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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个一个合格的公民的感受


篇一:《如何做一个合格的公民》

如何做一个合格的公民

爱因斯坦的《我的世界观》是这样开头的:我们这些总有一死的人的命运是多么奇特呀!有时想想确实如此,人的认识之奇特早已超出了自己的认识领域。从客观的观点上看,要去追求人生的目的与意义,无疑是一个可笑的不可完成的任务。但是,我们仍然觉得思考是必要的,人的成长,就要不断的去思考,去认知。哪怕只是浅层次的,哪怕离人生的本质还很远。 对于这个题目,我总觉得太大太深,是我不敢轻易去触摸。但,做为一名大学生,一个公民,所以我还要尝试着去探讨一下。

人生于世,生而有涯,对于宇宙来说总是渺小的。但对于我们来说,一生就是全部,是我们的一切。为此,我们应该好好的生活,努力追求一个完美的人生历程。为此,我们首先要成为一个合格的公民:有健全的思想,崇高的道德,和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当我们有了这些,我们就可以追求人生,做自己的真正的自知和自由,来自心灵与精神的快乐,享受人生,欣赏人生,以及对这个世界的关怀和怜悯之心。

路漫漫何其远兮。人生之路又说不清的驿站,有讲不完的故事,但终点只有一个,结束旅途到达故事的结尾,为自己的人生画上一个完美的句号。作为一个合格的公民,我们要有一个健全的思想。有了思想,我们就不仅仅是一对碳酸钙和蛋白质。我们有了思想,可以思考可以交流,并且,思想让我们成长,让我们拥有主宰自己生命的力量。

拥有健全的思想必须要有理想。一个没有理想的人生是可怕的,是悲哀的。我们谁也不敢轻易的说:对自己的人生失去了信心,没有了理想。但,我们对理想的认识深刻吗?是否清楚的知道自己在为什么样的理想奋斗着还是徘徊着?还是挣扎着?

当我们从踏入大学的门槛,我们的意识就上升了一个档次,就不再是原来稚气的理想,肤浅的认识。许多大学生经常自己的意识已经比中国的八亿人民搞了一个档次,相对于其他知识分子,自己似乎也并不赖。正是由于他们有这种观念,很轻易又把它们的理想追求度下降了许多。年轻的力量,却是混交了许多空想与理想的空义。空想就像飘渺的浮云,捉摸不住,让机会和机遇与我们擦肩而去,人生就变得的乏味。而理想是人生的描红线,贯穿我们生命的始终,如同大里的灯塔,指引着我们在黑暗中前进。让我们的人生充满着激情和斗志。 当今社会有许多人虚度光阴,而那些能把握自己人生理想的人少之又少。古人云: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但是有许多大学生整日虚度光阴,拿着父母的血汗钱去享受游乐,荒废了学业。他们不尽害了自己,还害了父母亲人朋友。许多人初入社会时激情澎湃,可是,最终经受不住毒赌色钱的诱惑,从而失去了理想,失去了自己的思想,成为了奴隶。失去了理想,他就没有了自己的思想,生活就会失去光彩,生命就会枯萎。

思想就如同海洋,泛舟于思想的海洋中,探索人生的真谛,寻找灵魂的超越,是那么美妙而神奇。泛舟于思想的海洋中,我们时不时的钓起一条小鱼,他们维持着我们的生命,让我们的灵魂成长。

拥有健全的思想,我们首先要拥有知识,知识就是力量,知识就是一切的动力。活到老,学到老。自从我们踏入人生,我们就一直在学习。从牙牙学语,到独立完成一件大事。我们无不是在学习知识中度过。孔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说的就是学习知识的重要性。如果没有一定的知识,我们如何思考,又怎么会有健全的思想呢?有了知识,我么就有了基石,有了阶梯。帮助我们不断的成长高升。

有了完善的知识,可以让我们拥有健全的思想,指引着我们走正确的人生道路。人生是知识的殿堂,我们要拥有足够的知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扬起思想的风帆,遨游于人生的海洋。

