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领导廉政风险


篇一:《检察机关廉政风险源点防控之我见》

检察机关廉政风险源点防控之我见

作者:高红星

来源:《法制博览》2012年第07期

近年来,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对加强廉政风险殚精竭虑,为保障检察干警的廉政方面做了不少有益的尝试。检察院的纪检监察机关是专门防范内部干警廉政风险的职能机关,加强廉政建设是我们纪检监察干警的义不容辞的责任。结合省市院加强廉政内险防控新的要求和工作实际,在查找廉政风险中深刻感觉到对风险源点防控的重要,现将自己的有关认识汇报如下:

一、检察机关存在的主要风险源点

重点从检察机关岗位职责、内部管理方面查找,概括起来,风险原点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领导班子的风险处于高位

主要原因是领导班子权力比较集中,职权和职务对检察权的行使影响较大。实际工作中,虽然以权谋私的现象较少,但由于社会关系复杂,制度管理权交叉现象,难免由于职务因素对部分案件的定罪量刑产生一些影响,无形中的偏袒给人一种不能完全依法按律办事的嫌疑。

(二)业务部门也面临较高风险

由于法律的不健全、制度的不完善,检察员拥有一定的自由裁量空间。在案件审查起诉及履行诉讼监督职能过程中,受到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社会上说情拉关系的人较多,人际关系复杂,虽有法可依,但难免在案情上有跑风漏气的现象。

(三)承办反贪污贿赂和渎职案件的风险最高

由于查办的大多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承受地方相关部门和个人感情上的多重压力,在办案中打招呼、说情的不少,对案情的办理阻碍不小,加上现在办案要求越来越高,新刑事诉讼法又进一步加强了对犯罪嫌疑人的保障,律师的参与权得到提高,办案风险压力层层传递,应进一步提高风险评量等级。

(四)系统内部管理的风险也不小

虽然不承担办案工作,但组织部是“内部人员”,对犯罪信息的了解和法律的理解也确实比一般人多,系统内部人员相互之间也比较熟悉。社会上的人可不管你具体做什么,感觉你们是一个系统的,肯定穿同一条裤子,既使不承办也能对案件有所影响。由于社会风气的影响,这部分人也存在失范失德的职业风险。

二、检察机关风险源点存在的原因分析

存在风险的原因固然有多方面的因素,但根子主要在以下两个说方面:

(一)主观层面上,放松对腐败的警惕

从现在检察机关干警的工作现状看,既面临新刑诉法修改后,加重了对检察机关举证、出庭次数大大增加的责任,又要适应检察机关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任务。日益增加的工作量,导致政治学习时间和质量下降,思想上放松对腐败的警惕性,极有可能被某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引发职业风险。

(二)客观层面上,外部大环境的不优

检察机关也有社交圈、生活圈,受社会“潜规则”的影响,检察机关逐渐被人知晓,查办腐败案件每每受到地方政府的隐性制约,一定程度上干扰了司法的统一性和独立性。部分理想信念不坚定、喜欢攀比的同志受个人利益的驱使,存在失控和失范的危险。

三、检察机关风险源点应如何防范。

(一)立足岗位职责特点,广泛排查廉政风险源点

根据检察权运行的特点和规律,立足岗位职能,查找廉政风险。一是查找部门风险源点。以部门为单位,结合部门工作职能和业务流程,准确、具体、全面查找每个办案环节,通过自查、互查、组织点评等方式,点面结合,多层次、多环节排查部门权力运行中潜在的廉政风险源点。二是查找岗位风险源点。结合岗位职责及与岗位工作的相关要求。重点查找干警在执法时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亲属、辩护律师等打交道过程中,容易成为腐蚀对象的特点,从干警容易滥用职权和徇私舞弊的环节和部位入手排查。三是查找个人思想道德风险点。近些年,经济上取得了巨大进展,但道德并没有同步发展。受商业经济影响,道德滑坡现象相当严重。非常有必要把容易滋生腐败现象的思想道德风险作为一项独立的风险点源来排查。

(二)加强权力监督的制约,全面规范检察权运行

以制约监督权力为核心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通过对检察权运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腐败风险进行分析、研判,积极化解和消除容易诱发腐败的隐患。一是厘清职权,明确职责。进一步厘清院领导、科室负责人、普通干警在检察权行使过程中的职责权限,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及每名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做到事权制衡、权责一致。二是落实措施,有效防范。针对风险发生的几率和危害程度,对检察权的运行为进行风险评估和预警,有针对性的制定防控措施,对可能出现或发生的问题及时进行纠错和提醒,努力做到早防范、早发现、早纠正。三是公开程序,规范运作。围绕权力运行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抓好民主决策、岗位职责、程序控制、干部管理和责任追究五个方面。以防控工作的制度化推进防控工作的常态化、长期化,以执法办案的规范化,推进检察权运行的公开化、透明化,使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真正成为干警清正廉洁的“保护伞”。

