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执法监督落实情况


第一篇 交通执法监督落实情况
《交通运输统行政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

2010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

行政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要点

2010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纪委全会、省纪委全会精神,按照省、市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紧围绕交通运输中心工作,着眼于纠建并举、同步防控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突出重点环节和重要岗位,认真开展执法监察、纠风和效能监察,在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一、加强对省交通运输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一)加强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市委市政府关于维护稳定工作、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八项要求、“小金库”专项治理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加强对交通系统各项改革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加强对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和市局有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加强对“3461”行动计划交通项目和公路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尤其针对我市三年城市大

建设,重点检查各部门是否认真落实上级有关政策措拖,坚决纠正和查处违纪违法行为;检查工程项目审批和建设程序是否依法合规,督促各部门依法依规办事,严肃查处把关不严、随意变通、简化程序,甚至玩忽职守的行为;检查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是否规范透明,严肃查处挤占、截留、挪用等行为;检查工程建设质量是否安全合格,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检查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和开展创建市民满意公共交通活动进展情况。

二、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廉政工作

(一)扎实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和省厅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以及阶段部署,结合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排查要求,对重点项目、重要部门和前期自查自纠出现“零问题、零案件”的单位,市局将适时进行重点督查“回头看”,对在排查和整改中领导不重视,排查不彻底,措施不得力,或存在明显问题而不整改的,坚决纠正,严肃处理。

(二)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交通主管部门和项目建设业主要加强对工程项目决策、招标投标、规划审批、资金使用、项目管理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确保交通运输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廉政风险防范手册(试行)》在我市推广应用工作取得实效。今年,市局继续与市监察局联合开展交通工程建设执法监察工作。

(三)做好重点建设项目派驻廉政监察员工作。根据《蚌埠

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向重点工程派驻廉政监察员制度(暂行)》规定,今年,市局聘请已退休的纪检监察、工程技术等方面的老领导、老同志,担任重点工程廉政监察员,分别派驻市大庆路淮河公路桥、公交设施升级改造、南出口和西出口公路改造工程项目办。各项目办要积极配合派驻廉政监察员的工作,主动接受监督。其它项目也要进一步完善制度,落实责任,确保工程项目规范、科学实施。

(四)积极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按照《蚌埠市交通大建设“诚信杯”劳动竞赛活动实施方案》,结合省厅《安微省交通运输系统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部署要求,积极推进全市交通诚信体系建设,确保交通大建设项目工程质量优良,安全生产平稳,工程进度合理,文明施工规范,环境保护得当、廉政建设有力,诚信守约履约。

三、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业不正之风

(一)继续坚持治理公路、水路“三乱”的纠风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和“抓巩固、防反弹、促深入”的要求,继续坚持治理公路、水路“三乱”的纠风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查处公路、水路“三乱”快速反应机制作用,防止出现新的行业不正之风。对检查发现和群众举报的公路、水路“三乱”案件,严格按照快速反应机制的要求,快速核查处理,并实行责任追究。

(二)规范治超执法行为。坚持领导干部带队明查暗访,严肃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以罚代纠等违规违纪行为和利用

行政执法权以权谋私的行为。对贯彻落实省厅、市局关于公路治超、运管源头治超不力,执法人员与“黄牛”勾结扰乱治超和不作为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三)规范水上执法和收费行为。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和查处水上执法人员收受“好处费”、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只收费不服务的行为。

(四)严格落实绿色通道政策。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确保“绿色通道”高效畅通,不得随意查扣正常合理通行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

(五)严防发生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督检查,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加强强农惠农资金监督检查,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

(六)认真做好部、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加强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认真落实《2010年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强化执法监督,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整顿执法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推进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工作迈上新台阶。

四、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和效能建设监察工作

(一)加强对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结合开展交通效能建设主题实践活动,以规范行为、提高效能为重

点,以受理投诉、督促检查为抓手,着力整治行政不作为、工作不落实、配合不协调的问题。继续加强各级交通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认真解决在工作作风、办事效率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行政机关履职提效。

(二)加强对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开展公路路政、运政和海事、港航等部门行使行政审批权、执法权情况的监督检查;结合部、省监督检查,全面对《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行政许可的实施和行政许可执行情况的监管,坚决纠正“重审批、轻监管”等问题。

(三)加强《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进一步明确权责关系,落实问责措施,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控和失职过错的问责。

(四)深入推进交通行业的行风建设。以市局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要求为目标,以深入推进“微笑服务、温馨交通”活动和创建市民满意公共交通活动为抓手,全面开展交通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结合交通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明确基层站所的职能,转变管理服务理念,提升交通服务水平。对严重影响交通形象,被新闻媒体曝光的事件要严肃查处并问责。

第二篇 交通执法监督落实情况
《贯彻落实交通行政执法学习情况报告》

XXX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行政执法

“六个不准”学习情况报告

局党委:

