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车船税减半


篇一:《201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车船税法》

201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车船税法

知识点:车船税法

车船税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缴纳的一种税。

一、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一)车船税的纳税义务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及外籍人员适用车船税的规定。

(二)征税范围

1.依法应当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2.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在单位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二、税目与税率

车船税实行定额税率。

税额关注要点:

(一)拖船按照发动机功率每1千瓦=净吨位0.67吨计算征收车船税。

(二)游艇艇身长度是指游艇的总长。

(三)车辆整备质量、净吨位、艇身长度等计税单位,有尾数的一律按照含尾数的计税单位据实计算应纳税额,税额计算到分。

(四)乘用车以车辆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登记证或行驶证所载排气量确定税额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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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车船税法所涉及的排气量、整备质量、核定载客人数、净吨位、马力、艇身长度,以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相应项目所载数据为准。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与代收代缴

1.购置的新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12)×应纳税月份数。

2.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证明,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

3.已办理退税的被盗抢车船,失而复得的,纳税人应当从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的当月起计算缴纳车船税。

4.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在非车辆登记地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机动车车船税,且能够提供合法有效完税证明的,纳税人不再向车辆登记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缴纳车辆车船税。

5.已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在同一纳税年度内办理转让过户的,不另纳税,也不退税。

四、税收优惠

(一)法定减免

1.捕捞、养殖渔船。

2.军队、武警专用的车船。

3.警用车船: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领取警用牌照的车辆和执行警务的专用船舶。

4.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

5.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对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有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减税、免税的,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辆包括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免征车船税,其他混合动力汽车按照同类车辆适用税额减半征税。

6.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对公共交通车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定期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二)特定减免

1.经批准临时入境的外国车船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车船,不征收车船税。

2.按照规定缴纳船舶吨税的机动船舶,自车船税法实施之日起5年内免征车船税。

3.机场、港口内部行驶或作业的车船,自车船税法实施之日起5年内免征车船税。

4.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证明,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 中华会计网校 会计人的网上家园{2016年车船税减半}.

5.已办理退税的被盗抢车船,

失而复得的,纳税人应当从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的当月起计算缴纳车船税。

6.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在非车辆登记地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机动车车船税,且能够提供合法有效完税证明的,纳税人不再向车辆登记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缴纳车辆车船税。

7.已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在同一纳税年度内办理转让过户的,不另纳税,也不退税。

五、征收管理

(一)纳税期限

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以购买车船的发票或其他证明文件所载日期的当月为准。

(二)纳税地点

1.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或者车船税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所在地。

2.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三)纳税申报

车船税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具体申报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车船税内容总结:{2016年车船税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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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关于节能商用车实行车船税减半的政策征求意见的通知》

Ratify Date: 9/16/ 2014 Issue Date: 9/17/ 2014

4、具体工作安排详见下表。

特此通知。

法规与认证部 2014年9月16日

附件1:关于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车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9号) 附件2:意见及建议反馈表

附件2:

意见及建议反馈表

单位名称:

编制: 日期: 审核: 日期: 批准: 日期:

篇三:《交强险保单中减免车船税项目填写操作指南》

交强险保单中减免车船税项目填写操作指南

对于不需要到税务机关办理《车船税减免税证明》,由保险机构在代收车船税时直接认定属于减免税的车辆,按如下方法操作:

1. 对适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车辆减免车船税的车型目录(第二批)的公告》(2012年第25号公告)减免的车辆,保险机构必须统一录入免税凭证代码12061004,税务机关名称录入为:投保保险机构纳税人识别号。

2.对适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车辆减免车船税的车型目录(第一批)的公告》(2012年第7号公告)减免的车辆,保险机构必须统一录入免税凭证代码12061006,税务机关名称录入为:投保保险机构纳税人识别号。

3. 对适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批)的公告》(2015年第66号公告)减免的车辆,保险机构必须统一录入免税凭证代码12061008,税务机关名称录入为:投保保险机构纳税人识别号。

4.军队和武警专用车辆(军队、武警车辆管理部门核发的军车号牌和武警号牌作为认定依据),保险机构必须统一

录入免税凭证代码12120701,税务机关名称录入为:投保保险机构纳税人识别号。

5.警用车辆(公安机关核发的警车号牌作为认定依据),保险机构必须统一录入免税凭证代码12125001,税务机关名称录入为:投保保险机构纳税人识别号。

6.使领馆(车牌中有“使”、“领”字样的车辆)、临时入境的外国车辆(以中国海关等部门出具的准许机动车入境的凭证作为认定依据)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车辆,免税凭证代码统一录入12123101,税务机关名称录入为:投保保险机构纳税人识别号。

7.公共交通车辆,由于部分车辆提交的相关信息不规范,系统不能判定为免税的车辆,免税凭证代码统一录入12121302,税务机关名称录入为:投保保险机构纳税人识别号。

8.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免税凭证代码统一录入12121302,税务机关名称录入为:投保保险机构纳税人识别号。