学习知识,是很累的,也是很兴奋的事情。以为有太多的知识要我们去学习,我们在学习中可以体验到人生的快乐。要想成为合格的公民,我们不紧要有深厚的知识,还要有良好的道德和对现代法律的了解。

道德和法律在中国自古以来就有,如果没有好的道德修养和对法律的深刻认识, 就不能算是一个合格的中国公民、地球公民。

道的就如同一盏导航灯,指引着我们在人生的海洋中航行。平时的我们,要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做事要遵守道德观念。无论是在公共生活、职业生活还是家庭生活中,我们都应遵守相应的道德。拥有高尚的道德。可以升华我们的灵魂,净化我们的心灵,同时也影响着他人。 现在许多人为达到目得而不择手段,丧失了道德良心,达到目得之后却整日担心,良心上受到无数的谴责。同时,使社会的风气受到了污染,让他与别人之间变得陌生,所有的人都元离他而去,使它成了孤家寡人。虽然达到了目的,却失去更多、更重要的东西。失去了道德的人就好比失去了纯洁心灵的天使,虽然机体存在,却已不再是原来的他,而是魔鬼的奴隶,失去了思想的自由,整日带着罪恶的枷锁。得不偿失。

有了道德,我们就拥有了自由的空间,作为一个合格的公民,我们要树立好的道德观念、道德准则、道德理想。我们要满腔热情的、自觉自愿的去学习、去思考、去体验,从而提升道德修养境界。然后,积极主动的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激励。坚韧不拔、脚踏实地、持之以恒的进行道德修养。

学习到的能使我们成为合格的公民。它能帮助我们正确认识社会道德生活的规律和原则,认识人生的价值和意义,认识自己对家庭、他人、社会的义务和责任。使人们的道德实践建立在明辨善恶的基础上,从而正确选择自己的道德行为,积极塑造自身的道德人格。还有指导和纠正我们的行为和实践活动、协调人们之间关系的功效和能力。

现代社会在飞速发展,法律在平时的生活中扮演者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所以,一个合格的公民是必须要了解法律的。为此,我们要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律精神,了解法律制度,自觉遵守法律。

我们在培养和提高法律素质的过程中,不仅要以一般原理角度领会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精神。而且要了解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制度。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并在实践中养成遵守法律的习惯。增强维护法律的尊严的责任感。

同时,法律是我们的武器。当我们的人身、生命、财产受到侵犯时,我们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法律也是维护国家利益的武器,我们都应该学习法律,使自己在行为中不触犯法律,不危及他人或国家的利益。一个合格的公民就应该遵纪守法,为祖国的建设做贡献,为人类的发展努力。

在很大程度上,思想道德法律是分不开的。一个合格的公民在这三点上都应该做的很好。它们相互关联、相互影响、共同作用着锤炼着人的品质,让热领悟到人生、生命的真谛。 我们正处于青春时期,在青春的世界里,沙粒要变成珍珠,石头要化成黄金。青春的魅力,应当使枯枝长成树叶,沙漠变成绿洲,这才是青春的美,青春的本分!在青春的世界里,我们要扬帆遨游于知识的海洋,学习人生,感悟人生,体会生命的奥妙,做一个真正的公民。 我们是龙的传人,是骄傲的种族。正值青春年少的我们因该用双手去开拓祖国的未来,做一个真正的中国公民。为人类的明天努力奋斗,做一个合格的地球公民。

篇二:《做一个合格的公民》

做一个合格的公民

读《奋发向上 崇德向善》有感

潍坊市 诸城市 百尺河小学 六年级二班 刘芳羽 昨天晚上,我读了《奋发向上 崇德向善》这本书。里面的有许多人物。有把自己的青春年华、勤劳智慧等都奉献给国家的黄旭华,对留守儿童盛情关爱谭海美姐姐,对完成航天梦执着追求的刘洋阿姨,对有缺陷学生细心照顾的白俊兰老师。,我觉得他们的品质与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

