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德里的诗歌


第一篇:《马德里注册常识性文件》

一、马德里成员国:

1.“协定”成员国:(除中国外有54个国家):

欧洲:法国 德国 意大利 西班牙 葡萄牙

奥地利 瑞士 摩纳哥 比荷卢(比利时、荷

兰、卢森堡) 圣马力诺 阿尔巴尼亚 列支敦士登

罗马尼亚 保加利亚 塞尔维亚 黑山

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 摩尔多瓦 马其顿共和国

捷克共和国 斯洛伐克 匈牙利 俄罗斯

白俄罗斯 乌克兰 亚美尼亚 克罗地亚

拉脱维亚 阿塞拜疆 吉尔吉斯坦 哈萨克斯坦

斯洛文尼亚 波兰 塔吉克斯坦

亚洲:越南 朝鲜 蒙古 不丹 伊朗 塞浦路斯

叙利亚

非洲:阿尔及利亚 埃及 摩洛哥 苏丹 莱索托

利比里亚 塞拉利昂 莫桑比克 肯尼亚 斯威士兰

纳米比亚

美洲:古巴

注:比荷卢是比利时、荷兰、卢森堡三国联盟简称,申请人指定这三个国家保护时,按一个国家交纳规费。

2. 纯“议定书”成员国(28个国家和1个地区):

欧洲:英国 丹麦 芬兰 挪威 瑞典 冰岛 爱尔兰

希腊 爱沙尼亚 格鲁吉亚 立陶宛 土库曼斯坦 欧盟

亚洲:日本 韩国 新加坡 土耳其 澳大利亚 巴林 阿曼

乌兹别克斯坦

美洲:安提瓜和巴布达 美国 荷属安的列斯

非洲:赞比亚 博茨瓦纳共和国(73瑞士法郎) 马达加斯加

加纳 圣多美和普林西比

二、所需提供材料:

1.申请人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2.商标代理委托书(涉外);

4.国内商标注册证或(议定书国:受理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5.商标图样2张。

三、我司报送材料:

1.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书(中英文,有时候需要法文);

2.商标代理委托书(涉外);

4.国内商标注册证或(议定书国:受理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5.商标图样6张。

四、申请所需费用:

1、马德里国际注册规费收费细表:

基础注册费:黑白图样: CHF653{关于马德里的诗歌}.

彩色图样: CHF903

超过3类以上每类商品的附加费: 100 CHF

每一被指定缔约国的补充注册费: 100 CHF

议定国的规费请见另一马德里议定国收费表。

注:1、(瑞士法郎CHF);

2、暂定为一个类别,如多个类别另定(费用见议定书国家的详细费用);

3、汇率暂时按CHF100=RMB680,具体的汇率以报送文件当天的汇率为准,多退少补。(详细汇率请见以下央

行汇率表)

4、仅指定协定国的,只可用法文提交申请,指定协定国和议定国或仅指定议定国的,可以选择用法文、英

文或西班牙文递交申请。

5、台湾的企业或个人可以申请马德里国际注册。

6、香港、澳门的企业不可以申请马德里国际注册。

五、国际商标注册申请书填写具体要求:

(1)商标申请人的原属国:

“商标申请人的原属国”指中国。如果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为“马德里协定”成员国,这一项中

可供申请人选择的三种情况应依次选择,即申请人首先衡量自己是否符合第一种情况,若符合,应首选

第一种,若不符合,再选第二种,第二种也不符合的,再选第三种。若三种都符合或符合两种,则应选

在前的一种。如果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为“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这三种情况中,申请人只要符合

其中一种即可。

(2)申请人名称:

申请人是法人的,应填写全称;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应填写姓名。另外,法人如有正式英文或

法文名称的,应连同中文一起填写,并加盖申请人印章(法人应加盖企业或公司印章)。

(3)申请人地址:

可按括号内要求填写,如:中国北京市金台路2号,邮政编码:100260。

(4)代理人名称:

申请人可按实际情况填写;如是直接申请,这一栏不填。

(5)代理人地址:

与申请人地址的填写方法相同。

(6)商标国内申请和注册:

这里指在我国的商标申请和注册,而不是国际注册商标的申请和注册。

如申请人是就不同类别的同一商标提出国际注册申请,申请人应将各类别的申请日期、申请号或/

和注册日期,注册号按类别顺序逐一填写。例如申请人在我国申请商标注册的日期是2001年2月14日,

申请号为3239296,注册日期是2002年6月10日,注册号为3239296。

(7)优先权:

若申请人要求优先权,应注明第一次申请的日期和申请号。

(8)商标:

此处要求申请人粘贴商标图样,商标尺寸大小应按申请书的要求办理。

(9)要求颜色保护:

如果申请人要求保护颜色,应说明哪些颜色、哪部分颜色要求得到保护。

(10)商标音译:

此处仅将商标的标准汉语拼音填上即可。

(11)收文语言选择:

此处在所选择语言左侧方框内打上“×”标记。

(12)商品和服务:

这里指商品和服务的填写,应按《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中所列的商品和服务类别顺

序填写。如:第一类,乙醇,工业用酒精;第五类,阿司匹林,婴儿食品;第九类,音响,显像管;在

填写时不得把第九类排在第五类前,或把第五类排在第一类前。

(13)指定保护的缔约方:

申请人在想要保护的国家左侧的方框内打上“×”标记,如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为德国、法国、

意大利三国,申请人只需在这三个国家左侧的方框打“×”即可。

(14)本申请交费方式:

在所选择交费方式左侧方框内打“×”标记。

六、相关网址:

1、中文申请书下载网址:

2、外文申请书下载网址:/cn/mon/service.jsp?category=RO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