按照省局党委要求,XXX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交通运输行业防治利益冲突若干规定的通知”,严格规范路政执法人员在工作时间或公务活动中的行为,坚决杜绝和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着力解决路政执法中以权谋私、随意执法和越权执法等违反“七条禁令”和“六个不准”问题,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行为规范、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高速公路管理队伍。下面将学习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 强化学习教育交通执法监督落实情况

按照上级指示,我处及时转发了《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业防止利益冲突若干规定的通知〉的通知》(XXX〔2011〕XX号)文件,认真组织全处干部职工学习“六个不准”的内容,处属各单位负责人组织学习工作,确保每位工作人员能熟练掌握《规定》要求、“六个不准”以及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形成人人知晓、自觉遵守的良好氛围。

二、 开展自检自查

处属各单位根据《规定》要求和“六个不准”的具体内容要求,自12月20日接到文件起至12月30日止,开展为

期十天的自检自查工作,认真检查自己或身边的人有无违反认真执行《规定》和“六个不准”的情况,做好事实情况的登记和报告工作,并对有关工作进行下一步整改落实。

三、 限时整改纠正交通执法监督落实情况

全处干部职工,尤其是中层以上干部都严格自律、以身作则,各分管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在自检自查中若发现有违反《规定》和“六个不准”情况,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限期规定时限内采取纠正整改措施。在规定整改时限内,仍不执行的,由组织出面诫勉谈话,并在全处范围内通报批准,对情节严重的,给予其它行政处理,坚决杜绝违规违纪行为。

四、 加强工作督查

处纪检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明查暗访等督查活动,认真受理来自群众、社会的监督投诉,对违反《规定》和“六个不准”的个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抓好行政处罚工作。行政处罚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各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要树立执法为民、公正执法的思想意识,本着公平、公正,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真正熟悉和掌

握《行政处罚法》的基本精神和具体规定,自觉地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办事。

二、切实整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这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认真梳理分析,找准问题根源,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达到纠正问题促进工作的目的。在抓好整改的同时,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执法经费保障机制,严格实行罚缴分离制度,全面实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

三、加强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执法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了执法状况的好坏。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切实抓好《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再学习、再培训工作,特别是要组织好处罚程序和处罚依据等相关内容的学习培训,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业务技能,保证执法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以上报告,当否,请指正!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第三篇 交通执法监督落实情况
《关于交通执法情况自查的报告》

关于交通执法情况自查的报告

市交管处:

近几年来,我所全体运政执法人员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及省、市关于依法行政工作的文件精神,以构建和谐、高效、便民的交通执法环境为主线,以“奉献人民、服务社会”的工作宗旨为出发点,围绕依法治运工作,塑造交通行政执法“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交通管理形象为目标,大力开展交通行政执法的各项工作,强化全体执法人员规范执法意识,全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使我县交通运输管理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机构,确保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我所在全市运管部门率先设立了法制股,设置专人开展工作,制定并健全交通执法责任制,将执法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进一步增强了执法人员的责任感,同时还建立了执法评议考核和奖惩制度,提高了依法管理的水平。此外,我所还认真做好交通行政执法监督管

理工作,完善监督制度,首先加强内部监督,成立了以所长、书记为组长、副所长、法制、办公室、财务等负责人为成员的交通行政执法监督小组,制定了交通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其次,重视社会监督工作,聘请了6名行风监督员,设置举报电话4个等措施。三是建立了执法公示制度,推行“六公开一监督”,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使执法工作公正、公开、透明化,使交通行政执法逐步走向规范化,确保了交通行政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教育,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按照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强化执法教育培训。近几年来把培养思想正、作风硬、业务精、纪律严的执法队伍建设作为第一要务,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确保规范执法。我所执法人员较多,而人员的文化水平和政策法规水平相对较低,执法经验不足,稽查工作能力下降的实际需要,为提高全体运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防止执法过错的发生,确定了每年年初开展的“作风、纪律”整顿活动的同时,各执法股、室、队用一周的时间,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法规知识的学习和执法技能培训。通过学习培训,执法人员的文化知识

水平,政策、法规水平、执法人员的素质能力逐年得到了提高,更好地运用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执法。

三、严格依法行政,加强执法管理,确保文明执法,规范执法。

在日常执法工作中,我们将“执政为民,执法为民”的理念贯穿始终,严格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四川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全体执法人员都能将维护和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体现在执法的各个方面,做到了严格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一是制定执法工作准则,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执法工作的特殊性,以及执法工作现实的需要,制定了交通行政执法守则。对执法范围、执法人员职责、执法行为等事项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二是对路检路查的执法程序,执法用语、执法忌语进行规范,实行“一敬礼、二问好、三亮证、四检查、五教育、六执罚”的执法程序。以规范执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运输环境,保护合法权益。三是对执法人员形象进行规范。在执法中,执法人员必须规范着装、佩证上岗、行为文明、用语文明、服务热情。在机关实行首问负责制,广泛开展微笑服务,树立文明执法新形象。四是规范法律文书制作。实行了法律文书由专人填写制作,做到专人专管,规范整齐。简