最令我敬佩的是“法官妈妈”陈燕萍,在人情面前,她认法不认情;在金钱面前,她认理不认钱,她把公正写在法庭,视公正为生命和灵魂。有一次她在审理一起经济纠纷案件时,恰恰碰到被告是她丈夫的朋友,可是陈燕萍并没有因为友情影响案件的审理,最后公平的对案件进行了宣判。10多年里,陈燕萍没办过一件错案,也没接受过一次吃和一分礼金。人民法官爱人民,一枝一叶总是情。陈燕萍办案事事、处处爱民、为民,履行法官的社会责任,为受害人伸张正义,使他们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可是在我们身边的人却不诚实,不公正,但是,我想说的是诚信是人之根本,是社会之根基。人生的长河中,诚信是桨,帮助人生的航船远航;成长的旅途上,诚信是灯,帮助我们找回设定的方向;梦想的天空里,诚信是翅膀,带领我们自由翱翔。无论何时,诚信是我们万万不能丢掉的。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肩负着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任,必须要从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让我们认真学习,积极行动,使核心价值观像空气一样无处不在

篇三:《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做个一个合格的公民的感受}.

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普法宣传稿 五(1)班蔡登国

如果社会成员不懂法,不守法,大家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那社会就会陷入极端混乱之中。那样社会就无法存在和平发展。人们就无法生活,学习和工作,人民的生命,财产和各种权利就无法得到保护。因此,知法、守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为了祖国的明天,也为了我们自己,去学法、了解法,让我们每一个人都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吧!

每个公民都应该学习社会主义法律知识。有人认为学法是一件无所谓有也无所谓无的事。其实,这种观念是不正确的。

当今我们的家庭生活,学校生活,以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法。我们身边的学多问题都要依法解决。所以,一个合格的公民必须是一个知法,懂法,且要守法的公民。要有法制观念,要懂法律知识。要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 未来的社会必然是法制的社会,而法制的社会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创出来,正如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的“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所以,将“法”根植于我们的内心,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十年、二十年、五十年、甚至百年之后,仍可以挺起胸膛,自豪地说:“看,我们做到了!我们做到了‘法在我心中’!我们无愧于自己,无愧于国家,无愧于这个时代!”{做个一个合格的公民的感受}.{做个一个合格的公民的感受}.

“小恶不制,必然发展”,看看社会中那些犯罪分子哪个不是从“小恶”开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就如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船就会沉没。我们少年儿童预防犯罪要从预防不良行为的发生做起。

有的执法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有的企业家为谋取暴利将法抛于脑后,违法生产经营,大肆造假售假,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有的人为不劳而获,怨恨报复,把法置之度外,杀人放火、抢劫、横行霸市等等,虽然,这些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但是这些行为却对社会、对孩子们遗害无穷。

篇四:《做个合格的公民》

做个合格的公民

读完《奋发向上 崇德向善》这本书后,我陷入了深深的沉思……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而人们却渐渐遗忘了传统美德,在生活中仗着自己的权利地位肆意妄为,做一些损人利己的不具道德之事。怪不得有些人常说人有了钱,心也就变了。想来也正是因为如此了。

古老的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文化和传统美德,中国十三亿人口,汇成了一条东方之龙,像长城一样坚不可摧。在中国历史长河中奋发向上,崇德向善,具有崇高的精神的人林林总总。为了使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为了使社会全面进步,为了人民之间和睦相处。我们必须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美德。

那该怎样做一个合格的公民呢?必须得崇德向善。有一个良好的思想和一个善良的心地。做一个合格的公民,得从娃娃抓起。少年是国家的希望,少年强则国强。因此小学生更应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贯穿在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从小事做起,做一个崇德向善的合格公民。认真学习,积极行动才是达到目标的正确做法。我相信只要大家一起努力,世界将被我们点缀的更加美丽。