(三)重点加强制度建设,构建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篇二:《县人民检察院主要工作职责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

**县人民检察院主要工作职责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

篇三:《检察机关参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模式初探》

检察机关参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模式初探

[摘要]近年来,各地检察机关立足查办与预防职务犯罪职能,积极参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但实践中检察机关对参与活动没有作出统一规定。文章通过阐述检察机关参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概念和特点入手,分析参与工作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厘清当前风险防控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检察机关可探索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立体参与模式的设想。

[关键词]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问题;模式设想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近年来积极参与到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中,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但另一方面,检察机关在实践中缺乏对参与基础、时间、方式等内容的规定,参与活动尚属实践阶段。笔者针对检察机关参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务中的一些问题进行思索,浅析如下。

一、检察机关参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概念与特点

检察机关参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指检察机关基于法律监督职权,以较少和限制职务犯罪的发生为目的,以提升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效能为任务而采取的各种预防性措施和行为。检察机关参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一项立足检察职能即法律监督职能的职权活动,是新时期下拓展法律监督范围、创新监督途径、增强监督实效的有益探索和有效实践。

相对于社会其他部门、单位参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而言,检察机关的协助、参与工作,具有自身的特点和规律:(1)职权性。检察机关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其一项法定职责,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一种方式,不能推诿、放弃,更不能转让。参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检察机关立足自身优势,协助提升职权单位风险查找准确性、防控措施实效性而开展的预防职务犯罪行为,是行使预防职能,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具体体现。(2)建议性。检察机关对职权单位提出的关于改进、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措施、意见及建议仅是一种指导性的建议,职权单位有权自主决定是否予以采纳、实施。因此,检察机关参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具有建议性、咨询性和指导性,不具有对职权单位在行政管理、业务监督自主经营等实体内容的干预权和处分权。(3)综合性与多样性。职务犯罪预防是一项长期而浩大的系统性工程,不可能通过单一的或简单的几种方法就达到理想效果,因此必须遵循预防职务犯罪普适规律,针对不同情况,运用检察建议、预防讲座、预防咨询等多种工作形式,通过筑牢思想防线、健全规章制度、强化管理监督等途径方法,全面提升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水平。(4)互动性。启动检察机关参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前提是职权单位的邀请,参与工作的开展与推动需要职权单位有关部门、人员的配合,如实反映业务内容、流程、监督措施,及时交流风险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困惑,使检察机关的协助工作质量更高、效果更好;检察机关利用查办案件的优势,时时掌握最新案件动态,及时向相关单位提示新发廉政风险、最新防控对策等内容,通过畅通的联系制度最终实现双赢。

篇四:《县检察院主要工作职责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

县检察院主要工作职责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

篇五:《县人民检察院廉政风险防范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检察院领导廉政风险}.

**县人民检察院廉政风险防范防控管理

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县委、上级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我院检察工作实际 ,制度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检察权、干部人身权、财务管理权、综合运用教育、制度、监督措施,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最大限度地降低廉政风险,减少和预防不廉洁行为的发生,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工作目标{检察院领导廉政风险}.

初步建立起与我院检察工作发展相适应、具有我州牧区检察工作特色的融教育、制度、监督一体,从源头上有效防控岗位廉政风险的新机制,使检察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更加重视、支持预防腐败工作,理解和掌握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基本理念和主要方法,经过几年的努力,逐步建立起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长效机制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推进我院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新的明{检察院领导廉政风险}.

显的成效。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全员参与,重点突出。党员干部是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主体,工作岗位是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基本单位,要在每名检察人员普遍查找风险点的基础上,突出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以及重要部门、关键岗位的工作人员。着力抓好重点部位、重点对象和重要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

(二)坚持从源头治理,查补漏洞。通过查找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出现腐败行为的风险点、隐患、进一步完善制度措施,进行有效防控。

(三)坚持依纪依法,教育为先。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时要注意预防,教育在先,教育与惩处并重,努力做到事前风险防范、事中督促检查、事后考核问责。力求达到教育检察人员,有效防止检察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目的。

(四)坚持稳步实施,务求实效。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要结合本单位、本单位、本岗位的实际,采取由上到下、由部门到人的方式,认真查找风险点,做到边查找,便改进。

四 方法步骤

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我们将按照分阶段、分步骤的要求组织实施,主要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 计划阶段(2011年3月25日—4月30日)

(一)成立领导小组。 根据工作任务的要求,要及时组织成立{检察院领导廉政风险}.

