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电安全管理制度


篇一:《学校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忠县汝溪镇中心小学校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 用电安全管理

1、没有电工合格证的任何人不得进行用电维修、安装、改造等工程

2、 除实验室进行教学科研活动的正当需要外, 严禁在校园内随意拉设电线;严禁在办公室、学生宿舍、库房、实验室,使用电炉、烤火炉、电饭锅、热得快等电热器,严禁超负荷用电

3、 电气线路、教学仪器设备的安装应由校内或雇聘校外持证电工负责

4、 各办公室、教室、专职活动室下班后、节假日,按规定该关的电源一律予以关闭

5、 不经学校许可,任何人不得在校内私用电热棒、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如有违规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罚

二、用火安全管理

1、学校内不经学校批准,任何教师和个人都不许在校园内使用明火

2、在办公、教学区域、学生宿舍等公众聚集场所,严禁使用石油液化气炉、煤油炉、酒精炉、蜡烛等危害其安全的燃具

3、 在实验室上实验课时需要用明火,一定要有教师在场,并向学生讲清楚怎样用火和注意防火

4、 学校在野外开展的野游、夏令营等活动时不准师生在野外用明火搞野炊、篝火等活动

5、学校食堂使用明火时,柴油要远离火源;做菜时油锅温度不要过高引起火灾;灭火器要放在灶房明显位置已备急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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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小学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祝陈小学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随着学校设施的不断扩充,学校用电范围和用电量都在不断扩展,用电安全已成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搞好用电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用电管理由后勤管理处负责,校内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水电管理部门统一办理。未经水电管理中心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水电管理部门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小学电安全管理制度}.

二、室外电源输电线路一律由水电管理部门直接组织施工,任何单位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室内电路属新建工程的由基建处统一组织施工。扩建项目在1kw以上的必须经水电管理部门同意后,委托有执照的电工施工。无电工执照的人员不准安装电源线路。

三、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电路有足够的剩余容量。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四、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五、各教室、办公室、宿舍禁止使用电炉。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水电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安装的予以没收。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教学、科研必须使用电炉时,须经学校安全委员会批准,并发给许可证,由专人负责管理。

六、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七、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八、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水电管理中心或用电单位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源设置,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九、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十、办公室、宿舍等装修时,电源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设计、施工,并充分考虑电源容量和线路安全,加装漏电保护装置,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路。{小学电安全管理制度}.

十一、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安全专员会同有关部门,每年组织1~2次检查,各单位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十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人,全体师生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篇三:《茶坡小学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茶坡小学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随着学校规模的扩大,学校用电范围和用电量都在不断扩展,用电安全已成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搞好用电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用电管理由后勤管理处负责,校内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水电管理部门统一办理。未经水电管理中心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水电管理部门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

二、室外电源输电线路一律由水电管理部门直接组织施工,任何单位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室内电路属新建工程的由基建处统一组织施工。扩建项目在1kw以上的必须经水电管理部门同意后,委托有执照的电工施工。无电工执照的人员不准安装电源线路。{小学电安全管理制度}.

三、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电路有足够的剩余容量。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四、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小学电安全管理制度}.

五、各教室、办公室、宿舍禁止使用电炉。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水电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安装的予以没收。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教学、科研必须

使用电炉时,须经学校安全委员会批准,并发给许可证,由专人负责管理。

六、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七、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八、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水电管理中心或用电单位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源设置,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九、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十、办公室、宿舍等装修时,电源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设计、施工,并充分考虑电源容量和线路安全,加装漏电保护装置,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路。

十一、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安全专员会同有关部门,每年组织1~2次检查,各单位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十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人,全体师生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十三、违反上述规定,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严重的停止供电;违反规定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的,将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给予罚款、赔偿、行政处罚的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篇四:《小学配电室安全管理制度》

祝陈小学配电室安全管理制度

1、配电室是学校师生教学、生活用电的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管理。

2、严格实行值班、定期检查制度,常年保证机械运行性能良好,确保学校供电正常,预防停电事故的发生。

3、非工作人员不准带入该房内,不准他人随便摆弄供电设备,注意保养、爱护公物。

4、房内保持整洁有序,门窗防护设施完好,专人负责关锁门窗。

5、配电房按规定配有消防器材,工作人员定期检查性能,学会使用,妥善保管。

篇五:《XX小学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XX小学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架设电源线路,安装、检查电器设备,必须严格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进行。非电工或不具备电学知识的人员,不得私拉乱接电线。

2.除实验室教学活动的正当需要外,严禁在办公室、学生宿舍、库房,使用电炉、烤火炉、电饭锅等大功率电热器。

3.凡新增单项功率在500瓦以上的电器设备,安装使用前必须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安装和使用。

4.办公室、学生宿舍等学校教学、生活场所,用电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向有关人员报告。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安派技工前往检修。

5.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6.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7.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8.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9.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学校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源设置,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10.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小学电安全管理制度}.

