了多种学习形式,确保学习取得成效。一是参加公司纪委领导讲授的预防职务犯罪知识讲座,学习中央、省、市和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党风廉政法规,使广大党员干部对预防职务犯罪有更深一步思想认识;二是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片,使广大党员干部受到了强烈的震憾,事实证明,预防职务犯罪,无论是对广大党员干部,社会都是十分重要的,教育深刻,体会颇深;三是通过参加“预防职务犯罪知识竞答”,加深广大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的了解,从而提高思想认识,时刻以严格的纪律要求自己,为预防职务犯罪筑上坚固的思想防线。

通过学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境界得到升华,认识普遍提高,敬业意识、服务意识和法纪意识显著增强,为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治理活动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为了有效的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务必做好以下几点:

预防职务犯罪,首先,要抓好警示教育,进一步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和遵纪守法的意识,之所以堕落为腐败分子,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们不注意改造自己的思想,不注意廉洁自律,以至思想蜕化变质,大搞权钱交易,最终成了金钱的奴隶。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只有吸取教训,在要求别人的同时,应该更加严格要求自己,才能避免迷失自己。

预防职务犯罪,要保持廉洁自律的行为规范。清正廉洁,这是每一名党员干部最基本的行为准则。党员干部不廉洁,不仅会使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受到扭曲和破坏,而且会使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到损害。因此,我们一定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工作中杜绝出现“吃、拿、卡、要”现象,时刻牢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切记不仁之事不为,不义之财不取,不正之风不染,不法之事不干。

预防职务犯罪,要建立监督机制,自觉接受监督。腐败现象的本质是以权谋私,而决策权又是权利行使的关键,个人权力不受约束是产生腐败的温床。当前一些腐败现象的产生是由于干部缺乏抵御腐朽思想的能力。因此,建立健全严密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干部的管理监督是非常必要的,只有加强对干部的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才能有效预防和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作为领导干部,不论权力多大,地位多高,都要自觉地把自己置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做到模范执行党的纪律和各项法律法规。

党支部

XXX年XX月XX日

第三篇、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方案

预防职务犯罪的宣传

高 林 学 校

关于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和《晋中市教育局关于在涉农惠民、工程建设领域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活动工作安排 》精神,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积极推动廉政文化进校园,促使广大师生树立“崇廉憎腐”的价值观念,形成良好的廉洁自律氛围,经研究,决定在我校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宣传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成立领导组:

组 长:阴海平

副组长:张时光、冀彩云

成 员:各班班主任

一、 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四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要求,坚持贴近教师和学生的实际,结合小学思想道德教育的整体规划,广泛开展各种形式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廉洁从教的意识,培养青少年学生正确的价值观念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在我校中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浓厚氛围。

二、主要任务预防职务犯罪的宣传

1、在学校干部和党员教师中开展以“廉洁从政、勤俭办学”为

主题的教育活动,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和拒腐防变的自觉性,促使全体党员干部以身作则,奋发有为,勤俭办学,成为师生的楷模,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2、在全体教职员工中开展“廉洁从教、服务学生”为主题的教育活动,促进我校教师依法执教,敬业爱岗,为人师表,做一名人民满意的教师。

3、在广大青少年学生中开展“敬廉崇洁、诚信守法”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帮助青少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奋斗目标,明确健康的人生发展道路。

三、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的措施

1、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通过国旗下讲话、行政会、教工会、班会、班级黑板报等宣传舆论阵地建设,寓廉洁教育于文化活动之中,要充分发挥校园网络媒体的重要作用,建设开通廉洁教育专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网上廉洁教育活动。结合校园文化建设,激发学生的廉洁意识,增强廉洁教育效果。

2、加强对教师特别是党员干部教师的反腐倡廉教育。组织教师学习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师德建设的各个环节,加强对广大教师的理想信念教育、法律纪律教育和优良传统教育,切实解决师德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不断改进和创新师德建设的工作内容、形式、方法和手段,着力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水平,给学生以好影响和起示范作用,充分发挥教师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

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重要作用。

3、坚持分层施教,发挥德育教育主渠道作用。通过让学生了解我国基本的廉政法律法规,结合一些正面、反面案例进行讨论,教育学生逐步形成公民意识、法律意识以及诚实正直、遵纪守法等良好品质。

4、在各类道德实践活动中渗透廉洁教育内容。要把廉洁教育融入学生的学习生活之中,引导学生从具体事情做起,从一言一行做起,培养良好的廉洁意识,要积极引导和支持兴趣小组、少先队等学生组织开展廉洁教育活动,要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5、加强水、电管理,提倡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的良好习惯。