三轮汽车,是指最高设计时速不超过每小时50公里,具有三个车轮,在车辆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上车辆类型登记为三轮汽车或三轮农用运输车的机动车。摩托车,是指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最高设计车速大于每小时50公里,或者使用内燃机,其排量大于50毫升的两轮或者三轮车辆。

9. 依法不需要在车辆登记部门登记的机场、港口、铁路站场内部行驶或作业的车辆,在查验税务机关出具的减免税证明外,还需在免税凭证代码统一录入12121301,税务机关名称录入为:投保保险机构纳税人识别号。

10. 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征收车船税。录入时,免税凭证代码统一录入12120000,税务机关名称录入为:投保保险机构纳税人识别号。

11.商品车,对于办理短期交强险的商品车,不征收车船税。录入时,免税凭证代码统一录入12000000,税务机关名称录入为:投保保险机构纳税人识别号。

篇四:《2015-2016新能源汽车政策盘点——国家政策篇》

2016-01-08微型电动车微型电动车

mini-ev为您搜集最全最新的微型电动车及新能源车的行业资讯,免去您需要花过多的时间和精力搜索、关注、阅读众多行业相关公众号的烦恼。Mini-EV,为您提供最为贴心的专业服务!本文来源:一汽新能源汽车

2015-2016新能源汽车政策盘点之

2015年国家政策篇

02/25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重点专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015年2月25日,科技部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重点专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计划到2020年,建立起完善的电动汽车动力系统科技体系和产业链。计划到2020年,建立起完善的电动汽车动力系统科技体系和产业链。

03/18

《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

施意见》,意见指出要争取当地人民政府支持,对新能源汽车不限行、不限购。

03/24 《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

2015年3月24日,工信部发布了《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得低于2亿Wh,金属氢化物镍动力蓄电池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得低于1kWh时,超级电容器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得低于500Wh。系统企业年产能力不得低于10,000套或2亿瓦时等。

04/29 《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

2015年4月29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发展改革委联合公布《关于

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2017-2020年除燃料电池汽车外其他车型补助标准适当退坡,其中:2017-2018年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20%,2019-2020年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40%。

05/05

《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考核工作的通知》

城市考核工作的通知》,从5月15日至6月15日,对新能源汽车示范城市的推广应用工作进行考核。

05/08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2015年5月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第四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此次目录共有330款新能源车型入选。

05/14 《关于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 2015年5月14日,财政部、工信部、交通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明确规定,现行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中的涨价补助以2013年作基数,逐年调整,到2019年将减少60%。另外,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中的涨价补助数额与新能源公交车推广数量挂钩。

05/18

《关于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2015年5月1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对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对节能车船减半征收车船税。

05/19 《中国制造2025》

2015年5月19日,国务院印发《中国制造2025》,提出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作为重点发展领域。

06/04

《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

2015年6月4日,发改委、工信部联合发布《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自7月10日起,新建企业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和生产规模将不受《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有关最低要求限制。

07/13 《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 2015年7月13日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公布了《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明确了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公务用车“新能源化”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09/09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2015年9月9日,工信部发布第五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共有445款车型享受免征购置税政策优惠。

09/23 新建住宅停车位建设或预留安装充电设施的比例应达到100%

2015年9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确定,新建住宅停车位建设或预留安装充电设施的比例应达到100%,大型公共建筑物、公共停车场不低于10%。

09/29

不得对新能源汽车实行限行、限购

2015年9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完善新能源汽车扶持政策,支持动力电池、燃料电池汽车等研发,开展智能网联汽车示范试点;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落实车辆更新中新能源汽车占比要求,加大对新增及更新公交车中新能源汽车比例的考核力度,对不达标地区要扣减燃油和运营补贴;创新分时租赁、车辆共享等运营模式;各地不得对新能源汽车实行限行、限购,已实行的应当取消。

10/09

《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

篇五:《注册会计师车船税法章节练习(2016-7-16)》

根据车船税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对受地震、洪涝等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减免税的车船,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B.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证明,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次月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

C.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车辆具体适用税额,应当报国务院备案

D.车船税按年申报缴纳,具体申报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规定

某公司拥有船舶2艘,净吨位分别为120.7吨,180.5吨。100马力的拖船1艘;该地船舶车船税税额为:净吨位每吨年税额5元,该公司应缴纳的车船税为()元。

A.1630元

B.1755元

C.2500元

D.2000元

某公司拥有船舶2艘,净吨位分别为220吨和180吨;8人的商用客车2辆,省级人民政府规定年税额每辆480元;整备质量280吨的挂车2辆,省级人民政府规定年税额每吨40元。该公司2012年应缴纳的车船税为()元。{2016年车船税减半}.

A.21550

B.20300

C.21600

D.20350

下列表述不符合车船税征税现行规定的是()。

A.电车不需缴纳车船税

B.拖拉机不需缴纳车船税

C.武警专用车不需缴纳车船税{2016年车船税减半}.

D.拖船按照船舶税额的50%计税

纳税人新购置车辆使用的,其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A.车船登记证书记载日期的次月

B.购置使用的次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