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居住证


篇一:《深圳新版居住证个人网上办理流程》

深圳新版居住证个人办理流程

2015年6月1日起,《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正式实施,条例中加大办理居住证难度,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方可办理:

1、有合法稳定居所,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

2、有合法稳定职业,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十二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的。

现将个人办理居住证流程整理如下:

一、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服务平台:https:///index,(以下简称服务平台)两个模块为居住登记、居住证/签注申办。

1、 居住登记:现居住房屋申报(须将现居住房屋申报后方可进行居住证申请);

2、 居住证/签注申办:申请新版居住证,以及后续每年居住证签注续签;

二、注册

1、右下角,居住登记、居住证/签注申办两个模块分开注册(建议两个模块设置相同账号名、密码、密保等,方便记忆与登陆);

2、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牢记用户名及密码;居住登记和居住证两个模块;居住登记模块,还需要填写拟申报的房屋信息(申报现居住地址);

3、填写个人其他信息,牢记两个密保问题和答案,后续使用找回密码功能时可能会用到。

三、居住登记

1、注册成功后,输入账号、密码、手机号及手机验证码登陆,注意大小写区分,注意登陆模块。

2、登陆居住登记后界面、申报居住登记、立即申报(或者点击左侧房屋住户管理、添加房屋);

3、输入楼栋地址和大致小区名称,可搜索出相关楼栋地址,确认地址、登记成功;

4、登记成功的地址如下:

四、居住证/签注申报

1、输入账号、密码、手机号及手机验证码,注意大小写区分,注意登陆模块。

2、 登陆居住证/签注申办后,选择办理居住证、立即办理(或点击左侧居住证管理-办理居住证):

3、 填写《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业务申请表》:{深圳居住证}.

3.1、受理点可自行选择(可选择住所或公司最近的受理点);

3.2、申请类型选择“首次办证”;

篇二:《最新深圳居住证申请条件》

最新深圳居住证申请条件

6月1日起,《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实施。作为深圳市创新和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一部重要法规,《条例》对居住登记、居住证办理、持证人权益、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突出了“来深要登记,持证享权益”的立法理念。 《条例》实施后,居住证的“含金量”高了,持证人可以享受多项权益。申领居住证要同时符合居住登记连续满12个月和参加社保连续满12个月(或两年内满18个月),并实行每年一签的签注制度。此外,《条例》还首次以地方法规形式建立了申报义务人主动申报居住登记制度。

持证可享受多项权益

《条例》实施后,深圳居住证持有者将享有多项权益,持证者可以在深圳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和检验手续;还可以申办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还能申请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申请基本公共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基本服务、免费婚前健康检查、基本殡葬服务补贴;还可以申请开具居住证明及与身份相关的证明;除了这些,还有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权益。

此外,持证人符合规定的居住年限、就业年限、社会保险参保年限等条件的,除享有上述权益外,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享受公共文化、就业扶持、基本公共教育、社会救助、住房保障等方面相应的权益。符合市政府规定的居住年限、就业年限、社会保险参保年限等入户条件的,可以申请转为深圳市户籍居民。

【深圳居住证有什么用】

(一)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和检验手续;

(二)申办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

(三)申请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四)申请基本公共医疗卫生服务;

(五)申请计划生育基本服务;

(六)申请免费婚前健康检查;

(七)申请基本殡葬服务补贴;

(八)申请开具居住证明及与身份相关的证明;

(九)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权益。

办证需满足两大条件

根据《条例》,非深户籍人员申领居住证应当同时符合两大条件,即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12个月。其次,要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12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2年内累计满18个月。 不过,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和正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的非深户籍人员,在特区办理居住登记的,可以直接申领居住证。{深圳居住证}.