6、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切实做好校务公开工作。

7、严格执行教育厅关于教辅材料的征订规定,严禁教师强求学生征订规定以外的教辅材料,尤其不准征订盗版的书籍和教辅资料。

高林学校

2012年9月

第四篇、2016年预防职务犯罪宣讲PPT

预防职务犯罪的宣传

第五篇、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宣传月活动总结

预防职务犯罪的宣传

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宣传月活动总结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2008—2012年工作规划》,认真落实公司及我厂“惩防体系2008-2012工作规划和2011年工作计划”,根据《关于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车间党支部积极研究部署,开展各项活动内容,取得了预期的良好效果。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支部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宣传月活动,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8月1日,支部召开“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宣传月”活动宣传动员大会,大会传达了反腐倡廉宣传月活动通知与安排,会议要求车间党员、重要岗位管理人员,重点是中层以上管理干部要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活动中去。

二、广泛发动,积极参与

活动开展以来,所以参加活动的党员纷纷响应,积极参与到宣传月的各项活动中去。支部积极配合相关活动安排,组织了多种学习形式,确保学习取得成效。

一是加强对廉洁从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风廉政法规,

使广大党员干部对预防职务犯罪有更深一步思想认识;

二是在8月19日车间中层干部,参加厂纪委举办的“预防职务犯罪专题知识讲座”,了解我区改革发展的前景;学习“渎职罪”、“失职罪”、“受贿罪”等相关法律法规;预防职务犯罪的宣传

三是于8月22日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片,观看了“警钟长鸣”教育片光碟,通过直接的学习,使广大党员干部受到了强烈的震撼,事实证明,预防职务犯罪,无论是对广大党员干部,社会都是十分重要的;

四是通过对预防职务犯罪教育书籍的学习,加深广大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的了解,从而提高思想认识,时刻以严格的纪律要求自己,为预防职务犯罪筑上坚固的思想防线。

三、活动效果预防职务犯罪的宣传

宣传月活动期间支部出黑板报一期,并以“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宣传月”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巩固了“廉政风险识别”的成果。本次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党员干部学法、守法的自觉性,增强了预防违纪、预防违法的能力。

车间党支部

年 月 日

第六篇、预防职务犯罪学习材料

预防职务犯罪的宣传

"预防职务犯罪"学习材料

一、职务犯罪的概念

职务犯罪是指行为人的犯罪行为与其职务相关的各种犯罪。也就是指具备一定职务身份的人故意或过失地实施与其职务之间具有必然联系的,触犯刑律应受刑法惩罚的各种行为的总称。

从主体上看职务犯罪是要求主体具备一定的职务身份为前提的犯罪。职务是构成职务犯罪的前提和基础。职务犯罪就是具备一定职务身份者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或者对其职务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而构成的犯罪。从内容上看,职务犯罪是犯罪行为与行为人的职务之间具有必然联系的犯罪,这是职务犯罪的最基本的本质特征,职务犯罪的犯罪行为与职务之间的联系,一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所实施的,即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实施犯罪,这种犯罪形式是职务犯罪的主要表现形式。二是虽然没有利用职权,但犯罪结果的发生与其职务有着内在的联系,这类犯罪主要是行为人在职务活动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务而导致犯罪结果的发生。

二、职务犯罪案件主要的罪名

1、贪污罪

刑法第382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它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宣传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它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依法从事公务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基本特征。它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公务的从事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即必须依法产生;二是这种公务是代表国家进行的一项职能活动。

2、受贿罪

刑法第385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即自己职务上主管、负责或者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职权及其所形成的便利条件。索取他人财物的,不论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均可构成受贿罪。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必须同时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条件,才能构成受贿。

3、挪用公款罪

刑法第384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

4、单位受贿罪

刑法第387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他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5、介绍贿赂罪

刑法第392条规定: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6、私分罚没财物罪

刑法第396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加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7、故意泄露国家秘密、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刑法第398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

三、职务犯罪的危害性

㈠ 犯罪的直接后果十分严重。由于职务犯罪都是具有一定权力的人员实施的犯罪行为,这种行为具有欺骗性和隐蔽性,且这些人手中握有权力,能直接地、从表面上看来是合法地犯罪,因此犯罪比较容易得逞,这更会助长犯罪心理,实施更大的犯罪。近几年,我国职务犯罪一年比一年多,要案涉及的犯罪数额一年比一年大,都说明了这一问题。象胡长青、成克杰等罪犯贪污的数目之大令人震惊。职务犯罪直接后果严重,还

在于罪犯实施犯罪行为后,往往将犯罪所得挥霍一空或携款潜逃,使追赃工作无法进行。即使对其绳之以法,但国家因犯罪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却无法弥补。