易程序制作达到熟练化,一般程序制作达到规范化。既确保了文书制作质量,又避免了因文书不规范造成对当事人的侵权。五是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除制定了执法责任制、公示制、监督制、责任追究制、执法工作守则等一系列制度外,为了规范执法工作,净化执法环境,纯洁执法队伍,还制定了三条禁令,严禁越权执法;严禁为非法经营者说情,自觉低制说情风;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六是认真办理信访案件、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复。几年来没有一起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发生。

四、广泛开展行政执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广大群众法律意识,促进依法行政工作顺利进行。

为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持久的开展,建设法制政府实现依法治运的目标。我所根据县普法规划的要求,结合执法工作的现实情况,制定了依法行政工作规划和五年普法计划。加强法制工作的宣传教育,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认真组织、参加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定期不定期结合各项专项治理活动,组装宣传车辆、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散发宣传资料,深入县城和各乡镇、集市进行宣传。组装宣传车辆10多次,张贴标语500多张,散发“拒乘黑车、珍爱生命”、“安全乘车须知”等宣传资料1.7万多份。三是利用宣传栏,制作宣传固定板面,并设立法制

宣传咨询点,解答群众咨询的有关法律法规条文。通过宣传活动的广泛开展和普法计划的实施,使交通运输法律法规逐步深入人心,形成强大的交通行政执法舆论氛围。

五、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建议。

通过近年来的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我们深深地感到各级政府支持是基础,各级领导重视是关键,加强舆论宣传是环境,强化监督管理是根本,争取各方配合是保证。交通执法监督落实情况

虽然在交通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工作中,我们做了许多工作,但仍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一是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有待于整体推进和提高。二是执法文书填写不够规范,执法取证有一定的难度。三是影响公正执法的外部干扰仍未排除,执法缺乏强制力。四是基层执法单位经费普遍紧张,现有的执法装备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建议上级部门能够建立基层执法人员培训的长效机制,加强业务培训,加大对执法装备,特别是现场执法云台摄像、探照、电脑、打印机及联网设备的投入力度。今后我所将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执法水平,继续推动我县依法治运工作的深入开展。

第四篇 交通执法监督落实情况
《交通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度》

交通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我所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保障各项法规的正确实施,依据交通部和本县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所内各执法科室和执法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积极配合本部门执法监督科室开展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是指我所执法监督机构对各执法股室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活动。

第四条 所法制室、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和所内部的执法监督工作。

第五条 执法监督的方式:

(一)对交通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检查和专项调查;

(二)组织执法检查和案卷评查;

(三)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备案;

(四)交通行政复议;

(五)受理对具体行政执法行为的投诉、信访和举报;

(六)对过错责任进行追究;

(七)对执法人员进行抽查考核;

(八)对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九)聘请社会监督员,定期组织召开座谈会,进行行风评议。

(十)法规规定的其它方式。

第六条 执法监督的内容:

(一)法制宣传和建设情况;

(二)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三)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

(四)执法主体、程序的合法性和执法文书的规范性;

(五)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六)重大案件的审批;

(七)其它可纳入交通行政执法监督的内容。

第七条 各执法股室要积极配合执法监督机构开展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在办公场所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条 各股室要做好执法监督的自查工作。

第九条 所法制监督机构要严格遵守有关制度,对本所执法工作、执法队伍建设、行业法规宣传、贯彻、执行情况及各项制度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 所执法监督机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备案,并严格按照有关制度,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同时,执法监督机构还负责对各执法科室开展社会监督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执法股室核实、解决社会监督员反映问题等情况进行监督和回访。

第十一条 执法监督机构在执法监督过程中,对受理投诉、举报及发现的交通执法人员违法案件,发放《执法监督书》。受送达的部门要按照要求准备相关的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发送部门。

第十二条 所执法监督机构在执法检查和案件抽查过程中,发现有违反行政许可规定、行政处罚规定的科室和个人,将依照《交通行政

执法错案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罚;对不合格的案卷责令限期改正;对处罚错误的案件,责令重新审理。因执法错误引起行政赔偿的,要依法进行追偿。

第十三条 所执法监督机构在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宣传法规不到位、法规执行不到位及法规理解错误、运用错误等问题,必须予以纠正;对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股室,限期培训整顿,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领导责任。

第十四条 对违反廉政纪律,贪污腐败、徇私枉法、索贿受贿的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暂扣其执法证件,并给予相应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对无故拖延行政执法监督决定或妨碍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股室,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对该单位负责人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

对无故拖延行政执法监督决定或妨碍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执法人员,执法监督人员可暂扣其执法证件,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或拒不改正的,可给予其行政处分或调离执法岗位。

第十六条 对严格遵守执法监督制度,年度考核评议等级为优秀的执法股室,给予表彰奖励;对严重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股室,将追究其领导责任,并在全局通报。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