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辈的名字与长辈的名字是同一个字,在我们中华传统文化里,叫做犯讳,是应该极力避免的。给晚辈取名字时,应该先查一查家谱,把五服之内的长辈的名字认清楚,然后避开所有长辈的名字,再给晚辈命名。这样做,不是封建迷信,而是有深刻的历史文化意义、社会伦理意义和现实意义的。
首先,中国的传统主流文化是儒家文化,儒家文化的核心思想是“仁、义、礼、智、信”,其中的礼字,讲的不仅仅是为人要谦恭,要有礼貌,更是指人际交往中的一整套礼仪制度。取名避讳,是这套礼仪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只有这样做,才符合礼的要求,否则就失礼了。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在中国传统文化学说里,给晚辈取名时要遵守的三个基本原则,是“为长者讳,为尊者讳,为逝者讳”,取名时不遵守这三个原则,会出现严重的失礼现象。
比如说其中的“为长者讳”吧,为什么不避长者讳,会出现失礼现象呢?试想一下,如果在一个家族里,一家人的孩子,与另一家人的孩子同辈份,同年龄,但名字却与另一家孩子长辈的名字相同,那这个孩子,岂不成了另一家孩子的长辈?这样做,第一会妨碍人们对这两个孩子身份的认知,到底谁是谁的长辈,谁是谁的下辈,谁是谁的同辈,人们会弄不清楚;第二是对别人家长辈的失礼和不敬,你矮几辈却却与我同名,那你怎么称呼我,我又怎么称呼你?第三是对同辈同龄孩子的失礼和不敬,你和我同辈却跟我长辈同名,那你算我什么人?我又算你什么人?这将严重影响两个孩孑关系的融洽和交往的自然。更深一点讲,甚至还会扩大和加深两个孩子的矛盾。我们中国人是极重辈份观念的,连吵架时都不忘抬高自己的辈份,降低别人的辈份,以达贬损别人的目的,在许多素质低的人中,我是你爹,我是你爷爷,老子我怕你,你等着看老子怎么收拾你,诸如此类的话,动不动就出口。如果一个人与别人家的长辈的名字相同,那这两个人万一吵起架来,这一类的骂人话,岂不是更容易出口?两个人的矛盾,岂不是更容易加深和激化?所以与别人家的长辈的名字相同,就是对同辈同龄人来说,也是非常失礼和不敬的,是应该极力避免的。至于与自家长辈的名字相同,那更是荒唐了,难道你是你爹?你是你爷爷?从这一角度看,为长者讳,具有伦理学方面的重要意义。
为尊者讳,则是为了避免沽名钓誉之嫌。你给晚辈取了个尊者、名人、伟人的名字,可能在你自己,是出于尊敬,出于崇拜,出于期望,但在别人看来,却未必是这么回事,别人可能会认为你是沽名钓誉,是攀龙附凤,想借别人的名望抬高自己晩辈的身份,由此可能会看低你,认为你是一个爱慕虚荣之徒。对孩子方面来说,也会增加他或她的心理负担,对孩子的成长不利。一旦孩子没达到你的期望,你自己也会产生失落感,对你自己的心理健康和家庭的和睦,也是极为不利的。所以,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讲,为尊者讳都是应该的。
为逝者讳的意义,则更多在于心理影响方面。取一个死者的名字做晚辈名字,那岂不是将晩辈的心灵笼罩在死亡的阴影下?这对晚辈的消极影响有多大,就不消说了吧?要是那个死者是早死横死恶死呢?就更加不吉利了,比如民国时期的诗人徐志摩虽然文才高,但却是坐飞机失事死的,属于早死横死,没人愿意自己的孩长跟他一个下场吧?所以为逝者讳,是应该特别注意的。
其次,从社会管理方面来看,取名避讳,能够尽量避免名字雷同,既可方便社会管理,还可减少给自己和晚辈带来某种意想不到的麻烦。我单位一个同事,本来是单位的业务骨干,连职称都比领导的高,但因为好武性凶,影响了孩子,致使大儿子落水没人救,溺水而亡,二儿子小小年纪,也是好勇斗狠,名声在外,偏偏取名不懂避讳,名字与同族邻村一个长辈的相同,后来那个人率众伤人作了案,回答受害者姓啥名谁之问时,故意说是他干的,结果造成了巨大的误会。他本来是领导眼中的能人和大红人,却因领导回答公安机关询问时,也误会了他的儿子,从此跟领导反目成仇,骂了领导很多年。可见在现实生活中,避讳还有防万一,免灾害的潜在意义,应该遵守和提倡。
这个问题可能在中国大部分农村的地方都是避讳的。早些时候,家里同族的名字都有字,是按照字辈来取名字的。一方面防止和长辈同字,另一方面家族认得传承可以有据可查,知道是不是本家族里的人。不过随着经济的快速发现,现在城市里这种现象都淡化了。但是在农村,起名字里不能和本家长辈重字,一些地方还是看的跟重要的。听说是犯忌讳,对长辈不好。不过越来越多的给孩子起名,只要不犯爷爷奶奶,姥姥姥爷两家的长辈的名字就可以。我们这里是这样的。