此外,对于已持证人士,《条例》规定,凡旧证在6月1日仍有效的,可继续使用12个月,期间符合《条例》办证条件的,可免费申请换领新证。

【居住证申请条件】

1、深圳市内居住七日以上的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应当办理居住登记。

2、定应当办理居住登记的人员可以直接申请办理居住证,申请办理居住证视为办理居住登记。

已满十六周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发给《深圳市居住证》:

(1)在深圳市从业,包括就业(含家政服务)、投资兴办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2)在深圳市内拥有所居住房屋的产权;

(3)符合深圳市有关办理人才居住证、海外人才居住证条件;

(4)在深圳市创业并具备相应的技术或者资金条件或者在深圳市从事文化艺术创作;

(5)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已满六十周岁的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和在深圳市全日制办学机构中接受教育的非深圳市户籍学生申办居住证的,发给《深圳市居住证》。

没有深圳社保的员工主要受到以下几点影响: 一.买房

对于能够提供在本市3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险种的要求是:医疗 工伤或者养老 工伤;

二.买车

持本市有效的居住证,且已最近连续2年以上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贷款买车,银行是有要求社保连续缴交满1年以上。险种的要求是:医疗保险;(补交的不算)

三.办理通行证

目前只有在深圳市并且持有《深圳市居住证》持有时间超过1年的外省居民(申请人户籍必须在按需申领护照地区)可以申请。对于险种的要求是:医疗 工伤、养老 工伤或者养老 医疗;

四.小孩上学

适龄儿童出生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在深居住证或暂住证;适龄儿童父母在本市的有效房产证明和购房合同,或由当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租房合同登记、备案材料;对于险种的要求是:医疗 工伤或者养老 工伤;

五.参加少儿医保

要非深户办理少儿医保,只有在深圳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在册的非深户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少年儿童,同时其父母任一方正在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满1年以上的方可以参加深圳市少儿医疗保险,而对于险种的要求是:医疗 工伤或者养老 医疗;

篇三:《深圳居住证办理条件》

深圳居住证办理条件

3月24日,深圳市人大全文公布《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目前已累计收集到意见和建议5000多条。此外,消息报道后,北京、上海等市公安局组织考察组到深圳了解居住证立法情况。据介绍,公众对条例草案的意见建议主要集中在十个方面,包括简化登记办理程序、完善居住登记管理、办理条件、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办证、居住证签注、居住证含金量、新旧居住证过渡以及实施细则等。

征求意见过程中,市民对此次居住证立法比较集中的一个诉求,是希望将来出台的居住证立法及其操作细则,在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办理方面,尽量通过网络申报,简化程序,就近便民。

针对市民诉求,条例草案将修改、增加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办理及签注可以通过网络、电话、短信等便捷方式申报,居住证办理的时间、地点尽可能方便市民。同时,建议市公安局在起草居住证条例实施细则、设定操作规程的时候,考虑如何方便市民。

此次居住证立法,扩大了持证人享受的待遇,提高了居住证的含金量,受到了肯定。此外,有市民建议,合并深圳居住证和社保卡,打造“深圳居住保障卡”,这样能够实现数据共享,避免信息重复采集。市人大表示,目前市公安部门对居住证系统正在重新规划设计,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也在为社保系统重构,希望充分利用这个机会,促进居住证与社保卡的合并,从而使深圳公共服务实现重大的跨越。

修改亮点

一、办理条件减为两个{深圳居住证}.

市民意见:目前条例草案规定的居住证办理条件有三个:一是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满十二个月;二是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含租赁),并按照规定办理居住登记满十二个月;三是依法参加本市社会保险满十二个月。第一个条件与第三个条件有重合;在深工作但在内地参加社保的人,还有自由职业者、在家带小孩的全职太太,这些人也在深居住或工作,也为深圳做出了贡献,但是由于没有参加或者无法参加深圳的社保,就无法满足办证条件,办不了深圳的居住证,无法享受市民待遇。第三个办证条件中提及的参加“社会保险”是指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还是养老保险?是要求各种险都参加,还是参加其中一项即可?