廉政风险防控管路工作的领导小组,成立领导机构,明确责任任务,对此项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要求以及本单位的安排部署,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要求以及本单位的安排部署向党委、人大报告,同时根据上级院和党委、人大的要求,理清思路,部署工作,切实为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和思想保证。

(二)制定方案。根据省州院的相关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院的工作实际,研究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时间安排、方法步骤、措施任务,制定《实施方案》。

(三)学习动员 。召开全院干警动员大会,对我院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做出全面的动员部署。在此基础上,通过组织召开廉政风险防控专题教育大会、组织观看录像片、外出考察学习、座谈讨论等形式,全面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学习先进兄弟院的好做法、好经验,通过学习动员把全院干警的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州院对这项工作的决策部署上,统一到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目标要求上,进一步提高全院干警对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通过学习正确教育、引导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廉政风险防控意识、自觉接受监督意识,激发他们参与廉政风险疯狂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第二阶段 实施阶段

(一)查找风险点(2011年5月1日—7月30日)

按照检察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和执法办案工作流程和权力运行的过

程,从领导干部岗位开始,全院干警认真查找法定职责范围内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

1、个人自查。结合岗位职责,采取自己找、群众帮、领导提、集体定的方法,认真查找和分析个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存在的风险点。

2、部门评查 在个人自查的基础上,结合本部门职能,组织部门全体人员广泛讨论、评议,交叉评议,评查确定切实实际的风险点。

3交叉评查 在个人与个人、部门与部门之间广泛开展互查评查活动,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召开座谈会,民主测评等形式,全面评议各个部门、每个干警查找的风险点,查漏补缺。

4、评估审查 在个人自查、部门评查、交叉互查的基础上,由院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顾总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对风险点进行最后确认,对风险程度进行最后评估。

(二)制定防范措施(2011年8月1日—2011年10月1日)

1. 登记汇总 风险点查找完毕后,由个人和部门认真填写《监察机关廉政风险点个人自查和防范措施登记表》、《检察机关廉政风险点部门评查及防范措施登记表》、《检察机关廉政风险点汇总表》,报院风险防范管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审。

2、公示监督 院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部门

上报的廉政风险点以及防范措施进行审定。经审定后,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接受干部职工和群众的监督,公示期满后,正式印发执行,同时上报上家院纪检组和我院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制定措施。针对意见审定的廉政风险点,由各部门负责拟定防范措施,有制度规定但存在防范漏洞的要及时进行修定完善,没有的要及时拟定制度。要着重将行使检察权、干部人事权、财务管理权、重点岗位和监督重点,纳入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科学制定风险防范管理措施。

(三)落实防控措施

廉政风险级别上我院设置三级风险,出现违法违纪问题为一级风险、出现违法违纪的苗头性问题为二级风险、有可能转变为违法违纪的苗头性问题为三级风险,通过及时向重点部门和个人发出预警信号,综合运用监督、纠错、诫勉谈话方式实行分级管理,分级防范,全面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做到识别风险在工作之前,防范意识在行动之前,约束行为在办案之前,从而实现超前预警、及时防范,坚决杜绝不廉洁、不勤政行为的发生。

(四)加强监督管理

院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对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制度不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的要及时指出,责成整改,保证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有效运行,确保取得实效。

篇六:《办公室主任廉政风险点》{检察院领导廉政风险}.

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和廉政风险点 主持办公室全面工作。

1、组织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工作;

2、负责机关文秘、机要、会议组织等工作的审核把关;

3、负责指导、监督各项工作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4、组织协调机关信访、信息、档案、综治、检务公开、人民监督员、代表联络工作;

5、及时分办、督办省检察院、市人大、市委政法委交办的其它事项及日常工作。

廉政风险点:

1、利用职权为他人办事提供方便而收受贿赂;

2、在对重大紧急信息报送、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督办事项落实、信访工作处置等方面审核把关不严,失职渎职;

3、不严格落实保密责任制,发生失泄密事故;

4、档案库房管理及机要室等重点部位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不良影响;

5、违反规定使用公章造成不良后果。

防范措施:

1、认真学习廉政准则,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2、增强工作责任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

3、不断加强对办公室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和党风廉政教育,提高廉洁从检意识。

4、定期向院领导汇报工作,自觉接受领导监督。

篇七:《廉政风险》

安溪县检察院印发廉政风险防

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2013-03-11 16:49:40 来源: 安溪新闻网 手机看新闻