俗话说,光说不做假把式。当然光耍嘴皮子是不行的,下面我就给大家说一些生活中的该做的事。

第一,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学习雷锋好榜样。与雷锋学习是美好的道德行为。我们要弘扬雷锋精神。如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难人民,残疾人,为它们提供帮助与服务,让他们感到社会的温暖。

如果你的邻居是一个空巢老人,你可以把自己当做是他(或她)的孙女(或孙子)区帮助他做一些他做不了的活儿,比如帮他收拾房屋,替他去远的地方,他去不了的地方买东西等。都可以让他感到开心与温暖。

第二,开展“孝敬”活动。

俗话说百善孝为先,孝乃德之本。要大力弘扬孝道,孝敬父母养育之恩与长辈关爱之情。树立良好家风,把中华民族孝道和敬老之风传承下去。

除以上两点,还要开展诚信创建活动与勤劳节俭活动等。在活动中人情自己的本质,让自己道德思想变得越来越好。

从现在开始,从小事做起,奋发向上,崇德向善,为实现13亿人口的复兴之梦而加油努力吧!记得做一个合格的公民呦!

(指导教师 赵艳艳 电话:18769668868)

篇五:《做一个合格的公民》

做一个合格的公民

我们应该怎样去做一个合格的公民呢?我认为应该从两方面来分析。

首先,作为一个合格的公民,我们应该清楚了解自己应该享受的基本权利。公民的基本权利,顾名思义,就是公民所享有的基本的、具有重要意义的权利。那么,权利又是什么?一般而言,权利指的是在一定的法律关系中,法律关系的一方对另一方所享有的可以要求作出一定的作为或不作为,并为法规范所认可的一种资格。{做个一个合格的公民的感受}.

对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分类的问题,学者们从不同标准出发,做了不同的分类。有十大分类法、四大分类法、五大分类法、六大分类法等等。个人比较赞同《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宪法》中的六大分类法,根据这种分类法,可以把公民的基本权利分为(1)平等权,(2)政治权利,(3)精神、文化活动的自由,(4)人身的自由与人格的尊严,(5)社会经济权利,以及(6)获得权利救济的权利。

在清楚了解自己应该享受的基本权利之后,我们就要知道自己该尽的义务。在这之前,我们要知道什么叫义务?法律上的义务,指的是根据法律规范的规定,一定的主体必须作出某种作为或不作为的责任,其中,前者称为作为义务,后者称为不作为义务。

在我国,依据宪法规定,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有五项,按条款顺序分列如下:(1)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护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的义务;(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4)保卫国家、抵抗侵略的职责和依法服兵役、参加民兵组织的义务;(5)依法纳税的义务。

基本权利是公民对国家的权利,基本义务也是公民对国家的义务,二者基本上都反映了公民对国家权力的关系。

要做一个合格的公民,那么权利与义务两者都要重视,不可偏废,偏废便绝对导致异化。所以,我们理解这“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的准则,也理当自觉从这权利与义务并重的角度去解读。倘若只是狭隘地以为这其中只有单向度的义务要求,那是难以做一个合格“现代公民”的。

爱国,是一种对文化共同体的认同。它如此深刻地烙印在每一个生于斯长于斯的公民内心,所以当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家国荣光与民族自豪。战场上的赴汤蹈火、马革裹尸是爱国,讲坛上的痛批腐败又何尝不是爱国?爱国是一种义务,所以才有人喊出“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爱国更是一种权利,因此每一个公民都有宪法予以保障的自由与权利,来表达他们对于国家前路的思考与建议。正是因为对于祖国有深厚的爱,所以才不当有止于仅仅言爱的肤浅。非典肆虐之时,钟南山不唯权威不唯上,坚持真相,是为爱国。这是一名合格的现代公民。

守法,是一个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而法治社会的建设,不折不扣地是一项规模庞大、需时长远的公共工程,而中国目前显然正处在这一工程的关键时段上。身为公民,自然应当知法守法,这是第一要义。而依法伸张权利、以法监督公权,也是一个法治社会里值得大力倡导的“守法意识”。不惧社会惯性,不怕维权艰难,发起“中国乙肝歧视第一案”的张先著,是一名合格的现代公民。