草案修改:市人大将修改完善有关居住证办理条件的规定,将居住证办理条件简化为“两个”:一是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依法参加本市其中一种社会保险满十二个月;二是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含租赁),按照规定办理居住登记满十二个月。此外,还将明确规定“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的判定标准,就是市民在深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部门的社保记录;“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的判定标准,就是市民在深圳公安部门的居住登记记录。

二、房东不在深圳应指定他人申报

市民意见:条例草案规定房东履行租户信息申报义务,增强其管理意识,强化居住登记管理。有市民提出,租户如 果 不 配 合 房 东 申报、不向房东提供居住登记信息怎么办?还有市民提出自己有房出租,但是由于本人长期不在深圳(如在境外居住),无法履行条例草案规定的申报义务而导致违反条例规定。

草案修改:拟在法律责任部分,增加规定,租户拒不向房东提供居住登记信息的,房东报告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责令租户提供相关信息,并予处罚。同时明确,房东离开深圳,无法履行申报义务的,应当指定他人作为房屋实际管理人,由房屋实际管理人来履行申报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签注或通过后台自动进行

市民意见:居住证签注制度,是针对现行居住证制度运行中,存在办证后缺乏后续管理手段,导致居住证记载信息不真实、不鲜活的问题,在条例草案中新设的一项制度。针对这一制度,市民有担心有疑惑,担心是每年要签注,这个量太大,会不会排队办签注;疑惑是签注到底怎么办理?是持证人要主动提出申请,相关部门负责进行审核,还是由后台系统直接核对持证人的居住、就业、就学、社保等信息,符合条件的,系统自动签注?有市民建议,可以采取每年一次网上签注与三年一次现场核实相结合的方式来办理签注,而且签注的手续越简单越好。还有市民提出,居住证签注能否区分不同人群,设定不同年限,比如在深购房长期居住的,是否可以考虑两年或者三年签注一次。

草案修改:鉴于深圳社保信息已互通共享,可网上查验,拟规定持证人网上申请,公安机关根据在网上查核的社保记录和居住登记记录,通过后台系统直接自动签注,尽量减少麻烦,方便市民。

待解问题

老年人小孩子咋“办”?

市民意见:按照目前条例草案设定的办证条件,在深居住的非深户老年人无法办理居住证。虽然条例草案中说“同住老年人可凭借子女的居住证,享受相关待遇”,但是这种凭借,不仅给老年人办事带来麻烦,更重要的是使他们有失尊严、有失应有的社会地位。应当给长期居住在深圳的老年人办理居住证。

人大意见:市人大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专题研究,修改完善相关规定。

市民意见:根据现行的居住证管理办法,随父母在深就读的非深户中小学生等未成年人可以办理居住证,并凭证享受办理港澳通行证等相关待遇,但是按照条例草案设定的办证条件,这些在深居住的未成年人以后就办不了证了,希望能对未成年人予以明确。

人大意见:市人大表示会与老年人办证和待遇享受问题一并研究,对相关条文做出相应的修改。

修改后的办理条件

◎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依法参加本市其中一种社会保险满十二个月;

◎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含租赁),并按照规定办理居住登记满十二个月。

草案原来规定的办理条件

◎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满十二个月;

◎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含租赁),并按照规定办理居住登记满十二个月;

◎依法参加本市社会保险满十二个月。

大事记

深圳居住证的由来

1983年 暂住证制度开始实施

1990年至2001年 暂住证实行捆绑收费,特区内每人每年缴纳300元暂住人口管理费,但特区外宝安区为240元,龙岗区为260元

1995年《深圳经济特区暂住人员户口管理条例》开始实施

2002年 暂住证收费经多次调整,最终定为每年15元

2007年9月12日 盐田区启动居住证试点

2008年8月1日 居住证制度全面推行,存在了24年的暂住证制度退出深圳历史舞台。

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正式实施

申办门槛:多地高于“国版”意见

上述15座城市对于居住证申请门槛标准不一,普遍要求提供居所和工作证明,少数地方还要求提供社保缴纳记录,其中深圳的规定最为严格。

“条例”指出,非深户籍人员申领居住证应当同时符合两大条件:在特区有合法稳{深圳居住证}.

定居所以及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

根据深圳的解释,所谓合法稳定居所,是指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12个月的;所谓合法稳定职业,是指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12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18个月。

要求申请人有稳定住所和工作同样见于上海、杭州、西安等地规定中,但并不如深圳严格。如上海未对申请人连续居住时间加以限制;西安只要求申请3年有效期居住证的流动人口满足有固定住所、稳定收入等条件。{深圳居住证}.