安溪县检察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不断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增强预防腐败工作实效,根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以及《泉州市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加强制度建设,加强检察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二、目的意义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以保持党员干部廉洁勤政为目的,融教育、制度、监督于一体,是廉政建设和作风效能建设有机结合的工作运行机制。通过对全体检察人员,每个具体岗位查找廉政风险点,制订相应防范措施,规范和制约权力,建立健全有效的防控机制,将预防关口前移,提高反腐倡廉制度的科学性、严密性和针对性,使制度内化为广大检察干警的自觉行动,永葆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另行下发),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

四、基本原则

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原则,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的原则,坚持统筹兼顾、整体推进的原则。

五、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根据上级院的安排部署,“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共分五个阶段,具体如下:

(一)集中排查阶段(7月30日至8月20日)

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做好“三查”:

1、干警个人岗位的廉政风险排查:干警对照履行职责、执行制度的情况,认真查找个人岗位存在的廉政风险内容及其表现形式,重点查找干警个人在执法理念、执法职业道德、执法作风、执法能力、执法责任、执法纪律等方面的廉政隐患。干警个人对廉政风险排查负责,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审核。

2、内设机构的廉政风险排查:主要是内部执法办案、基建办以及管理人、财、物等重要岗位,由内设机构对照职责定位等情况,查找在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并细化分析风险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内设机构对廉政风险的排查,要与职权范围相一致。院分管领导对内设机构的廉政风险排查工作负责审核。

3、党组(检委会)的廉政风险排查:结合本地和检察工作特点,重点查找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在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制度(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案件办理和大额资金使用),在重要案件、重要行政事项决策、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廉政风险排查要与领导班子职责权限、班子成员管理工作相一致。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政风险排查工作,由班子主要领导同志负责审核,并报上级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备案。

(二)防范措施制定阶段(8月21日-9月20日)

各部门要在排查廉政风险的基础上,认真制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防范措施,防范措施应与廉政风险相一致。

1、干警针对存在的廉政风险隐患,结合个人执法工作实际,立足于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健全完善正确履行岗位职责的具体防控措施。

2、部门要针对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逐一制定落实防控预案和防范措施,明确责任主体,落实防范责任。业务部门要按照执法办案规律,严格工作流程,规范执法行为,做到职责清晰、程序严谨、行为规范、制约有效。综合部门、基建办要在管理人、财、物等方面,制定确实有效的制度规定,落实防范责任。

3、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重要内容,针对自身和职权范围内查找出的廉政风险隐患,制定和落实防控责任制,带头落实防范责任。

(三)实行分级防控阶段(9月21日-10月20日)

对排查出的廉政风险实行分级管理、分级防控。

1、着手建立台帐。各部门要对排查出来的廉政隐患建立台帐,实行统一管理。部门负责汇总本部门干警个人排查的廉政风险和制定的防控措施。政治部门、监察部门负责汇总本单位领

导班子及内设机构排查的廉政风险及制定的防范措施。

2、明确风险等级。对排查出来的廉政风险,依据廉政风险导致违纪违法问题发生率确定风险等级。对廉政风险实行一般关注、需要关注、重点关注三个风险等级。风险等级要由分管领导、业务部门、政治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共同确定。

3、实行分级管理。对一般关注的廉政风险,实行提示性预防;对需要关注的廉政风险,在提示性预防的基础上,由各职能部门组织开展定期检查,督促防范措施的落实;对重点关注的廉政风险,建立以各职能部门为主,纪检监察部门协助的管理监督制度。

(四)检查验收阶段(10月21日-10月31日)

各部门要对各个阶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集中开展自查。在自查基础上,研究制定本部门实行廉政风险防控制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同时,应认真填写《廉政风险识别、防范措施一览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权力清单登记表》(科室填写)、《廉政风险点自查评估与领导评查表》(科室填写)、《廉政风险点自查评估与领导评查表》(院领导填写)。

(五)建立廉政风险信息库(11月1日—11月10日)

各部门、个人查找的廉政风险点和采取的防控措施,经组织审核把关后,填写单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内设机构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和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并运用科技手段建立起动态的、开放的、系统的岗位廉政风险信息库,对廉政风险管理要进行适时评估,纠正存在的问题,结合岗位职责转变、情况变化和预防腐败的新要求,及时调整和修正风险内容。案件管理中心充分应用形成的信息库资源,对风险点中涉及案件管理相关内容,应针对风险点的特点,加强对案件的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内设机构要把“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充分认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重要性。把教育贯穿于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始终,要通过对廉政风险点的查找,引导广大检察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廉政风险意识,自觉参与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克服无风险可查的倾向。