而诚信与知礼,既是我们这个文明古国的优良传统,又是一个现代社会的和谐要素,这其中有怎样的权利与义务结合,又将能够怎样发力于一个公民社会的成长,也许同样是我们需要去思考与探究的命题。

一个开始懂得提倡公民意识的社会,终究是一个进步而有希望的社会;我们作为这积极社会的其中一分子,要自觉的去做一个合格的公民。这,既是自身素质的提高,也是中华民族综合素质的提高。

秦嘉晨(52) 政法系11法学

篇六:《2015河南公务员面试热点:官员首先要做一个合格的公民》

2014河南公务员面试热点:官员首先要做一个合格的公

民{做个一个合格的公民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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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日,陕西铜川市委召开全市领导干部大会,对近期发生的两起酒后滋事事件进行通报,铜川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冯新柱在会上怒斥砸店当事人“吃了豹子胆”。 一起发生在8月25日,“吃了豹子胆”的铜川市政协委员、王益区人大代表杨大军“带人吃饭还要赊账,不让赊账还要打砸”,致使4家店铺的商品、室内物品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另一起发生在8月23日,铜川市工商局王益分局干部赵建新因酒后滋事打人砸店。目前,这两个人已分别受到处理,当然,有些网民对处理结果还有不同意见。

像这种“性质十分恶劣”的事件,不止发生在铜川。近日,有微博爆料“山西洪洞县兴唐寺乡书记带队酒后砸饭店”,还配有饭店被砸后的现场照片,受到大量网民关注。洪洞县宣传部新闻中心负责人表示,事件本身有待核实,但临汾市纪检委已介入调查。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好,不同级别的官员也好,头上顶着各种光环,似乎跟你我有大不同。但一旦去掉了光环,比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不成了,乌纱帽给摘掉了,也不过就是一个普通人;如果不是这样,那么就要被人说成是“沐猴而冠”了。既然是普通人,是社会的一员,就得先努力做一个合格的公民。丧失了这个前提,如何能具有代表其他公民的资格?如何配手握源自人民的公权力?

做一个合格的公民,也难也不难。大家都先别唱“特殊材料制成的”什么高调,看看是不是能做到遵纪守法。一名党员若不能遵守党纪,怎么可能是合格的党员?一个公民若不能遵守法律,怎么可能是合格的公民?针对公职人员的禁酒令不知凡几,但看上去只是个纸老虎,不少地方的官员该喝还是喝。吃喝便吃喝罢了,还要酒后滋事,还要打要砸,这已经很有点像《水浒》中的泼皮牛二了,岂是一个公民该有的行为?事实上,像你我这样的公民,即使“吃了豹子胆”或别人借一个胆给你我,恐怕也不会这样做,公民自有公民的底线,这底线就是法治观念,就是礼义廉耻。

身为公职人员、公众人物,竟然在酒后演出“全武行”,被定性为“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一点也不过分。老实说,让这样的人担任公职或代表公众,公众不仅不放心,也会感到耻辱。在一个健全的社会里,公职人员、公众人物的守法意识、道德水平应高于一般水平,

这算什么苛求呢?“以吏为师”的传统早已瓦解,也不见得完全具有历史合理性,但官员们若暴戾成性、目无法纪、为所欲为,成为公众耻笑甚至厌恶的对象,只能说是社会的不幸。 现在的一些官员几乎没有内省意识,也不知慎独为何物,在注重个人修养方面,不仅不及同时代的公民,也不及没有接受现代文明洗礼的古代官员。今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这“三严三实”的要求,若认真加以对照,即使是普通人也未尝不能从中受益;而对一些官员来说,却似乎是言者谆谆、听者藐藐,那么,他们在仕途上栽跟头甚至身败名裂,又怎么可能引起人们的同情呢?

篇七:《2015河南公务员面试热点:官员首先要做一个合格的公民》

2014河南公务员面试热点:官员首先要做一个合格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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