11.办公室、宿舍等装修时,电源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设计、施工,并充分考虑电源容量和线路安全,加装漏电保护装置,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路。

12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各校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篇六:《常兴中心小学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常兴中心小学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一、 学校的安全用电管理由学校专职后勤人员负责,定期检查学校线路,确保电路畅通。

二、学校安装电器、改造线路必须由正式电工严格按照规程操作,严禁无证人员上岗操作,禁止非电管人员摆弄电插座和日光灯等用电设施,避免因操作失误、技术不熟练造成火灾、触电事故。禁止私拉乱接线路,私增电插座和灯头。

三、学校后勤人员要不定时的检查容易出问题的开关、接头等,发现故障及时排除。

四、学校后勤人员要自觉遵守用电安全制度,不得违章作业,对每条线路的运行情况要随时检查,做到心中有数,不符合要求的线路和设备,要彻底整改,确保用电安全。

五、各班级、各处室负责人、维修人员,要对本班级、各处室、维修人员用电设施加强管理,做到人走灯关。凡是使用电器设备的处室要在离校时切断电源。如若出现违反规定,将进行相应的惩罚。

六、在校师生不得使用电热壶、“热得快”、电炉,避免出现总控开关跳闸、电线线路短路引起火等事故。

七、配电室的管理要按照国家电力部门的规范进行,室内物品放置有序,易燃易爆物品不得留置室内,非后勤人员禁止入内。

八、学校电工要严格履行岗位责任制,对校内线路和电器设备勤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杜绝事故隐患。

九、如对教室内违规使用的各类电器,全体教职工应立即予以制止,根据情况轻重予以行政处分,包括各类优秀评比资格等,师德考核降级。如造成损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所有处分直接影响考核。对发现违规用电情况,不制止、不处理、不举报,甚至纵容和包庇的人员,同样予以严肃处理。

篇七:《小学电工安全管理制度》

长江路第一小学电工安全管理制度 1、电工必须负责合理、规范布设校园电源供应系统,任何部门调整、改用电源必须争得管电人员的同意。 2、电工必须持有上岗证,无证者不得从事接电工作。拉接电源、安装电器设备,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3、电工对本责任区内的公共电器设备,必须经常检查,发现损坏、老化应及时修理,自身不能解决的要及时报告总务处,请求尽快解决,严防发生触电事故。 4、电工对师生发现报修的电器,应及时前往修理,如不能修复,该暂停供电的则暂停供电,不得拖延耽误,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5、学校放假期间,电工对全校电路状况应进行一次全面性的检查,不需用电的部位统一切断电源,确保假期安全。

篇八:《浣东小学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五一小学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校用电管理,维护用电安全,根据国家电力法规的有关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对安全用电作如下规定:

一、各办公室要高度重视用电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并把安全用电工作纳入各办公室年终考核内容。

二、学校要专门落实用安全管理责任人员,由总务处应建江老师负责,有关事项与应建江老师联系。

三、配电房(室)应配备专人管理,并做到:

(一)配电房(室)内不得存放任何杂物和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做好防火、防水、防小动物工作,保持室内良好通风和清洁卫生;配电房(室)不得改为值班室使用。

(二)配电房(室)必须配置二氧化碳、二氟一氯一溴甲烷、干粉等灭火器(禁止使用泡沫灭火器)。

(三)管理人员要定期巡查配电房(室)内的电气设备运行状况,发现异常及时通知能源管理职能部门。

(四)不得擅自更换配电箱内空气开关(或保险丝),严禁电气装置超负荷运行。

四、学校要定期对所属用房的用电负荷和供电设施的安全性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及时通知电力部门。

五、加强安全用电的教育宣传,强化人走灯灭、人走关闭所有电器开关的习惯养成。

九、严禁各类违章用电行为:

(一)任何个人不得私拉乱接供电线路;

(二)任何人不得开启计量装置铅封、封条;

(三)任何人不得绕越计量装置使用电能;

附: 五一小学空调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合理使用空调,既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又节省学校办公经费,特制定本制度。

1、不要频繁地开关空调,下班时做到人离机关。

2、夏天一般在气温达到30℃开启空调,冬季一般情况下不使用空调。(活动需要除外)

3、空调的使用要设定合适的温度,不要过低或过高。

4、使用空调时,不开门窗、不吸烟,做好室内保温、保洁措施。

篇九:《小学安全用电管理制度1》

*****小学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管理,做到安全用电,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人生安全和

财产不受损失,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特制订以下用电制度。

一、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学校各办公室、宿舍、教室的用电设备由学校总务处统一安排,

若确需变更或增设,须报请学校分管领导批准,由学校安排电工安装,未经许可自行变更或增设的一经发现,罚款五十元,如造成触电、失{小学电安全管理制度}.

火等责任事故,当事人须承担主要责任。

三、不准使用电炉子、电饭锅、电褥子等不直接服务于教学的电器设

备,一经发现除没收电器外,同时给予一百元以上的经济处罚。

四、要节约用电,合理用电,教室大白天不能开灯,无人时应随手切

断电源,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五、教室里的插座,仅供教学使用,不得私自插热水器、充电器等其

它电器,一经发现,用电器没收并处以五十元的罚款。

六、各功能教室的照明灯泡,如属自然损坏,报学校电工更换,线路发生故障须报管理员由学校电工维修,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换灯泡和修整或变更电路。

七、不准接用其它的一切电器,一经发现,除没收电器外同时处以五

十元的罚款。

八、违反本制度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应照价赔偿,后果严重要追究

当事者的刑事责任。

篇十:《小学电工安全管理制度》

小学电工安全管理制度

长江路第一小学电工安全管理制度

1、电工必须负责合理、规范布设校园电源供应系统,任何部门调整、改用电源必须争得管电人员的同意。

2、电工必须持有上岗证,无证者不得从事接电工作。拉接电源、安装电器设备,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3、电工对本责任区内的公共电器设备,必须经常检查,发现损坏、老化应及时修理,自身不能解决的要及时报告总务处,请求尽快解决,严防发生触电事故。

4、电工对师生发现报修的电器,应及时前往修理,如不能修复,该暂停供电的则暂停供电,不得拖延耽误,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5、学校放假期间,电工对全校电路状况应进行一次全面性的检查,不需用电的部位统一切断电源,确保假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