㈡ 职务犯罪毒化社会空气,腐蚀人的精神,使人道德沦丧。职务犯罪最大的危害在于对人的精神危害,对社会的腐蚀。职务犯罪多数表现为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在我国,由于历史原因,权力一直是人们关注和追逐的热点,并且对权力的认识产生了扭曲。一些人追逐权力,是为了利用权力为自己谋取更多的私利,这样就形成了花钱买官,以权挣钱的恶性循环。

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重要意义

预防职务犯罪是党中央关于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对于反腐败、维护党的威信,巩固国家政权,维护政治、经济、文化和人民生活各个领域的正常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预防职务犯罪可以减少和遏制职务犯罪率上升的趋势。预防不是意味着消除,从某一方面讲,预防实际上“控制”或“管制”犯罪的发生。预防犯罪的标志是违法犯罪率的下降或是犯罪率增长大趋势的减弱。

其次,预防职务犯罪有利于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好转,有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预防职务犯罪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要从端正党风、政风的角度深入工作,加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风政风廉政建设。这样既达到减少和遏制职务犯罪上升的目的,又能带动社会风气的好转,促进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再次,预防职务犯罪有利于创造良好经济秩序。预防职务

犯罪通过控制和降低犯罪率,直接减少职务犯罪给社会和企业造成的损失。同时通过具体预防措施,促进国家加强参与经济的公共权力的管理,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严格市场经济的规范,建立健全科学、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管理体制。

最后,预防职务犯罪有利于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首先能够通过宣传教育的方法,促进各级政府机关和党政干部树立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依法执法、依法办事的意识。其次通过预防职务犯罪措施的实施,可以从预防犯罪的角度,来完善公共权力的管理和运行机制,加强监督和制约,促进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依照完善、科学的具有预防职务犯罪机能的制度、程序依法行政、依法执法、依法办事,促进国家依法治国方略的进行。

五、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

㈠ 坚持思想政治学习。进行职务犯罪的公职人员之所以堕落,都是从思想蜕化变质开始,逐步滑向腐败的深渊。从思想上强化预防职务犯罪的建设,必须加强政治学习,在思想上筑起预防职务犯罪的坚固堤坝。最根本的就是要强化“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的学习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的树立起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公职人员,尤其是担任一定职务的领导干部,真正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就能抵制来自各方面的诱惑和侵蚀,具有抗腐防变能力,就能在经济大潮中始终站稳脚跟,处于不败之地。同时还应组织进行革命传统学习,向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学习,继承艰苦奋斗的工作和生活作风,严守职业道德,克服信奉特权、盲目攀比的

第七篇、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宣传片观后感

预防职务犯罪的宣传

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宣传片观后感

x年x月x日下午,我参加了xx组织的预防职务犯罪的警示教育活动,观看了一系列典型的职务犯罪案例展片,使我深刻地认识到开展警示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深刻地认识到违法违纪案件的教训是深刻的,影响是深远的,后果是严重的。他们的独断专行,腐化堕落,不仅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而且使自己的事业和家庭遭受了严重损失。通过这次警示教育活动,使我心灵受到很大震动,思想受到深刻洗涤,更是从中得到一些深层次的启示和警醒。

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努力取得人民群众比较满意的进展和成效。会后,各地区各部门迅速学习贯彻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大家普遍认为,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体现了中央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将在新的一年中取得更大成效。

著名诗人裴多菲曾经这样说:“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今天我要说:“金钱诚可贵,权位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涉案人员,哪个不是身兼要职,哪个不是手握重权,曾经的家庭幸福,事业辉煌,因为一时的诱惑、贪念,无视纪律法规,不讲做事原则,滥用手中权力,肆意妄为。放弃了对世界观的改造,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理想信念发生动摇,只讲实惠,只讲索取,只讲人情,才一步步走上犯罪的道路。终于钱财乃身外物,

权力转瞬即逝,失去自由,曾经的好员工、好儿子、好丈夫、好父亲,愧对单位,愧对家庭,成为不孝顺的儿子、不负责任的丈夫、不称职的父亲。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作为一名固定资产管理人员,首先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时刻牢记:修身立德,廉洁自律,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持不懈地进行思想改造和道德修炼,淡泊明志,固守节操,洁身自好,经得住诱惑。牢筑思想防线,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以积极心态投身工作,在工作中做到有规必依,按章办事,合规操作。珍惜自己的人生价值和职业前途,奉公守法,安心本职,勤奋工作。

通过这些案例的学习,能促使我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勿以恶小而为之,在平常的小事上在心中筑起“防火墙”。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时刻保持一名党员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坚定信念,牢记宗旨,珍惜职业荣誉,把本职工作做好。

第八篇、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工作存在问题及创新途径

预防职务犯罪的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