看重申请人社保缴纳情况的还有其他城市。《成都市居住证管理规定》要求,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在居住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人员可以申请发放居住证。在杭州申领《浙江省居住证》需要在市区缴纳社会保险费3年以上。

虽然与上海、深圳同属超大城市,天津市居住证的申办条件却比较简单。《天津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只规定应当提供本市合法居所证明、在津就业的应当提交就业证明,没有要求在当地缴纳社保。

按照《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流动人口在居住地连续就业、经商6个月以上或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凭就业、经商等证明材料发给有效期最长为3年的居住证。广东省境内的广州、佛山、东莞均依照此条例执行。

如果对照国务院《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国版”意见更倾向于降低申办门槛:除身份证明外,只要求申请人提供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未有更详细说明。下一步,当“国版”意见落地后,地方是否会跟进修订,值得进一步关注。

持证人权益:有待进一步提升

作为户籍改革中的一项过渡性安排,以居住证取代暂住证,体现出对城市外来人口权益的尊重和重视。那么,目前中国最大的15座城市都能给予居住证持有人怎样的市民待遇?

据记者观察,根据这些城市现行政策,持证人普遍可享受在计划生育,证件办理,职业资格评定、考试和鉴定等方面的便利。这少于“国版”意见所中列举的“九项服务”和“六大便利”。

对于接受义务教育,广州、东莞、佛山、上海、天津、成都、杭州、武汉、西安、沈阳等地均有对应条款。如武汉规定,居住地教育部门按照规定安排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就读。但不少地区指出此项权益需与社保挂钩,要求持证人社保缴纳年限多则5年,少则1年。

其中,要求最为严格的是广东省,规定持证人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

保满5年、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其子女方可与户籍学生同等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

在住房方面,天津、上海、杭州、西安等地允许持证人申请当地保障性住房。上海规定,持证人可以按照本市有关规定,申请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天津规定,持证人可以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购买限价商品房、购买所在单位自建的经济适用住房。但更多城市并未在文件中明确提及此项待遇。

除上述方面外,“国版”意见还指出,各地应当创造条件,使持证人享有就业扶持、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居民委员会选举、人民调解员选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等权利,在居住地享受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办理婚姻登记等便利。

这些权益目前难以在上述城市的居住证政策中寻得踪迹。有评论指出,虽然居住证的含金量有多高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地方财政的支持力度,但居住证制度的生命力就在于其服务职能,提升含金量进而最大限度缩小与户籍人口的权利差距,是居住证制度的应有之义。

持居住证落户并不容易

对于最受关注的“居转常”,广州、东莞、佛山、深圳、上海、天津、成都、武汉、西安等地在有关文件中提及,符合条件的持证人可以申请当地常住户口,但具体要求并不简单。

广东要求持证人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保险满7年、有固定住所、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依法纳税并无犯罪记录。

申请上海户口的条件更为苛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规定,申请人不仅需要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参加当地城镇社保满7年,还需满足在当地被评上中级以上职称等条件。

不仅如此,多地还对积分落户名额采取总量控制。如天津市每年3月31日前由市发改委向社会公布积分入户人口指标总量,初步测算2014年有2万人的指标,上半年和下半年分别为1万人。广州市2014年积分落户也只有3000人的指标。

目前,成都、武汉、西安等地尚未出台积分落户的具体政策,但均表示将建立有关制度,以达成中央提出的“在特大城市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的改革目标。

广大“北漂族”关心的北京市积分落户政策也初见眉目。今年初从北京市人代会上传来消息,北京今年出台居住证制度,研究制定积分落户政策。此后不久,通州被列入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将通过积分落户等政策,推进外来常住人口市民化。

业内人士表示,北京的积分落户政策肯定会参考先行者的相关经验和教训,尤其是上海和广州。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教授陆杰华认为,因为北京的人口压力比这两个城市

篇四:《2015年深圳居住证办理温馨提示》

深圳市居住证办理温馨提示

1. 非深户籍人员申领居住证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居所 。

(二)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十二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职业。 2.申领居住证的非深户籍人员,可以到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机构提出申请,也可以通过网络(https:///index)等方式提出申请。

(一)向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申领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数码回执、一寸彩照2张,15个工作日可办结。