(二)强化领导,明确责任。检察长对本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负总责,对班子其他成员负领导责任。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负直接责任。承担责任的主体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查找岗位廉政风险,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带头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确保惩防体系建设的工作要求具体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人。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要紧密联系检察工作和反腐倡廉实际,查找工作中教育、制度、监督不到位和领导干部及检察人员廉洁自律方面的不足,突出

执法办案中职务犯罪侦查、不捕、不诉、诉讼监督等重点环节,以及人、财、物管理等重点部位,工作中不能流于形式,要避免“千人一面”以及风险点与实际情况“两张皮”现象,防控措施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要加强廉政风险的预测和防控,要把防控机制建设融入执法办案和内部监督管理全过程,以重点带全面,以关键促整体,推动预防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积极探索,稳定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要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做到长远目标与阶段性目标相结合、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正确处理好依法监督防控与工作机制创新的关系。各内设机构要按照完成时限和各阶段任务要求,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在开展此项工作中,要及时总结经验,有好的经验和做法要随时上报。

(五)加强检查,总结提高。要把该项工作与年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基层院建设考核,以及领导班子和干部年度考核结合起来,加强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的检查、督导,并把检查、考核结果运用到评先选优、兑现奖惩和干部提拔使用中。各内设机构在每一阶段结束后5日内,把工作开展进度和情况报院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将及时对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不推进、不落实的部门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活动结束后,要对岗位廉政风险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进行分析总结,形成灵活、特色鲜明、成效凸显的廉政风险管理体系、机制。

岱山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建设,现根据省委、省政府《关

于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和省院《关于在全省检察机

关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通知》精神,结合本院实际,在去年已

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的基础上,就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提

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检察院领导廉政风险}.

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

设为重点,以规范、制约和监督检察权的正确实施为核心,以提高制度

执行力为抓手,围绕“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环节”,从教育、制

度、监督入手,重新排查检察工作各环节中可能诱发腐败行为的风险点,把惩防腐败体系建到岗,廉政风险查到点,强化有效防控措施,努力形成一套用制度管权、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廉政风险防范长效机制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积极营造“公正、文明、清廉”的执法环境,不断把检察机关自身反腐败工作推向深入。

二、工作重点和步骤安排

我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总体分两个阶段进行。2011年重点抓好廉政风险的重新排查和防控措施的制定,初步构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机制。2012年,通过总结和深化,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2011年的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

1、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副检察长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岗位廉政风险防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日常具体工作。

2、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内容要求和工作步骤。

3、召开全体干警大会,由院领导对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要求。

(二)风险排查和防控阶段(7-10月)

1、查找风险、划分等级、制定措施(7-8月)。

(1)查找廉政风险点。各部门要在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整顿活动期间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检纪条文的基础上,全面梳理本部门主要工作职能和干警岗位职责,对去年我院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时已排查出的风险点,进行再次排查,切实找全、找实、找准风险点。

(2)划分廉政风险等级。对排查出来的廉政风险点,通过部门自评、分管领导审核、领导小组审定等程序,根据其形成原因、发生机率和危害程度,进行分析评估,由高到低,分成一、二、三个等级。其中,一级风险点为发生机率高,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严重损害后果,有可能触犯法律,构成犯罪的风险;二级风险点为发生机率较高,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较为严重损害后果,有可能违反党纪政纪和相关法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风险;三级风险点为发

篇八:《检察院司法警察支队廉政风险防控总结情况汇报》

廉政风险防控建设情况汇报

为切实加强对廉政风险的防范管理,有效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按照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区检察机关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廉政准则》的学习,进一步规范司法警察的执法行为,我法警支队结合“岗位风险点查找”工作,进行总结分析,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充分认识检察机关推进实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义

首先,有利于深化廉政教育。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严明政治纪律,贯彻落实中央、高检院和市院重大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通过排查廉政风险点,完善防控机制,结合各项廉政教育的开展,能让每位检察人员了解知晓自己的岗位职责、潜在的廉政风险,从而在思想上确立“从检有风险,防范除隐患”的意识,变上级要求防范风险为自身需要而自觉防范风险。

其次,有利于提高廉政制度建设水平。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建立健全具有检察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排查廉政风险点,找出可能引发腐败的制度漏洞,增强了制度建设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三,有利于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

制建设是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客观需要,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科学化水平的有效途径。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既给党员干部敲响了廉政风险警示钟,又通过多种预防措施,使党员干部远离腐败,真正为党员干部编织起一道廉政“保护网”,保护干部,促进干部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