(二)通过网络申领居住证,先个人信息注册—申报居住登记(待信息审核通过)—申报居住证—打印申请表—携带个人身份证到居住地附近的派出所领取居住证。

(三)如需公司代办,请提供本人相关身份证信息、近期数码回执、一寸彩照2张。

3.初次申领居住证的,免收工本费。补领、换领、再次申领居住证的,工本费(20元/每人)由申领人承担。

4. 凡在2015年6月1日前办理的居住证,请在2016年5月31日前到居住地的公安局机关免费申请换领新证,逾期未申请换领者,居住证使用功能失效。

5.2015年6月1日起居住证实行签注制度,每年签注一次。持证人可以自居住证签发之日起每满一年前的六十日内申办居住证签注。逾期不签注或者签注有效期届满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

6. 持有居住证者申办居住证签注可以到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机构申办签注,也可以通过网络()等方式申办签注。

附:详情可登陆https:///index查看《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

篇五:《深圳居住证 好处 20151019更新》

深圳居住证有什么好处?如何办理

2015-08-18 家在深圳生活圈

《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其中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持证人符合市政府规定的居住年限、就业年限、社会保险参保年限等入户条件的,可以申请转为深圳市户籍居民。

那么,深圳居住证到底有什么好处,有什么用?居住证福利权益在哪里?如果要办理深圳居住证,怎么办理?该如何申请?流程手续是怎样的?又有哪些条件呢?随广窗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下。

持深圳居住证可享受的福利

第一

按有关规定可享受子女在深就学政策。比如,持证人可以为同住未成年子女申请接受义务教育,为同住未成年子女申请幼儿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同住未成年子女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第二

非深户籍就业人员持深圳市居住证及相关材料可办理普通护照、港澳台通行证及签注。

第三

享受与深圳户籍同等待遇的车辆入户及驾照办理、年审政策。

第四

65周岁以上老人可凭居住证办理深圳市老人优待证并享受每年免费体检。

第五

享受持证人个人购买深圳市五险一金。同住未成年子女参加本市社会保险,享受相关待遇。

第六

享受与深圳居民同等待遇的保险赔付,赔付比例高。

第七

享受与医保就医手续,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相关检查及子女计划基础疫苗接种。

第八

按照市府有关规定符合相应条件可以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的有关权益,办理长期房屋租赁手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或者申请租房补贴。

第九

免费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政府提供的各类免费培训及参加深圳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或者职业(执业)资格考试、登记等;申请就业辅导培训、申请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非深户籍参保人可以领取失业金。

第十

按照国家和特区有关规定,可以参与社区组织有关社会事务的管理。

深圳居住证办理条件

1、已满16周岁并在深圳市居住30天以上的非深圳户籍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发给《深圳市居住证》:

(1)在深圳市从业,包括就业(含家政服务)、投资兴办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2)在深圳市内拥有所居住房屋的产权;

(3)符合深圳市有关办理人才居住证、海外人才居住证条件;

(4)在深圳市创业并具备相应的技术或者资金条件或者在深圳市从事文化艺术创作;

(5)此外,已满六十周岁的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和在深圳市全日制办学机构中接受教育的非深圳市户籍学生申办居住证的,发给《深圳市居住证》。

不符合以上规定条件的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发给《深圳市临时居住证》。

2、取得《深圳市临时居住证》后符合《深圳市居住证》办理条件的之一的,可以提交相应的文件资料申请直接转为《深圳市居住证》。《深圳市临时居住证》使用功能终止后,持证人再次符合居住证申请条件的,经申请可以通过系统自动恢复相关的使用功能。

深圳居住证办理材料

1、《深圳居住证申请表》(表格下载见附件)。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数码照相回执。

4、其他相关材料:

(1) 以从业为条件申请办理转换为《深圳市居住证》的,提交合法注册单位提供的就业证明或者申请人所投资的经济组织的工商登记注册证明;合法注册单位应当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要求,为申请人办理就业登记并购买工伤保险,并在《深圳市居住证/就业登记网上申报系统》提交新办或类型转换申请。

(2) 以拥有物业为条件提出申请理或转换为《深圳市居住证》的,提交申请人所居住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或者其他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